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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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無情和原朧雪再見面時,不僅時間已經到了第二年的夏天,地點也換成了遼西京。得知無情會隨運糧的隊伍前來探望自己,原朧雪興高采烈,把身上的盔甲和馬都認認真真的洗刷了一番,牽著馬從河邊回來的時候,正好撞上了方應看。
她自從在李世民的帶領下打下遼西京之後,就一直駐守在此,而難得被放出來放風的李世民已經如同脫韁的野馬一般,直奔遼上京而去,意圖趕在大金南下之前,先將上京臨潢府拿下!
因耶律延禧出逃時,幾乎將駐守上京的禁軍全數帶走之故,臨潢府雖為遼國帝都,五京之首,卻遠比南、西兩京還容易拿下;麻煩的是,金人很快察覺了宋軍的動向,完顏阿骨打親自帶兵趕來了上京,幹脆駐兵在了上京外圍……然後雙方就開始打起了嘴仗。
金國認為,依照海上之盟的約定,上京臨潢府乃是他們金人的目標,大宋打完了遼南京和遼西京,就應該退回汴京,不再踏足其他土地才是。
宋國覺得……好吧,其實按照官家的意思,既然已經拿下兩都城池,這已經是有宋以來最厲害的偉業了,那把上京城給他們金國,也不是什麽大事嘛,重要的是他的寶貝太子離家已經一年多了,到底什麽時候才能回家啊?
奈何在李世民這裏,就從沒有把自己打下來的地方讓給別人的道理,不僅從上京城內一連給自家父皇寫了十二封信,聲聲泣血、句句錐心,極盡一哭二鬧三上吊之勢,逼他放棄這個想法,還把魏征打包派回汴京去打嘴仗了——大宋既然已經打下了上京,那這裏自然就是大宋的地盤了,金國要是想要,可以,那就拿錢來買吧!
金國建國也不過短短六年時間,正是百廢待興的時候,且連年征戰,哪裏拿得出那麽多錢來,他們的使者一直逮著宋國背信的說法不放,還想從宋國的口袋裏掏出點錢來呢!於是這幾日,朝堂之上又是沸反盈天,吵得不可開交,就是京城的百姓,日常見面,都難免就此事說個不停。
——當然,汴京城和臨潢府裏發生的事,反正有哥哥們坐鎮,原朧雪左耳進右耳出,全不放在心上。她只是花了些時日安頓好了大同府內外諸事,然後就快樂的沈迷練兵去了。
再然後,方應看就來了。
他是隨著工部來送兵甲的隊伍來的,帶了諸多家臣,也說自己武功雖然粗淺,也想為大宋盡一盡心。只不過那個時候,李世民早就啟程去上京了,原朧雪一看他這副投機倒把的模樣,就覺得頗為不爽,幹脆使計把他絆了一絆。
然後兩個哥哥分別寫了信給她。李世民在信中說,他已經順利入駐遼國皇宮了,完顏阿骨打雖然帶兵停在了上京城外,但是也不打緊,畢竟他手裏有兵,背後還有南京和西京作為支援,就算真的打起來,也沒什麽要緊的,就是守城十分無聊,還不如圍城有趣呢。
比起李世民,原玄都的信件就要正經多了,他使喚妹妹做事從來不需要鋪墊,因而直截了當的告訴她:“方應看似和金人有所往來,看好他,不準他往上京去!”
這不是巧了嗎!原朧雪本來只想絆他一下,如此倒是理直氣壯起來,拿著李世民的信告訴方應看,是太子命他留在西京幫自己,反正就算日後對質到二哥面前,李世民肯定也會幫她圓謊的。
而違背了太子的密令,方應看會落得什麽結果呢?
大家都是聰明人,這話她心裏明白,方應看想必也明白,所以他根本沒有質疑這封信的真假,就幹脆留了下來,之後的時間,他一直在原朧雪身邊打轉,被她使喚去做各種事,也毫無怨言,相反做得很好。
就像這一日,她把洗好曬幹的盔甲掛在馬背上,自己牽著馬在前邊走著。這匹原本桀驁不馴的白馬,如今已經變得十分溫順,慢騰騰的在她身後踱著步子,時不時的把頭伸到路邊的灌木上嚼新生的嫩葉。
以前的馬叫南風,這匹肯定不能叫一樣的名字,原朧雪也懶得細想,就用了同一句詞,幹脆叫它西洲了。
方應看突然從樹林裏跳出來的時候,西洲立刻攔在原朧雪身前,朝著方應看兇狠的嘶了一聲,那年輕人抱著花,像是被嚇到了一般,只等原朧雪用力牽住了馬,他才抿了抿嘴,恢覆了尋常模樣。
老實說,他那張單純無害的小臉,瞧著還頗有幾分別樣的韻味呢。原朧雪心情很好,因而多看了他幾眼,指著他懷裏的花道:“這素心建蘭是哪兒來的?”
