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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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不到嗎?”他的手指按了按胸膛。
沈幸眼裏盛滿了淚,搖著頭。
那一瞬間,江明頌忽然不想原諒她了。因為他可以原諒她的玩弄以及時不時的輕視,卻不能接受自己的愛從頭到尾都在被強烈地拒絕著。
他當然知道這種拒絕不是真心的,但正因為如此才更難堪難過——難過自己並不能為對方做什麽,也不能改變對方的心理——他的愛並沒有讓沈幸好轉,而是給了她一種變相的巨大的壓力。
只要他們在一起,江明頌這三個就永遠捆縛著沈幸。
沈幸不相信自己值得被愛。
而他江明頌的愛從始至終都沒能改變沈幸這種病態的觀點,他沒有能力讓沈幸相信自己值得被愛,那麽他的愛對沈幸來說就是不合格的。
既然這樣,不如放手。
否則雙方都會很累不是嗎?
江明頌在心裏思忖良久,那個結論像是世界上最尖銳的釘子,狠狠將他的一切紮在了原地,動彈不得。
難過又難堪。
“別哭了。”他為她遞上一張面巾紙。
而後沈幸笑了,大滴大滴的淚珠因為眼角的擠壓而流落下來——沈幸意識到面前這個人真的不會和以往一樣曲著手指給自己擦眼淚了。
沈幸攥著那張面巾紙,眼淚流得兇猛,像是洪水,卻不能淹死任何一個人,只有她自己被溺亡。
“小玫瑰,可以分手,但別否定愛,好不好?”
那可是江明頌啊。
那是明明渾身是刺、明明野得不行、那雙劍眉稍稍一挑就帥得不像樣的江明頌啊。
但此時他是溫和的,一如初見時他裝成的那樣。
堅硬的心口被一只柔軟的手掌抓住。
輕而易舉就被捏碎了。
沈幸淚眼朦朧地看著對方。
他沒有再說話了,只是他的神情在告訴著她:你不是喜歡過沒有心的生活嗎,你不是不喜歡付出自己的真心嗎,你不是總是玩弄質疑別人的真心嗎,既然如此,那我放在你這裏的心可就要拿走了。
喜歡一個人是一定會變得卑微的,可這種說法對江明頌來說不太適合。
他出生即在羅馬,勝過了世上百分之九十的人。
他擁有疼愛他的父母,擁有樂觀開朗優秀的朋友,擁有足以讓絕大多數人艷羨的身份,以後還會接手富庶而強大的家族。
他的人生那麽順遂。
沈幸看著面前這個跟自己說過很多次愛的人,他從不曾吝嗇語言,永遠會真誠地講出自己對她的愛。
可自己呢?
永遠都縮在殼子裏,始終享受著那樣難得的愛意而無動於衷,用吃芒果和對芒果過敏的身體來防禦他的愛。
咖啡廳的光真的很美很漂亮,照得面前這個人更耀眼了。
沈幸木然地想:好像愛過她這麽個人是江明頌人生裏唯一的汙點。
二人的空間很靜,時間好像過去很久了,又好像只是下一秒,沈幸學著江明頌曲起手指擦幹眼淚。
“可以請求你一件事嗎?”
“再陪我走一遍中央街。”
……
兩人親昵地相攜,神仙眷侶似的走過了京城最繁華的中央街。
小孩子們在中央廣場互相追著跑著嬉戲玩耍,他們的父母笑意盈盈地在後面散步,賣花的姑娘彎腰摸他們的小腦袋瓜然後送出色彩艷麗的花,一對對老人們盯著滿頭白發相視著踩著音樂節拍跳出充滿愛意的舞步。
江明頌牽著沈幸路過了人間裏無上美好的人倫。
上次見完薛遲郁時江明頌來接自己也是這樣的,只是那時她的神經卻悖於人類,只想著不能淪陷,只想著掌握主動權。
沈幸擡頭看了眼身側沈著嘴角的人。
她可笑地想,這場熱鬧,太過真實,又不免荒謬。
因為。
小玫瑰始終是假的,人始終是瘋的。
捱到現在,沈幸本以為自己已經能抽身於這個美好的世界了,可今天竟然還是會生出一絲憾然。
江明頌生如驕陽,她則荒蕪若斜陽。
一個恣意野蠻,一個淩亂敗落。
格格不入啊。
終於那些慘白、糜爛、荒誕的傷疤被公之於眾了。
可她已經用最難聽的話狠狠地推開了江明頌,不止一次,這次不會被原諒了。
她垂眼去看他們二人握在一起的手——
生欲寡淡的沈幸仍然會在某一刻有一瞬間妄想著自己能抓住那無邊夜色中飛疾而過的流星啊。
沈幸努力找回了自己的聲音,強忍哽咽:“江明頌,謝謝你啊。”
她被攬在一個溫暖寬厚的肩膀裏,這個懷抱裏沒有烈煙的味道,有些不像他了,她聽得出對方佯裝輕哂的語氣:“有什麽好謝的。”
當然有,沈幸無聲地回答。
謝謝你出現在我的二十歲。
謝謝你出現在我荒野的世界裏。
中央街不夠長,只夠一對戀人相攜二十七分鐘。
“再見。”
“再見。”你要好好愛自己。
他們都對自己不夠自信。
江明頌愛沈幸卻認為自己救不了她。
沈幸覺得自己是瘋子不配被對方愛。
誤會不必解開,他們沒有以後了。
冷冷冬日,倦倦暖陽。
沈幸永遠失去了江明頌。
End
感謝閱讀。
番外那朵玫瑰
這樣集光明與一身的人,喜歡沈幸,不知道是福還是禍。
沈幸玩弄人,沈幸提分手,沈幸說再見。主動權永遠在她的手裏。
這是天之驕子最愛的人。
可突然有一個人跟我說,他愛我,愛我什麽呢?愛我什麽都拿不出手嗎?
