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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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還沒入冬的時候,有一天許信去上班的路上,因為著急怕打卡遲到就跑了一段路,結果不小心在胡同的轉彎處將口袋裏的手機甩了出去,手機背面有保護殼所以沒什麽事,但正面的屏幕卻震裂了,出現了兩條交叉橫貫屏幕的裂紋,屏幕亮起的時候看著並不明顯,但屏幕熄滅後就看得很清晰。但許信本身對手機沒有那麽在意,也就沒管。反正裂紋只是看上去不太美觀,又不耽誤自己使用,她就沒想去修一下再用。況且,她也清楚電子產品這東西,所有涉及到配件的問題,其實都是更換過後的更容易再次損壞。她這手機還是在北京的時候,工作了快一年之後自己買的。當時也沒花多少錢,如果按這個時候的物價在深圳修手機的話,還不如拿修的錢重新買一個來得劃算了。
於是問題也就這麽擱置了,掐指算算從那個時候到現在,這個手機也已經用了兩年了,也是快到壽命了。但許信覺得,要是它還能再堅持一段時間不鬧其他的毛病,那自己就再用一段時間也無妨。她在這種東西上面,完全沒有跟別人攀比的虛榮心,什麽品牌無所謂,手機外在也不必多麽華麗,只要功能正常,內存運存夠用也就可以了。如果物美價廉那就更好了。
在這上面來看,許信更像個不舍得花錢的老年人。
許信從小到大,對於自己想得到的東西,從來都不會跟父母直說,讓父母幫忙買下來,首先因為家境不允許她肆意選擇,她就算開口要了,也買不起得不到。其次,要看她要的東西跟學習有關還是無關,有關也很可能買不了,無關則會附加一頓臭罵。
所以她早早的就懂得了要把欲望壓在心底,自己想要的,只能自己偷偷去實現,去想辦法解決。就連上了高中後的第一個手機,都是她自己在學校裏啃了快兩個月的饅頭省下錢買的。自從在外面正式工作後,她就沒再伸手從家裏要過錢,甚至過年回家的幾次還能帶著不少的積蓄回去幫父母交保險。
但這種情況,也很大程度加劇了她的叛逆心,她總感覺出了校門後的幾年,自己都是一個人在活著,所以心理上會有些抗拒回家這件事。因為不回家她也一樣可以過得很好,吃穿好不好對她來說不重要,最重要的一點是,自由。
其實很多事,她雖然沒有問過家裏的意思,但是光靠猜的,她就知道家裏一定不會同意。所以她跟沈思涵在一起了的事,從來沒讓家裏知道過。並不是許信不想公開兩個人的關系,而是因為她想給沈思涵留個後路。不想父母對她另眼看待,這樣,即便是以後兩人不能在一起了,她再出現,也不會被許信的父母排斥。
即便到了分開的時候,沈思涵在許信父母眼裏,還是那個會在大人包餃子的時候上手幫忙的好女孩兒,是許信的好朋友。而不是尷尬的前女友。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許信從來就沒有希望過從別人的手裏收到什麽貴重的禮物。每次生日,被人問起想要什麽的時候,腦袋裏也是一片空白。
無欲無求的人,很可怕。那並不僅僅代表了他們的與世無爭,也代表了他們對這個世界已經失去了期望和幻想。沒有特別想要得到的東西,已有的失去與否也無所謂。
曾經許信也以為自己已經是個無欲無求的人了,在結束了前三段感情的時候。但沒想到沈思涵的再次出現,讓她有了想要得到的欲·望。甚至從一個不好不壞的普通人,變成了個十足的壞人。跟沈思涵在一起的日子也讓她重新從黑白兩色的人生中走了出來,更多的染上了情緒的色彩。
她想要,想要得到沈思涵,想要完全占有她,想讓她也愛上自己。
她渴望,渴望得到一份炙熱的情感來溫暖她早已冷卻的心。
她苛求,苛求她愛的人也能給她一份等價的愛情,希望從沈思涵的嘴裏聽到我愛你這三個字。
