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八十年代真千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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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念安有意識後, 以為自己睜開眼就能見到她在這個世界要HE的糙漢子,結果周圍空無一人。
環顧一下四周,發現自己正處於一間近現代裝修風格的房間裏。
這樣的裝修風格在年代文裏可不多見, 看來在這個世界裏, 她還是一朵人間富貴花。
一時半會兒見不到她在這個世界要HE的糙漢子, 她索性先捋一下瓜皮灌輸在她腦海裏的劇情。
這是一本以八十年代為背景的年代文,她在這本文裏的身份是對男主霍琛愛而不得的女二。
沒錯, 又是這個熟悉的設定。
女二和她同名,也叫許念安,家在北城鄉下的一個大隊裏,從小隨養父母住在部隊的家屬樓裏, 現在人在她親生父母家裏。
只從以上這些內容, 許念安就知道她的身世不簡單。
她的身世也確實不簡單。
整件事情要從十八年前說起。
十八年前, 許父去執行任務受了重傷,人差點沒了。
那時候許母還沒隨軍, 自己一個人住在鄉下, 得知許父受了重傷, 可能救不回來,她大受打擊, 動了胎氣,導致肚子裏的孩子不足月就出生了。
孩子出生後,許母擔心許父救不回來, 孩子會跟著她受苦,就動了歪心思, 趁著隔壁床和她差不多時間生產的孕婦剛生完孩子體力不支昏睡過去的空擋, 把兩個人的孩子交換了。
在那個沒有監控, 又做不了親子鑒定的年代, 她這麽做可以說是神不知鬼不覺。
之後,或許是心虛,她並沒有在醫院待太久,隔日就出院了。
出院之前,她牢牢記下了被她換走孩子的那對夫妻的容貌和名字,想著將來要是有機會再把孩子換回來。
許父脫離危險後,她就想把孩子換回來,但被她換了孩子那家人卻像是人間蒸發一樣,再也找不到了。
她又不敢跟許父說實話,只能把這件事情爛在肚子裏。
這一爛就爛了整整十三年。
這十三年裏,她沒有一刻不在思念自己的親生女兒。
剛開始家裏的日子過得苦,看著原主,她心裏還有些愧疚,隨著許父一次又一次升遷,家裏的日子過得越來越好,她心裏的那點愧疚就沒了,取而代之的是厭惡。
特別是看到許父把原主捧在手心裏疼後,她越發厭惡原主,覺得這一切本該屬於她的親生女兒的,是原主搶走了屬於她的親生女兒的一切,完全忘了這一切都是她自己親手造成的。
忘了自己的過錯後,這一切在她看來,就都成了原主的錯,剛開始她還只是對原主愛答不理,後面有個什麽不順心就對原主非打即罵。
當然,這一切都是背著許父做的。
要是讓許父知道她對原主非打即罵,以許父的性子和對原主的疼愛勁,有很大的可能會和她離婚。
原主被虐待後,倒是有把她被虐待的事情告訴許父,但她年紀小,許母做事又幹凈,每次都被蒙混過去。
好在隨著許父的職位越來越高,出任務的次數逐漸減少,大部分的時間都在部隊裏,再加上原主的年齡也慢慢大了,許母怕被許父發現,不怎麽敢對她動手,但對她還是沒好臉色,動不動就罵她。
時間一晃,過去了十三年。
許母因為長期憂思過重,身體一日不如一日,很快就要油盡燈枯。
就在她以為她這輩子都找不到她的親生女兒的時候,她又遇到了當年被她換走孩子的那對夫妻,也見到了她的親生女兒。
那對夫妻,女的是他們省醫院的內科醫生,男的是他們省的省長,她的親生女兒在他們家裏的日子過得比原主還要好。
她很想跟她的親生女兒相認,但又想到自己很快就要死了,她的親生女兒回到他們家裏的日子未必有在她現在的家裏好,就打消了這個念頭。
又過了半年後,她的身體終於熬不住了。
臨死的時候,她也不知是良心不安,還是想給她的親生女兒留一條退路,她把當年換孩子的事情告訴許父,並且希望許父如非必要,不要和他們的親生女兒相認。
許父得知這個消息後,氣得不行,但她說完沒多久就撒手人寰了,他又不能鞭屍,只能強行咽下這口氣。
