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你要怎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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嬴歡這句話,幾乎就是擺明了說:以前的辛棠覺得嬴歡很像書中的阿爾弗雷德。
阿爾弗雷德,是怎樣一個人?
他冷漠,而且是漠視人命的冷漠,他學會射擊後的第一件事,就是舉起槍對準了陽臺上的母親。
他沒有道德感,又是一個絕對的利己主義者,為了利益,他可以做出任何事情,他殺了和他一起被困住的十二個人,他的代價是成為通緝犯,已經付出了代價,所以他不會為十二條人命感到愧疚。
他善於偽裝,精於攻心,他選中了最年輕的艾德文來陪伴自己,一眼看出了艾德文空洞的眼睛裏壓抑多年的急待爆發的瘋狂,於是精心為他設置了一個圈套。
這樣可怕的一個人,失憶前的他卻說,嬴歡很像他。
辛棠很難不感到驚悚,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心裏防線如同長城崩塌一般迅速消潰,不久前還信誓旦旦在心裏說要努力接受嬴歡,現在就只想擡起哆哆嗦嗦的腿跑遠點。
嬴歡像是沒看出辛棠的抗拒,憐惜地輕撫他的側臉,“怎麽了?表情這麽可憐?”
辛棠聲音有點抖:“你、能不能正常點?”
“我讓你害怕了嗎?”
辛棠害怕也不敢直說,現在的嬴歡看起來太詭異了,具體問題出在哪他也不清楚,只是隱約覺得,嬴歡的笑容下,隱藏著什麽別的情緒。
像一座冰雪覆蓋的雪山,不知道什麽時候就會有熱浪將他吞噬。
嬴歡的手還停留在他的側臉,兩人以最親密的姿勢僵持著。
“嗡——”
手機震動的聲音忽然響起,打破了滿室的寂靜。
嬴歡直起身,關掉鬧鈴,辛棠借此機會也坐直了,他有意回避之前的問題,不等嬴歡說話,他便問道:“這是什麽鬧鈴?”
“晚飯的。”嬴歡晃了晃手機,有些懊悔似的問道:“沒想到會開這麽久的會,你餓了嗎?”
一瞬間,他又變回了溫柔的模樣,仿佛剛才凝固到窒息的氣氛都只是辛棠的錯覺。
辛棠張了張嘴,不知道該不該趁現在詢問嬴歡剛才是什麽意思。
“餓傻了嗎?”嬴歡用手機一角親昵地點了點辛棠的額頭。
不疼,就是手機殼有點涼。
辛棠也不知道他怎麽突然就有了勇氣,看著嬴歡問道:“我以前說過……你和阿爾弗雷德很像嗎?”
嬴歡就著辛棠的手翻開了《策反》,指著某一段文字道:“這裏,你說看到這裏立馬想起了我,我是唯一一個能讓你一眼驚艷的男人、”
停頓片刻,他倏地輕笑了一聲,聽起來像是嘆息:“但現在我這張臉對你好像不太管用了。”
辛棠一邊在心裏說明明他看到嬴歡的臉都要神魂顛倒了,一邊看向嬴歡指出來的那段話——
[那是一個很純正的白人,金發碧眼,眼窩深邃,鼻梁高挺,嘴唇薄得堪稱寡淡,也許是太久沒見過太陽,他的皮膚白得幾乎透明,青色的血管如同漂亮的文身盤踞在他的皮膚上,讓他看起來脆弱又神秘。
艾德文很難不在心裏感嘆一句,這樣的人,怎麽會是殘忍冷漠的連環殺手?]
這裏是整個故事的開端,從第一面起,艾德文被阿爾弗雷德所驚艷,下意識否定了這人殺人犯的身份,就意味著他已經走進了阿爾弗雷德精心布置的名為策反的陷阱。
正這樣胡亂想著時,辛棠猛然意識到,他剛才重看這本小說時,也是看到這個部分的描寫,產生了“嬴歡和這個死刑犯怎麽這麽像”的想法。
當時的他並沒有特別註意這個想法產生的節點,現在被一提醒才明白,他其實真正想表達的,是“嬴歡令人驚艷的外表與氣質和死刑犯很像”。
這麽說來,以前的他想表達其實也是這個意思?