那株蘭花品相十分難得,葉子綠得像翡翠,細細的枝幹上打著兩三朵花苞,白玉一般的底色上,染著淡淡的金色,咋看之下好似一個含羞帶怯、嬌不勝衣的美人。那枝葉下面還連著帶土的根莖,顯然是剛剛從土裏挖出來的。
“姐姐也覺得這株蘭花很好看吧!我剛才看到它的時候,也覺得驚訝,想不到這麽漂亮的蘭花,會長在這樣的荒郊野外。”方應看指著背後的樹林對她說道。“就在那邊的山坡上,姐姐要一起去看嗎?”
“咦?”原朧雪故作驚訝。“我還以為,你帶著花過來找我,就是為了把花送給我呢。”
那她都有了花了,還去看什麽看?
方應看:“……”
他無奈一笑,果然把手裏的花遞了過去:“難怪都說,聰明的女孩不好討好。”
“和聰不聰明沒什麽關系。”他要給,原朧雪就收下了,反正無情馬上要來,可以讓他先帶回京城去。她從腰包裏取出一顆珍珠,硬是塞到方應看手裏。“這個給你——應該說,是心有所屬的女孩不好討好!”
這人打從第一次見面,就想勾搭她,難道還當她不知道嗎?
方應看瞪大了眼睛。老實說,今日的原朧雪,委實是她近日來最好看的一天了,哪怕她只穿著一件灰撲撲的粗布衣裳,丁點粉黛未施也一樣——畢竟平日裏練兵時,她都穿著一整套鎧甲,那就能看出是個人了,連男女都是根本分不清的。
但她這麽平平的說出這麽一句話,連半點害羞的意思都沒有,那張漂亮的臉蛋和窈窕的身段帶來的嫵媚感,一下子就被這句話沖淡了,以至於巧舌如簧的小侯爺都頓了頓,方才開口道:“姐姐都不先問問我喜歡你什麽嗎?”
“哈?這還需要問嗎?”原朧雪一臉莫名。
她能養成這樣一副傲慢脾氣,當然是對自己自信十足的,當即如數家珍的說起了自己的優點:“我長得漂亮,性格又好,武功又高,家裏有錢,嫁妝也豐厚,我父親武功天下第一,哥哥也很厲害,更何況,我還和當今太子關系親密,他如今沒有兄弟姐妹,就把我視做親妹妹一般,誰要是娶了我,雖無駙馬之名,卻有駙馬之實,多劃算啊!”
“所以說,無論是誰喜歡我,喜歡我的哪一個好處,都是理所當然的。”她抱起了肩膀。
有那麽一瞬間,方應看簡直是目瞪口呆。因為世上的大部分女子,總是期盼男人愛她本身,而不是愛她帶來的金錢和利益,就好像要是愛了那些,對她們的情誼就不純粹了一般,但原朧雪說起她所帶來的利益的時候,眸光卻清澈如同溪流一般。
……她果然是個非常聰明、不好糊弄的姑娘。
“那,你到底是喜歡無情大捕頭什麽呢?我覺得我也不差啊。”既然話都被她說完了,方應看也就直接問了。
“你是不差啊,可那和我有什麽關系。”原朧雪望著他,也全然不掩飾自己臉上的疑惑之意。
“我說過了,我已經心有所屬了啊。”
“為了得不到的人費勁,就沒意思了吧,更何況,那也會讓我很煩惱的。”原朧雪說著,忽然伸出一只手,一把擒向他的手臂。方應看心頭一緊,肩膀往下一塌,整個人如同游魚般滑落下去,但原朧雪的手指如影隨形,花一般翹起的小指只在他的肩膀上輕輕拂了一下,他的半個身體都跟著又酸又麻,竟使不上勁了。
“無情快來了,你是知道的吧。”原朧雪的臉湊得很近,明亮的眼睛裏顯露出毫不遮掩的殺氣來。看到這樣的她,方應看不由回想起自己之前打探的消息——她每上一次戰場,就要換一把刀,因為殺人過多,連刀刃都卷了,只得廢棄不用。
若要論殺人之多,只怕汴京城裏的武林高手們加起來,才趕得上她一個。