那天她正式從無欲無求的神壇上跌落,成了個平凡人。一個只想要得到平淡幸福的普通人。為此,她可以心懷鬼胎,可以機關算盡,可以置另一個無辜的人於感情的死地。
她很聰明。正所謂進攻才是最好的防守。在對待沈思涵的事上,她則是完全放棄了防守。
沖鋒在前的時候,完全不顧對面飛來的漫天箭雨,流著血,頂著痛,也一定要搶下對方的戰旗。傷敵一千自損一萬也要打贏這場必敗的仗。她多狡詐,得到還是得不到,先努力毀掉再說。
反正她來的時候一無所有,走了還能帶走滿身硝煙。
所以一個人生忠告就是,一定要遠離身在黑暗中的人。大家生活在陽光之中太過安寧幸福了,永遠想象不到躲在暗處的人是拿著怎樣的冷漠眼神覬覦著你手中所擁有的一切。
而沈思涵總是那麽毫無防備,才會被許信這樣一腳已經踏進了黑暗的人拖住了後腿。她當時又太心軟了,才會在朋友和男朋友的選項中犯了難。她不懂,其實就算她當初選擇了跟許信劃清朋友界限,許信也未必會離開,因為那時的她,已經沒有退路了。所以沈思涵退讓的每一步,都是許信的勝利。
而今,已經越陷越深的沈思涵竟然偷偷給許信買了個新手機送給她。
那天沈思涵神神秘秘的要許信跟她走,騎著小電動把她帶到了她們休息中的店面裏,然後就掏出了一個盒子給她。
“喏,送你的,禮物。”沈思涵看許信一臉錯愕的神情,忍不住臉上憋著笑道。
“啊?什麽啊?”許信有些懵,這還是既上次在北京過生日時收到沈思涵的輪滑鞋禮物後,第一次在不是生日的日子收到別人的禮物。
“我可是計劃了兩個月呢,之前一直沒有貨,前兩天終於等到發售了,就找人搶了一個。你拆開看嘛。”
許信激動得手都有些發抖了,雖然不知道是什麽,但這種驚喜雀躍的心情卻已經在發酵中了……
“VIVO,X系列的最新款??”許信終於看到了裏面精致的方形銀色盒子上的品牌字樣,心裏有些發堵,不敢置信的問。
“對呀,因為知道你不喜歡外國品牌的手機嘛,就想著給你買個國貨裏相對好一些的。你把盒子拆掉,檢查一下裏面。”看著許信的反應,沈思涵這個準備驚喜的人得到了預期的效果,也開心道。
“手感真好。你花了多少錢啊?”許信打開盒子,拿出了手機,摩挲著手機的後蓋愛不釋手,隨後卻又有些擔心沈思涵花了太多錢。
“還好吧,兩千多……”沈思涵也沒打算瞞許信什麽,就算她現在不說,網絡這麽發達,許信想知道還不是輕而易舉的事兒?
“那麽貴……我不能要。你給我買這麽貴的東西幹嘛,我現在的手機還沒壞呢……”許信趕忙用衣袖擦了擦手機機身上的指紋,隔著衣服捏著放回了盒子。
許信其實也希望自己能用上比較好一點的手機,但她實在是不舍得在這上面花錢,所以每次都帶著要買款新機的決心進了手機店,最後卻拿著性價比最高的一款走了出來。
“哎呀,你都能帶我買衣服買鞋子,我為什麽不能給你換個好手機?你還說你現在的手機能用?要不是那天我擺弄了一會兒它就死機了,我也以為你那個手機還能用呢。”沈思涵就知道許信會這麽說,於是耍賴道:“反正我買都買完了,還是在外地買的,退是不可能退的。怎麽說你也必須收著了。”
許信看著桌子上的手機,顯得為難。但最後還是把新手機套上保護殼,開了機。
“謝謝你的禮物。”許信兩手抓著手機,看著沈思涵認真道。她的心裏很是感動。
從小到大,因為性格原因,她幾乎身邊一直是沒有交心的朋友的。直到碰到了沈思涵,跟沈思涵成了朋友後,她把自己的很多想法和自己真實的一面都展現給了沈思涵。
世界上再找不出另外一個人能比沈思涵更加了解許信了。所以她也清楚她的性格,正是因為知道這次手機壞了之後,她可能依然不會舍得買個好的用,沈思涵她才下定了決心,要買個新手機給她。
禮物這東西,貴重與否都不太重要,最後還是要看是不是對方真正需要的。如果是,價格再高,她也要買給許信,因為她也同樣心疼她。所以既然許信對自己沒有那麽大度,就由她來做那個大度的人好了。
話說回來,她們倆之間的感情從來也不是靠物質或者金錢來維系的。其實不過是將心比心而已。
