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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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哥譚市,?流傳著一首恐怖童謠:“當心貓頭鷹法庭,時刻監視你出行。暗處窺望哥譚市,藏於矮墻閣樓間。居於家中他同在,臥及床間他亦存。萬莫提及他名號,?利爪將你頭來尋。”

這個貓頭鷹法庭,?就是《新52蝙蝠俠》中首次登場的反派組織。由一群歷史悠久的名門望族組成,?他們自稱為黑暗中的統治者,?哥譚境內發生的所有事宜都瞞不過他們的眼睛。貓頭鷹法庭四處收養有天賦的孤兒,用琥珀金和劣化酒神因子把他們改造成利爪。

利爪是效忠於法庭的冷血殺手,在培養艙內擁有近乎永恒的生命,?能夠沈睡幾百年而不衰老,?從培養艙中被喚醒後,?利爪能夠短時間內擁有超強的戰鬥力,?以及變態般的恢覆能力,?甚至能做到死亡後覆活回來繼續戰鬥。但這個超人的狀態註定無法永遠維持,利爪的生命從離開培養艙起就開始倒計時,如果不能及時回到培養艙內,?他們無法存活太長時間,?低溫同樣能夠讓他們停止行動。

順帶一提,第一羅賓迪克·格雷森,?若是沒有被蝙蝠俠收養,也將成為貓頭鷹法庭培養的利爪。《黑暗多元宇宙·緘默》,就是迪克成為利爪的平行世界。

反正傑克是不能理解,為什麽歐美作品中的大組織總喜歡搞超人類,有那閑錢你多賣點軍火不香嗎,?暴君最後不還是被裏昂用(無限子彈的)火箭筒射死的。

走貓頭鷹法庭的利爪線,?不僅不會有拉薩路池的後遺癥,?還能強化身體,治愈傷痛。傑克需要琥珀金有另一重因素,酒神因子雖然把他覆活了,但不會給他一個健康的身體,他估算自己現在的的身體狀況,大概類似於未註射終止程序之前,血液中仍然檢測出了精神藥品毒素。制造利爪的琥珀金有治愈傷痛、延年益壽的功能,他需要它來清掃體內這些遺毒。

不過,貓頭鷹法庭有利爪拱衛,想從他們手裏搶到琥珀金絕非易事,他必須做好準備。

蝙蝠俠,布魯斯·韋恩的祖父,艾倫·韋恩,曾被誤以為患有精神病,他在精神病發時胡言亂語,最後不慎跌落下水道而死,但他實際上是死於貓頭鷹法庭的暗殺。

傑克沒費什麽心思就從警察局檔案庫裏找到了陳舊的屍檢報告,並成功在這份報告上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線索:艾倫·韋恩的口鼻和指甲縫中含有少量石灰質,這很不尋常,因為哥譚市下水道是由花崗巖修建而成的。

與此同時,傑克調查了艾倫·韋恩名下的基金會,雖然名義上是青年建築師扶持基金會,但在艾倫死亡將近一個世紀後的今天仍在運作。它出資建設了哥譚大大小小大概二十棟建築,每次大興土木的間隔時間都是十年左右,最近的一次在七年前。很顯然,貓頭鷹法庭用艾倫基金會作為遮羞布,在所有投資的建築內設下不易發現的夾層作為聚會地點。這讓傑克想起了貓頭鷹的習性,這種鳥兒從不自己築巢,它總悄無聲息地出現在在人們的家中,占用別的鳥類的棄巢來繁殖自己的後代。

傑克咬著小型手電筒爬下下水道,為了應付利爪,他不能再穿削減戰鬥力的莫裏亞蒂套裝,轉而換上了致命玩笑。他拿著艾倫·韋恩出資修建的下水管道的地圖,緩慢地沿著既定的路線走著。盡管貓頭鷹法庭修建了二十多棟建築,但他們的總部依然在哥譚市地下,把下水道地圖跟當年的地理科研考察報告結合,就會發現一些極為有趣的現象,那就是下水道似乎在繞開什麽。

貓頭鷹法庭的中心。

傑克悄悄轉過幾個拐角,一邊走一邊用金屬敲打著墻面,直到終於在花崗巖墻壁上聽出了微弱的不同。就在此時,他忽然轉過身去,看著身後滔滔流過的惡臭汙水,以及被墻壁遮擋住的黑暗,輕聲說:“原來你們真的存在。”

沒人回應他。他像個站在舞臺上演獨角戲的演員,盡職盡業地對看似空無一人的陰影說:“‘當心貓頭鷹法庭,時刻監視你出行’,我本以為這只是無聊的都市傳說。別站在那了,出來吧,我聽見你的心跳聲了。”

