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歲月已老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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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心痛得快要停止呼吸。
外面紛紛揚揚地下著大雪,好似要將這一生的冷都在此時此刻用盡。
他想起她的十八歲,在最最親密的時候,他問她:“趙一玫,為什麽是你?”
她凝視他的眼睛,回答說:“沈放,一直都是我。”
他想起她的二十歲,他冒著泥石流的危險在大雨中狂奔,一聲聲地喊道:“趙一玫,我不準你死。”
他想起她的二十二歲,她大學畢業,他為了去美國見她,主動請纓前往執行任務。
她口口聲聲問他,自己也是他的妹妹,卻為何得不到他的畢業禮物。
她不知道的是,那一次的任務極其危險,他隱藏在暗處,卻被對方的殺手鎖定。作為一名狙擊手,位置被暴露無疑等同於在萬丈高空走鋼絲,生存概率小得近乎為零。
他和敵人近身搏鬥,千鈞一發之際,他撿起地上的槍。開槍的一剎那,腦海中一閃而過的是她的臉,她回過頭叫他的名字“沈放”。
任務結束以後,他請假一天去見她。他在深夜的路邊等她,遠遠地聽到她的聲音,碎碎的,聽不清楚她到底說了些什麽。
可就在她出現在轉角的那一刻,他竟然心跳如擂,緊張得不知所措。沈放在心中嘲諷自己,竟然像個情竇初開的十七八歲少年,純情得一無是處。
他拿出準備了許久的水晶鞋送給她,騙她說是他的父親托他順便帶來的畢業禮物。
她死死地抱住他不肯放手,哭得不能自已。沈放的雙手懸在半空中,想要擁抱眼前的女孩,卻又無奈地垂下。
這是他們相識的第十一年。他對她做了許多過分的事,就好像從來沒有對她好過。唯一的一份禮物,甚至還不敢告訴她真相。
他的假期十分有限,第二天一大早就要回國,雖然連他自己都不知道下一次見面會是在何時何地,又是何種情形。
可等他清晨準備離開酒店,來到大廳的時候,他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趙一玫坐在大廳的沙發上,抱著抱枕,靠著沙發背睡了過去。她還穿著昨天腳上那雙十厘米的細高跟鞋,她當寶貝一樣細心打理的頭發已經淩亂地散開來。
她一直在等著他。
可他甚至都不知道她等了多久,又還要等多久。
他嫉妒她的愛,強烈而直接,氣勢如虹。
所有人都知道她愛她,可是沒人知道他有多害怕,害怕有一天,她不再愛他。
她永遠是他心頭的一根刺,長在他心底最柔軟的地方,每一次都紮得他快要窒息。
可他卻舍不得拔掉它,非但舍不得,還要用心呵護,任由它把自己刺得痛不欲生。
他叫來酒店的服務員,續下自己昨晚的房間,讓他們在自己離開後叫醒她,將她送上樓去。
她總說他冷血無情,對她百分之百殘忍,沈放想,如果真的是這樣就好了。
舊金山陽光燦爛,天空蔚藍,他走出酒店,站在門口的時候,頓了頓,卻還是沒回頭地走了。他和趙一玫,好像從來都沒有認真地說過再見,因為每一次的再見,都是對彼此的傷害。
就像她不會知道,那雙高跟鞋其實是由他自己設計再親手做出來的,上面的每一顆鉆石,代表的是他每一次對她的思念。
或許吧,或許有那麽一天。
有那麽一天,他最最心愛的女孩能夠穿上全世界最美的水晶鞋,帶著他最愛的笑容,毫不猶豫地說出“我願意”,得到應該屬於她的幸福。
即使那幸福,再也不會與他有關。
半年後,許安安離開了烏斯懷亞,去往非洲。趙一玫與她同行一段路程,抵達了玻利維亞。陰差陽錯下,她遇到一個叫姚小同的女孩,無意中救了她一命。那時的趙一玫還不知道,她就是宋祁臨的妻子。
或許趙一玫最初只是抱著好奇的心態,加上心底一些未泯的善良而加入了紅十字組織。可當她真正見到所謂的貧民窟,目睹的疾病和死亡越多,就越是覺得生於世上,人人都有自己所必須承受的苦難。
她答應過趙清彤,此生不再愛他,可如果真的那麽容易忘記,趙清彤又如何會以死相逼,她當年又如何說得出“愛是為之生,或者死”這樣的話來。
那就這樣吧,趙一玫想,我把自己的心鎖上鐵鏈,像孤魂野鬼一般行走於人間。入我相思門,知我相思苦,不再見他,便假裝彼此不曾存在於這個世界。
再過半年後,居無定所的趙一玫收到了許安安的郵件,告訴她自己不幸感染了HIV,時日無多,希望她能夠前往非洲接替自己的工作。
明知那裏是地獄,趙一玫卻還是毫不猶豫地收拾好行李,訂了機票,飛往世界的另一端。
而在抵達蘇丹的當天,她就遇上了幫派鬥毆,在車禍中被中國駐軍救回,與沈放擦肩而過。
人生不過就是與對的人以及錯的人相逢。
別輕易責怪命運,它總是把最好的留到最後。
當我們真正學會愛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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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紛紛揚揚地下著大雪,好似要將這一生的冷都在此時此刻用盡。
他想起她的十八歲,在最最親密的時候,他問她:“趙一玫,為什麽是你?”
