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四 人皮娃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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夙家本來就人丁單薄,夙正亭、夙婭、張鼎軒又先後辭世,算上管家宋伯、花匠陳叔、打雜的蘭姐、廚師忠叔,常住人口才七個人。
為了打掃方便,三樓幹脆直接做了儲藏室。宋伯和兩個男孩子住在二樓,其他人都住在一樓。
夙夜跟在歐宇辰後面,沿著“z”形樓梯下了樓,直接來到客廳。蘭姐是很勤快能幹的,客人們陸陸續續離開後,她便帶著臨時請來的幫工們,將小樓內外徹底打掃過,現在客廳裏一點杯盤狼藉,或者縱情狂歡後的痕跡都找不到了。
客廳兩側,是向兩翼延伸的走廊,和客廳恰好構成個“丁”字。走廊左邊依次通向夙博罕、陳叔和忠叔的臥室,右邊分別是夙博罕的書房、客房、蘭姐和張晗玥的臥室。
倆人右拐,經過客房和蘭姐的房間,裏面一點動靜也沒有,烏漆墨黑的,也沒有絲毫光亮透出來,估計她們已經睡了。
繼續往前走,很快來到張晗玥的臥室門前,門沒有關嚴,微微開著條縫。歐宇辰不假思索地握住球形門把手,向內推開,看到裏面的情形,立刻倒吸了口涼氣。
站在他身後的夙夜,也驟然間繃緊了神經,空氣中流溢著一股子他熟悉的、類似鐵銹的味道。
從歐宇辰身旁的空隙,他往裏張望,只見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燈亮著,將室內照得白晃晃、亮堂堂的。
一個大號的人偶娃娃,就懸吊在燈下,跟通常見到的矽膠娃娃截然不同,仿真到了令人毛骨悚然的程度。
個頭和身形體態,都跟真人一模一樣。它耷拉著腦袋,長長的頭發披散下來,將整張臉孔遮擋住,淩亂的發絲間,隱隱約約透出青白色的肌膚。身上裹著張晗玥的桃紅色絲質睡袍,帶子在腰間系了個漂亮的蝴蝶結。
如果不是異常幹癟的手足,毫無疑問,誰瞧見了,都會認定它就是一具貨真價實的屍體,難怪張晗玥會被嚇到。
如果是惡作劇,那麽顯然這個惡作劇已經達到了惡意的範疇。
人嚇人嚇死人的實例不多,卻也委實不少。
歐宇辰擡腳剛要往裏走,卻被夙夜猛地伸手拉住:“等等。”
“嗯?”歐宇辰愕然看著他。
夙夜沒解釋,直勾勾盯著吊在半空的人偶娃娃。
它的臉孔被頭發擋住,看不大清楚,身體也被睡袍包裹得嚴嚴實實。視線所能涉及的範圍,只剩下裸露的手足,軟綿綿、幹癟癟地耷拉在身體兩側,縮水似的布滿褶皺,顏色是詭異的青白。
仿真娃娃大都是采用矽膠做材料,而眼前的娃娃,稍微留意就能發現,它的“皮膚”質地絕對不是矽膠,缺乏矽膠通常具有的光澤度。
“夙夜。”歐宇辰又招呼了一聲,夙夜才猝然驚醒過來,輕輕吐出口氣,低語:“不對勁。”
“什麽不對勁?”歐宇辰不解。
“你站這兒別動,我進去看看。”夙夜說著,徑自走到人偶娃娃面前,撩起它的長發,只瞅了一眼,就猛地撂開手,倉促地後退兩步。
歐宇辰驚訝地問道:“到底怎麽啦?”