黑暗無聲地沈默著,終於輕輕蠕動了幾下,仿佛墨汁流淌似的。從陰影中走出來一個高大的怪人,對方的頭上戴著個漆黑的、類似於頭套的東西,眼睛的位置是兩個圓圓的金色鏡片,額前還有類似於雕鸮的耳羽,胸前、手臂、大腿等要害部位均覆蓋著漂亮的金屬鎧甲,背後背著男人小臂長的雙劍。在黑暗中,那兩只金色的圓眼鏡亮得像兩顆太陽,冷冷的註視著傑克。

利爪。

“放輕松,我不是來找麻煩的,我只想跟你們做個交易。”傑克做了個手勢,跟全副武裝的利爪相比,他這個只穿著禮服的人羸弱得像盤菜,“我沒有帶槍過來,這是我的誠意。”

利爪看了他一會兒才開了口,嗓音沙啞的不成樣子:“貓頭鷹法庭沒有‘交易’這個詞,我偉大的法庭永遠隱藏在歷史之後。小醜,貓頭鷹法庭將判處你——死刑!”

真糟糕。又是這種只認死理、不知變通的家夥。

傑克嘆息一聲,鋒利的刀子從衣袖中滑了出來。

兩人幾乎同時起跳,重重地撞在一起,像角鬥的鹿,□□碰撞的沈悶聲響跟刀劍相撞的脆聲相混合。他們一觸即離,利爪低下頭去,他胸前的盔甲只被切出了一道淺淺的白印,他再擡起頭看著傑克,穿著工整禮服的男人肩膀上被切開了一條長長的口子,從鎖骨一路延伸到肱二頭肌頂端,鮮血汩汩湧出,將紫色的禮服染成紅色。但是在劣勢下,傑克忽然笑了起來,嘴角大幅度地上彎,變成一輪猩紅色的殘月,簡直像帶著面具一樣詭異。

“你笑什麽?”利爪不禁問道。

傑克仍然掛著那副詭異的笑臉:“感謝你。”

“什麽?”

“剛才交手的一瞬,我就知道了:你不是活人。你的法庭把你從靈柩裏拉出來,這不是死而覆生,你只是會動的僵屍。你會說話,會喘氣,會哭,會笑,你跟活人沒兩樣,但你是個徹頭徹尾的壞人。我因此而感謝你——”傑克長長的舒了一口氣,金色的眼睛中迸濺著純粹的喜悅,如孩子般的喜悅,“——我用刀刺向你,才明白,我期待這一天很久,很久了。”

壓縮餅幹。手電筒。便攜飲水瓶。貝恩的毒液。小醜的笑氣。瘋帽匠的人腦芯片。毒藤女的花粉。利爪的刀。蝙蝠俠的繩鉤槍。韋恩集團的納米防彈衣。

還有一根隨處可見的樹枝。

迷宮。貓頭鷹法庭的迷宮。彌諾陶洛斯的迷宮。

在貓頭鷹法庭的迷宮裏,傑克已經走了整整七天。

“……說完他便催馬向前。侍從桑喬大聲喊著告訴他,他進攻的肯定是風車,不是巨人。可他全然不理會,已經聽不見侍從桑喬的喊叫,認定那就是巨人,到了風車跟前也沒看清那是什麽東西,只是高聲喊道”傑克拄著樹枝當作拐杖,慢慢向前走著,口中喃喃念道:“……‘不要逃跑,你們這些膽小的惡棍!向你們進攻的只是騎士孤身一人。’這時起了點風,大風車翼開始轉動……”(出處《堂吉訶德》)

七個晝夜,整整七個晝夜。

在下水道裏打敗了利爪後,他用凝膠炸彈炸開了下水道的花崗巖,呈現在他面前的是巨大的迷宮,迷宮的墻壁用整塊的漢白玉砌成,沒有任何可供攀爬和落腳的地方,繩鉤槍找不到支點,他沒辦法爬到墻壁頂上去找路。迷宮幹凈得像窮人的口袋,找不到任何食物和水源,甚至連可以抓來吃的老鼠都沒有,唯一一點水源在進入迷宮第三天就喝光了,在身體極度缺水的情況下,吃壓縮餅幹成了一種純粹的折磨,又幹又硬的餅幹劃過幹燥的喉管時帶來的劇痛,像是吃下鋒利的刀片。