她凝視他的眼睛,回答說:“沈放,一直都是我。”
他想起她的二十歲,他冒著泥石流的危險在大雨中狂奔,一聲聲地喊道:“趙一玫,我不準你死。”
他想起她的二十二歲,她大學畢業,他為了去美國見她,主動請纓前往執行任務。
她口口聲聲問他,自己也是他的妹妹,卻為何得不到他的畢業禮物。
她不知道的是,那一次的任務極其危險,他隱藏在暗處,卻被對方的殺手鎖定。作為一名狙擊手,位置被暴露無疑等同於在萬丈高空走鋼絲,生存概率小得近乎為零。
他和敵人近身搏鬥,千鈞一發之際,他撿起地上的槍。開槍的一剎那,腦海中一閃而過的是她的臉,她回過頭叫他的名字“沈放”。
任務結束以後,他請假一天去見她。他在深夜的路邊等她,遠遠地聽到她的聲音,碎碎的,聽不清楚她到底說了些什麽。
可就在她出現在轉角的那一刻,他竟然心跳如擂,緊張得不知所措。沈放在心中嘲諷自己,竟然像個情竇初開的十七八歲少年,純情得一無是處。
他拿出準備了許久的水晶鞋送給她,騙她說是他的父親托他順便帶來的畢業禮物。
她死死地抱住他不肯放手,哭得不能自已。沈放的雙手懸在半空中,想要擁抱眼前的女孩,卻又無奈地垂下。
這是他們相識的第十一年。他對她做了許多過分的事,就好像從來沒有對她好過。唯一的一份禮物,甚至還不敢告訴她真相。
他的假期十分有限,第二天一大早就要回國,雖然連他自己都不知道下一次見面會是在何時何地,又是何種情形。
可等他清晨準備離開酒店,來到大廳的時候,他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趙一玫坐在大廳的沙發上,抱著抱枕,靠著沙發背睡了過去。她還穿著昨天腳上那雙十厘米的細高跟鞋,她當寶貝一樣細心打理的頭發已經淩亂地散開來。
她一直在等著他。
可他甚至都不知道她等了多久,又還要等多久。
他嫉妒她的愛,強烈而直接,氣勢如虹。
所有人都知道她愛她,可是沒人知道他有多害怕,害怕有一天,她不再愛他。
她永遠是他心頭的一根刺,長在他心底最柔軟的地方,每一次都紮得他快要窒息。
可他卻舍不得拔掉它,非但舍不得,還要用心呵護,任由它把自己刺得痛不欲生。
他叫來酒店的服務員,續下自己昨晚的房間,讓他們在自己離開後叫醒她,將她送上樓去。
她總說他冷血無情,對她百分之百殘忍,沈放想,如果真的是這樣就好了。
舊金山陽光燦爛,天空蔚藍,他走出酒店,站在門口的時候,頓了頓,卻還是沒回頭地走了。他和趙一玫,好像從來都沒有認真地說過再見,因為每一次的再見,都是對彼此的傷害。
就像她不會知道,那雙高跟鞋其實是由他自己設計再親手做出來的,上面的每一顆鉆石,代表的是他每一次對她的思念。
或許吧,或許有那麽一天。
有那麽一天,他最最心愛的女孩能夠穿上全世界最美的水晶鞋,帶著他最愛的笑容,毫不猶豫地說出“我願意”,得到應該屬於她的幸福。
即使那幸福,再也不會與他有關。
半年後,許安安離開了烏斯懷亞,去往非洲。趙一玫與她同行一段路程,抵達了玻利維亞。陰差陽錯下,她遇到一個叫姚小同的女孩,無意中救了她一命。那時的趙一玫還不知道,她就是宋祁臨的妻子。
或許趙一玫最初只是抱著好奇的心態,加上心底一些未泯的善良而加入了紅十字組織。可當她真正見到所謂的貧民窟,目睹的疾病和死亡越多,就越是覺得生於世上,人人都有自己所必須承受的苦難。
她答應過趙清彤,此生不再愛他,可如果真的那麽容易忘記,趙清彤又如何會以死相逼,她當年又如何說得出“愛是為之生,或者死”這樣的話來。
那就這樣吧,趙一玫想,我把自己的心鎖上鐵鏈,像孤魂野鬼一般行走於人間。入我相思門,知我相思苦,不再見他,便假裝彼此不曾存在於這個世界。
再過半年後,居無定所的趙一玫收到了許安安的郵件,告訴她自己不幸感染了HIV,時日無多,希望她能夠前往非洲接替自己的工作。
明知那裏是地獄,趙一玫卻還是毫不猶豫地收拾好行李,訂了機票,飛往世界的另一端。
而在抵達蘇丹的當天,她就遇上了幫派鬥毆,在車禍中被中國駐軍救回,與沈放擦肩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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