夙夜沒有答話,視線從頭掃到腳,又從腳掃到頭,來來回回掃視了人偶娃娃好幾圈。
歐宇辰不知道他在看什麽,但也沒再繼續追問,好脾氣地靜靜等著他開口。
過了好一會兒,夙夜才低聲說:“打電話報警吧,這個娃娃是用人皮做的。”
看他剛才的反應,歐宇辰心裏已經有了不祥的預感,皺了皺眉頭,隨即二話沒說,掉頭往客廳疾步走去。他的手機留在自己臥室裏了,而客廳內有部座機。
又細細瞥了眼人皮娃娃,夙夜謹慎地退回門口。
“凡兩個物體接觸,必定會產生轉移現象。即會帶走一些東西,亦會留下一些東西。”按照羅卡定律,他知道,現在應該在犯罪現場“走格子”——也就是沿同一方向,例如南——北,來回堪遍現場,再沿垂直方向東——西勘察一遍。
這是警方調查罪案時,最常采用的搜索證據方式。
可是,夙夜很清楚,他不是警察。
在警察到來之前,他作為目擊者,不應該、也不能在現場留下太多屬於自己的痕跡。換個角度講,毫無保護的在現場移動,也會汙染到證物。
所以,他只能盡量縮小自己的活動範圍,站在門口,用目光“走格子”,一點一點掃視。
這間臥室無論大小、格局還是陳設,都和樓上他們倆的差不多,只不過多了個梳妝臺,上面擺滿了玲瑯滿目的化妝品,還有一個挺精致的橡木鏡框。
照片上,是歐宇辰從後面環抱著張晗玥,雙手和她的雙手,在她身前交疊緊握。倆人頭碰著頭,臉挨著臉,很親密無間的姿態。
張晗玥笑容燦爛,眼中寫滿了濃濃的幸福。不由自主地,夙夜的視線在照片上多停留了幾秒鐘。
梳妝臺旁邊,是張象牙白的雕花公主床,床上有兩個大號絨毛玩具的外皮——內部都已經被掏空了,癟癟的隨意堆疊在一起。隨著房門打開,氣流湧動,可以看見有細碎的蓬松棉在半空中躍動、漂浮。想到它們的“瓤”現在在哪裏,夙夜頓時感到一陣惡心,胃部劇烈的抽搐,他使勁咽了口口水,勉強壓下嘔吐的沖動。
很快,他找到了自己要找的東西——窗子虛掩著,大理石窗臺上卻印著個帶泥漬的清晰足跡,毋庸置疑,肯定是罪犯留下的。
這是否表明他(她)是破窗而入的?不,夙夜不那麽認為。雨水會沖刷掉很多痕跡,同時也會留下更多痕跡。
只有這一個足跡,說明什麽?答案是顯而易見的,現場已經被罪犯清理過了,他卻故意留下了這個足跡。
這是*裸的挑釁,挑釁警方、挑釁目標人物。
夙夜嘗試代入罪犯的觀感——他就是我,我就是他。他就是我,我就是他……
夙家今天出入的人很多,混跡在客人、臨時幫工或者送貨員中,堂而皇之的進入,並不困難。趁沒人留意,溜進張晗玥的臥室。取出絨毛玩具中的蓬松棉,塞入隨身帶來的人皮囊中,再把它吊在吊燈上。
一切都太順利了,順利得簡直有些平淡無趣。所以,“我”還要留下點什麽,告訴他們,是“我”做的,即使這樣,你們這些笨蛋也找不到“我”。
夙夜甚至能夠想象得出,那個家夥在留下足跡時,嘴角會微微上挑,勾起輕蔑而得意的笑意。
盯著那個足跡仔細端詳,他的心突然咯噔一下。
這個足跡……好眼熟。憑目測,估計是四十四碼左右,鞋底是空心格子狀的花紋,很像camel駱駝休閑時尚款,正品價格在人民幣八百元左右。
蝴蝶殺手留在四起命案現場的足跡也是四十四碼,鞋底也是空心格子狀花紋,經鑒定為camel駱駝休閑時尚款!
是巧合嗎?還是,這起案子也是他做的?