辦完她的喪禮後,許父想了很多,想把這件事情告訴原主,又擔心原主回到她的親生父母那裏會過不好。
他會擔心這個是有原因的。
作為一個女兒控的父親,從小被他捧在手心裏長大的原主比什麽都重要,哪怕他們沒有血緣關系,相比於和他有血緣關系的親生女兒,他也更在乎原主。
在自己都更在乎自己養大的女兒的情況下,他很難不擔心原主的親生父母也和他一樣更在乎他們養大的女兒。
如果他們也和他一樣更在乎他們養大的女兒,那原主回到他們家裏,他們心裏不好受,原主的日子也不好過。
要是遇到一個像許母那樣腦子拎不清的,沒準還會覺得原主的出現破壞了他們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
但是不告訴原主,原主又有知情權,包括那對被許母換走孩子的夫妻也是。
糾結了一段時間後,他最終決定等原主成年的時候,再把這件事告訴她,這樣即便她知道後,毫不猶豫地棄他而去,他也能放心一點。
又過了幾年,眼看原主馬上就要成年了,他的身體先跨了。
絕癥,治不了。
在知道自己時日無多後,他就把這件事情告訴原主,並聯系了原主的親生父母。
原主和原主的親生父母得知這件事情後,心情不比他當初得知這件事情的時候好多少。
但始作俑者的許母已經死了,在場的,嚴格上來說全都是受害者,他們心裏便是有氣也沒地方撒。
原主的親生父母還算是明事理的人,接受了這一切後,他們答應許父,他們日後一定會待兩個孩子都如己出,絕對不會厚此薄彼。
許父還是有些不放心,因為一旦他們失信,那受苦的就是原主,原主原先因為許母已經受了不少苦,他不想她再受哪怕一丁點的苦。
於是,他做了兩手準備。
他給自己有著過命交情的戰友留了一封信,希望在他死後,他能幫忙照顧原主。
之所以沒有當面和他的戰友說,是因為他的戰友出任務去了,不知道什麽時候才能回來,他怕自己等不了。
他也確實沒有等到他的戰友,處理好這些事情沒兩天,他就去了。
辦完他的葬禮,原主就和她的親生父母去了她的親生父母家裏。
以上這些只是前言,小說的故事是從原主回到她的親生父母家裏開始的。
原主回到她的親生父母家裏後,日子過得還行,她的親生父母和比她早一會兒出生的她的養父母的親生女兒,也就是她的姐姐,對她都特別照顧。
但正因為這份特別,讓原主總有種寄人籬下的感覺,沒什麽歸屬感。
不過,日子也還過得下去。
直到她遇見男主霍琛,並對他一見鐘臉。
霍母和原主的親生母親,也就是唐母是手帕交,兩人感情非常好,早在原主出生之前,霍母和唐母就給她和霍琛定了娃娃親。
因為許母的騷操作,原主不僅從小和自己的親生父母分開,出生前訂下的婚約對象也成了取代她在她親生父母身邊長大的女主唐晚的婚約對象。
霍琛和唐晚從小一起長大,又有婚約在身,感情非常好,原主被唐父、唐母接回家的時候,他們兩人已經在處對象了。
剛得知自己喜歡的人和自己的姐姐在處對象的時候,原主雖然有些遺憾,但並沒有想涉足他們倆的感情,是唐晚良心過意不去,覺得因為她的親生母親的騷操作,她已經搶了原主的人生,不能再搶了她的婚約對象。
然後,她就把當年的事跟霍琛說了,說她不是霍琛的婚約對象,真正和霍琛有婚約的人是原主,並和霍琛提出分手。
霍琛和她在一起是因為喜歡她,不是因為婚約,就算他們沒有婚約,他也還是會和她在一起,不會因為婚約去跟一個他不喜歡的人在一起。
但她腦子有坑,硬要和霍琛分開,還把原主和霍琛有婚約的事情告訴原主。
原主本來對霍琛已經不抱任何幻想了,在她這一通騷操作下,她又重新動了心思。
之後,仿佛是為了證明自己夠騷,唐晚各種撮合原主和霍琛,原主喜歡霍琛,對此自然是歡喜的,但霍琛不喜歡原主,拒絕的態度很強硬。
每次原主被霍琛拒絕快死心的時候,唐晚就會添一把火,讓原主重新燃起希望。
就這樣,反反覆覆。
原主對霍琛的感情越來越深,霍琛對原主這個橫在他和唐晚之間的阻礙越來越反感,唐晚則是既舍不得霍琛,又過不了自己良心那一關。
總而言之,三人沒一個是好受的。
唐父、唐母和霍父、霍母看他們三人這樣耗著,心裏也不好受,就勸唐晚不要再騷操作了,和霍琛好好在一起,原主和霍琛的婚約就此作罷!
