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此心安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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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之奮鬥的一切,終於有了著落。
所以那個炎熱的夏日的午後,她坐在電腦前,看著那張照片許久,以為這就是結局了。
他們各自生活在大洋兩岸,再不相見。
大學畢業後的第二年,何惜惜在書店遇見John,也就是後來她那群親戚口中“英俊多金”的未婚夫。
就像何惜惜跟姜河講的那樣,一個狗血又浪漫的故事。三月的舊金山下了一場雨,她在路邊的書店裏躲雨,年輕英俊的服務員主動給她送上熱茶和可可蛋糕。她驚訝地擡起頭,他笑著沖著她紳士地鞠了一躬:“For your beauty。”
那似乎是她這一生第一次被人稱讚美麗,何況對方藍色的雙眸是如此真誠。
下一個周末,何惜惜習慣性地吃完飯後去散步,不知不覺又走到了那家店。他穿著藏綠色的店員服,大大地松了口氣,笑著說:“你終於來了。”
後來,她漸漸養成了習慣,每個周末都會去那家書店。
他們也開始聊天,多半都是他聽她說。她說自己來自中國,她的故鄉臨海,但和舊金山大不相同。他們的碼頭不像漁人碼頭那樣浪漫與詩意,那裏全是打漁的船只。工人們被曬得脫皮,年紀輕輕就將眉頭皺成“川”字,家裏有一大家子人在等著養活。
“‘川’字你知道嗎?”她笑著問他,用手指在木桌上寫,撇,豎,再一豎,就是一個漢字了。
他覺得驚訝,問她這是什麽意思。
“River.”她想了想,又覺得無論用什麽語言也無法描述出這個字真正的意思,於是用手機找到一幅水墨畫,指著上面勾勒出的江川給他看,“這就是‘川’。”
後來有一次,公司臨時放假,她不想太早回家,便開著車去了一趟書店。服務生已經換了人,戴著奇怪帽子的年輕人說:“我是這裏的店長,也是唯一的店員。”
她奇怪地說:“How about John?”
對方笑起來,露出一口白牙,說:“原來你就是那個女孩啊。”
何惜惜這才知道,對方其實並非這裏的店員,只是店長前段時間失戀,待在家裏不肯出門,作為朋友的他正好沒事,就過來幫他。
“因為你的原因,他現在每周都要過來工作。我還得給他付薪水呢。”真正的店長開玩笑似的抱怨說。
大概是一年後,何惜惜因為身份問題讓工作受到牽連,自己一個人躲在家裏哭。不知過了多久,她聽到有人在窗外叫自己的名字。
何惜惜推開陽臺的門,就看到John站在那裏,穿著酒紅色的襯衫。他沖著她笑笑,何惜惜十分吃驚,問他怎麽會知道自己的住址。
他沒有回答,只是問她發生了什麽事。何惜惜一時沒忍住,將所有的抱怨都向他吐露。她明明已經很努力了,但在一張綠卡面前,還是什麽都化為虛有。
等何惜惜說完最後一個字,擡起頭發現John在認真地看自己,問:“你可以嫁給我嗎?”
何惜惜以為自己聽錯了,他或許說的是“merry”或者“Mary”,但絕不可能是“marry”。
是的,沒有身份,她就會丟掉飯碗;找不到工作,她就得回國。這個國家,天天叫囂著人權和平等,其實卻是世界上最看重階級的地方。她需要一張綠卡,發了瘋般想要,卻不是像這樣,嫁給他?
簡直是天方夜譚。她甚至不知道他的Family Name,他亦不知道她的中文名叫何惜惜。
況且即便她在這個國家待了六年,每天和來自不同國家的人打交道,必要的時候,她甚至能將口音切換成印度或者英國,但她從未想過要找一個不同顏色和皮膚的人結婚。
於是她搖搖頭,正準備拒絕,他忽地開口說:“Because I love you。”
在那之後,何惜惜才慢慢知道,John的家世是那樣顯赫,他能給她的,不僅僅是一張能留在美國的綠卡。麻雀變鳳凰,灰姑娘穿上水晶鞋,真是比童話還童話的故事。
在何惜惜結婚前三天的一個午後,她接到一通電話。
那天她正坐在屋子裏收拾行李,她雖是個女孩,但東西少得可憐,幹幹凈凈的地毯上放著兩個紙箱,何惜惜赤著腳坐在一旁發呆。但在電話鈴聲響起的一剎那,她突然發現,其實自己一直在等這一通電話。
手機屏幕上顯示著“未知號碼”,響了三聲她才接起來,電話兩邊誰都沒有說話。
又過了許久,她終於聽到陳爍的聲音。他大概是喝了酒,聲音聽起來低沈又讓人迷亂。他說:“何惜惜,你別結婚了。”
他沒有說,你別結婚了,我娶你。他只是說,你別結婚了。
何惜惜緊緊握著手機,終於在那一刻,所有的失望排山倒海般襲來。即使到了最後,他也不肯給她一個奇跡。
她十分憤怒,她想要大聲地問他:憑什麽,陳爍,你憑什麽來插手我的人生?
可她什麽也沒說就掛斷了電話。然後她慢慢站起來,拿上車鑰匙出了門。她跟John約在書店裏,他們面對面坐著,她靜靜地將手中的訂婚戒指摘下來,推到他的面前。
John楞住,何惜惜擡起頭看他,她好像從來沒有這樣認真地看過他。他眉目英挺,眼睛如海水般蔚藍,他是真心愛她的,只差了那麽一點點,他們就能擁有彼此的人生。
何惜惜抱歉地說:“對不起。”
John拿起桌上的戒指,內環裏還刻著他們名字的首字母。他用手指摩挲而過,也就是在那一刻,他伸出手捂住自己的眼睛,不讓何惜惜看到自己的眼淚。
他難過地問她:“為什麽你可以做到這樣的地步?”
何惜惜慘淡地笑笑,說:“因為我愛他,包括他的不愛。”
窗外陽光燦爛,可何惜惜卻在那一瞬間覺得,自己的一生已經結束了。
那天夜裏,何惜惜獨自開車到了舊金山的海邊,她坐在暗礁上,海浪一陣陣拍來。在海的那一頭,是冷冷的月光,似在嘲笑她的癡心妄想。
她先點燃一支煙,然後一支又一支,最後撥通姜河的電話,告訴她,自己和John分手了。
姜河在電話那頭尖叫:“何惜惜,你瘋了嗎?”
她淡淡地回答:“我大概是真的瘋了。”
她這二十多年來所有的努力,所有在深夜咽下的淚水,竟然只因為他的一句話就統統灰飛煙滅了。
何惜惜回國的前一天晚上,姜河非要跟她學抽煙。姜河被嗆得厲害,在煙霧繚繞中問何惜惜:“你是從什麽時候開始抽煙的?”
何惜惜想起自己第一次抽煙,是二十歲的那年夏天,陳爍開車帶她去山上看銀河。夜空低垂,像是伸手就能夠到。她並不像別的小女生一樣興奮得哇哇大叫,而是坐在陳爍的跑車上,搖下車窗,靜靜地望著山對面寂靜的夜。
陳爍一邊搖頭一邊笑她:“你啊。”
他從包裏拿出銀色的打火機,問她:“抽煙嗎?”
後來她便愛上了抽煙的感覺,慢性自殺,就像是愛上陳爍一樣。
可她偏偏甘之如飴。
她彈了彈手中的煙灰,沙啞著聲音說:“姜河,煙酒不能讓你忘記一個人,它們只會讓你更加沈迷。這個世界上只有一種東西能夠讓你忘記過去,那就是時間。”
其實有很多時候,她覺得自己已經放下了,不再想念,不再幻想,不再為他難過和痛苦。
直到他出現的那一刻。
每一次他的出現,都會讓她所有的偽裝潰不成軍。
回國以後,何惜惜在一所大學找到了工作,從助教做起,工資微薄。但她漸漸對覆雜的人際關系表示厭惡,她寧願待在幹凈的實驗室裏,沒日沒夜地做實驗,記錄數據。
有一天下班,她從教室裏出來,接到陳爍的電話:“帶你去吃桂花糕。”
那是哪一年的事了,他們還在美國的時候,大家在陳爍家裏開party過中秋節。陳爍那時有別的女朋友,和他一起在院子裏做燒烤。何惜惜不喜歡社交,一個人在陽臺上吹風。突然,有人從身後拍她的肩膀,她轉過頭去,陳爍問她:“看什麽呢?”
