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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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譚之子,?布魯斯·韋恩,上個月被發現死於韋恩莊園中。哥譚警察局局長聲稱,布魯斯先生的屍體狀況慘不忍睹,?他的面部、胸前、小腿和大腿處均被刺了十餘刀不止,死因是大量失血導致的低溫休克和心臟停搏。根據現場遺留的痕跡和線索來看,兇手正是蝙蝠俠和羅賓。目前,?兇犯蝙蝠俠和他的同夥依然在逃,?我們歡迎所有哥譚民主向我們提供……”

酒館內,一個飛起的酒瓶砸爛了懸掛在酒吧一角的電視機,?把女主持人不帶任何感情色彩的播報聲音變成了滋滋作響的電流。

始作俑者只是個喝得醉醺醺的莽漢,他站起來,一手舉過頭頂,?口齒不清地大喊道:“這裏是蝙蝠俠的城市,執政官滾出去!暴君滾出去!”

酒吧中坐滿了人,?卻無一人發聲。很快,門被推開了,?新任執政官走了進來,?他穿著哥譚警察的黑色制服,?頭上帶著樣子有點滑稽的安全帽。漠無感情地對著那個醉漢來了一槍,槍聲震天。子彈精準地打穿了醉鬼的頭顱,?後者脖子以上爆裂開來,?像個摔在地上的爛西瓜。執政官沒有表情,?對著醉漢抽搐的身體再補幾槍,讓空蕩蕩的吧臺上開出一朵血腥而破碎的紅花。

“新哥譚法典第四十四條,謹言慎行,?不可妄議新法,?違法者處死。”執政官說著擡起帽檐,?正是雙面人。

沒人回答,酒館中一片死寂。

另一邊,大約兩百五十人在哥譚市政府大樓的門前靜坐,他們中年齡最大的四十八歲,最小的只有十五歲,人群整齊劃一地穿著帶蝙蝠標志的白襯衫,額頭系著各種顏色的飄帶,舉著或拿著寫滿口號的標語,手上、臉上或者腿上有些彩色的噴漆。不久前剛下過一場豪雨,空氣潮濕,人群密密麻麻的擠在一起,熱得呼吸都纏在一塊。

政府大樓的門忽然動了,游/行者有幾人撲了上去,大喊道:“企鵝人滾出去,哥譚是我們的城市!”

“你們這群懦夫!如果蝙蝠俠在這,你們怎麽敢這麽對我們!”人群中最激進的是個十七八歲的年輕女孩,她只穿著一件白色的吊帶和牛仔短褲,臉上塗滿了□□,畫著一只黑色的蝙蝠標志:“你們的陰謀不會得逞,蝙蝠俠不死!”

“蝙蝠俠不死!”

“蝙蝠俠不死!”

抗議者們站了起來,振臂高呼,他們中有些人在貝恩統治哥譚之前,從未給蝙蝠俠任何正面評價,現在卻把他的標志掛在胸前,好似這能讓他們獲得一點披風英雄的力量。其中以少女的呼聲最大,她高舉著雙手,臉頰因為亢奮而通紅,圍在她身邊的人組成了一道堅硬的人墻,她相信這是永不屈服的人民的力量。她生活在一個自由而文明的國家,在這個國家,游/行/示威是人民的權力,沒有什麽能阻擋民意,政府應該在人民的呼喚中顫抖。但是企鵝人只是漠然地看了他們一眼,神色好像在看幾個弱智,他甚至沒有說一句話,只是轉過身去,輕蔑地揮了揮手,身後,荷槍實彈的士兵舉起了機槍。

槍聲響起,如鼓點般敲打著大地,少女仍然高聲呼喊著,但一顆子彈打穿了她的胸膛,她倒在地上,看著貌似堅不可摧的人群被撕開了數個裂口,為自由而戰的人們四散潰逃。壓制性的暴力如鞭子般驅趕著羊群,所過之處血流成河,女孩的目光微微往下,她看見沈重的軍靴整齊劃一地推進,踩碎了不知是誰落下的眼鏡。仿佛是一個命運的隱喻,代表著文明的自由、平等與尊重都不覆存在,在絕對高壓的殘暴面前,它們都只是被踩進泥裏的東西。