辛棠突然有點愧疚,尤其是他前腳剛在心裏發誓要努力接受嬴歡,後腳就因為一句話胡思亂想,這讓他有點坐立難安。
“嬴歡……”辛棠拉住嬴歡的衣擺,想要道歉又想起車裏嬴歡教過他的道歉方式,一時間被卡得有點不上不下的。
叫了好幾遍嬴歡的名字,嬴歡一直沒有說話的意思,只是突然用手遮住了辛棠的眼睛。
黑暗的環境讓辛棠有些膽顫,不得不硬著頭皮道:“我醒來時看到你,很驚艷的……真的,所以你說你是我老公,我一下就信了,我覺得你一定會是我喜歡上的人。”
“那你現在、喜歡我嗎?”
嬴歡的聲音幽幽的,某一刻,辛棠覺得他像厲鬼一樣。
不對,他怎麽又開始胡思亂想了!
辛棠穩了穩心神,認真地回答道:“喜歡……”
“你要怎麽證明?”
“……親都親了那麽多回了,我有哪一次是真的推開你了?這還不夠證明嗎?”
嬴歡楞了一下,忽地俯身吻住辛棠,一邊啄吻一邊親昵地道:“夠,棠棠,夠了,我很愛你棠棠,我愛你……”
這樣直白熱烈的告白,比在狹窄車廂裏的濕|吻還讓辛棠感到慌張,嬴歡貼著他的嘴唇滾燙得像是要把他的靈魂燃燒殆盡。
最後辛棠還是沒能做出一頓晚飯來,他看不得刀,當然搏動過激的心臟也不允許他長時間站在廚房。
時間不早了,嬴歡簡單做了個湯面,沒有蔥姜蒜醋,但炒了蝦皮和番茄在裏面,吃起來也很香。
吃完飯,辛棠去洗碗,嬴歡站在門口看了一會兒,灼灼的目光辛棠想忽視都忽視不了。
但最後嬴歡什麽也沒做,只說還要處理幾個郵件,上樓右拐第二間房是他們的臥室,他還不知道什麽時候才能回來,讓辛棠困了就先睡。
“好。”
等嬴歡走了,辛棠才猛然反應過來,嬴歡之前不是說,等晚上給他講為什麽他看到刀會胸口痛嗎?
不過人已經走了,又是急著去工作,辛棠只好把疑問壓回心底。
希望他的破記性不要從此就把這件事完全忘記了。
辛棠收拾完廚房,窩在客廳沙發上看了一會兒電視,掛鐘比到十點時,才準備回去睡覺。
他上樓時,書房的門還關著,門縫裏透出明亮的白光,預示著嬴歡還在工作。
也不知道他什麽時候才能回來,別墅還真不是那麽好住的啊。
辛棠抿了抿唇,一個人回了臥室,從衣櫃找到他的尺碼的睡衣後,進浴室洗澡。
意料之中又在情理之外的,這裏依舊沒有鏡子。
水霧逐漸彌漫了整個浴室,眼前的一切都變得朦朦朧朧的,辛棠擡眼看到不遠處的白色瓷磚,眼前突然一花,恍惚看到了一面鏡子。
辛棠下意識摸向鏡子,手指碰到瓷磚的一瞬間,似乎有一層籠罩在他眼前的水簾被蕩開了——他看到了鏡中的自己。
他長得高挑挺拔,五官棱角分明,帶著一股不服輸的銳勁兒,但他的眼神茫然而痛苦,似乎鏡中的人讓他感到陌生。
一雙骨節分明的手突然攬住他的腰,比他白了不止一個色號,顯得有些色|情。
那張不止一次讓他目眩神暈的臉貼在他的耳畔,一邊啄吻一邊輕嘆:“我很愛你棠棠,我愛你……”
“嗬——”
辛棠倒吸了一口氣,不自覺退了好幾步,直到後背抵上墻面,他猛然回過神來,眼前哪有什麽鏡子,分明是一面瓷磚墻。
他剛才看到的是什麽?
是記憶閃回嗎?還是他的幻想?