“那棵樹,”何惜惜伸手指了指,“有點像我家樓下的那棵桂花樹。”
陳爍笑了笑:“想家了?”
“沒有,”她淡淡地否認,“只是以前過中秋,我媽媽都會做桂花糕。”
陳爍說:“以後回國了,帶你去吃一家桂花糕,只賣中秋那一天。”
陳爍跟她許諾過的話裏,十句裏他真能記得的最多只有一句,可每次他所記得的,都是最讓她感動的一句。
陳爍跟她說的賣桂花糕的店鋪開在巷子深處,青石板路走到最裏面,要叩三下門才有人來開門。走進去,院子裏的石桌上已擺好了酒和桂花糕。陳爍難得沒有嘴貧,只說了一句“中秋快樂”,坐在何惜惜對面吃了一頓安靜的晚飯。
那天以後,陳爍常常把車開到校門口等何惜惜一起吃飯。也不是什麽山珍海味,北京最不缺的就是美食。大街小巷,再偏僻的地方他都能找到。何惜惜忍不住感嘆:“你在美國那五年到底是怎麽熬過來的啊。”
陳爍笑笑:“不記得了。”
何惜惜回國後的第二年冬天,北京下初雪的那一日,她病倒了。
病來如山倒,她發著高燒,陳爍給她打電話,約她去故宮看雪。她拿著電話迷迷糊糊地說:“改天吧。”
過了一會兒,陳爍就來了何惜惜家,手裏提著大包小包的藥,進了門才問:“是什麽病?”
何惜惜並不習慣吃藥,被陳爍強迫著灌下去,他還自己帶了藍牙音響,放在何惜惜的房間裏,放舒緩的音樂給她聽。沒過多久,藥效發揮作用,她漸漸睡了過去。
何惜惜再醒來後,從床上下來,披了一件外套順著聲音走到廚房,看到陳爍正彎下腰去關天然氣。
他穿著一件白色襯衫,穿著亞麻色的棉布拖鞋,用勺子舀了一口粥來嘗。
天花板上暖橘色的燈光照下來,那一刻,何惜惜的眼眶發紅,差一點就落下淚來。
陳爍回過頭看到她,笑著放下勺子,對她說:“惜惜,我們在一起試試吧。”
何惜惜面無表情地盯著他,過了一會兒,才冷笑著問:“陳爍,你是可憐我嗎?”
他頓了頓,淡淡地“嗯”了一聲:“算是吧。”
何惜惜覺得自己在那一瞬間被他狠狠地羞辱了,她揚起手,恨不得一巴掌扇到他的臉上。她的手懸在空中,被陳爍一把抓住。他什麽話也沒說,只是看著她。
她被氣得反而笑出來,問:“陳爍,你怎麽能這樣欺負人?”
他只是輕聲叫她的名字:“惜惜。”
像是嘆息,又像是無奈。
陳爍伸手來拉何惜惜,她沒有拒絕。她在旁人面前有多驕傲,在他面前就有多卑微。
何惜惜和陳爍正式確定戀愛關系後,他們見面的時間反而少了。
陳爍是個近乎完美的情人,他細心體貼,約會的地點總是浪漫不重覆,就像對待他的每一任前女友。有一天晚上,兩人去何惜惜學校外的水果店買水果,何惜惜彎下腰選水果,陳爍無所事事地站在一旁。她稱好重量,鬼使神差地上前握住他的手。
陳爍被嚇了一跳,然後舒展開手心,握住她的手。這是他們倆第一次牽手,到最後何惜惜才發現,諷刺的是,也是唯一一次。
這年的一月,何惜惜回家過年,陳爍買了兩張機票。
“你跟我回家?”何惜惜被他嚇得不輕。
“嗯。”他漫不經心地回答。
“你家裏呢?”
“年三十再趕回來吧。”
何惜惜家住在小城市,離北京有三個小時行程,下了飛機還要再輾轉五個小時的大巴。何惜惜坐在窗邊的位置,路上困了,把頭靠在陳爍的肩膀上。
她聽到自己的心跳聲,一聲接著一聲。
何惜惜提前跟父母打了招呼,說會有一個朋友一起回家。母親開心地問:“是男朋友嗎?”
她卻遲疑地搖搖頭:“只是在美國認識的朋友。”
何惜惜家住的地方甚至稱不上小區,樓道的天花板很低,陳爍得低著頭才能過。樓梯也很臟,角樓裏不知是哪家的垃圾袋,在冬天也能發出臭味。灰色的墻壁上是小孩的塗鴉,何惜惜看到陳爍若無其事的表情的那一刻,突然覺得難過到心酸。
進了家門,她的父母很熱情地迎接陳爍。他個頭大,往沙發上一坐,整個沙發差不多就填滿了。
何惜惜的父母都不會說普通話,尷尬地用方言跟陳爍交流。其實也沒什麽可聊的,問到他的父母和工作,陳爍又沒有辦法回答。
吃過午飯,何惜惜帶著陳爍去外面逛逛。沒有公交車的小地方,三塊錢的三輪車可以從城北坐到城南,路邊的商鋪統統關門大吉,看起來真是荒涼得有些過分。
何惜惜自嘲地說:“你從來沒有來過這樣的鄉下吧?”
陳爍倒也實話實說:“嗯。”
何惜惜笑了笑,伸了個懶腰,指了指整條街唯一開著的店鋪。陳爍陪她走近了看,竟是一家婚紗店。模特身上穿著一件白色的婚紗,已經臟得不成樣子。
老板坐在店裏,不冷不熱地問:“選婚紗嗎?”