但仍有不少人逆著人流向前,撲倒在士兵的防爆盾上,向企鵝人投擲自制的顏料瓶和腐爛的雞蛋菜葉。他們一遍遍地喊著口號,呼聲越來越高,直到被士兵們粗暴地按在地上,軍靴踢斷了幾根骨頭,仍然喊著:“這裏是哥譚,誰也不能統治哥譚!獨/裁者滾出去!我們要自由,不要□□!蝙蝠俠不死!”

女孩虛弱地吸著氣,斷斷續續地說:“蝙蝠俠……不死……”

她說完這句,咽下了最後一口氣,平靜地死去了。嬌弱的女孩如雕謝的花朵,落在地上,被鐵蹄踐踏成泥。

在游行隊伍不遠處,射殺開始前十分鐘左右,有個戴著鴨舌帽的男人站在小巷裏,他把自己小心的隱藏在監控攝像頭拍不到的陰影處,眼見著企鵝人殘酷鎮壓游行者的慘狀,藏在口袋裏的拳頭握得死緊。一聲聲“蝙蝠俠不死”仿佛鼓槌般敲打著他的太陽穴,他前額青筋暴跳,剛想沖出去,忽然被人拉住了。來人穿著一身略顯破舊的兜帽襯衫,露出很久沒刮胡子的下巴,說道:“別過去,企鵝人的陷阱。”

男人上下打量了他一會兒:“布魯斯?”

“是我,戈登局長。”布魯斯嘆了口氣,“往後退,躲到這條巷子裏來,這裏是監控盲區,再往前走一步,你就要被監視器捕捉到了。”

戈登聞言往後退了退:“我們現在都是死人,都看過市中心懸掛的我們的巨幅訃告,也算同甘共苦,你怎麽知道我在這裏的?”

“你一定會出現在這場游行隊伍附近,因為我們都能看出來,這是企鵝人的陷阱,他在網絡上煽動仇恨,組織游行,就是為了射殺游行者,逼我們現身。”

毫無疑問,布魯斯和戈登都曾三番五次、苦口婆心地勸人不要

游行,不要激怒現在的當權者,他們跟以前的政府不一樣,暴君之所以被稱為暴君,是因為他們真的會殺人。但很顯然,有些激進的年輕人完全聽不進他們的話。

被迫死亡的這一個月裏,失去身份和金錢的戈登什麽都幹過,餓了翻垃圾桶困了就去睡車站或橋洞。堂堂警察局長結結實實地下了一回基層,戈登上下打量他,發現他們二人差不多落魄。阿爾弗雷德被挾持,所有蝙蝠家族成員退出哥譚,韋恩企業的離岸資金被貓女抽調一空,偉大的蝙蝠俠一夜間成為身無分文的流浪漢,甚至連合法的身份都失去了。他不知道布魯斯這一個月是怎麽熬過來的,眼前的布魯斯跟以往相比有些邋遢,但眼神中的光輝還未磨滅。戈登局長點了根從路邊撿到的煙屁股,對布魯斯說:“你過得怎麽樣?有什麽我能幫你的嗎?”

“戈登,你是最棒的警探,我想托你找一個人。”

“傑森嗎?”