“你是什麽心思,我不感興趣,但你要知道一件事,別的姑娘不高興,可能只有哭鬧而已,但我不高興,卻是能殺人的——”
說罷,原朧雪用力一推,把他推開幾步,又換上了一開始高興的笑容:“時間不早了,小侯爺也早些回去吧。”說罷,她摸了摸西洲的鬃毛,牽著它繼續往城裏走去。
留下方應看站在原地,遠遠望著她悠然離去的背影,不知為何,胸膛裏的心跳卻忽然變得急促了起來。
總而言之,等無情抵達遼西京的時候,看到的就是一個安安靜靜的大同府和高高興興的原朧雪。因為宋軍占領都城之後,並未行燒殺搶掠之事,只是接管了政務,當地的百姓雖有憤恨,卻也並不激烈,大街小巷仍然熱鬧非凡,保持著大遼五京之一的繁華和風光。
兩個人久別重逢,當著眾人的面還只簡單寒暄了一二,打量著對方都沒受什麽傷,便放下心來,先說起了各自的政事。
不過,在安排好工部來人之後,原朧雪卻立刻拖著無情的手,硬是把他拉進了自己的房間。
“咳咳。”和她同留此地駐守的人乃是林沖。他和夫人感情極好,也因太子的緣故,同原朧雪一起經歷過逆水寒風波,早就知道他們是一對即將成婚的小情侶,因而鎮定自若的打圓場道:“大捕頭自京中過來,興許是有什麽手信要帶給原將軍吧。”
興許真的有手信吧,但原朧雪把無情壓在床上,拿發紅的眼睛興奮的盯著他的時候,想拆的肯定不是什麽手信,而是大捕頭本人。
軍營待三年,母豬賽貂蟬——在親熱的間隙裏,大捕頭有些心猿意馬的想到。
看來,有些話雖然糙,理……卻是那個理啊。
作者有話要說:小劇場:
滾過之後,妹妹突然痛心疾首道:我要向你懺悔。
無情大驚:怎麽了?!
妹妹(含情脈脈摸大腿):我一直都覺得你的腿殘疾也沒什麽大不了的,但剛剛覺得,還是能動好啊!
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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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自從在李世民的帶領下打下遼西京之後,就一直駐守在此,而難得被放出來放風的李世民已經如同脫韁的野馬一般,直奔遼上京而去,意圖趕在大金南下之前,先將上京臨潢府拿下!
因耶律延禧出逃時,幾乎將駐守上京的禁軍全數帶走之故,臨潢府雖為遼國帝都,五京之首,卻遠比南、西兩京還容易拿下;麻煩的是,金人很快察覺了宋軍的動向,完顏阿骨打親自帶兵趕來了上京,幹脆駐兵在了上京外圍……然後雙方就開始打起了嘴仗。
金國認為,依照海上之盟的約定,上京臨潢府乃是他們金人的目標,大宋打完了遼南京和遼西京,就應該退回汴京,不再踏足其他土地才是。
宋國覺得……好吧,其實按照官家的意思,既然已經拿下兩都城池,這已經是有宋以來最厲害的偉業了,那把上京城給他們金國,也不是什麽大事嘛,重要的是他的寶貝太子離家已經一年多了,到底什麽時候才能回家啊?
奈何在李世民這裏,就從沒有把自己打下來的地方讓給別人的道理,不僅從上京城內一連給自家父皇寫了十二封信,聲聲泣血、句句錐心,極盡一哭二鬧三上吊之勢,逼他放棄這個想法,還把魏征打包派回汴京去打嘴仗了——大宋既然已經打下了上京,那這裏自然就是大宋的地盤了,金國要是想要,可以,那就拿錢來買吧!
