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8、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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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逸在網上訂的那些小禮物幾天後送到了秦宅,不得不說秦大少還是有點情商的,至少他沒買那些洋娃娃啦發卡啊相冊啊水晶球什麽的。收到快遞的時候秦逸不在家,他被秦政發配去秦家在港口那家外貿公司上班去了。不過那天剛好秦政休假在家陪夏傑,管家收了快遞讓保鏢把東西搬進來,他還問了句這是什麽。
管家自然也是不知道裏面是什麽,只能照著快遞員說的話說:“這是大少爺前些日子在網上訂的東西,聽說是要給傑少的。”說著還特意觀察了一下自己主子的臉色,畢竟看到自己兒子買東西討好自己年輕的小情兒,怎麽都有點不舒服吧……
可秦政臉上沒什麽不悅的表情,反而還挺感興趣,招呼正在研究牌局的夏傑過去:“阿傑來看看,你阿逸哥哥都給你買了什麽?”
夏傑最近在家沒事做,自從秦政教了他一些賭場的技巧後,他這幾天都在研究牌技。聽到秦政這句話,他戀戀不舍地把手裏的牌放下,剛走過去就被秦政抱進懷裏。
秦政把下巴擱在夏傑肩膀上,他這段時間都有監督這個孩子吃飯,卻怎麽也不見長肉,肩膀還是那麽瘦弱,一摸就是一把骨頭。他握著夏傑的手拆包裝,呼吸都噴在夏傑的脖子上,最近天氣轉暖,夏傑就穿著一件寬大的衛衣,身上還有陽光的味道,很幹凈。
這個孩子是我的。秦政很滿意地想著,只要他還活在這世上,夏傑就都是他的,沒有別人插腳的可能。所以他一點也不擔心他兒子送東西給他情人別有用途,就算有,他也能輕易斬殺掉。
半大的包裹拆開,裏面都是小玩意兒,手工做的鋼琴模小提琴大提琴模型,經典動漫角色玩偶,車模,貝殼標本……秦大少當初可是什麽都考慮到了,不管夏傑喜歡什麽,他能想到的都買了,用心良苦啊!
秦政看了一眼便沒了興趣,問夏傑:“這些東西還喜歡麽?”
夏傑手裏拿著一把十厘米高的仿真吉他,神情恍惚,秦政也註意到了,又問:“是不是想學?”
“以前玩過,不是很喜歡了。”夏傑把東西放回去,:“大少買了好多東西,一會搬去我房間放著吧。”
“好的,傑少。”管家應道。
秦政拉住人人,在他耳邊問道:“你還喜歡什麽?只要你說我都給你買。”
他只是覺得自己兒子都給自己小情兒送禮物了,他這個正主沒點表示說不過去。以往他那些情人都是直接給的銀行卡,或者吩咐別人買的,但對於夏傑,秦政想自己買。夏傑在他心中總歸是不一樣的,秦政想,要是人的一輩子註定要愛一個人,那麽眼前這個男孩子估計就是他的宿命吧。
但對於夏傑來說,與其要送他禮物,不如將他要找的那個兇手交給他手刃來得高興。但他知道現在還不是時機,而且他也不想把路驍抖露在秦政面前。
於是夏傑像是認真考慮了一會一樣,看著秦政想了好久,還是沒個所以然,他搖搖頭,說他的確沒有想要的。
秦政瞇了瞇眼睛,把摟著他的手放開,倚在沙發背上說:“既然你沒有想要的,改天我就送你一樣特別的東西吧。”
夏傑的酒吧在跑馬道那邊,是有名的紅燈區,從那條街隔開,簡直就是兩個世界,燈紅酒綠的是天堂,潮濕陰暗的是地獄。也可以說是有錢人的天堂,窮人的地獄。
K區很亂,富人多,窮人多,因為黑社會橫行,治安制度也不完善,打架鬧事經常有。加上這邊黑戶人口多,經常發生命案都沒人理會。夏傑剛到這邊的時候因為沒有身份證,在K區像個最低賤的黑人一樣,活在不見天日的街巷。夜裏這裏就像人間天堂,他卻在最陰暗的角落看著那些衣著光彩的人出入這些娛樂場所。那段日子他覺得他說不定會死在這個地方,沒有人知道,也沒有會註意到他的血恨。到那種時候,他就可以跟已經去了天堂的路驍相見了。
見到莉莉的時候夏傑已經靠在樓梯上將睡未睡了,那個女人化著煙熏濃妝,穿著豹紋短裙,明明是炎夏,她卻圍著一塊誇張的貂皮,兩條長腿裹在黑色絲襪裏。夏傑先是看到她那雙尖得可以殺人的高跟鞋,才擡頭看她的。