這個小小的插曲讓辛棠有點心神不寧,匆匆沖洗幹凈了身上的泡沫,水都沒來得及擦幹凈,裹上睡衣窩進了床裏。
鏡中的他,怎麽會是那個眼神?
誒,不對,他怎麽又開始胡思亂想了?
辛棠猛地翻了個身,拍著自己的臉安慰道:“只是一個模棱兩可的畫面而已,也不能說明什麽。”
先前嬴歡嘴角的弧度都沒變一下,他還突然覺得嬴歡的笑容很可怕呢,說到底,都是他自己嚇自己罷了。
辛棠極力想要控制發散的思維,但他就是忍不住一遍遍回想起那個畫面。
翻來覆去好幾次,辛棠忍不住坐了起來,看到床頭櫃上擺著兩本書便拖了過來。
一本是關於精神疾病的,一本是現代詩集,前者充斥著辛棠看不懂的實驗數據與專業術語,比衛生紙包裝袋上的說明說還無聊,辛棠果斷換了詩集看。
耐著性子翻了一會兒,他發現了一張夾在書裏的紙,準確來說,是一封信,開頭處寫著嬴歡的名字,結尾則是辛棠的落款。
從紙質來看信的年頭應該不早了,但收藏得很好,一個角都沒有卷。
信的內容是一首手寫的詩(註)
前半部分是黑色的字體:
[只要我一息尚存,我就稱你為我的一切。
只要我一誠不滅,我就感覺到你在我的四圍,任何事情,我都來請教你,任何時候都把我的愛獻上給你。]
後半部分則是紅色的字體:
[只要我一息尚存,我就永把你藏匿起來。
只要把我和你的旨意鎖在一起的腳鐐,還留著一小段,我的意旨就在你的生命中實現——這腳鐐就是我的愛。]
字體稚嫩,構架也很隨便,不像是練過字的模樣,但筆鋒相當漂亮,透過筆鋒似乎能看到寫字的人桀驁風發的意氣。
毫無疑問,這是他的字體,這封信是高中時期的他寫給嬴歡的。
沒想到還是他先跟嬴歡告白的,而且時間還那麽早!
不過,他為什麽要用兩種顏色寫這首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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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爾弗雷德,是怎樣一個人?
他冷漠,而且是漠視人命的冷漠,他學會射擊後的第一件事,就是舉起槍對準了陽臺上的母親。
他沒有道德感,又是一個絕對的利己主義者,為了利益,他可以做出任何事情,他殺了和他一起被困住的十二個人,他的代價是成為通緝犯,已經付出了代價,所以他不會為十二條人命感到愧疚。
他善於偽裝,精於攻心,他選中了最年輕的艾德文來陪伴自己,一眼看出了艾德文空洞的眼睛裏壓抑多年的急待爆發的瘋狂,於是精心為他設置了一個圈套。
這樣可怕的一個人,失憶前的他卻說,嬴歡很像他。
辛棠很難不感到驚悚,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心裏防線如同長城崩塌一般迅速消潰,不久前還信誓旦旦在心裏說要努力接受嬴歡,現在就只想擡起哆哆嗦嗦的腿跑遠點。
嬴歡像是沒看出辛棠的抗拒,憐惜地輕撫他的側臉,“怎麽了?表情這麽可憐?”
辛棠聲音有點抖:“你、能不能正常點?”
“我讓你害怕了嗎?”
辛棠害怕也不敢直說,現在的嬴歡看起來太詭異了,具體問題出在哪他也不清楚,只是隱約覺得,嬴歡的笑容下,隱藏著什麽別的情緒。
像一座冰雪覆蓋的雪山,不知道什麽時候就會有熱浪將他吞噬。
嬴歡的手還停留在他的側臉,兩人以最親密的姿勢僵持著。
“嗡——”
手機震動的聲音忽然響起,打破了滿室的寂靜。
嬴歡直起身,關掉鬧鈴,辛棠借此機會也坐直了,他有意回避之前的問題,不等嬴歡說話,他便問道:“這是什麽鬧鈴?”
“晚飯的。”嬴歡晃了晃手機,有些懊悔似的問道:“沒想到會開這麽久的會,你餓了嗎?”