我向來多疑,矯情得沒邊兒。
我得到了很多人喜歡和愛,這些我都有,但我不在乎,因為我的喜歡拿不出手,我的愛更是惡心,它們從美好來,卻被墜入地獄。
我的愛配不上任何人,它早已被踩在過腳下,卑賤得很。
沈幸,你知道嗎,你他媽總是這樣。
你說被人踩在腳下,臟得很,惡心得很,可你現在,就是在把我的喜歡踩在腳下,你也把我踩在腳下。
照你這麽說,那我算什麽,更深一層被她們踩在腳下的更惡心的更臟的?
你他媽到底把我放哪了沈幸。
她看著那抹暗色不斷遠去的背影,蹲下身體,抑制不住地捂上了心口的位置。
江明頌江明頌江明頌一聲聲絕望地低喃著
滾燙的眼淚落在泥土裏,與灰塵融為一體。
沈幸,為什麽?
沒有人回答他,只有呼嘯而過刺骨寒涼的風。
江明頌,你知道嗎,你喜歡什麽我都能給你,可喜歡和愛,太他媽離譜了,我拿不出手啊。
太狼狽了,真的。
太遺憾了,我並非是那種經歷過黑暗還能幹幹凈凈從裏面走出來的人,我被染黑,被抹掉自我,成為了自己最厭惡的人,我恨我的懦弱,恨我的自卑,恨我的敏感,恨我的刻在骨子裏對愛的退卻,我恨我的一切。
多年以後沈幸再回想,她是什麽時候喜歡上江明頌的呢?大概就是那個幼稚的玩偶真正出現在她面前的時候,而不是前一天晚上出現在手機屏幕裏的時候。
就像救世主托夢說會救她她不信。
可若是真的得救了,她一定會去神聖的教堂虔誠地禱謝那位救世主。
沈幸眉宇間的笑越來越盛,卻不像從前一樣納著涼薄,是一種無法描述的單純的喜悅。
她再度用力擁抱。
到底是一種怎樣懇切的擁抱,江明頌只得切身感受。
他只知道,他的骨血,在那一刻之後,好像多了點兒什麽。
秋天。
迷疊香花開的季節。
它說:親愛的,請你牢記在心。
會的,他們都會牢記在心,且不止這一刻入骨的擁抱。
10
沈幸伸手摸了摸他的耳朵,對方趁機抓住纖瘦的手,用自己的手指一根一根地分開,十指相扣。
“幹什麽啊。”他笑得有些痞,“你知道摸男生耳朵的後果嗎,承受得起嗎?嗯?”
些許性感的尾音瘋狂地勾著沈幸的神經末梢。
“什麽後果?”
江明頌微微側臉,沖著她挑眉,略作思考的樣子,佯裝苦惱說:“go,to,the,bed……”
沈幸掐他的臉以迫使他離自己遠點,但說的卻是給人遐想機會的話:
“in,the,future,maybe……”
江明頌樂了,笑得跟朵花一樣,“是這樣啊。”
話落落得個白眼,沈幸說他得了便宜還賣乖。
他唇角仍勾著,把她完完全全抱在懷裏,胸腔震動著,“哪啊,還沒得便宜呢,再說了,我們沈四嗯也不便宜。”
沈幸應個音節出來,“呵。”
11
沈幸的心臟該為誰而跳動呢?