陳爍下意識地搖頭,卻看到何惜惜正看著自己。
“你……”
“就這一次。”她輕聲說,“不作數的。”
其實根本沒什麽可挑的,店裏能完好無損地拿出來的婚紗和西裝也就那麽幾套。兩個人在試衣間裏換好衣服走出來,看到對方,四目相對時,何惜惜發現自己一點也體會不到小說裏寫的那種激動與心跳。
她微笑著點點頭:“你大概穿上乞丐裝也帥得一塌糊塗。”
陳爍有些難過:“脫下來吧,以後你會有最美的婚紗。”
何惜惜搖搖頭,央求老板為他們拍了一張照片。紅色的底,兩個人踩在墻紙上,一二三,“哢嚓”。
這大概是陳爍一生中拍得最為寒酸的一張照片,卻也是何惜惜一生中與他唯一的合照。
何惜惜將照片沖了兩張,一張放在信封裏遞給陳爍,然後說:“陳爍,我們分手吧。”
陳爍一楞。
“我不想再玩這樣的游戲了。”她說,“我們都十分清楚明白,你是不會和我在一起的。拋開家世、樣貌、未來、成長環境這些所有情侶都會考慮的問題,陳爍,自始至終,你其實都沒有愛上我。”
兩個二十多歲的成年人,談一場戀愛,不去牽手,不去擁抱,沒有想要吻對方的沖動。他們之間或許有許許多多的感情,卻唯獨沒有愛情。
“陳爍,”她硬生生地重覆道,“我們分手吧。”
已經很努力很努力地試過了,可不行就是不行,再怎麽嘗試,也不行。
他沒有說話,他的手抓著她的手腕,緊緊握著不肯松開。
“放手吧,陳爍。”何惜惜靜靜地看著他,“其實你早就知道會有這麽一天。”
她是這樣了解他,他們是這樣懂得彼此,可就算這樣,她也還是看不開。其實不愛一個人有多難,愛一個人就有多難。
就像那可笑的結婚照,明明知道一切都是假的,她也還是舍不得扔掉。
分手以後,何惜惜覺得自己的生活好像也沒有什麽變化。每天依然是教室、實驗室和寢室三點一線。有些時候晚上很晚從辦公室出來,她就去南門外吃燒烤。盤子端上來她才發現,點的全都是陳爍愛吃的東西。
過了一些日子,她和陳爍又漸漸聯系上了。他給何惜惜打電話,約她出來喝酒,就像在美國的時候,一人一瓶,坐在四下無人的欄桿旁,有一搭沒一搭地聊天。大部分時間都是他說,她沈默地聽著,也只有在擡頭仰望看不到璀璨星空中那美得不可思議的銀河的時候,何惜惜才會回過神來,想,那都已經是過去的事了。
他們試圖相愛,可還是做不到。
那年冬天過去,陳爍交了新的女朋友。他周圍從來不乏鶯鶯燕燕,但正兒八經帶到朋友面前介紹是女朋友的,其實並不多。
女孩才剛剛二十歲,在何惜惜工作的大學念廣告設計。何惜惜第一次見她的時候,陳爍把車停在學校廣場的中央,何惜惜認得他的車,徑直朝著他的方向走過去。走到一半,就看到一個背著畫板的女孩拉開副駕駛座的車門,很自然地坐了進去。
何惜惜站在乍暖還寒的三月,想起剛剛那個女孩的樣子,束著高高的馬尾,露出光潔的額頭,又圓又大的眼睛,身材高挑美好,陳爍一直都喜歡這種類型的女孩。
何惜惜攏了攏脖子上系著的圍巾,轉身走了。廣場上學生們歡天喜地地吵著鬧著,可那些與她毫無關系。何惜惜淡淡地想,她的青春,不知是從哪一天起,又是到哪一天止,就好像從未擁有過。
後來,有一天何惜惜去上課,一走進教室,就看到女孩坐在第一排最中間的位置。她有片刻楞神,然後從容地走到講臺邊,打開電腦。
她平靜地講課,點名,回答學生的問題。快到放學的時候,窗外突然下起了雨,劈裏啪啦的,一會兒就下得很大。學生們都匆忙收拾東西離開教室,何惜惜慢慢地關了電腦,擦幹凈黑板,收拾好東西,然後走到整間教室剩下的最後一個人面前。她說:“你好。”
女孩說:“你以前是陳爍的女朋友,對嗎?”
何惜惜想了想:“算是吧。”
“你們為什麽會分手?你還愛他嗎?”
何惜惜平靜地看著自己對面的女孩,透過她那張美麗而年輕的臉,她仿佛看到了這些年的陳爍——他打籃球的樣子,他抽煙的樣子,他笑起來的樣子,他漫不經心地彈吉他的樣子。
外面雷聲轟隆,陳爍曾經開車載著她從舊金山去往洛杉磯,在一號公路上遭遇罕見的傾盆大雨。他們將車停在觀景處,坐在車裏,看整個世界像是快要崩塌。
他轉過頭問她:“你在想什麽?”
她淡淡地回答:“什麽也沒有想。”
其實她說了謊,她腦子裏全是他的身影。盡管他就坐在自己身邊,盡管他看起來是那樣近。
雨越下越大,何惜惜終於回過神來,幾次欲言又止,最後慢慢地開口:“I met my soulmate, but he didn’t.”
而愛與不愛,都已經不再重要了。
那天以後,何惜惜再也沒有見過陳爍的女朋友。
日子一天天過去,學校裏也有不少老師開始操心她的個人問題,各種飯局都把她帶上。單身優質男青年雖然不多,但多出門幾次,還是能遇到不少的。
可何惜惜都一一婉拒了,借口說曾經在美國受過情傷,暫時沒有勇氣再開始一段新的感情。
年紀大的教授語重心長地跟她講;“你不試試,怎麽知道不可能呢?”
何惜惜在心底苦笑。
不是沒有試過,她和John。也不是沒有試過,她和陳爍。
這才是最讓人絕望的事情,她清楚地明白,自己的人生,只剩下最孤獨的那一條路。
再後來,姜河打電話給何惜惜,她在電話裏像個小姑娘一樣哭得一塌糊塗,還結結巴巴哽咽地說:“惜惜,他回來了,惜惜,他回來找我了。”
不是沒有羨慕過姜河,這麽多年以來,她身邊始終有一個顧辛烈,所以她其實從未嘗過一無所有的滋味。
何惜惜對著電腦,也忍不住感動到哭。她努力微笑著說:“恭喜你,當初說好了,我們三個人中間,至少要有一個人幸福。”
姜河抱著電話不肯放手,最後何惜惜無奈地說:“好啦好啦,等今年暑假,我來美國看你們。”
在那一刻,她竟然有一種嫁女兒的覆雜的感情。掛斷電話後,何惜惜想了想,給陳爍發了一條短信,她問:陳爍,你睡了嗎?
過了一會兒,他回過來一通電話,聲音迷糊,大概是沒睡醒,他問:“怎麽了?”
“沒什麽,”她說,“只是覺得有些難過。”
“因為我嗎?”他問。
“大概是吧,”她笑著說,“陳爍,你能想象我們二十年後的樣子嗎?或者我們五十歲的時候?又或者你一無所有,不再風度翩翩,不再年輕英俊?”
他低聲笑:“到那個時候,你就不要再喜歡我了吧。”
“嗯。”她也跟著笑起來,“我也是這樣覺得的。”
直到你白發蒼蒼、步履蹣跚的那一日。
我愛你,直到不能再愛的那一日。
何惜惜最後一次見到陳爍,是在好幾年後的八月的最後一天。正好是她遇見陳爍的第十年,沒有多一天,也沒有少一天。
陳爍來學校找她,他沒有開車,夏日的夜晚炎熱,兩個人就沿著河邊隨意地走著。不長不短的一段路,誰也沒有開口說話。
有小孩騎在父親的肩膀上,高聲歡呼著“駕”。
河對岸,明亮的燈光在水中投下倒影。有長風吹過,那樣輕輕地一動,就碎開了。燈紅酒綠,這是在美國永遠也看不到的景色。
陳爍停下,他說:“惜惜,我要結婚了。”
這十年來的每一天對她而言都實在是太漫長了,她甚至覺得自己從未有過一刻真正的幸福。
可它又太短,短到一眨眼,夢就醒了。
何惜惜點點頭,說:“哦。”
過了好久,何惜惜才覺得自己身上的力氣被一點一點地抽幹。她支撐不住,慢慢蹲下身去。
“陳爍,”何惜惜擡起頭,凝視他的眼睛,這麽多年,這竟然是陳爍第一次看到她如此失態。她幾近崩潰,眼淚大滴大滴地落下,像是要將自愛上他以來所吞咽下去的淚水悉數落下。她捂住嘴巴,卻止不住嗚咽。她說:“是我不愛你了,陳爍,是我不愛你了。”
陳爍楞怔地看著眼前的何惜惜,她哭得是那樣傷心。他聽見自己“怦怦”的心跳聲,全是不忍與遺憾,可又有什麽辦法呢,他也只能輕聲說:“抱歉。”