莉莉嘴裏叼著雪茄,抱臂的左手無名指上戴著個看起來簡樸又廉價的戒指,跟她這一身行頭格格不入。夏傑一開始以為她是在酒吧工作的小姐,也只是看了她一眼就繼續靠在墻上瞇眼,他已經筋疲力盡,說不定已經要見不到第二天的太陽了。
“餵,小鬼,要不要跟我回去?”莉莉見他愛理不理的樣子,用鞋尖踢了踢他。她的聲音沙啞,估計是常年抽煙的結果,卻帶著一絲性感在裏面,像是夜裏暧昧的誘惑。
後來夏傑才知道她是這條街最火爆的酒吧的主人,她的酒吧叫“W”,夏傑也不知道這是什麽意思,不過莉莉這人在這區很有威信,來的不管是什麽身份的人都得對她客客氣氣的。
莉莉那時候大概三十出頭,夏傑跟她回家後卻沒看到和她同居的人,明明她都戴著婚戒了。
後來他在酒吧工作,也好奇地打聽過她的故事,酒保一邊擦著酒杯一邊淡淡地說:“她以前有個小男朋友,後來不知道怎麽的分了,那個戒指是他送的,莉莉一直戴到現在。”
夏傑擡頭去看她所在的地方一眼,她正陪一個客人喝酒,慵懶地躺在別人懷裏,一杯接一杯地喝。
那個樣子,怎麽可能還愛著另一個人?
就像現在的他,死後大概也去不了天堂和路驍見面了吧。
秦逸從港口那邊開車過來已經是晚上時分,秦政這幾天到南非去了,K區這邊的事務都由他來管,可憐這個瀟灑了二十年的大少爺,這幾天差點沒把他累出病來。
可今天下班時候他接到夏傑的電話,說是約他來酒吧這邊玩,秦逸想著第二天是周末,就答應了。其實他也是好奇,一直聽說他爸那小情人經營著一家酒吧,他還沒來見過,加上他好聲色場所,憋屈了那麽多天,突然受到邀請,想想還有點小感動。
秦逸去過的酒吧不少,所以進門後他也輕車熟路的,這家酒吧格局跟其他酒吧沒什麽差別,正廳四周和中間都是吧臺,正面有個小型舞臺,大概時間還早沒到營業時段,裏面只有酒吧和服務生走動,而夏傑正坐在小舞臺上面搗鼓一把吉他。
夏傑低著頭,在高腳椅上面坐著,懷裏抱著一把木吉他,半長的劉海掩蓋住他的臉,只有一片陰影。秦逸沒叫他,只把外套遞給上前的服務生,然後走過去。
他從看清夏傑那天起,就覺得這個男孩子的手很合適樂器,所以才選了那麽多模型,如今一看,果然如此。
夏傑自顧自調好音,右手在吉他上掃了幾個和弦,發出清脆的聲音。
大概是註意到身邊有人,夏傑這才擡起頭,見來人是秦逸,他也沒站起來,只對他笑著點點頭,又招呼服務生端酒。
夏傑坐在高腳椅上,剛好可以跟秦逸平視,他的腳肆意地踩在椅腳,看起來挺像個演唱的。
“你到那邊坐,我給你彈一曲。”夏傑用下巴示意側對舞臺的吧臺,對秦逸說。
秦逸聽話地過去了。
夏傑沒用伴奏,也沒用音響,吉他原聲的不插電現場,他彈的是green day的《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s》。
秦逸出身黑道世家,向來崇尚武力,像是音樂書法棋藝這些修身養性的東西從來都是不屑一顧的,雖然也附庸風雅去看過,但真正的註意力也沒在演奏者身上。這是他有生以來第一次如此專註地看別人的演奏。
夏傑不算是熟手,當初學吉他也是課餘抽空練的,雖然他是因為這個才離家出走,自從路驍去世後他就再沒動過了。他有幾個音彈錯,秦逸這個門外漢也聽不出來。秦逸就覺得這個漂亮的小男孩抱吉他的側臉真是好看,特別是放在琴弦上的尖細手指,白得像蔥一樣,一看就跟他們不是一路人,他們這種從小就拿著槍訓練的人手上都長著繭,要不就是煙蒂在上面留下的痕跡,像夏傑那麽幹凈的,道上就沒幾個。
營業時間一到,夏傑就讓出位置給在酒吧駐唱的樂隊,自己跑到臺下陪秦逸喝酒。秦逸看他端著一杯淡綠色的酒,燈光照射過被子和液體,折射在他手上,像是掌握著魔法,能把人的靈魂都吸進去。
秦逸看得出神,直到夏傑開口跟他說話,他才發現自己這個樣子看自己父親的情人不太合適,於是尷尬地喝了一口酒,沒聽清楚夏傑說了什麽。
夏傑卻像沒有發現一樣,他側頭看著臺上演奏的樂隊,瞇著眼睛趴在桌子上。他們現在坐在角落的雅座裏,燈光昏暗,秦逸看不清他臉上的表情。
“謝謝你送的禮物,我很喜歡。”他指的是那把小吉他模型,要不是看到那個小玩意,他都快把曾經的自己忘記了。
那個喜歡抱著吉他,給戀人彈奏的自己,就算有一天自己下了地獄,路驍也會記得那樣愛著他的自己吧。
作者有話要說: 我已經完全不知道自己寫的是什麽了QAAAAQ難道是心境不好??????擠了兩天就寫了這些亂七八糟的(╯‵□′)╯︵┻━┻你們能不能給我點建議,我快堅持不下去了TAT
