凡煙小說

第47章 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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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店定在周末正式開業,這天下了班林書雁去取領帶,在得知他用來送人之後,店員貼心地往手提袋裏塞了一張空白賀卡。

慶祝開業的禮物按道理應該當天才送,可他的禮物特殊,或許提前送出去,這條領帶當天能系在常湛身上。

雖然林書雁從來沒見過常湛穿得多正式過,平日裏襯衣都要解開兩顆扣子,心裏也摸不準他到底會不會喜歡這禮物。

正想著,常湛的電話就打過來了。

“你在哪兒呢?”

林書雁剛下地鐵,正往家裏走,為了給常湛個驚喜,他謊說今天要加班,才推開了常湛非要去接他的請求。

果然常湛還是跑去醫院了,他沒接著人,語氣也不大好:“你們科室值班的醫生說你今天沒有加班,早就走了。”

“我已經回來了。”林書雁沒有辯解,問他,“你吃過飯了嗎?”

常湛本來一肚子的火,忽然心情就沒那麽差了:“還沒。”

正前方就是那天他說的那家鹵煮店,林書雁推門走進去,主動邀請:“那你要不要過來?”

新開不久的鹵煮店還在搞活動,恰逢飯點,人有點多。林書雁等了十幾分鐘才等到,提著兩份熱乎的往家走。

初秋的城市傍晚不算涼,和西離他住的地方不遠,基本上林書雁前腳到家,常湛後腳也到了。

他敲門時林書雁剛把賀卡寫好,字跡還沒幹透,只好先晾在書桌上,上面是他思來想去才落筆的幾個字。

“什麽味啊這麽香?”

在門外邊常湛就聞見了,試營業這段時間咖啡店發現不少問題,這幾天忙著整改,他連飯都沒能好好吃。

不過這幾天林書雁科室也忙,不是中午錯過飯點就是晚上加班,他就當陪著減肥了。

“鹵煮啊?”

“嗯。”林書雁隨手關上書房的門,“你那天不是想吃沒吃著麽?”

原來他記得。

其實那天常湛就是高興,隨口一提,現在聞見這香味才是真想吃了。他看見桌上放著兩份:“你也還沒吃過?”

林書雁搖頭,去廚房拿過來兩雙筷子。

常湛問:“你下班去哪兒了?”

賀卡還沒晾幹,兩人都饑腸轆轆,要送禮物也得等到飯後。林書雁說:“有點事。”

“什麽事還要說加班來騙我?”常湛不肯罷休,非要問,“不會是跟曹逸出去了吧?”

林書雁夾起塊肉堵住他的嘴:“我去買了點東西,行嗎?”

那天在醫院碰見喬菁之後,曹逸確實聯系過他,先是給他發了微信,後來又打了電話,說喬菁懷孕之後整個人變得很情緒化,最近他公司遇到點困難,不想讓喬菁跟著擔心,才不得已說跟朋友出去吃飯。

畢竟是情侶之間的事,林書雁夾在中間也不好多說什麽,曹逸說等這段時間忙完,跟喬菁一起做東請他一頓,林書雁沒答應也沒推辭,只說到時再說。

吃過了飯,他還沒想好要怎麽開口把禮物送出去,便先去沖澡。今天為了趕時間去取領帶,從手術臺上下來連手都比平時少洗了一遍。

溫熱的水流從臉頰淌下來,林書雁正閉著眼胡亂游走,浴室的門便被敲了兩聲,還沒等他開口問怎麽了,常湛就推門進來了。

心思全在禮物上,他居然忘了反鎖浴室的門。

林書雁忙關了水龍頭,隨手扯下浴巾不悅地看著他:“你進來幹嘛?”