這麽多年。
她一個人等日出,看黃昏,數過流星,也試過在深夜買醉。她站在澎湃的海邊,風吹亂了頭發,回過頭,卻發現身後空無一人。
她眼睜睜看著那只飛蛾迎著黑暗中唯一的火光撲去,燃燒了翅膀,灼瞎了雙眼,然後生命一點一點化為灰燼。
她的愛情,止於唇齒,掩於歲月。
後記
——歲月迢迢,因你而圓滿
寫完這本書以後,我想要去看一次大海,用來紀念從2014年夏天到2016年尾梢,它陪伴我度過的日日夜夜。
寫這本書的時候,我還是會想起大四在宿舍裏沒日沒夜地寫《歲月忽已暮》的日子,但不會想得太多,因為那些美好的、透明如醇酒的時光已經過去了。
我懷念那時候的一切,可我更喜歡現在的自己。
《歲月忽已暮》出版以後,許多讀者來找我說,希望我能將沈放和趙一玫的故事寫出來,我遲遲沒有答應。因為最初在我的腦海中,這兩人之間的感情是強烈的、絕望的、孤獨的。
也就是這兩三年的時間裏,我去了一些地方,聽說了許許多多的愛情故事。遺憾的總比圓滿的多,大部分人都是以愛的名義,因為自尊、懦弱、膽怯而做著傷害對方的事。在分開的時候流著眼淚對我說,這個世界上,根本沒有誰是無可取代的,和誰過不是一輩子呢,soulmate只是一個可笑而荒誕的夢。
於是我寫下了這個故事——《致歲月迢迢》,這樣確切的愛,一生只有一次。
我幾乎在每一本後記裏都會提到一個人,我是十七歲的時候遇見他的。他轉來班上在講臺上做自我介紹的時候,我正在最後一排刷題海,不經意間擡頭看了看,心想:天哪,這個男生真白,我泡一輩子的牛奶浴都不可能這麽白。我要是有喜歡的人,一定也要是這樣幹幹凈凈的,看起來就和我的邋遢很配。
我第一次和他聊天,手上拿了一本張愛玲的書。他看著書皮笑了笑,我們看著對方的眼睛,同時開口說:“哦,原來你也在這裏。”
愛是天時地利的迷信,原來你也在這裏。
他坐在教室最後一排靠窗的位置,穿著堪稱少女殺手的白襯衫,又高又瘦,活生生一個衣冠禽獸。哦不,是陌上人如玉,公子世無雙。
學生時代喜歡一個人無非就是那點花招,走過他身邊的時候要故意大聲說話,有事沒事總往他那裏湊湊,天天研究星座,努力證明我們是百分百絕配。
暗戀這件事,傷心傷肝,類似慢性自殺。我每天懷揣著小心思,在腦海裏上演一百個小劇場。
一年後,我終於忍不住發出自己的大招,在春光明媚的天氣裏寫了一封信。我有一個認識多年的朋友,她在廣州讀書,和我一樣愛而不得,每天要發很多很多條短信,一起悲春傷秋惺惺相惜。
寫完信後,我打了一通長途電話給那個朋友,一個字一個字地將信的內容念給她聽。這麽矯情的事情,我這輩子是真沒膽量再做第二次了。我的普通話說得不好,虧得她沒有笑場。
我一邊打著電話,一邊繞著操場走啊走,也不知走了多少圈,只記得那天陽光燦爛,像是珍珠聚集。
她在電話那頭被感動得稀裏嘩啦的,也不知道我和她到底誰比較傻。
那就是十七歲的我,和願意真心真意愛我的朋友。
我把信藏在書包的內膽裏,整日惴惴不安,想著再等一等,等到高中畢業,我就把信給他。只可惜沒過多久,我就得知他已有喜歡的女生。我還沒表白,就先失戀了,整個人都呆住,覺得痛徹心扉。
那是一個夏天的傍晚,同學都去吃晚飯了,教室裏空蕩蕩的,我趴在桌上,拿出那封信,鼻子一吸一吸地撕碎。
好友吃過飯回來,正好撞見這一幕,看我哭得慘兮兮的樣子,被嚇了一跳,問我怎麽了。
“我再也不要喜歡他了。”我在心裏第一千零一次發誓。
她幫我把碎了一地的紙屑給撿起來,說保護環境,人人有責。
我度過了天崩地裂的一天,晚自習下課後,好友把我從座位上拉起來,一邊翻著白眼,一邊遞給我一樣東西。
那封被我撕碎的信,她用透明膠一點一點粘了起來。薄薄的兩頁紙,變得很厚很厚。
整整三個小時的晚自習,她只做了這一件事。
我不知道她晚上回到寢室後要躲在被窩裏偷偷打著手電筒看多久的書,才能補回這三個小時的學習內容。
我接過那兩張奇怪的信紙,抱著她,哭得像個傻瓜。她嫌棄地推開我,讓我不要把她的校服給弄臟了。
青春期的我,自卑,敏感,自尊心奇強,虛榮心爆棚,會假惺惺地說“天哪,我周末根本沒有覆習”,但仍有人溫柔待我,保護著我一個又一個的夢。
那封信我小心翼翼地夾在日記本裏,再也沒有給任何人看過。
後來他知道了這件事,試探著問我能不能把信給他。我睜著眼睛說瞎話,笑嘻嘻地告訴他找不到了。他很憤怒,說我抹殺了他人生唯一有可能收到情書的機會。
那已經是很後來的事了。
如今一眨眼許多年過去,他再也不是當初趴在桌子上打盹的白衣少年,我也再不是那個笨手笨腳脾氣火爆的自卑女孩。
我們還在一起,過著相看兩不厭的生活。
我喜歡寫勇敢一點的女孩,姜河是,胡桃是,姚小同是,趙一玫更是。
我想,在愛情的世界裏,無論男女,我們都應該做一個勇敢的自己。
現在想起來,十七歲已經離我好遠好遠了。我甚至都記不太清楚,那時的自己是什麽樣子的,是用怎樣的心情在看待這個世界。現在的我,大概也沒能長成那時自己所期待的模樣。
她不谙世事,我於心有愧。
不久前的一個夜晚,我連夜趕路。大巴車行駛在高速公路上,車裏一片漆黑。其他旅客都已入睡,只剩下我一個人戴著耳機在聽歌,陳奕迅在唱“天氣不似預期,但要走,總要飛”。
時間太晚了,手機通訊裏也沒有朋友能陪我說說話。我看著司機駕駛室內的時鐘數字慢慢地跳動,心中有一種感動,無限接近孤獨,讓我差點落淚。
皎白的月光照耀著大地,從窗外望見遠方的城市燈火通明,冬天的空氣冷得讓人哆嗦,好似漫漫餘生。沒有人可以分享,也不值得與人喋喋不休。
在那一刻,我忽地意識到,我的少女時代結束了。
我甚至說不出它到底是在哪一刻結束的。
可我沒有想象中的惆悵,對於時光的流逝,我終於漸漸坦然。
這個世界太大了,用盡一生都走不完,一座座相似的城市裏,住著許許多多像我這樣的年輕人。為了生存和生活奔波在他鄉,不再將“夢想”掛在嘴邊,亦不知下一站究竟在何處。
愛別離,怨長久,誰不是呢。我們都不算罕有。
可無論舍不舍得,我們都要跟過去說聲再見,都要去往人生的下一個階段了。
還是會流淚,會歡笑,會與舊人告別,會與新人相逢。
還是想要全心全意、好好地去愛人。
我深深地期待。
請你們相信,美好的愛情是存在的,那些以永遠起誓的諾言也是真的,總會有一個人讓你覺得,生於世上,原來是這樣好。或許他出現得很早,你已經弄丟了他,又或許他出現得很晚,你還沒有遇到他。
在我看來,真正好的感情,應該是通過彼此看到了一個更大,更美麗,更廣闊的世界,為了你變得更加溫柔和勇敢。而我的人生,也因為這段相遇而絢爛。
不是每一段感情都有資格被稱為“在有生的瞬間能遇到你,竟花光所有力氣”,也不是每個讓你心動的人,都能被冠之“soulmate”。
現實人生中所有的無能為力,我在故事裏還你們一個圓滿。
在這本書的後半段裏,我讓趙一玫去往烏斯懷亞,那裏曾被譽為“世界的盡頭”。
It is not the end of world, it is the beginning of a new life.
慢慢地,我開始一個人到處走走,春天的花,夏天的風,秋天的月,冬天的雪,高山和大海讓我明白生命的渺小,自然萬物又讓我看到生命的堅韌和美麗。或許有一天,我能夠真正懂得感恩、謙卑和溫柔。
希望你們在年輕的時候,能夠去往更遠和更廣闊之地,遇見更美麗和更自在的事物和靈魂。
人生已經這樣難,若不是跟最心愛的那個人在一起,那漫漫餘生又要怎樣走完呢?