反正現在是新社會,講究婚姻自由,只要兩個人相愛就能在一起,不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一套。
唐晚也算是個進步青年,覺得他們說得挺有道理的,就被他們說服了,和原主真誠地道了一下歉後,她便重新和霍琛在一起。
至於原主心裏是怎麽想的……
他們倒是有關心,但也只是關心,沒有為她做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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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顧一下四周,發現自己正處於一間近現代裝修風格的房間裏。
這樣的裝修風格在年代文裏可不多見, 看來在這個世界裏, 她還是一朵人間富貴花。
一時半會兒見不到她在這個世界要HE的糙漢子, 她索性先捋一下瓜皮灌輸在她腦海裏的劇情。
這是一本以八十年代為背景的年代文,她在這本文裏的身份是對男主霍琛愛而不得的女二。
沒錯, 又是這個熟悉的設定。
女二和她同名,也叫許念安,家在北城鄉下的一個大隊裏,從小隨養父母住在部隊的家屬樓裏, 現在人在她親生父母家裏。
只從以上這些內容, 許念安就知道她的身世不簡單。
她的身世也確實不簡單。
整件事情要從十八年前說起。
十八年前, 許父去執行任務受了重傷,人差點沒了。
那時候許母還沒隨軍, 自己一個人住在鄉下, 得知許父受了重傷, 可能救不回來,她大受打擊, 動了胎氣,導致肚子裏的孩子不足月就出生了。
孩子出生後,許母擔心許父救不回來, 孩子會跟著她受苦,就動了歪心思, 趁著隔壁床和她差不多時間生產的孕婦剛生完孩子體力不支昏睡過去的空擋, 把兩個人的孩子交換了。
在那個沒有監控, 又做不了親子鑒定的年代, 她這麽做可以說是神不知鬼不覺。
之後,或許是心虛,她並沒有在醫院待太久,隔日就出院了。
出院之前,她牢牢記下了被她換走孩子的那對夫妻的容貌和名字,想著將來要是有機會再把孩子換回來。
許父脫離危險後,她就想把孩子換回來,但被她換了孩子那家人卻像是人間蒸發一樣,再也找不到了。
她又不敢跟許父說實話,只能把這件事情爛在肚子裏。
這一爛就爛了整整十三年。
這十三年裏,她沒有一刻不在思念自己的親生女兒。
剛開始家裏的日子過得苦,看著原主,她心裏還有些愧疚,隨著許父一次又一次升遷,家裏的日子過得越來越好,她心裏的那點愧疚就沒了,取而代之的是厭惡。
特別是看到許父把原主捧在手心裏疼後,她越發厭惡原主,覺得這一切本該屬於她的親生女兒的,是原主搶走了屬於她的親生女兒的一切,完全忘了這一切都是她自己親手造成的。
忘了自己的過錯後,這一切在她看來,就都成了原主的錯,剛開始她還只是對原主愛答不理,後面有個什麽不順心就對原主非打即罵。
當然,這一切都是背著許父做的。
要是讓許父知道她對原主非打即罵,以許父的性子和對原主的疼愛勁,有很大的可能會和她離婚。
原主被虐待後,倒是有把她被虐待的事情告訴許父,但她年紀小,許母做事又幹凈,每次都被蒙混過去。
好在隨著許父的職位越來越高,出任務的次數逐漸減少,大部分的時間都在部隊裏,再加上原主的年齡也慢慢大了,許母怕被許父發現,不怎麽敢對她動手,但對她還是沒好臉色,動不動就罵她。
時間一晃,過去了十三年。
許母因為長期憂思過重,身體一日不如一日,很快就要油盡燈枯。
就在她以為她這輩子都找不到她的親生女兒的時候,她又遇到了當年被她換走孩子的那對夫妻,也見到了她的親生女兒。
那對夫妻,女的是他們省醫院的內科醫生,男的是他們省的省長,她的親生女兒在他們家裏的日子過得比原主還要好。
她很想跟她的親生女兒相認,但又想到自己很快就要死了,她的親生女兒回到他們家裏的日子未必有在她現在的家裏好,就打消了這個念頭。
又過了半年後,她的身體終於熬不住了。
臨死的時候,她也不知是良心不安,還是想給她的親生女兒留一條退路,她把當年換孩子的事情告訴許父,並且希望許父如非必要,不要和他們的親生女兒相認。
許父得知這個消息後,氣得不行,但她說完沒多久就撒手人寰了,他又不能鞭屍,只能強行咽下這口氣。
辦完她的喪禮後,許父想了很多,想把這件事情告訴原主,又擔心原主回到她的親生父母那裏會過不好。
他會擔心這個是有原因的。
作為一個女兒控的父親,從小被他捧在手心裏長大的原主比什麽都重要,哪怕他們沒有血緣關系,相比於和他有血緣關系的親生女兒,他也更在乎原主。