金國建國也不過短短六年時間,正是百廢待興的時候,且連年征戰,哪裏拿得出那麽多錢來,他們的使者一直逮著宋國背信的說法不放,還想從宋國的口袋裏掏出點錢來呢!於是這幾日,朝堂之上又是沸反盈天,吵得不可開交,就是京城的百姓,日常見面,都難免就此事說個不停。
——當然,汴京城和臨潢府裏發生的事,反正有哥哥們坐鎮,原朧雪左耳進右耳出,全不放在心上。她只是花了些時日安頓好了大同府內外諸事,然後就快樂的沈迷練兵去了。
再然後,方應看就來了。
他是隨著工部來送兵甲的隊伍來的,帶了諸多家臣,也說自己武功雖然粗淺,也想為大宋盡一盡心。只不過那個時候,李世民早就啟程去上京了,原朧雪一看他這副投機倒把的模樣,就覺得頗為不爽,幹脆使計把他絆了一絆。
然後兩個哥哥分別寫了信給她。李世民在信中說,他已經順利入駐遼國皇宮了,完顏阿骨打雖然帶兵停在了上京城外,但是也不打緊,畢竟他手裏有兵,背後還有南京和西京作為支援,就算真的打起來,也沒什麽要緊的,就是守城十分無聊,還不如圍城有趣呢。
比起李世民,原玄都的信件就要正經多了,他使喚妹妹做事從來不需要鋪墊,因而直截了當的告訴她:“方應看似和金人有所往來,看好他,不準他往上京去!”
這不是巧了嗎!原朧雪本來只想絆他一下,如此倒是理直氣壯起來,拿著李世民的信告訴方應看,是太子命他留在西京幫自己,反正就算日後對質到二哥面前,李世民肯定也會幫她圓謊的。
而違背了太子的密令,方應看會落得什麽結果呢?
大家都是聰明人,這話她心裏明白,方應看想必也明白,所以他根本沒有質疑這封信的真假,就幹脆留了下來,之後的時間,他一直在原朧雪身邊打轉,被她使喚去做各種事,也毫無怨言,相反做得很好。
就像這一日,她把洗好曬幹的盔甲掛在馬背上,自己牽著馬在前邊走著。這匹原本桀驁不馴的白馬,如今已經變得十分溫順,慢騰騰的在她身後踱著步子,時不時的把頭伸到路邊的灌木上嚼新生的嫩葉。
以前的馬叫南風,這匹肯定不能叫一樣的名字,原朧雪也懶得細想,就用了同一句詞,幹脆叫它西洲了。
方應看突然從樹林裏跳出來的時候,西洲立刻攔在原朧雪身前,朝著方應看兇狠的嘶了一聲,那年輕人抱著花,像是被嚇到了一般,只等原朧雪用力牽住了馬,他才抿了抿嘴,恢覆了尋常模樣。
老實說,他那張單純無害的小臉,瞧著還頗有幾分別樣的韻味呢。原朧雪心情很好,因而多看了他幾眼,指著他懷裏的花道:“這素心建蘭是哪兒來的?”
那株蘭花品相十分難得,葉子綠得像翡翠,細細的枝幹上打著兩三朵花苞,白玉一般的底色上,染著淡淡的金色,咋看之下好似一個含羞帶怯、嬌不勝衣的美人。那枝葉下面還連著帶土的根莖,顯然是剛剛從土裏挖出來的。
“姐姐也覺得這株蘭花很好看吧!我剛才看到它的時候,也覺得驚訝,想不到這麽漂亮的蘭花,會長在這樣的荒郊野外。”方應看指著背後的樹林對她說道。“就在那邊的山坡上,姐姐要一起去看嗎?”
“咦?”原朧雪故作驚訝。“我還以為,你帶著花過來找我,就是為了把花送給我呢。”
那她都有了花了,還去看什麽看?
方應看:“……”
他無奈一笑,果然把手裏的花遞了過去:“難怪都說,聰明的女孩不好討好。”
“和聰不聰明沒什麽關系。”他要給,原朧雪就收下了,反正無情馬上要來,可以讓他先帶回京城去。她從腰包裏取出一顆珍珠,硬是塞到方應看手裏。“這個給你——應該說,是心有所屬的女孩不好討好!”
這人打從第一次見面,就想勾搭她,難道還當她不知道嗎?
方應看瞪大了眼睛。老實說,今日的原朧雪,委實是她近日來最好看的一天了,哪怕她只穿著一件灰撲撲的粗布衣裳,丁點粉黛未施也一樣——畢竟平日裏練兵時,她都穿著一整套鎧甲,那就能看出是個人了,連男女都是根本分不清的。
但她這麽平平的說出這麽一句話,連半點害羞的意思都沒有,那張漂亮的臉蛋和窈窕的身段帶來的嫵媚感,一下子就被這句話沖淡了,以至於巧舌如簧的小侯爺都頓了頓,方才開口道:“姐姐都不先問問我喜歡你什麽嗎?”