願你們每個人都能做一個在愛裏勇敢的趙一玫。
能夠握緊的就別放了,能夠擁抱的就別拉扯。
我們下一本書裏再見。
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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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那個炎熱的夏日的午後,她坐在電腦前,看著那張照片許久,以為這就是結局了。
他們各自生活在大洋兩岸,再不相見。
大學畢業後的第二年,何惜惜在書店遇見John,也就是後來她那群親戚口中“英俊多金”的未婚夫。
就像何惜惜跟姜河講的那樣,一個狗血又浪漫的故事。三月的舊金山下了一場雨,她在路邊的書店裏躲雨,年輕英俊的服務員主動給她送上熱茶和可可蛋糕。她驚訝地擡起頭,他笑著沖著她紳士地鞠了一躬:“For your beauty。”
那似乎是她這一生第一次被人稱讚美麗,何況對方藍色的雙眸是如此真誠。
下一個周末,何惜惜習慣性地吃完飯後去散步,不知不覺又走到了那家店。他穿著藏綠色的店員服,大大地松了口氣,笑著說:“你終於來了。”
後來,她漸漸養成了習慣,每個周末都會去那家書店。
他們也開始聊天,多半都是他聽她說。她說自己來自中國,她的故鄉臨海,但和舊金山大不相同。他們的碼頭不像漁人碼頭那樣浪漫與詩意,那裏全是打漁的船只。工人們被曬得脫皮,年紀輕輕就將眉頭皺成“川”字,家裏有一大家子人在等著養活。
“‘川’字你知道嗎?”她笑著問他,用手指在木桌上寫,撇,豎,再一豎,就是一個漢字了。
他覺得驚訝,問她這是什麽意思。
“River.”她想了想,又覺得無論用什麽語言也無法描述出這個字真正的意思,於是用手機找到一幅水墨畫,指著上面勾勒出的江川給他看,“這就是‘川’。”
後來有一次,公司臨時放假,她不想太早回家,便開著車去了一趟書店。服務生已經換了人,戴著奇怪帽子的年輕人說:“我是這裏的店長,也是唯一的店員。”
她奇怪地說:“How about John?”
對方笑起來,露出一口白牙,說:“原來你就是那個女孩啊。”
何惜惜這才知道,對方其實並非這裏的店員,只是店長前段時間失戀,待在家裏不肯出門,作為朋友的他正好沒事,就過來幫他。
“因為你的原因,他現在每周都要過來工作。我還得給他付薪水呢。”真正的店長開玩笑似的抱怨說。
大概是一年後,何惜惜因為身份問題讓工作受到牽連,自己一個人躲在家裏哭。不知過了多久,她聽到有人在窗外叫自己的名字。
何惜惜推開陽臺的門,就看到John站在那裏,穿著酒紅色的襯衫。他沖著她笑笑,何惜惜十分吃驚,問他怎麽會知道自己的住址。
他沒有回答,只是問她發生了什麽事。何惜惜一時沒忍住,將所有的抱怨都向他吐露。她明明已經很努力了,但在一張綠卡面前,還是什麽都化為虛有。
等何惜惜說完最後一個字,擡起頭發現John在認真地看自己,問:“你可以嫁給我嗎?”
何惜惜以為自己聽錯了,他或許說的是“merry”或者“Mary”,但絕不可能是“marry”。
是的,沒有身份,她就會丟掉飯碗;找不到工作,她就得回國。這個國家,天天叫囂著人權和平等,其實卻是世界上最看重階級的地方。她需要一張綠卡,發了瘋般想要,卻不是像這樣,嫁給他?
簡直是天方夜譚。她甚至不知道他的Family Name,他亦不知道她的中文名叫何惜惜。
況且即便她在這個國家待了六年,每天和來自不同國家的人打交道,必要的時候,她甚至能將口音切換成印度或者英國,但她從未想過要找一個不同顏色和皮膚的人結婚。
於是她搖搖頭,正準備拒絕,他忽地開口說:“Because I love you。”
在那之後,何惜惜才慢慢知道,John的家世是那樣顯赫,他能給她的,不僅僅是一張能留在美國的綠卡。麻雀變鳳凰,灰姑娘穿上水晶鞋,真是比童話還童話的故事。
在何惜惜結婚前三天的一個午後,她接到一通電話。
那天她正坐在屋子裏收拾行李,她雖是個女孩,但東西少得可憐,幹幹凈凈的地毯上放著兩個紙箱,何惜惜赤著腳坐在一旁發呆。但在電話鈴聲響起的一剎那,她突然發現,其實自己一直在等這一通電話。
手機屏幕上顯示著“未知號碼”,響了三聲她才接起來,電話兩邊誰都沒有說話。
又過了許久,她終於聽到陳爍的聲音。他大概是喝了酒,聲音聽起來低沈又讓人迷亂。他說:“何惜惜,你別結婚了。”
他沒有說,你別結婚了,我娶你。他只是說,你別結婚了。
何惜惜緊緊握著手機,終於在那一刻,所有的失望排山倒海般襲來。即使到了最後,他也不肯給她一個奇跡。
她十分憤怒,她想要大聲地問他:憑什麽,陳爍,你憑什麽來插手我的人生?
可她什麽也沒說就掛斷了電話。然後她慢慢站起來,拿上車鑰匙出了門。她跟John約在書店裏,他們面對面坐著,她靜靜地將手中的訂婚戒指摘下來,推到他的面前。
John楞住,何惜惜擡起頭看他,她好像從來沒有這樣認真地看過他。他眉目英挺,眼睛如海水般蔚藍,他是真心愛她的,只差了那麽一點點,他們就能擁有彼此的人生。
何惜惜抱歉地說:“對不起。”
John拿起桌上的戒指,內環裏還刻著他們名字的首字母。他用手指摩挲而過,也就是在那一刻,他伸出手捂住自己的眼睛,不讓何惜惜看到自己的眼淚。
他難過地問她:“為什麽你可以做到這樣的地步?”
何惜惜慘淡地笑笑,說:“因為我愛他,包括他的不愛。”
窗外陽光燦爛,可何惜惜卻在那一瞬間覺得,自己的一生已經結束了。
那天夜裏,何惜惜獨自開車到了舊金山的海邊,她坐在暗礁上,海浪一陣陣拍來。在海的那一頭,是冷冷的月光,似在嘲笑她的癡心妄想。
她先點燃一支煙,然後一支又一支,最後撥通姜河的電話,告訴她,自己和John分手了。
姜河在電話那頭尖叫:“何惜惜,你瘋了嗎?”
她淡淡地回答:“我大概是真的瘋了。”
她這二十多年來所有的努力,所有在深夜咽下的淚水,竟然只因為他的一句話就統統灰飛煙滅了。
何惜惜回國的前一天晚上,姜河非要跟她學抽煙。姜河被嗆得厲害,在煙霧繚繞中問何惜惜:“你是從什麽時候開始抽煙的?”
何惜惜想起自己第一次抽煙,是二十歲的那年夏天,陳爍開車帶她去山上看銀河。夜空低垂,像是伸手就能夠到。她並不像別的小女生一樣興奮得哇哇大叫,而是坐在陳爍的跑車上,搖下車窗,靜靜地望著山對面寂靜的夜。
陳爍一邊搖頭一邊笑她:“你啊。”
他從包裏拿出銀色的打火機,問她:“抽煙嗎?”
後來她便愛上了抽煙的感覺,慢性自殺,就像是愛上陳爍一樣。
可她偏偏甘之如飴。
她彈了彈手中的煙灰,沙啞著聲音說:“姜河,煙酒不能讓你忘記一個人,它們只會讓你更加沈迷。這個世界上只有一種東西能夠讓你忘記過去,那就是時間。”
其實有很多時候,她覺得自己已經放下了,不再想念,不再幻想,不再為他難過和痛苦。
直到他出現的那一刻。
每一次他的出現,都會讓她所有的偽裝潰不成軍。
回國以後,何惜惜在一所大學找到了工作,從助教做起,工資微薄。但她漸漸對覆雜的人際關系表示厭惡,她寧願待在幹凈的實驗室裏,沒日沒夜地做實驗,記錄數據。
有一天下班,她從教室裏出來,接到陳爍的電話:“帶你去吃桂花糕。”
那是哪一年的事了,他們還在美國的時候,大家在陳爍家裏開party過中秋節。陳爍那時有別的女朋友,和他一起在院子裏做燒烤。何惜惜不喜歡社交,一個人在陽臺上吹風。突然,有人從身後拍她的肩膀,她轉過頭去,陳爍問她:“看什麽呢?”