一瞬間,他又變回了溫柔的模樣,仿佛剛才凝固到窒息的氣氛都只是辛棠的錯覺。
辛棠張了張嘴,不知道該不該趁現在詢問嬴歡剛才是什麽意思。
“餓傻了嗎?”嬴歡用手機一角親昵地點了點辛棠的額頭。
不疼,就是手機殼有點涼。
辛棠也不知道他怎麽突然就有了勇氣,看著嬴歡問道:“我以前說過……你和阿爾弗雷德很像嗎?”
嬴歡就著辛棠的手翻開了《策反》,指著某一段文字道:“這裏,你說看到這裏立馬想起了我,我是唯一一個能讓你一眼驚艷的男人、”
停頓片刻,他倏地輕笑了一聲,聽起來像是嘆息:“但現在我這張臉對你好像不太管用了。”
辛棠一邊在心裏說明明他看到嬴歡的臉都要神魂顛倒了,一邊看向嬴歡指出來的那段話——
[那是一個很純正的白人,金發碧眼,眼窩深邃,鼻梁高挺,嘴唇薄得堪稱寡淡,也許是太久沒見過太陽,他的皮膚白得幾乎透明,青色的血管如同漂亮的文身盤踞在他的皮膚上,讓他看起來脆弱又神秘。
艾德文很難不在心裏感嘆一句,這樣的人,怎麽會是殘忍冷漠的連環殺手?]
這裏是整個故事的開端,從第一面起,艾德文被阿爾弗雷德所驚艷,下意識否定了這人殺人犯的身份,就意味著他已經走進了阿爾弗雷德精心布置的名為策反的陷阱。
正這樣胡亂想著時,辛棠猛然意識到,他剛才重看這本小說時,也是看到這個部分的描寫,產生了“嬴歡和這個死刑犯怎麽這麽像”的想法。
當時的他並沒有特別註意這個想法產生的節點,現在被一提醒才明白,他其實真正想表達的,是“嬴歡令人驚艷的外表與氣質和死刑犯很像”。
這麽說來,以前的他想表達其實也是這個意思?
辛棠突然有點愧疚,尤其是他前腳剛在心裏發誓要努力接受嬴歡,後腳就因為一句話胡思亂想,這讓他有點坐立難安。
“嬴歡……”辛棠拉住嬴歡的衣擺,想要道歉又想起車裏嬴歡教過他的道歉方式,一時間被卡得有點不上不下的。
叫了好幾遍嬴歡的名字,嬴歡一直沒有說話的意思,只是突然用手遮住了辛棠的眼睛。
黑暗的環境讓辛棠有些膽顫,不得不硬著頭皮道:“我醒來時看到你,很驚艷的……真的,所以你說你是我老公,我一下就信了,我覺得你一定會是我喜歡上的人。”
“那你現在、喜歡我嗎?”
嬴歡的聲音幽幽的,某一刻,辛棠覺得他像厲鬼一樣。
不對,他怎麽又開始胡思亂想了!
辛棠穩了穩心神,認真地回答道:“喜歡……”
“你要怎麽證明?”
“……親都親了那麽多回了,我有哪一次是真的推開你了?這還不夠證明嗎?”
嬴歡楞了一下,忽地俯身吻住辛棠,一邊啄吻一邊親昵地道:“夠,棠棠,夠了,我很愛你棠棠,我愛你……”
這樣直白熱烈的告白,比在狹窄車廂裏的濕|吻還讓辛棠感到慌張,嬴歡貼著他的嘴唇滾燙得像是要把他的靈魂燃燒殆盡。
最後辛棠還是沒能做出一頓晚飯來,他看不得刀,當然搏動過激的心臟也不允許他長時間站在廚房。
時間不早了,嬴歡簡單做了個湯面,沒有蔥姜蒜醋,但炒了蝦皮和番茄在裏面,吃起來也很香。
吃完飯,辛棠去洗碗,嬴歡站在門口看了一會兒,灼灼的目光辛棠想忽視都忽視不了。
但最後嬴歡什麽也沒做,只說還要處理幾個郵件,上樓右拐第二間房是他們的臥室,他還不知道什麽時候才能回來,讓辛棠困了就先睡。
“好。”
等嬴歡走了,辛棠才猛然反應過來,嬴歡之前不是說,等晚上給他講為什麽他看到刀會胸口痛嗎?