在自己都更在乎自己養大的女兒的情況下,他很難不擔心原主的親生父母也和他一樣更在乎他們養大的女兒。
如果他們也和他一樣更在乎他們養大的女兒,那原主回到他們家裏,他們心裏不好受,原主的日子也不好過。
要是遇到一個像許母那樣腦子拎不清的,沒準還會覺得原主的出現破壞了他們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
但是不告訴原主,原主又有知情權,包括那對被許母換走孩子的夫妻也是。
糾結了一段時間後,他最終決定等原主成年的時候,再把這件事告訴她,這樣即便她知道後,毫不猶豫地棄他而去,他也能放心一點。
又過了幾年,眼看原主馬上就要成年了,他的身體先跨了。
絕癥,治不了。
在知道自己時日無多後,他就把這件事情告訴原主,並聯系了原主的親生父母。
原主和原主的親生父母得知這件事情後,心情不比他當初得知這件事情的時候好多少。
但始作俑者的許母已經死了,在場的,嚴格上來說全都是受害者,他們心裏便是有氣也沒地方撒。
原主的親生父母還算是明事理的人,接受了這一切後,他們答應許父,他們日後一定會待兩個孩子都如己出,絕對不會厚此薄彼。
許父還是有些不放心,因為一旦他們失信,那受苦的就是原主,原主原先因為許母已經受了不少苦,他不想她再受哪怕一丁點的苦。
於是,他做了兩手準備。
他給自己有著過命交情的戰友留了一封信,希望在他死後,他能幫忙照顧原主。
之所以沒有當面和他的戰友說,是因為他的戰友出任務去了,不知道什麽時候才能回來,他怕自己等不了。
他也確實沒有等到他的戰友,處理好這些事情沒兩天,他就去了。
辦完他的葬禮,原主就和她的親生父母去了她的親生父母家裏。
以上這些只是前言,小說的故事是從原主回到她的親生父母家裏開始的。
原主回到她的親生父母家裏後,日子過得還行,她的親生父母和比她早一會兒出生的她的養父母的親生女兒,也就是她的姐姐,對她都特別照顧。
但正因為這份特別,讓原主總有種寄人籬下的感覺,沒什麽歸屬感。
不過,日子也還過得下去。
直到她遇見男主霍琛,並對他一見鐘臉。
霍母和原主的親生母親,也就是唐母是手帕交,兩人感情非常好,早在原主出生之前,霍母和唐母就給她和霍琛定了娃娃親。
因為許母的騷操作,原主不僅從小和自己的親生父母分開,出生前訂下的婚約對象也成了取代她在她親生父母身邊長大的女主唐晚的婚約對象。
霍琛和唐晚從小一起長大,又有婚約在身,感情非常好,原主被唐父、唐母接回家的時候,他們兩人已經在處對象了。
剛得知自己喜歡的人和自己的姐姐在處對象的時候,原主雖然有些遺憾,但並沒有想涉足他們倆的感情,是唐晚良心過意不去,覺得因為她的親生母親的騷操作,她已經搶了原主的人生,不能再搶了她的婚約對象。
然後,她就把當年的事跟霍琛說了,說她不是霍琛的婚約對象,真正和霍琛有婚約的人是原主,並和霍琛提出分手。
霍琛和她在一起是因為喜歡她,不是因為婚約,就算他們沒有婚約,他也還是會和她在一起,不會因為婚約去跟一個他不喜歡的人在一起。
但她腦子有坑,硬要和霍琛分開,還把原主和霍琛有婚約的事情告訴原主。
原主本來對霍琛已經不抱任何幻想了,在她這一通騷操作下,她又重新動了心思。
之後,仿佛是為了證明自己夠騷,唐晚各種撮合原主和霍琛,原主喜歡霍琛,對此自然是歡喜的,但霍琛不喜歡原主,拒絕的態度很強硬。
每次原主被霍琛拒絕快死心的時候,唐晚就會添一把火,讓原主重新燃起希望。
就這樣,反反覆覆。
原主對霍琛的感情越來越深,霍琛對原主這個橫在他和唐晚之間的阻礙越來越反感,唐晚則是既舍不得霍琛,又過不了自己良心那一關。
總而言之,三人沒一個是好受的。
唐父、唐母和霍父、霍母看他們三人這樣耗著,心裏也不好受,就勸唐晚不要再騷操作了,和霍琛好好在一起,原主和霍琛的婚約就此作罷!
反正現在是新社會,講究婚姻自由,只要兩個人相愛就能在一起,不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一套。
唐晚也算是個進步青年,覺得他們說得挺有道理的,就被他們說服了,和原主真誠地道了一下歉後,她便重新和霍琛在一起。
至於原主心裏是怎麽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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