“那棵樹,”何惜惜伸手指了指,“有點像我家樓下的那棵桂花樹。”
陳爍笑了笑:“想家了?”
“沒有,”她淡淡地否認,“只是以前過中秋,我媽媽都會做桂花糕。”
陳爍說:“以後回國了,帶你去吃一家桂花糕,只賣中秋那一天。”
陳爍跟她許諾過的話裏,十句裏他真能記得的最多只有一句,可每次他所記得的,都是最讓她感動的一句。
陳爍跟她說的賣桂花糕的店鋪開在巷子深處,青石板路走到最裏面,要叩三下門才有人來開門。走進去,院子裏的石桌上已擺好了酒和桂花糕。陳爍難得沒有嘴貧,只說了一句“中秋快樂”,坐在何惜惜對面吃了一頓安靜的晚飯。
那天以後,陳爍常常把車開到校門口等何惜惜一起吃飯。也不是什麽山珍海味,北京最不缺的就是美食。大街小巷,再偏僻的地方他都能找到。何惜惜忍不住感嘆:“你在美國那五年到底是怎麽熬過來的啊。”
陳爍笑笑:“不記得了。”
何惜惜回國後的第二年冬天,北京下初雪的那一日,她病倒了。
病來如山倒,她發著高燒,陳爍給她打電話,約她去故宮看雪。她拿著電話迷迷糊糊地說:“改天吧。”
過了一會兒,陳爍就來了何惜惜家,手裏提著大包小包的藥,進了門才問:“是什麽病?”
何惜惜並不習慣吃藥,被陳爍強迫著灌下去,他還自己帶了藍牙音響,放在何惜惜的房間裏,放舒緩的音樂給她聽。沒過多久,藥效發揮作用,她漸漸睡了過去。
何惜惜再醒來後,從床上下來,披了一件外套順著聲音走到廚房,看到陳爍正彎下腰去關天然氣。
他穿著一件白色襯衫,穿著亞麻色的棉布拖鞋,用勺子舀了一口粥來嘗。
天花板上暖橘色的燈光照下來,那一刻,何惜惜的眼眶發紅,差一點就落下淚來。
陳爍回過頭看到她,笑著放下勺子,對她說:“惜惜,我們在一起試試吧。”
何惜惜面無表情地盯著他,過了一會兒,才冷笑著問:“陳爍,你是可憐我嗎?”
他頓了頓,淡淡地“嗯”了一聲:“算是吧。”
何惜惜覺得自己在那一瞬間被他狠狠地羞辱了,她揚起手,恨不得一巴掌扇到他的臉上。她的手懸在空中,被陳爍一把抓住。他什麽話也沒說,只是看著她。
她被氣得反而笑出來,問:“陳爍,你怎麽能這樣欺負人?”
他只是輕聲叫她的名字:“惜惜。”
像是嘆息,又像是無奈。
陳爍伸手來拉何惜惜,她沒有拒絕。她在旁人面前有多驕傲,在他面前就有多卑微。
何惜惜和陳爍正式確定戀愛關系後,他們見面的時間反而少了。
陳爍是個近乎完美的情人,他細心體貼,約會的地點總是浪漫不重覆,就像對待他的每一任前女友。有一天晚上,兩人去何惜惜學校外的水果店買水果,何惜惜彎下腰選水果,陳爍無所事事地站在一旁。她稱好重量,鬼使神差地上前握住他的手。
陳爍被嚇了一跳,然後舒展開手心,握住她的手。這是他們倆第一次牽手,到最後何惜惜才發現,諷刺的是,也是唯一一次。
這年的一月,何惜惜回家過年,陳爍買了兩張機票。
“你跟我回家?”何惜惜被他嚇得不輕。
“嗯。”他漫不經心地回答。
“你家裏呢?”
“年三十再趕回來吧。”
何惜惜家住在小城市,離北京有三個小時行程,下了飛機還要再輾轉五個小時的大巴。何惜惜坐在窗邊的位置,路上困了,把頭靠在陳爍的肩膀上。
她聽到自己的心跳聲,一聲接著一聲。
何惜惜提前跟父母打了招呼,說會有一個朋友一起回家。母親開心地問:“是男朋友嗎?”
她卻遲疑地搖搖頭:“只是在美國認識的朋友。”
何惜惜家住的地方甚至稱不上小區,樓道的天花板很低,陳爍得低著頭才能過。樓梯也很臟,角樓裏不知是哪家的垃圾袋,在冬天也能發出臭味。灰色的墻壁上是小孩的塗鴉,何惜惜看到陳爍若無其事的表情的那一刻,突然覺得難過到心酸。
進了家門,她的父母很熱情地迎接陳爍。他個頭大,往沙發上一坐,整個沙發差不多就填滿了。
何惜惜的父母都不會說普通話,尷尬地用方言跟陳爍交流。其實也沒什麽可聊的,問到他的父母和工作,陳爍又沒有辦法回答。
吃過午飯,何惜惜帶著陳爍去外面逛逛。沒有公交車的小地方,三塊錢的三輪車可以從城北坐到城南,路邊的商鋪統統關門大吉,看起來真是荒涼得有些過分。
何惜惜自嘲地說:“你從來沒有來過這樣的鄉下吧?”
陳爍倒也實話實說:“嗯。”
何惜惜笑了笑,伸了個懶腰,指了指整條街唯一開著的店鋪。陳爍陪她走近了看,竟是一家婚紗店。模特身上穿著一件白色的婚紗,已經臟得不成樣子。
老板坐在店裏,不冷不熱地問:“選婚紗嗎?”
