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52章 再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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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喝著香噴噴的豆沫配上炸的焦脆的油條,別提多好吃了。兩個小家夥喝的頭都不擡,徐靜安眼睛都瞇了起來。

徐靜安又懷孕了,前一段時間胃口不好吃不下東西。最近不知道怎麽回事特別想喝豆沫,已經連著喝了5天了。

豆沫是本市的特色小吃。它並不是豆面做的,而是用小米面做成的。

豆沫的起源據傳與商代的伯夷和叔齊有關。《史記·伯夷列傳》記載:“武王已平殷亂,天下宗周,而伯夷、叔齊恥之,義不食周粟,隱於首陽山,采薇而食之。”

把小米磨成面,煮的時候放上黃豆、花生米、碎粉條、有的還放海帶、豆腐(看當時物資情況酌情添加),臨出鍋再放上切的碎碎的菠菜。盛到碗裏吃的時候再撒上芝麻鹽,那是真香啊!

徐靜安也就吃這個的時候不反胃。現在一大家子都想法換小米面留給她和兩個孩子吃。

算了算日子,離上回給徐家寄信有五個多月了。徐靜安拿出一張印藍紙墊在信紙下面,給徐父徐母寫了一封家常信。

整個鋼廠才有一臺覆印機,個人想要覆印就用到了印藍紙。

印藍紙是覆寫紙的一種,通過韌薄的原紙以蠟料和色料混合制成的塗料加工而成。

將它墊在紙下可以將你寫的東西印到下一張紙上去。寫印藍紙須得用圓珠筆或者鉛筆,使勁寫可以寫透三到四張紙,最下面一張的字跡仍舊清晰可辨。但不小心就弄得手上都是藍色,還特別不好洗。

留下覆印件,別到時候徐父徐母反咬一口,說她不孝順。結婚前,她每月一封問候信。裏面除了好聽話就是哭窮,回回都一樣。婚後她開始半年寄一回信,讓誰說都不能說她不惦記父母、不孝順。

畢竟“萬惡淫為源,論跡不論心。”“百善孝為先,論心不論跡。”

8月底的時候,徐靜安又生下了一個男孩,大名沈燦,小名毛毛。同樣寶寶的小名是由兩個孩子商量後給弟弟取得。

75年9月份,壯壯開始上小學一年級。毛毛已經兩歲開始到處跑了。

沈母在家帶著豆豆和毛毛。小姐姐“豆豆”和弟弟“毛毛”一起畫畫:綠色的太陽,紅色的房子,天空都是五顏六色的,姐弟兩個拿著蠟筆給畫塗上自己喜歡的顏色。

一到家,兩個孩子舉著畫給爺爺、爸爸、媽媽看。徐靜安挨個親了親三個孩子,“真棒!壯壯今天上學,努力學習。毛毛和豆豆今天在家畫畫,沒有調皮搗亂,畫的特別好。給以上三位小同志提出表揚!”

全家人都笑著給孩子們熱烈鼓掌。三個孩子特別興奮,小胸脯都挺得比剛才高高的。

12月中旬“老沈,老大來信了!”

“說什麽了沒有?”沈父關心的問道。

沈母一提起臉上的笑遮都遮不住:“老大媳婦懷孕了。”

“那可太好了!”沈父也激動。這麽多年,老大的心可算是能回轉想開了,他也能有個後了。

沈岳當兵不在身邊,老兩口本就時常惦記。自己兒子是什麽樣的脾性當爹媽的能不知道嗎?

沈岳性格堅毅,認定目標不會輕易放棄。小學一年級的時候就說長大要當兵,他從小學習好,每天跑步鍛煉身體,十幾年下來有幾個人能堅持下來的?

老大也最終努力考上軍校,成為了一名軍人。可以說他從小在別人誇獎聲中長的,提起沈岳周圍人誰不伸出大拇指!

那麽驕傲的一個人,被硬摁著頭應下這樁婚事。兒子咬牙認下來的媳婦兒又是一個算計太過的人,她怎麽能不擔心?明顯兩人性格不合,兒子這輩子不就被拖悔了嗎?

她都沒仗著母親的身份去壓兒子結婚,不就是心疼兒子嘛!本身軍人就是個危險職業,讓兒子找個他喜歡的女人結婚,過點舒心日子,她從沒覺得不對。

果然,這是五年來第一次信裏提起老大媳婦兒。不管怎說,老大能有個孩子這就是值得高興的事。

飯後一家人商量,年後天氣暖和沈母再去沈岳那兒。到時候伺候完月子再回來。

……

顧盼盼摸著還不明顯的肚子,總算放下心來。這四年多近五年時間,自己七天一封信,半月一次包裹。

做的肉醬,炒的油渣鹹菜,積的酸菜,摘得野果放上白糖熬的果醬,冬天包了凍餃子裝到訂的木盒裏,碰到的野雞野兔做成臘雞臘兔,河裏撈上來大點的魚做成酥魚,小點的魚做成麻辣小魚幹,蒸上白面饅頭烤成饅頭幹,夏天做的大褲衩子,僅剩點布頭做成新鞋、納的鞋墊……

可以說每月收到的5塊錢和下地掙得那點兒細糧,山上找到的東西她一口沒吃過,都寄給了沈岳。

近五年的時間,她咬牙挺了下來。村子裏一開始看她笑話、說閑話的多,後來大多數人不也開始同情她了嘛?

這些年下來,在部隊她顧盼盼都出名了。沈岳領導和沈岳周圍的人知道她是硬逼著結的婚,一開始也是同情沈岳看不上她。可現在誰不羨慕沈岳老婆惦記著他,三天兩頭的寄信郵東西。

不管是她的付出終於打動沈岳的心,還是這麽些年他年紀大了想要個孩子,又或是被周圍輿論逼著不得不把她接過來,給個交代。總之顧盼盼想要的達成了,她終於脫離農村,而且時間還比上輩子提前了。

只要她不行差踏錯,沈岳就甩不開她!好日子就是她的,誰都別想和她爭搶。

包括肚子裏的孩子,也是她算著日子得來的。說出來誰信?結婚這麽久沈岳就沒碰過她!

上輩子結婚好歹沈岳還要了她,結果這次在沈家算計沈母工作、說錯話後,沈岳就不碰她了。

當時和她回去領證,在村子裏辦完婚禮,當天晚上他就走了。

看來等沈母來後,她更要孝順才是!好聽話多說幾句,眼皮再活著點兒(就是會看眼色,眼裏有活兒,會來事兒),孝順懂禮的名聲必須打出來!

更何況沈母來這裏是為了照顧她和孩子。老二一家的孩子已經大了,她也得趁著婆婆在的時候多要幾個孩子,不然她一個人看不來。太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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