可能明天斷更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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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秦政臉上沒什麽不悅的表情,反而還挺感興趣,招呼正在研究牌局的夏傑過去:“阿傑來看看,你阿逸哥哥都給你買了什麽?”
夏傑最近在家沒事做,自從秦政教了他一些賭場的技巧後,他這幾天都在研究牌技。聽到秦政這句話,他戀戀不舍地把手裏的牌放下,剛走過去就被秦政抱進懷裏。
秦政把下巴擱在夏傑肩膀上,他這段時間都有監督這個孩子吃飯,卻怎麽也不見長肉,肩膀還是那麽瘦弱,一摸就是一把骨頭。他握著夏傑的手拆包裝,呼吸都噴在夏傑的脖子上,最近天氣轉暖,夏傑就穿著一件寬大的衛衣,身上還有陽光的味道,很幹凈。
這個孩子是我的。秦政很滿意地想著,只要他還活在這世上,夏傑就都是他的,沒有別人插腳的可能。所以他一點也不擔心他兒子送東西給他情人別有用途,就算有,他也能輕易斬殺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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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政看了一眼便沒了興趣,問夏傑:“這些東西還喜歡麽?”
夏傑手裏拿著一把十厘米高的仿真吉他,神情恍惚,秦政也註意到了,又問:“是不是想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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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對於夏傑來說,與其要送他禮物,不如將他要找的那個兇手交給他手刃來得高興。但他知道現在還不是時機,而且他也不想把路驍抖露在秦政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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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傑的酒吧在跑馬道那邊,是有名的紅燈區,從那條街隔開,簡直就是兩個世界,燈紅酒綠的是天堂,潮濕陰暗的是地獄。也可以說是有錢人的天堂,窮人的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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莉莉嘴裏叼著雪茄,抱臂的左手無名指上戴著個看起來簡樸又廉價的戒指,跟她這一身行頭格格不入。夏傑一開始以為她是在酒吧工作的小姐,也只是看了她一眼就繼續靠在墻上瞇眼,他已經筋疲力盡,說不定已經要見不到第二天的太陽了。
“餵,小鬼,要不要跟我回去?”莉莉見他愛理不理的樣子,用鞋尖踢了踢他。她的聲音沙啞,估計是常年抽煙的結果,卻帶著一絲性感在裏面,像是夜裏暧昧的誘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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莉莉那時候大概三十出頭,夏傑跟她回家後卻沒看到和她同居的人,明明她都戴著婚戒了。
後來他在酒吧工作,也好奇地打聽過她的故事,酒保一邊擦著酒杯一邊淡淡地說:“她以前有個小男朋友,後來不知道怎麽的分了,那個戒指是他送的,莉莉一直戴到現在。”
夏傑擡頭去看她所在的地方一眼,她正陪一個客人喝酒,慵懶地躺在別人懷裏,一杯接一杯地喝。
那個樣子,怎麽可能還愛著另一個人?