陳爍下意識地搖頭,卻看到何惜惜正看著自己。
“你……”
“就這一次。”她輕聲說,“不作數的。”
其實根本沒什麽可挑的,店裏能完好無損地拿出來的婚紗和西裝也就那麽幾套。兩個人在試衣間裏換好衣服走出來,看到對方,四目相對時,何惜惜發現自己一點也體會不到小說裏寫的那種激動與心跳。
她微笑著點點頭:“你大概穿上乞丐裝也帥得一塌糊塗。”
陳爍有些難過:“脫下來吧,以後你會有最美的婚紗。”
何惜惜搖搖頭,央求老板為他們拍了一張照片。紅色的底,兩個人踩在墻紙上,一二三,“哢嚓”。
這大概是陳爍一生中拍得最為寒酸的一張照片,卻也是何惜惜一生中與他唯一的合照。
何惜惜將照片沖了兩張,一張放在信封裏遞給陳爍,然後說:“陳爍,我們分手吧。”
陳爍一楞。
“我不想再玩這樣的游戲了。”她說,“我們都十分清楚明白,你是不會和我在一起的。拋開家世、樣貌、未來、成長環境這些所有情侶都會考慮的問題,陳爍,自始至終,你其實都沒有愛上我。”
兩個二十多歲的成年人,談一場戀愛,不去牽手,不去擁抱,沒有想要吻對方的沖動。他們之間或許有許許多多的感情,卻唯獨沒有愛情。
“陳爍,”她硬生生地重覆道,“我們分手吧。”
已經很努力很努力地試過了,可不行就是不行,再怎麽嘗試,也不行。
他沒有說話,他的手抓著她的手腕,緊緊握著不肯松開。
“放手吧,陳爍。”何惜惜靜靜地看著他,“其實你早就知道會有這麽一天。”
她是這樣了解他,他們是這樣懂得彼此,可就算這樣,她也還是看不開。其實不愛一個人有多難,愛一個人就有多難。
就像那可笑的結婚照,明明知道一切都是假的,她也還是舍不得扔掉。
分手以後,何惜惜覺得自己的生活好像也沒有什麽變化。每天依然是教室、實驗室和寢室三點一線。有些時候晚上很晚從辦公室出來,她就去南門外吃燒烤。盤子端上來她才發現,點的全都是陳爍愛吃的東西。
過了一些日子,她和陳爍又漸漸聯系上了。他給何惜惜打電話,約她出來喝酒,就像在美國的時候,一人一瓶,坐在四下無人的欄桿旁,有一搭沒一搭地聊天。大部分時間都是他說,她沈默地聽著,也只有在擡頭仰望看不到璀璨星空中那美得不可思議的銀河的時候,何惜惜才會回過神來,想,那都已經是過去的事了。
他們試圖相愛,可還是做不到。
那年冬天過去,陳爍交了新的女朋友。他周圍從來不乏鶯鶯燕燕,但正兒八經帶到朋友面前介紹是女朋友的,其實並不多。
女孩才剛剛二十歲,在何惜惜工作的大學念廣告設計。何惜惜第一次見她的時候,陳爍把車停在學校廣場的中央,何惜惜認得他的車,徑直朝著他的方向走過去。走到一半,就看到一個背著畫板的女孩拉開副駕駛座的車門,很自然地坐了進去。
何惜惜站在乍暖還寒的三月,想起剛剛那個女孩的樣子,束著高高的馬尾,露出光潔的額頭,又圓又大的眼睛,身材高挑美好,陳爍一直都喜歡這種類型的女孩。
何惜惜攏了攏脖子上系著的圍巾,轉身走了。廣場上學生們歡天喜地地吵著鬧著,可那些與她毫無關系。何惜惜淡淡地想,她的青春,不知是從哪一天起,又是到哪一天止,就好像從未擁有過。
後來,有一天何惜惜去上課,一走進教室,就看到女孩坐在第一排最中間的位置。她有片刻楞神,然後從容地走到講臺邊,打開電腦。
她平靜地講課,點名,回答學生的問題。快到放學的時候,窗外突然下起了雨,劈裏啪啦的,一會兒就下得很大。學生們都匆忙收拾東西離開教室,何惜惜慢慢地關了電腦,擦幹凈黑板,收拾好東西,然後走到整間教室剩下的最後一個人面前。她說:“你好。”
女孩說:“你以前是陳爍的女朋友,對嗎?”
何惜惜想了想:“算是吧。”
“你們為什麽會分手?你還愛他嗎?”
何惜惜平靜地看著自己對面的女孩,透過她那張美麗而年輕的臉,她仿佛看到了這些年的陳爍——他打籃球的樣子,他抽煙的樣子,他笑起來的樣子,他漫不經心地彈吉他的樣子。
外面雷聲轟隆,陳爍曾經開車載著她從舊金山去往洛杉磯,在一號公路上遭遇罕見的傾盆大雨。他們將車停在觀景處,坐在車裏,看整個世界像是快要崩塌。
他轉過頭問她:“你在想什麽?”
她淡淡地回答:“什麽也沒有想。”
其實她說了謊,她腦子裏全是他的身影。盡管他就坐在自己身邊,盡管他看起來是那樣近。
雨越下越大,何惜惜終於回過神來,幾次欲言又止,最後慢慢地開口:“I met my soulmate, but he didn’t.”
而愛與不愛,都已經不再重要了。
那天以後,何惜惜再也沒有見過陳爍的女朋友。
日子一天天過去,學校裏也有不少老師開始操心她的個人問題,各種飯局都把她帶上。單身優質男青年雖然不多,但多出門幾次,還是能遇到不少的。
可何惜惜都一一婉拒了,借口說曾經在美國受過情傷,暫時沒有勇氣再開始一段新的感情。
年紀大的教授語重心長地跟她講;“你不試試,怎麽知道不可能呢?”
何惜惜在心底苦笑。
不是沒有試過,她和John。也不是沒有試過,她和陳爍。
這才是最讓人絕望的事情,她清楚地明白,自己的人生,只剩下最孤獨的那一條路。
再後來,姜河打電話給何惜惜,她在電話裏像個小姑娘一樣哭得一塌糊塗,還結結巴巴哽咽地說:“惜惜,他回來了,惜惜,他回來找我了。”
不是沒有羨慕過姜河,這麽多年以來,她身邊始終有一個顧辛烈,所以她其實從未嘗過一無所有的滋味。
何惜惜對著電腦,也忍不住感動到哭。她努力微笑著說:“恭喜你,當初說好了,我們三個人中間,至少要有一個人幸福。”
姜河抱著電話不肯放手,最後何惜惜無奈地說:“好啦好啦,等今年暑假,我來美國看你們。”
在那一刻,她竟然有一種嫁女兒的覆雜的感情。掛斷電話後,何惜惜想了想,給陳爍發了一條短信,她問:陳爍,你睡了嗎?
過了一會兒,他回過來一通電話,聲音迷糊,大概是沒睡醒,他問:“怎麽了?”
“沒什麽,”她說,“只是覺得有些難過。”
“因為我嗎?”他問。
“大概是吧,”她笑著說,“陳爍,你能想象我們二十年後的樣子嗎?或者我們五十歲的時候?又或者你一無所有,不再風度翩翩,不再年輕英俊?”
他低聲笑:“到那個時候,你就不要再喜歡我了吧。”
“嗯。”她也跟著笑起來,“我也是這樣覺得的。”
直到你白發蒼蒼、步履蹣跚的那一日。
我愛你,直到不能再愛的那一日。
何惜惜最後一次見到陳爍,是在好幾年後的八月的最後一天。正好是她遇見陳爍的第十年,沒有多一天,也沒有少一天。
陳爍來學校找她,他沒有開車,夏日的夜晚炎熱,兩個人就沿著河邊隨意地走著。不長不短的一段路,誰也沒有開口說話。
有小孩騎在父親的肩膀上,高聲歡呼著“駕”。
河對岸,明亮的燈光在水中投下倒影。有長風吹過,那樣輕輕地一動,就碎開了。燈紅酒綠,這是在美國永遠也看不到的景色。
陳爍停下,他說:“惜惜,我要結婚了。”
這十年來的每一天對她而言都實在是太漫長了,她甚至覺得自己從未有過一刻真正的幸福。
可它又太短,短到一眨眼,夢就醒了。
何惜惜點點頭,說:“哦。”
過了好久,何惜惜才覺得自己身上的力氣被一點一點地抽幹。她支撐不住,慢慢蹲下身去。
“陳爍,”何惜惜擡起頭,凝視他的眼睛,這麽多年,這竟然是陳爍第一次看到她如此失態。她幾近崩潰,眼淚大滴大滴地落下,像是要將自愛上他以來所吞咽下去的淚水悉數落下。她捂住嘴巴,卻止不住嗚咽。她說:“是我不愛你了,陳爍,是我不愛你了。”
陳爍楞怔地看著眼前的何惜惜,她哭得是那樣傷心。他聽見自己“怦怦”的心跳聲,全是不忍與遺憾,可又有什麽辦法呢,他也只能輕聲說:“抱歉。”
這麽多年。
她一個人等日出,看黃昏,數過流星,也試過在深夜買醉。她站在澎湃的海邊,風吹亂了頭發,回過頭,卻發現身後空無一人。