或許,如果當初許信沒有跨過那道不該跨過的界線,她們將會成為一輩子的好朋友。畢竟兩人的友情早已過了七年之癢的階段,仔細算來,兩人相識已有十年了。人生就算再長,又有幾個十年能用來維系跟另一個人的感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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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問題也就這麽擱置了,掐指算算從那個時候到現在,這個手機也已經用了兩年了,也是快到壽命了。但許信覺得,要是它還能再堅持一段時間不鬧其他的毛病,那自己就再用一段時間也無妨。她在這種東西上面,完全沒有跟別人攀比的虛榮心,什麽品牌無所謂,手機外在也不必多麽華麗,只要功能正常,內存運存夠用也就可以了。如果物美價廉那就更好了。
在這上面來看,許信更像個不舍得花錢的老年人。
許信從小到大,對於自己想得到的東西,從來都不會跟父母直說,讓父母幫忙買下來,首先因為家境不允許她肆意選擇,她就算開口要了,也買不起得不到。其次,要看她要的東西跟學習有關還是無關,有關也很可能買不了,無關則會附加一頓臭罵。
所以她早早的就懂得了要把欲望壓在心底,自己想要的,只能自己偷偷去實現,去想辦法解決。就連上了高中後的第一個手機,都是她自己在學校裏啃了快兩個月的饅頭省下錢買的。自從在外面正式工作後,她就沒再伸手從家裏要過錢,甚至過年回家的幾次還能帶著不少的積蓄回去幫父母交保險。
但這種情況,也很大程度加劇了她的叛逆心,她總感覺出了校門後的幾年,自己都是一個人在活著,所以心理上會有些抗拒回家這件事。因為不回家她也一樣可以過得很好,吃穿好不好對她來說不重要,最重要的一點是,自由。
其實很多事,她雖然沒有問過家裏的意思,但是光靠猜的,她就知道家裏一定不會同意。所以她跟沈思涵在一起了的事,從來沒讓家裏知道過。並不是許信不想公開兩個人的關系,而是因為她想給沈思涵留個後路。不想父母對她另眼看待,這樣,即便是以後兩人不能在一起了,她再出現,也不會被許信的父母排斥。
即便到了分開的時候,沈思涵在許信父母眼裏,還是那個會在大人包餃子的時候上手幫忙的好女孩兒,是許信的好朋友。而不是尷尬的前女友。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許信從來就沒有希望過從別人的手裏收到什麽貴重的禮物。每次生日,被人問起想要什麽的時候,腦袋裏也是一片空白。
無欲無求的人,很可怕。那並不僅僅代表了他們的與世無爭,也代表了他們對這個世界已經失去了期望和幻想。沒有特別想要得到的東西,已有的失去與否也無所謂。
曾經許信也以為自己已經是個無欲無求的人了,在結束了前三段感情的時候。但沒想到沈思涵的再次出現,讓她有了想要得到的欲·望。甚至從一個不好不壞的普通人,變成了個十足的壞人。跟沈思涵在一起的日子也讓她重新從黑白兩色的人生中走了出來,更多的染上了情緒的色彩。
她想要,想要得到沈思涵,想要完全占有她,想讓她也愛上自己。
她渴望,渴望得到一份炙熱的情感來溫暖她早已冷卻的心。
她苛求,苛求她愛的人也能給她一份等價的愛情,希望從沈思涵的嘴裏聽到我愛你這三個字。
那天她正式從無欲無求的神壇上跌落,成了個平凡人。一個只想要得到平淡幸福的普通人。為此,她可以心懷鬼胎,可以機關算盡,可以置另一個無辜的人於感情的死地。
她很聰明。正所謂進攻才是最好的防守。在對待沈思涵的事上,她則是完全放棄了防守。
沖鋒在前的時候,完全不顧對面飛來的漫天箭雨,流著血,頂著痛,也一定要搶下對方的戰旗。傷敵一千自損一萬也要打贏這場必敗的仗。她多狡詐,得到還是得不到,先努力毀掉再說。