就像現在的他,死後大概也去不了天堂和路驍見面了吧。
秦逸從港口那邊開車過來已經是晚上時分,秦政這幾天到南非去了,K區這邊的事務都由他來管,可憐這個瀟灑了二十年的大少爺,這幾天差點沒把他累出病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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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逸去過的酒吧不少,所以進門後他也輕車熟路的,這家酒吧格局跟其他酒吧沒什麽差別,正廳四周和中間都是吧臺,正面有個小型舞臺,大概時間還早沒到營業時段,裏面只有酒吧和服務生走動,而夏傑正坐在小舞臺上面搗鼓一把吉他。
夏傑低著頭,在高腳椅上面坐著,懷裏抱著一把木吉他,半長的劉海掩蓋住他的臉,只有一片陰影。秦逸沒叫他,只把外套遞給上前的服務生,然後走過去。
他從看清夏傑那天起,就覺得這個男孩子的手很合適樂器,所以才選了那麽多模型,如今一看,果然如此。
夏傑自顧自調好音,右手在吉他上掃了幾個和弦,發出清脆的聲音。
大概是註意到身邊有人,夏傑這才擡起頭,見來人是秦逸,他也沒站起來,只對他笑著點點頭,又招呼服務生端酒。
夏傑坐在高腳椅上,剛好可以跟秦逸平視,他的腳肆意地踩在椅腳,看起來挺像個演唱的。
“你到那邊坐,我給你彈一曲。”夏傑用下巴示意側對舞臺的吧臺,對秦逸說。
秦逸聽話地過去了。
夏傑沒用伴奏,也沒用音響,吉他原聲的不插電現場,他彈的是green day的《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s》。
秦逸出身黑道世家,向來崇尚武力,像是音樂書法棋藝這些修身養性的東西從來都是不屑一顧的,雖然也附庸風雅去看過,但真正的註意力也沒在演奏者身上。這是他有生以來第一次如此專註地看別人的演奏。
夏傑不算是熟手,當初學吉他也是課餘抽空練的,雖然他是因為這個才離家出走,自從路驍去世後他就再沒動過了。他有幾個音彈錯,秦逸這個門外漢也聽不出來。秦逸就覺得這個漂亮的小男孩抱吉他的側臉真是好看,特別是放在琴弦上的尖細手指,白得像蔥一樣,一看就跟他們不是一路人,他們這種從小就拿著槍訓練的人手上都長著繭,要不就是煙蒂在上面留下的痕跡,像夏傑那麽幹凈的,道上就沒幾個。
營業時間一到,夏傑就讓出位置給在酒吧駐唱的樂隊,自己跑到臺下陪秦逸喝酒。秦逸看他端著一杯淡綠色的酒,燈光照射過被子和液體,折射在他手上,像是掌握著魔法,能把人的靈魂都吸進去。
秦逸看得出神,直到夏傑開口跟他說話,他才發現自己這個樣子看自己父親的情人不太合適,於是尷尬地喝了一口酒,沒聽清楚夏傑說了什麽。
夏傑卻像沒有發現一樣,他側頭看著臺上演奏的樂隊,瞇著眼睛趴在桌子上。他們現在坐在角落的雅座裏,燈光昏暗,秦逸看不清他臉上的表情。
“謝謝你送的禮物,我很喜歡。”他指的是那把小吉他模型,要不是看到那個小玩意,他都快把曾經的自己忘記了。
那個喜歡抱著吉他,給戀人彈奏的自己,就算有一天自己下了地獄,路驍也會記得那樣愛著他的自己吧。
作者有話要說: 我已經完全不知道自己寫的是什麽了QAAAAQ難道是心境不好??????擠了兩天就寫了這些亂七八糟的(╯‵□′)╯︵┻━┻你們能不能給我點建議,我快堅持不下去了T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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