12
江明頌大拇指不停摩擦著沈幸的腕骨。
他擁著她,自己曾在四下無人的夜裏陡然從心間冒出的不安就能消散,而現下心中已是滿當當的。
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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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幸眼裏盛滿了淚,搖著頭。
那一瞬間,江明頌忽然不想原諒她了。因為他可以原諒她的玩弄以及時不時的輕視,卻不能接受自己的愛從頭到尾都在被強烈地拒絕著。
他當然知道這種拒絕不是真心的,但正因為如此才更難堪難過——難過自己並不能為對方做什麽,也不能改變對方的心理——他的愛並沒有讓沈幸好轉,而是給了她一種變相的巨大的壓力。
只要他們在一起,江明頌這三個就永遠捆縛著沈幸。
沈幸不相信自己值得被愛。
而他江明頌的愛從始至終都沒能改變沈幸這種病態的觀點,他沒有能力讓沈幸相信自己值得被愛,那麽他的愛對沈幸來說就是不合格的。
既然這樣,不如放手。
否則雙方都會很累不是嗎?
江明頌在心裏思忖良久,那個結論像是世界上最尖銳的釘子,狠狠將他的一切紮在了原地,動彈不得。
難過又難堪。
“別哭了。”他為她遞上一張面巾紙。
而後沈幸笑了,大滴大滴的淚珠因為眼角的擠壓而流落下來——沈幸意識到面前這個人真的不會和以往一樣曲著手指給自己擦眼淚了。
沈幸攥著那張面巾紙,眼淚流得兇猛,像是洪水,卻不能淹死任何一個人,只有她自己被溺亡。
“小玫瑰,可以分手,但別否定愛,好不好?”
那可是江明頌啊。
那是明明渾身是刺、明明野得不行、那雙劍眉稍稍一挑就帥得不像樣的江明頌啊。
但此時他是溫和的,一如初見時他裝成的那樣。
堅硬的心口被一只柔軟的手掌抓住。
輕而易舉就被捏碎了。
沈幸淚眼朦朧地看著對方。
他沒有再說話了,只是他的神情在告訴著她:你不是喜歡過沒有心的生活嗎,你不是不喜歡付出自己的真心嗎,你不是總是玩弄質疑別人的真心嗎,既然如此,那我放在你這裏的心可就要拿走了。
喜歡一個人是一定會變得卑微的,可這種說法對江明頌來說不太適合。
他出生即在羅馬,勝過了世上百分之九十的人。
他擁有疼愛他的父母,擁有樂觀開朗優秀的朋友,擁有足以讓絕大多數人艷羨的身份,以後還會接手富庶而強大的家族。
他的人生那麽順遂。
沈幸看著面前這個跟自己說過很多次愛的人,他從不曾吝嗇語言,永遠會真誠地講出自己對她的愛。
可自己呢?
永遠都縮在殼子裏,始終享受著那樣難得的愛意而無動於衷,用吃芒果和對芒果過敏的身體來防禦他的愛。
咖啡廳的光真的很美很漂亮,照得面前這個人更耀眼了。
沈幸木然地想:好像愛過她這麽個人是江明頌人生裏唯一的汙點。
二人的空間很靜,時間好像過去很久了,又好像只是下一秒,沈幸學著江明頌曲起手指擦幹眼淚。
“可以請求你一件事嗎?”
“再陪我走一遍中央街。”
……
兩人親昵地相攜,神仙眷侶似的走過了京城最繁華的中央街。
小孩子們在中央廣場互相追著跑著嬉戲玩耍,他們的父母笑意盈盈地在後面散步,賣花的姑娘彎腰摸他們的小腦袋瓜然後送出色彩艷麗的花,一對對老人們盯著滿頭白發相視著踩著音樂節拍跳出充滿愛意的舞步。
江明頌牽著沈幸路過了人間裏無上美好的人倫。
上次見完薛遲郁時江明頌來接自己也是這樣的,只是那時她的神經卻悖於人類,只想著不能淪陷,只想著掌握主動權。
沈幸擡頭看了眼身側沈著嘴角的人。
她可笑地想,這場熱鬧,太過真實,又不免荒謬。
因為。
小玫瑰始終是假的,人始終是瘋的。
捱到現在,沈幸本以為自己已經能抽身於這個美好的世界了,可今天竟然還是會生出一絲憾然。
江明頌生如驕陽,她則荒蕪若斜陽。
一個恣意野蠻,一個淩亂敗落。
格格不入啊。
終於那些慘白、糜爛、荒誕的傷疤被公之於眾了。
可她已經用最難聽的話狠狠地推開了江明頌,不止一次,這次不會被原諒了。
她垂眼去看他們二人握在一起的手——
生欲寡淡的沈幸仍然會在某一刻有一瞬間妄想著自己能抓住那無邊夜色中飛疾而過的流星啊。
沈幸努力找回了自己的聲音,強忍哽咽:“江明頌,謝謝你啊。”
她被攬在一個溫暖寬厚的肩膀裏,這個懷抱裏沒有烈煙的味道,有些不像他了,她聽得出對方佯裝輕哂的語氣:“有什麽好謝的。”
當然有,沈幸無聲地回答。
謝謝你出現在我的二十歲。
謝謝你出現在我荒野的世界裏。
中央街不夠長,只夠一對戀人相攜二十七分鐘。
“再見。”
“再見。”你要好好愛自己。
他們都對自己不夠自信。
江明頌愛沈幸卻認為自己救不了她。
沈幸覺得自己是瘋子不配被對方愛。
誤會不必解開,他們沒有以後了。
冷冷冬日,倦倦暖陽。
沈幸永遠失去了江明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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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那朵玫瑰
這樣集光明與一身的人,喜歡沈幸,不知道是福還是禍。
沈幸玩弄人,沈幸提分手,沈幸說再見。主動權永遠在她的手裏。
這是天之驕子最愛的人。
可突然有一個人跟我說,他愛我,愛我什麽呢?愛我什麽都拿不出手嗎?