夙夜舉起雙手,張開大拇指和食指,在半空中遙遙地比劃出足跡的輪廓。這是一只右腳,偏內落腳,所以裏側痕跡的顏色比外緣要深些,腳弓稍高,因此中間部分花紋相對清晰,後跟部位習慣性碾壓——花紋被磨蹭得有些模糊。
這個世界上,不會有兩片完全相同的葉子,不會有兩枚完全相同的指紋,不會有兩個人具有完全相同的聲線。同樣的,也不會有兩個人擁有完全一致的步伐習慣。
即使暫時還沒發現死蝴蝶的存在,但夙夜還是預感到,這起案子和蝴蝶殺手有關。
其實是不是同一個案犯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人皮娃娃既然出現在夙家,“他”的目標肯定是夙家的人。
這個推論,讓夙夜心裏不太舒服。他的確沒有把這些住在同一個屋檐下,共同生活了兩年多的人,當成自己的親人,但不表示,他能漠視他們被殺。
大約過了七八分鐘,歐宇辰才腳步匆匆地折返回來。夙夜留意到,他已經脫下睡袍,換了套家居休閑服。
歐宇辰不愧是歐宇辰,無論面對什麽樣的變故,都能坦然從容、條理分明的面對,不肯失了優雅、端莊的風度。
垂下頭,夙夜盯著自己的腳尖,默默地回憶蝴蝶殺手的信息。
想到一墻之隔、吊著的人皮娃娃,歐宇辰也不會有聊天的興致。
一時間,走廊裏一陣沈默。事實上,沒有比在罪案現場,等待警察到來,更令人感到郁悶的事了。
走廊外側,是一溜的垂拱形落地窗。此時,窗外的雨,已經小了許多,輕飄飄、冷幽幽的,淅淅瀝瀝順著玻璃窗流淌。
因為這纏綿不休的春雨,靜謐的午夜,顯得不合時令的陰冷而凝重。
也不知道過了多久,夙夜無意間擡眼,瞥見了對面的歐宇辰。他雙手插在口袋裏,背倚著墻壁。烏眉星瞳,容顏端麗,英姿颯颯中有種渾然天成的魅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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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打掃方便,三樓幹脆直接做了儲藏室。宋伯和兩個男孩子住在二樓,其他人都住在一樓。
夙夜跟在歐宇辰後面,沿著“z”形樓梯下了樓,直接來到客廳。蘭姐是很勤快能幹的,客人們陸陸續續離開後,她便帶著臨時請來的幫工們,將小樓內外徹底打掃過,現在客廳裏一點杯盤狼藉,或者縱情狂歡後的痕跡都找不到了。
客廳兩側,是向兩翼延伸的走廊,和客廳恰好構成個“丁”字。走廊左邊依次通向夙博罕、陳叔和忠叔的臥室,右邊分別是夙博罕的書房、客房、蘭姐和張晗玥的臥室。
倆人右拐,經過客房和蘭姐的房間,裏面一點動靜也沒有,烏漆墨黑的,也沒有絲毫光亮透出來,估計她們已經睡了。
繼續往前走,很快來到張晗玥的臥室門前,門沒有關嚴,微微開著條縫。歐宇辰不假思索地握住球形門把手,向內推開,看到裏面的情形,立刻倒吸了口涼氣。
站在他身後的夙夜,也驟然間繃緊了神經,空氣中流溢著一股子他熟悉的、類似鐵銹的味道。
從歐宇辰身旁的空隙,他往裏張望,只見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燈亮著,將室內照得白晃晃、亮堂堂的。