最糟糕的是沒有睡眠。

傑克不敢睡,利爪就藏在迷宮的深處,時刻等著他閉上眼睛,一旦他睡下去,利爪如猛獸一般撲向他,撕開他的脖子。從第四天開始,傑克不得不用疼痛強迫自己保持清醒,他在大腿和手臂上切了一刀又一刀,傷口一層疊一層,越來越深,最後連疼痛都逐漸麻木了,他將匕首整根插進去都不會有痛感。他不得不用另一種辦法,就是整段背誦《堂吉訶德》,強行攻故事的連貫性來,讓自己保持相對完整的邏輯思維。這樣極端的疲憊之下,他完全出於半睡半醒的朦朧狀態,之所以還站著大約只是因為慣性,又或者他早就站立著睡著了。

不能停。

“……‘即使你們的手比布裏亞柔斯的手還多,也逃脫不了我的懲罰’。他又虔誠地請他的杜爾西內亞夫人保佑他……”

繼續背。

"說完他戴好護胸,攥緊長矛……飛、飛馬上前……沖向前面的第一個風車。長矛刺中了風車翼……"

繼續往前走。

“可疾風吹動風車翼,把長矛折斷成幾截,把馬和騎士重重地摔倒在……”傑克頓了頓,舔舔幹裂的嘴唇,“摔倒……摔倒、摔倒在……”

摔倒在哪?

傑克重重地喘了一口氣,他知道自己的意識在逐漸模糊,迷宮太大了,大部分地區都被黑暗籠罩,唯一有光亮的地方就是終點。走過了無數個死路之後,他已經離的很近了,但他不能貿然接近那裏,因為利爪肯定在那裏等待著,他必須把自己藏在黑暗中,只有黑暗才是迷宮中唯一安全的地方。他又取了刀,在自己的手臂上劃了兩下,沒有得到任何痛感,仿佛神經已經斷開了連接,他的身體逐漸變成會流血的木偶,他將手指塞進肩膀的傷口處,指腹摩擦著外翻的皮肉,被活活撕開的血和肉像毛絨玩具裏填裝的棉絮。

明明隱身在黑暗中,眼前卻忽明忽暗,又黑又白,每一次睜眼、閉眼,都像是渡過了冥河,跨越了生與死的界限。

時而他錯覺,自己正走在一望無際的荒原上,天邊只有一道黑白分明的天際線,下面是雪白的大地,上面是漆黑的天空,這樣廣闊的大地,他連幻影都看不見了,呈現在面前的只有空白、空白和空白。似乎過了很久很久,他才意識到那空白什麽都不是,僅是死的幻滅。

天旋地轉,他躺在地上,宛如被美杜莎凝視了,真是一場不堪的災難。他的雙腿、雙手完全不能動。周遭仿佛遍布著劇毒的笑氣,連呼吸都會讓膈肌陣陣抽痛,一絲聲音都發不出來。他伏在地上,覺得自己宛如一只落地的飛蛾,翅膀被焚燒的餘溫都冷卻之後,就只剩一捧冰冷的灰燼。

心臟在黑暗中靜靜泵動,靜得連血管的聲音都能聽見的時刻,傑克切膚了天主的受難。他看到,慈愛的聖子被釘在十字架上,他的目光那樣柔和,那樣悲憫……

一千年前,過分仁愛的男人降臨於世,於是天地開闊,這人間有了渡世的福音。從此人間就是天堂。人間就是地獄。人間就是人間。

為什麽要這麽做?天主問他。

是啊,為什麽要這麽做?

傑克的目光朦朧了,他本應該回到阿卡姆去,在溫暖和安全中生活,而不是站在這裏,如爬蟲般禹禹而行,遍體鱗傷。傑森不是他的朋友,他在傑克心裏只是“相熟的小孩”,他是個被強行跟小醜捆在一起的倒黴蛋,不必為對方的死亡負全責。他也知道蝙蝠俠不會對他那麽嚴酷,不會因為小醜的所作所為而遷怒他,傑森、蝙蝠俠和他都是小醜的受害者。他們都是。

但是,天主你可曾知道,天主你可曾知道……

其實我也很恐慌,誰都不清楚琥珀金到底有沒有用,我也不知道該怎麽救他。我不是彌賽亞,我不能把血和肉變成面包和酒,我也有能力極限,我可能什麽都做不到。但是我必須使他覆活,不是為了救他,誰都不能擅自說出“拯救別人”這種話,那是一種傲慢。我所做的一切,我所忍受的痛楚,我的前行,我的意志,我的憔悴和祈求,是為我自己。為了救我的靈魂。

為了不使我痛苦,為了自我滿足,為了無謂的英雄主義。為了該死的負罪感。為了挽回我唯一的朋友。為了不使自我墮落,卑瑣,流於黑暗。

……為了我能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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