“哈?這還需要問嗎?”原朧雪一臉莫名。
她能養成這樣一副傲慢脾氣,當然是對自己自信十足的,當即如數家珍的說起了自己的優點:“我長得漂亮,性格又好,武功又高,家裏有錢,嫁妝也豐厚,我父親武功天下第一,哥哥也很厲害,更何況,我還和當今太子關系親密,他如今沒有兄弟姐妹,就把我視做親妹妹一般,誰要是娶了我,雖無駙馬之名,卻有駙馬之實,多劃算啊!”
“所以說,無論是誰喜歡我,喜歡我的哪一個好處,都是理所當然的。”她抱起了肩膀。
有那麽一瞬間,方應看簡直是目瞪口呆。因為世上的大部分女子,總是期盼男人愛她本身,而不是愛她帶來的金錢和利益,就好像要是愛了那些,對她們的情誼就不純粹了一般,但原朧雪說起她所帶來的利益的時候,眸光卻清澈如同溪流一般。
……她果然是個非常聰明、不好糊弄的姑娘。
“那,你到底是喜歡無情大捕頭什麽呢?我覺得我也不差啊。”既然話都被她說完了,方應看也就直接問了。
“你是不差啊,可那和我有什麽關系。”原朧雪望著他,也全然不掩飾自己臉上的疑惑之意。
“我說過了,我已經心有所屬了啊。”
“為了得不到的人費勁,就沒意思了吧,更何況,那也會讓我很煩惱的。”原朧雪說著,忽然伸出一只手,一把擒向他的手臂。方應看心頭一緊,肩膀往下一塌,整個人如同游魚般滑落下去,但原朧雪的手指如影隨形,花一般翹起的小指只在他的肩膀上輕輕拂了一下,他的半個身體都跟著又酸又麻,竟使不上勁了。
“無情快來了,你是知道的吧。”原朧雪的臉湊得很近,明亮的眼睛裏顯露出毫不遮掩的殺氣來。看到這樣的她,方應看不由回想起自己之前打探的消息——她每上一次戰場,就要換一把刀,因為殺人過多,連刀刃都卷了,只得廢棄不用。
若要論殺人之多,只怕汴京城裏的武林高手們加起來,才趕得上她一個。
“你是什麽心思,我不感興趣,但你要知道一件事,別的姑娘不高興,可能只有哭鬧而已,但我不高興,卻是能殺人的——”
說罷,原朧雪用力一推,把他推開幾步,又換上了一開始高興的笑容:“時間不早了,小侯爺也早些回去吧。”說罷,她摸了摸西洲的鬃毛,牽著它繼續往城裏走去。
留下方應看站在原地,遠遠望著她悠然離去的背影,不知為何,胸膛裏的心跳卻忽然變得急促了起來。
總而言之,等無情抵達遼西京的時候,看到的就是一個安安靜靜的大同府和高高興興的原朧雪。因為宋軍占領都城之後,並未行燒殺搶掠之事,只是接管了政務,當地的百姓雖有憤恨,卻也並不激烈,大街小巷仍然熱鬧非凡,保持著大遼五京之一的繁華和風光。
兩個人久別重逢,當著眾人的面還只簡單寒暄了一二,打量著對方都沒受什麽傷,便放下心來,先說起了各自的政事。
不過,在安排好工部來人之後,原朧雪卻立刻拖著無情的手,硬是把他拉進了自己的房間。
“咳咳。”和她同留此地駐守的人乃是林沖。他和夫人感情極好,也因太子的緣故,同原朧雪一起經歷過逆水寒風波,早就知道他們是一對即將成婚的小情侶,因而鎮定自若的打圓場道:“大捕頭自京中過來,興許是有什麽手信要帶給原將軍吧。”
興許真的有手信吧,但原朧雪把無情壓在床上,拿發紅的眼睛興奮的盯著他的時候,想拆的肯定不是什麽手信,而是大捕頭本人。
軍營待三年,母豬賽貂蟬——在親熱的間隙裏,大捕頭有些心猿意馬的想到。
看來,有些話雖然糙,理……卻是那個理啊。
作者有話要說:小劇場:
滾過之後,妹妹突然痛心疾首道:我要向你懺悔。
無情大驚:怎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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