反正她來的時候一無所有,走了還能帶走滿身硝煙。
所以一個人生忠告就是,一定要遠離身在黑暗中的人。大家生活在陽光之中太過安寧幸福了,永遠想象不到躲在暗處的人是拿著怎樣的冷漠眼神覬覦著你手中所擁有的一切。
而沈思涵總是那麽毫無防備,才會被許信這樣一腳已經踏進了黑暗的人拖住了後腿。她當時又太心軟了,才會在朋友和男朋友的選項中犯了難。她不懂,其實就算她當初選擇了跟許信劃清朋友界限,許信也未必會離開,因為那時的她,已經沒有退路了。所以沈思涵退讓的每一步,都是許信的勝利。
而今,已經越陷越深的沈思涵竟然偷偷給許信買了個新手機送給她。
那天沈思涵神神秘秘的要許信跟她走,騎著小電動把她帶到了她們休息中的店面裏,然後就掏出了一個盒子給她。
“喏,送你的,禮物。”沈思涵看許信一臉錯愕的神情,忍不住臉上憋著笑道。
“啊?什麽啊?”許信有些懵,這還是既上次在北京過生日時收到沈思涵的輪滑鞋禮物後,第一次在不是生日的日子收到別人的禮物。
“我可是計劃了兩個月呢,之前一直沒有貨,前兩天終於等到發售了,就找人搶了一個。你拆開看嘛。”
許信激動得手都有些發抖了,雖然不知道是什麽,但這種驚喜雀躍的心情卻已經在發酵中了……
“VIVO,X系列的最新款??”許信終於看到了裏面精致的方形銀色盒子上的品牌字樣,心裏有些發堵,不敢置信的問。
“對呀,因為知道你不喜歡外國品牌的手機嘛,就想著給你買個國貨裏相對好一些的。你把盒子拆掉,檢查一下裏面。”看著許信的反應,沈思涵這個準備驚喜的人得到了預期的效果,也開心道。
“手感真好。你花了多少錢啊?”許信打開盒子,拿出了手機,摩挲著手機的後蓋愛不釋手,隨後卻又有些擔心沈思涵花了太多錢。
“還好吧,兩千多……”沈思涵也沒打算瞞許信什麽,就算她現在不說,網絡這麽發達,許信想知道還不是輕而易舉的事兒?
“那麽貴……我不能要。你給我買這麽貴的東西幹嘛,我現在的手機還沒壞呢……”許信趕忙用衣袖擦了擦手機機身上的指紋,隔著衣服捏著放回了盒子。
許信其實也希望自己能用上比較好一點的手機,但她實在是不舍得在這上面花錢,所以每次都帶著要買款新機的決心進了手機店,最後卻拿著性價比最高的一款走了出來。
“哎呀,你都能帶我買衣服買鞋子,我為什麽不能給你換個好手機?你還說你現在的手機能用?要不是那天我擺弄了一會兒它就死機了,我也以為你那個手機還能用呢。”沈思涵就知道許信會這麽說,於是耍賴道:“反正我買都買完了,還是在外地買的,退是不可能退的。怎麽說你也必須收著了。”
許信看著桌子上的手機,顯得為難。但最後還是把新手機套上保護殼,開了機。
“謝謝你的禮物。”許信兩手抓著手機,看著沈思涵認真道。她的心裏很是感動。
從小到大,因為性格原因,她幾乎身邊一直是沒有交心的朋友的。直到碰到了沈思涵,跟沈思涵成了朋友後,她把自己的很多想法和自己真實的一面都展現給了沈思涵。
世界上再找不出另外一個人能比沈思涵更加了解許信了。所以她也清楚她的性格,正是因為知道這次手機壞了之後,她可能依然不會舍得買個好的用,沈思涵她才下定了決心,要買個新手機給她。
禮物這東西,貴重與否都不太重要,最後還是要看是不是對方真正需要的。如果是,價格再高,她也要買給許信,因為她也同樣心疼她。所以既然許信對自己沒有那麽大度,就由她來做那個大度的人好了。
話說回來,她們倆之間的感情從來也不是靠物質或者金錢來維系的。其實不過是將心比心而已。
或許,如果當初許信沒有跨過那道不該跨過的界線,她們將會成為一輩子的好朋友。畢竟兩人的友情早已過了七年之癢的階段,仔細算來,兩人相識已有十年了。人生就算再長,又有幾個十年能用來維系跟另一個人的感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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