她眼睜睜看著那只飛蛾迎著黑暗中唯一的火光撲去,燃燒了翅膀,灼瞎了雙眼,然後生命一點一點化為灰燼。
她的愛情,止於唇齒,掩於歲月。
後記
——歲月迢迢,因你而圓滿
寫完這本書以後,我想要去看一次大海,用來紀念從2014年夏天到2016年尾梢,它陪伴我度過的日日夜夜。
寫這本書的時候,我還是會想起大四在宿舍裏沒日沒夜地寫《歲月忽已暮》的日子,但不會想得太多,因為那些美好的、透明如醇酒的時光已經過去了。
我懷念那時候的一切,可我更喜歡現在的自己。
《歲月忽已暮》出版以後,許多讀者來找我說,希望我能將沈放和趙一玫的故事寫出來,我遲遲沒有答應。因為最初在我的腦海中,這兩人之間的感情是強烈的、絕望的、孤獨的。
也就是這兩三年的時間裏,我去了一些地方,聽說了許許多多的愛情故事。遺憾的總比圓滿的多,大部分人都是以愛的名義,因為自尊、懦弱、膽怯而做著傷害對方的事。在分開的時候流著眼淚對我說,這個世界上,根本沒有誰是無可取代的,和誰過不是一輩子呢,soulmate只是一個可笑而荒誕的夢。
於是我寫下了這個故事——《致歲月迢迢》,這樣確切的愛,一生只有一次。
我幾乎在每一本後記裏都會提到一個人,我是十七歲的時候遇見他的。他轉來班上在講臺上做自我介紹的時候,我正在最後一排刷題海,不經意間擡頭看了看,心想:天哪,這個男生真白,我泡一輩子的牛奶浴都不可能這麽白。我要是有喜歡的人,一定也要是這樣幹幹凈凈的,看起來就和我的邋遢很配。
我第一次和他聊天,手上拿了一本張愛玲的書。他看著書皮笑了笑,我們看著對方的眼睛,同時開口說:“哦,原來你也在這裏。”
愛是天時地利的迷信,原來你也在這裏。
他坐在教室最後一排靠窗的位置,穿著堪稱少女殺手的白襯衫,又高又瘦,活生生一個衣冠禽獸。哦不,是陌上人如玉,公子世無雙。
學生時代喜歡一個人無非就是那點花招,走過他身邊的時候要故意大聲說話,有事沒事總往他那裏湊湊,天天研究星座,努力證明我們是百分百絕配。
暗戀這件事,傷心傷肝,類似慢性自殺。我每天懷揣著小心思,在腦海裏上演一百個小劇場。
一年後,我終於忍不住發出自己的大招,在春光明媚的天氣裏寫了一封信。我有一個認識多年的朋友,她在廣州讀書,和我一樣愛而不得,每天要發很多很多條短信,一起悲春傷秋惺惺相惜。
寫完信後,我打了一通長途電話給那個朋友,一個字一個字地將信的內容念給她聽。這麽矯情的事情,我這輩子是真沒膽量再做第二次了。我的普通話說得不好,虧得她沒有笑場。
我一邊打著電話,一邊繞著操場走啊走,也不知走了多少圈,只記得那天陽光燦爛,像是珍珠聚集。
她在電話那頭被感動得稀裏嘩啦的,也不知道我和她到底誰比較傻。
那就是十七歲的我,和願意真心真意愛我的朋友。
我把信藏在書包的內膽裏,整日惴惴不安,想著再等一等,等到高中畢業,我就把信給他。只可惜沒過多久,我就得知他已有喜歡的女生。我還沒表白,就先失戀了,整個人都呆住,覺得痛徹心扉。
那是一個夏天的傍晚,同學都去吃晚飯了,教室裏空蕩蕩的,我趴在桌上,拿出那封信,鼻子一吸一吸地撕碎。
好友吃過飯回來,正好撞見這一幕,看我哭得慘兮兮的樣子,被嚇了一跳,問我怎麽了。
“我再也不要喜歡他了。”我在心裏第一千零一次發誓。
她幫我把碎了一地的紙屑給撿起來,說保護環境,人人有責。
我度過了天崩地裂的一天,晚自習下課後,好友把我從座位上拉起來,一邊翻著白眼,一邊遞給我一樣東西。
那封被我撕碎的信,她用透明膠一點一點粘了起來。薄薄的兩頁紙,變得很厚很厚。
整整三個小時的晚自習,她只做了這一件事。
我不知道她晚上回到寢室後要躲在被窩裏偷偷打著手電筒看多久的書,才能補回這三個小時的學習內容。
我接過那兩張奇怪的信紙,抱著她,哭得像個傻瓜。她嫌棄地推開我,讓我不要把她的校服給弄臟了。
青春期的我,自卑,敏感,自尊心奇強,虛榮心爆棚,會假惺惺地說“天哪,我周末根本沒有覆習”,但仍有人溫柔待我,保護著我一個又一個的夢。
那封信我小心翼翼地夾在日記本裏,再也沒有給任何人看過。
後來他知道了這件事,試探著問我能不能把信給他。我睜著眼睛說瞎話,笑嘻嘻地告訴他找不到了。他很憤怒,說我抹殺了他人生唯一有可能收到情書的機會。
那已經是很後來的事了。
如今一眨眼許多年過去,他再也不是當初趴在桌子上打盹的白衣少年,我也再不是那個笨手笨腳脾氣火爆的自卑女孩。
我們還在一起,過著相看兩不厭的生活。
我喜歡寫勇敢一點的女孩,姜河是,胡桃是,姚小同是,趙一玫更是。
我想,在愛情的世界裏,無論男女,我們都應該做一個勇敢的自己。
現在想起來,十七歲已經離我好遠好遠了。我甚至都記不太清楚,那時的自己是什麽樣子的,是用怎樣的心情在看待這個世界。現在的我,大概也沒能長成那時自己所期待的模樣。
她不谙世事,我於心有愧。
不久前的一個夜晚,我連夜趕路。大巴車行駛在高速公路上,車裏一片漆黑。其他旅客都已入睡,只剩下我一個人戴著耳機在聽歌,陳奕迅在唱“天氣不似預期,但要走,總要飛”。
時間太晚了,手機通訊裏也沒有朋友能陪我說說話。我看著司機駕駛室內的時鐘數字慢慢地跳動,心中有一種感動,無限接近孤獨,讓我差點落淚。
皎白的月光照耀著大地,從窗外望見遠方的城市燈火通明,冬天的空氣冷得讓人哆嗦,好似漫漫餘生。沒有人可以分享,也不值得與人喋喋不休。
在那一刻,我忽地意識到,我的少女時代結束了。
我甚至說不出它到底是在哪一刻結束的。
可我沒有想象中的惆悵,對於時光的流逝,我終於漸漸坦然。
這個世界太大了,用盡一生都走不完,一座座相似的城市裏,住著許許多多像我這樣的年輕人。為了生存和生活奔波在他鄉,不再將“夢想”掛在嘴邊,亦不知下一站究竟在何處。
愛別離,怨長久,誰不是呢。我們都不算罕有。
可無論舍不舍得,我們都要跟過去說聲再見,都要去往人生的下一個階段了。
還是會流淚,會歡笑,會與舊人告別,會與新人相逢。
還是想要全心全意、好好地去愛人。
我深深地期待。
請你們相信,美好的愛情是存在的,那些以永遠起誓的諾言也是真的,總會有一個人讓你覺得,生於世上,原來是這樣好。或許他出現得很早,你已經弄丟了他,又或許他出現得很晚,你還沒有遇到他。
在我看來,真正好的感情,應該是通過彼此看到了一個更大,更美麗,更廣闊的世界,為了你變得更加溫柔和勇敢。而我的人生,也因為這段相遇而絢爛。
不是每一段感情都有資格被稱為“在有生的瞬間能遇到你,竟花光所有力氣”,也不是每個讓你心動的人,都能被冠之“soulmate”。
現實人生中所有的無能為力,我在故事裏還你們一個圓滿。
在這本書的後半段裏,我讓趙一玫去往烏斯懷亞,那裏曾被譽為“世界的盡頭”。
It is not the end of world, it is the beginning of a new life.
慢慢地,我開始一個人到處走走,春天的花,夏天的風,秋天的月,冬天的雪,高山和大海讓我明白生命的渺小,自然萬物又讓我看到生命的堅韌和美麗。或許有一天,我能夠真正懂得感恩、謙卑和溫柔。
希望你們在年輕的時候,能夠去往更遠和更廣闊之地,遇見更美麗和更自在的事物和靈魂。
人生已經這樣難,若不是跟最心愛的那個人在一起,那漫漫餘生又要怎樣走完呢?
願你們每個人都能做一個在愛裏勇敢的趙一玫。
能夠握緊的就別放了,能夠擁抱的就別拉扯。
我們下一本書裏再見。
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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