常湛身上也光溜溜的,衣服在浴室門口脫幹凈了,只剩下一條內褲:“一起洗,省水。”

他在乎那點水費嗎?借口都找得這麽拙劣。

林書雁在這種事上很不開竅,畢竟他是做愛都要關上燈的人,此時浴室裏的白熾燈刺眼,兩人擠在狹窄逼仄的小空間,眼珠子上下一轉就能把對方看個透徹。

浴巾貼在他身上,常湛走過來吻他,先是鎖骨,而後舔走他耳垂上的水珠,低聲說:“林醫生,你怎麽這麽可愛啊。”

林書雁聽過別人說他高冷,說他好看,還頭一次聽見用“可愛”兩個字來形容他,怎麽想這兩個字也不應該按在他身上。

“你先出去,我要自己洗。”

常湛見他耳根子紅了,覺得更可愛,伸手摸上他後頸:“咱倆都坦誠相待過這麽多次了,哪兒我沒看過啊?”

沒見過他這麽臉皮厚的,林書雁放棄抵抗,猛地打開淋浴,任由水流把兩人澆成了落湯雞。

事實證明,兩個人洗澡遠比一個人洗澡費水多了,足足過了一個多小時浴室的門才重新被打開,林書雁腿軟得厲害,是被抱到床上的。

他不得不再次服輸,承認年輕人確實精力無限。

這麽一鬧,禮物的事又被拋到了腦後,等他想起來已經是許久過後。

他試探著問:“周末你打算穿什麽?”

常湛一向風格不羈,不想搞得太正式,想了想說:“穿件襯衣就得了。”

光穿襯衣啊,那搭他這條領帶不大合適。

“我今天看見蘇定在朋友圈發了宣傳,周末是不是有挺多朋友過來?”

常湛長這麽大畢竟頭一次幹點正事,恨不得把認識的人都叫過來給捧場:“反正把地址發給他們了,來不來就不知道了。”

“那你不穿正式點嗎?”領帶都咬咬牙買了,總不能浪費。

常湛攬著他說:“都是認識的人,就算我穿個花背心他們也沒人介意。”

林書雁計劃泡湯,心想這次他用不著就算了,反正送出去,早晚有能用上的一天。

他正要下床去書房拿,沒走兩步就又被常湛拖回去,附在他耳邊說:“寶貝,我有東西送你。”

林書雁有些意外,自己也說不出意外前半句還是後半句,下意識問:“什麽?”

常湛不知道從哪裏變出來一把車鑰匙,攤在他面前:“送你的。”

這下林書雁徹底楞住了。

常湛手心那把車鑰匙像千斤頂,讓他不敢去接。

過了許久,他才開口:“我不要。”

常湛沒想到他會拒絕,皺眉問:“怎麽了?”

林書雁躲開他的手臂,腰間猶如箍著一把枷鎖,酸痛得如剛受過刑的罪人,以至於說話聲音都沒多少力氣。

他問:“你什麽意思啊?”

“沒什麽意思啊,就是看你每天擠地鐵太累了。”常湛才覺得莫名其妙,“從這兒到和西堵車也就二十分鐘,比你坐地鐵方便多了。”

林書雁還是沒接,一輛車少說十幾萬二十萬,於他而言太貴重了。

“我不要。”他又重覆了一遍,“坐地鐵挺好的。”

車鑰匙沈甸甸在手掌心,常湛眉間的溝壑皺得更深:“買都買了,送你你就收下唄。”

林書雁莫名想起那晚那通電話,心中不安,常湛在歡愛之後送他這麽貴重的東西,很難讓他不多想。

他以為自己是能永遠保持清醒冷靜的人,可一旦陷入戀愛,也很難不胡思亂想。

兩人僵持不下,常湛先一步妥協:“不要就不要,你就當先借著開,反正我也開不著,在車庫放著也是落灰。”

林書雁仍然在猶豫。

常湛將車鑰匙放到床頭:“鑰匙你拿著,明天把車取回來,萬一哪天有急事用著了呢。對了,你剛才要去書房拿什麽,我幫你去拿。”

十幾萬的車於常湛而言只是大手一揮,一條領帶卻要花他一個月工資,一時之間林書雁竟然分不出孰輕孰重。

他說:“先不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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