一個大號的人偶娃娃,就懸吊在燈下,跟通常見到的矽膠娃娃截然不同,仿真到了令人毛骨悚然的程度。
個頭和身形體態,都跟真人一模一樣。它耷拉著腦袋,長長的頭發披散下來,將整張臉孔遮擋住,淩亂的發絲間,隱隱約約透出青白色的肌膚。身上裹著張晗玥的桃紅色絲質睡袍,帶子在腰間系了個漂亮的蝴蝶結。
如果不是異常幹癟的手足,毫無疑問,誰瞧見了,都會認定它就是一具貨真價實的屍體,難怪張晗玥會被嚇到。
如果是惡作劇,那麽顯然這個惡作劇已經達到了惡意的範疇。
人嚇人嚇死人的實例不多,卻也委實不少。
歐宇辰擡腳剛要往裏走,卻被夙夜猛地伸手拉住:“等等。”
“嗯?”歐宇辰愕然看著他。
夙夜沒解釋,直勾勾盯著吊在半空的人偶娃娃。
它的臉孔被頭發擋住,看不大清楚,身體也被睡袍包裹得嚴嚴實實。視線所能涉及的範圍,只剩下裸露的手足,軟綿綿、幹癟癟地耷拉在身體兩側,縮水似的布滿褶皺,顏色是詭異的青白。
仿真娃娃大都是采用矽膠做材料,而眼前的娃娃,稍微留意就能發現,它的“皮膚”質地絕對不是矽膠,缺乏矽膠通常具有的光澤度。
“夙夜。”歐宇辰又招呼了一聲,夙夜才猝然驚醒過來,輕輕吐出口氣,低語:“不對勁。”
“什麽不對勁?”歐宇辰不解。
“你站這兒別動,我進去看看。”夙夜說著,徑自走到人偶娃娃面前,撩起它的長發,只瞅了一眼,就猛地撂開手,倉促地後退兩步。
歐宇辰驚訝地問道:“到底怎麽啦?”
夙夜沒有答話,視線從頭掃到腳,又從腳掃到頭,來來回回掃視了人偶娃娃好幾圈。
歐宇辰不知道他在看什麽,但也沒再繼續追問,好脾氣地靜靜等著他開口。
過了好一會兒,夙夜才低聲說:“打電話報警吧,這個娃娃是用人皮做的。”
看他剛才的反應,歐宇辰心裏已經有了不祥的預感,皺了皺眉頭,隨即二話沒說,掉頭往客廳疾步走去。他的手機留在自己臥室裏了,而客廳內有部座機。
又細細瞥了眼人皮娃娃,夙夜謹慎地退回門口。
“凡兩個物體接觸,必定會產生轉移現象。即會帶走一些東西,亦會留下一些東西。”按照羅卡定律,他知道,現在應該在犯罪現場“走格子”——也就是沿同一方向,例如南——北,來回堪遍現場,再沿垂直方向東——西勘察一遍。
這是警方調查罪案時,最常采用的搜索證據方式。
可是,夙夜很清楚,他不是警察。
在警察到來之前,他作為目擊者,不應該、也不能在現場留下太多屬於自己的痕跡。換個角度講,毫無保護的在現場移動,也會汙染到證物。
所以,他只能盡量縮小自己的活動範圍,站在門口,用目光“走格子”,一點一點掃視。
這間臥室無論大小、格局還是陳設,都和樓上他們倆的差不多,只不過多了個梳妝臺,上面擺滿了玲瑯滿目的化妝品,還有一個挺精致的橡木鏡框。
照片上,是歐宇辰從後面環抱著張晗玥,雙手和她的雙手,在她身前交疊緊握。倆人頭碰著頭,臉挨著臉,很親密無間的姿態。
張晗玥笑容燦爛,眼中寫滿了濃濃的幸福。不由自主地,夙夜的視線在照片上多停留了幾秒鐘。
梳妝臺旁邊,是張象牙白的雕花公主床,床上有兩個大號絨毛玩具的外皮——內部都已經被掏空了,癟癟的隨意堆疊在一起。隨著房門打開,氣流湧動,可以看見有細碎的蓬松棉在半空中躍動、漂浮。想到它們的“瓤”現在在哪裏,夙夜頓時感到一陣惡心,胃部劇烈的抽搐,他使勁咽了口口水,勉強壓下嘔吐的沖動。
很快,他找到了自己要找的東西——窗子虛掩著,大理石窗臺上卻印著個帶泥漬的清晰足跡,毋庸置疑,肯定是罪犯留下的。