布魯斯搖了搖頭,遞給他一張略顯模糊的照片,照片很明顯有些年頭了,畫面上的男孩笑臉都被歲月刻蝕成一片模糊:“不,是一個男孩,他的名字叫提姆·德雷克。我想要你找的也不是他,是他的父母。提姆·德雷克有驚人的黑客技術,曾經黑進企鵝人的銀行賬戶,把他走私弄來的臟錢全部捐給慈善機構。然後他被企鵝人盯上了,企鵝人綁架了他的父母,威脅他為瘋子們工作。就是他建立了巨大的隔絕和監控網絡,我們無法繞過監控天網跟外界的蝙蝠家族聯系。”

提姆·德雷克,第三羅賓,又有稱號紅羅賓,被人稱為“完美繼承蝙蝠俠的偵探能力”的羅賓。

戈登局長接過那張照片,頭疼於蝙蝠俠又給他整新的幺蛾子,要從這種舊照片上找一對消失的父母,難度不亞於大海撈針:“你讓我找這個男孩,傑森怎麽辦?”

“傑森是我的羅賓,你不用擔心他,他自有逃脫的辦法。”

布魯斯話音剛落,槍聲就響了起來。他並沒有太多驚訝的表情,只是脫去了沾著油漬的皮衣,露出邋遢的襯衫下的蝙蝠標志。價值超過兩百萬美元的蝙蝠戰甲此刻支離破碎,連胸前的蝙蝠標志都是用顏料畫上去的,凝固的顏料下遍布著白色的彈孔,腹部被開了一個碩大的洞,卷曲的金屬邊緣沾著發黑的血,仿佛是被開罐刀粗暴打開的罐頭似的。布魯斯只能用皮帶和簡單的金屬扣進行固定,讓這套戰甲看上去格外寒酸的同時,又有種賽博朋克般的淩亂感。

“你沖出去會被企鵝人打成篩子。”戈登說。

布魯斯繞過了他,帶上同樣破碎的蝙蝠面具,嘆息般地說道:“我知道,但我是蝙蝠俠。”

哥譚,人們用很多詞語來形容哥譚。

哥譚是惡魔之城,罪惡之都,是凡人的噩夢,是一些隨地掩埋的惡毒,一場無人出席的葬禮,一些被遺棄的救贖之物,和幾道無可回避的嘆息。

但是在蝙蝠俠出現之後,人們越來越多的這樣形容哥譚:“哥譚是蝙蝠俠”。

但是,哥譚不是誰的城市,沒人了解哥譚,誰也不能代表哥譚。他不是貝恩的,不是小醜的,更不是蝙蝠俠的。它只是它自己,它深藏在女子的嬌嗔和流氓的笑聲中,棲身於貴族的竊竊私語和名流的衣香鬢影,它是上等人們高腳杯裏的紅酒也是黑幫火並時流出來的血。它用黑暗的子宮孕育了邪惡的靈魂,也讓某條小巷孵化出此世的英雄。

我曾向……我的父母起誓。我發誓清洗這座城市所有的罪惡,再也不會讓人饕食它的富足,我將成為恐懼的化身,創造一個不會有孩子在父母的屍體旁哭泣的城市。

……是的,父親,我會成為一只蝙蝠。

蝙蝠俠捂著手臂穿過黑暗的小巷,鮮血滴滴答答地淌了一路,很快,他來到了自己的目的地——某處古舊的石質鐘樓。他喘了口氣,敲響了緊閉的房門。許久,才從門後傳來悶悶的、男人的聲音,被暴雨聲掩蓋,幾乎微不可查:“進這扇門可以,你要給我韋恩家全部的財產。”

“好。”

門開了,門後站著一個身穿黑白二色禮服的男人,前胸帶著金色的胸花,一頭深綠色的鬈發籠著慘白的脖頸。蝙蝠俠遞給他幾張沾滿鮮血的鈔票,揉得皺巴巴的,活像乞丐掏出來的鋼镚,曾經的哥譚首富,現在口袋裏只有一卷寒磣的毛票,加起來可能還不過35美元。他對上男人疑惑的眸子,說道:“這就是韋恩家最後的財產。”

傑克嘆了口氣,接過那卷可憐的鈔票:“行了,剛好夠一瓶手術的麻醉藥,剩下的錢只夠一杯咖啡。縫合線,術後的紗布和抗生素先記著賬,進來吧,我幫你縫上肚子上的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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