不過人已經走了,又是急著去工作,辛棠只好把疑問壓回心底。
希望他的破記性不要從此就把這件事完全忘記了。
辛棠收拾完廚房,窩在客廳沙發上看了一會兒電視,掛鐘比到十點時,才準備回去睡覺。
他上樓時,書房的門還關著,門縫裏透出明亮的白光,預示著嬴歡還在工作。
也不知道他什麽時候才能回來,別墅還真不是那麽好住的啊。
辛棠抿了抿唇,一個人回了臥室,從衣櫃找到他的尺碼的睡衣後,進浴室洗澡。
意料之中又在情理之外的,這裏依舊沒有鏡子。
水霧逐漸彌漫了整個浴室,眼前的一切都變得朦朦朧朧的,辛棠擡眼看到不遠處的白色瓷磚,眼前突然一花,恍惚看到了一面鏡子。
辛棠下意識摸向鏡子,手指碰到瓷磚的一瞬間,似乎有一層籠罩在他眼前的水簾被蕩開了——他看到了鏡中的自己。
他長得高挑挺拔,五官棱角分明,帶著一股不服輸的銳勁兒,但他的眼神茫然而痛苦,似乎鏡中的人讓他感到陌生。
一雙骨節分明的手突然攬住他的腰,比他白了不止一個色號,顯得有些色|情。
那張不止一次讓他目眩神暈的臉貼在他的耳畔,一邊啄吻一邊輕嘆:“我很愛你棠棠,我愛你……”
“嗬——”
辛棠倒吸了一口氣,不自覺退了好幾步,直到後背抵上墻面,他猛然回過神來,眼前哪有什麽鏡子,分明是一面瓷磚墻。
他剛才看到的是什麽?
是記憶閃回嗎?還是他的幻想?
這個小小的插曲讓辛棠有點心神不寧,匆匆沖洗幹凈了身上的泡沫,水都沒來得及擦幹凈,裹上睡衣窩進了床裏。
鏡中的他,怎麽會是那個眼神?
誒,不對,他怎麽又開始胡思亂想了?
辛棠猛地翻了個身,拍著自己的臉安慰道:“只是一個模棱兩可的畫面而已,也不能說明什麽。”
先前嬴歡嘴角的弧度都沒變一下,他還突然覺得嬴歡的笑容很可怕呢,說到底,都是他自己嚇自己罷了。
辛棠極力想要控制發散的思維,但他就是忍不住一遍遍回想起那個畫面。
翻來覆去好幾次,辛棠忍不住坐了起來,看到床頭櫃上擺著兩本書便拖了過來。
一本是關於精神疾病的,一本是現代詩集,前者充斥著辛棠看不懂的實驗數據與專業術語,比衛生紙包裝袋上的說明說還無聊,辛棠果斷換了詩集看。
耐著性子翻了一會兒,他發現了一張夾在書裏的紙,準確來說,是一封信,開頭處寫著嬴歡的名字,結尾則是辛棠的落款。
從紙質來看信的年頭應該不早了,但收藏得很好,一個角都沒有卷。
信的內容是一首手寫的詩(註)
前半部分是黑色的字體:
[只要我一息尚存,我就稱你為我的一切。
只要我一誠不滅,我就感覺到你在我的四圍,任何事情,我都來請教你,任何時候都把我的愛獻上給你。]
後半部分則是紅色的字體:
[只要我一息尚存,我就永把你藏匿起來。
只要把我和你的旨意鎖在一起的腳鐐,還留著一小段,我的意旨就在你的生命中實現——這腳鐐就是我的愛。]
字體稚嫩,構架也很隨便,不像是練過字的模樣,但筆鋒相當漂亮,透過筆鋒似乎能看到寫字的人桀驁風發的意氣。
毫無疑問,這是他的字體,這封信是高中時期的他寫給嬴歡的。
沒想到還是他先跟嬴歡告白的,而且時間還那麽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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