這是否表明他(她)是破窗而入的?不,夙夜不那麽認為。雨水會沖刷掉很多痕跡,同時也會留下更多痕跡。
只有這一個足跡,說明什麽?答案是顯而易見的,現場已經被罪犯清理過了,他卻故意留下了這個足跡。
這是*裸的挑釁,挑釁警方、挑釁目標人物。
夙夜嘗試代入罪犯的觀感——他就是我,我就是他。他就是我,我就是他……
夙家今天出入的人很多,混跡在客人、臨時幫工或者送貨員中,堂而皇之的進入,並不困難。趁沒人留意,溜進張晗玥的臥室。取出絨毛玩具中的蓬松棉,塞入隨身帶來的人皮囊中,再把它吊在吊燈上。
一切都太順利了,順利得簡直有些平淡無趣。所以,“我”還要留下點什麽,告訴他們,是“我”做的,即使這樣,你們這些笨蛋也找不到“我”。
夙夜甚至能夠想象得出,那個家夥在留下足跡時,嘴角會微微上挑,勾起輕蔑而得意的笑意。
盯著那個足跡仔細端詳,他的心突然咯噔一下。
這個足跡……好眼熟。憑目測,估計是四十四碼左右,鞋底是空心格子狀的花紋,很像camel駱駝休閑時尚款,正品價格在人民幣八百元左右。
蝴蝶殺手留在四起命案現場的足跡也是四十四碼,鞋底也是空心格子狀花紋,經鑒定為camel駱駝休閑時尚款!
是巧合嗎?還是,這起案子也是他做的?
夙夜舉起雙手,張開大拇指和食指,在半空中遙遙地比劃出足跡的輪廓。這是一只右腳,偏內落腳,所以裏側痕跡的顏色比外緣要深些,腳弓稍高,因此中間部分花紋相對清晰,後跟部位習慣性碾壓——花紋被磨蹭得有些模糊。
這個世界上,不會有兩片完全相同的葉子,不會有兩枚完全相同的指紋,不會有兩個人具有完全相同的聲線。同樣的,也不會有兩個人擁有完全一致的步伐習慣。
即使暫時還沒發現死蝴蝶的存在,但夙夜還是預感到,這起案子和蝴蝶殺手有關。
其實是不是同一個案犯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人皮娃娃既然出現在夙家,“他”的目標肯定是夙家的人。
這個推論,讓夙夜心裏不太舒服。他的確沒有把這些住在同一個屋檐下,共同生活了兩年多的人,當成自己的親人,但不表示,他能漠視他們被殺。
大約過了七八分鐘,歐宇辰才腳步匆匆地折返回來。夙夜留意到,他已經脫下睡袍,換了套家居休閑服。
歐宇辰不愧是歐宇辰,無論面對什麽樣的變故,都能坦然從容、條理分明的面對,不肯失了優雅、端莊的風度。
垂下頭,夙夜盯著自己的腳尖,默默地回憶蝴蝶殺手的信息。
想到一墻之隔、吊著的人皮娃娃,歐宇辰也不會有聊天的興致。
一時間,走廊裏一陣沈默。事實上,沒有比在罪案現場,等待警察到來,更令人感到郁悶的事了。
走廊外側,是一溜的垂拱形落地窗。此時,窗外的雨,已經小了許多,輕飄飄、冷幽幽的,淅淅瀝瀝順著玻璃窗流淌。
因為這纏綿不休的春雨,靜謐的午夜,顯得不合時令的陰冷而凝重。
也不知道過了多久,夙夜無意間擡眼,瞥見了對面的歐宇辰。他雙手插在口袋裏,背倚著墻壁。烏眉星瞳,容顏端麗,英姿颯颯中有種渾然天成的魅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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