我向來多疑,矯情得沒邊兒。
我得到了很多人喜歡和愛,這些我都有,但我不在乎,因為我的喜歡拿不出手,我的愛更是惡心,它們從美好來,卻被墜入地獄。
我的愛配不上任何人,它早已被踩在過腳下,卑賤得很。
沈幸,你知道嗎,你他媽總是這樣。
你說被人踩在腳下,臟得很,惡心得很,可你現在,就是在把我的喜歡踩在腳下,你也把我踩在腳下。
照你這麽說,那我算什麽,更深一層被她們踩在腳下的更惡心的更臟的?
你他媽到底把我放哪了沈幸。
她看著那抹暗色不斷遠去的背影,蹲下身體,抑制不住地捂上了心口的位置。
江明頌江明頌江明頌一聲聲絕望地低喃著
滾燙的眼淚落在泥土裏,與灰塵融為一體。
沈幸,為什麽?
沒有人回答他,只有呼嘯而過刺骨寒涼的風。
江明頌,你知道嗎,你喜歡什麽我都能給你,可喜歡和愛,太他媽離譜了,我拿不出手啊。
太狼狽了,真的。
太遺憾了,我並非是那種經歷過黑暗還能幹幹凈凈從裏面走出來的人,我被染黑,被抹掉自我,成為了自己最厭惡的人,我恨我的懦弱,恨我的自卑,恨我的敏感,恨我的刻在骨子裏對愛的退卻,我恨我的一切。
多年以後沈幸再回想,她是什麽時候喜歡上江明頌的呢?大概就是那個幼稚的玩偶真正出現在她面前的時候,而不是前一天晚上出現在手機屏幕裏的時候。
就像救世主托夢說會救她她不信。
可若是真的得救了,她一定會去神聖的教堂虔誠地禱謝那位救世主。
沈幸眉宇間的笑越來越盛,卻不像從前一樣納著涼薄,是一種無法描述的單純的喜悅。
她再度用力擁抱。
到底是一種怎樣懇切的擁抱,江明頌只得切身感受。
他只知道,他的骨血,在那一刻之後,好像多了點兒什麽。
秋天。
迷疊香花開的季節。
它說:親愛的,請你牢記在心。
會的,他們都會牢記在心,且不止這一刻入骨的擁抱。
10
沈幸伸手摸了摸他的耳朵,對方趁機抓住纖瘦的手,用自己的手指一根一根地分開,十指相扣。
“幹什麽啊。”他笑得有些痞,“你知道摸男生耳朵的後果嗎,承受得起嗎?嗯?”
些許性感的尾音瘋狂地勾著沈幸的神經末梢。
“什麽後果?”
江明頌微微側臉,沖著她挑眉,略作思考的樣子,佯裝苦惱說:“go,to,the,bed……”
沈幸掐他的臉以迫使他離自己遠點,但說的卻是給人遐想機會的話:
“in,the,future,maybe……”
江明頌樂了,笑得跟朵花一樣,“是這樣啊。”
話落落得個白眼,沈幸說他得了便宜還賣乖。
他唇角仍勾著,把她完完全全抱在懷裏,胸腔震動著,“哪啊,還沒得便宜呢,再說了,我們沈四嗯也不便宜。”
沈幸應個音節出來,“呵。”
11
沈幸的心臟該為誰而跳動呢?
12
江明頌大拇指不停摩擦著沈幸的腕骨。
他擁著她,自己曾在四下無人的夜裏陡然從心間冒出的不安就能消散,而現下心中已是滿當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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