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23章 狗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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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執白帶著他朝著城東無名廟走去,距離越來越近,沈月秀的身體裏莫名的躁動。

二人來到廟前,莫執白意味深長的看著裏面,那道姿態肆意的少年,便離開了。

沈月秀擡頭看著空牌匾,牌匾上隱約閃過五個華麗莊重的大字,他口中喃喃「是他」不再多想,在門口敲了敲門。

“你還讓不讓人睡了。”狗蛋沒有好氣的吼道,他已經換回自己的衣裳,躺在草窩裏,

“狗師兄,是我,沈月秀。”沈月秀好聲好氣。

狗蛋眼神一亮,看著廟內四周,寒酸簡陋破敗。

一時之間怎麽打掃的好,順其自然吧,反正他也不是很在乎,也不怕別人說他。

“進來吧。”他拉長著聲音,語氣隨意。

沈月秀推開門,目光一直匯聚在那尊雕像上,半天沒有反應。

狗蛋耐不住了,朝著他的視線看去,不就是一個破雕像嗎,有什麽好看的,他天天看見他,都有些膩了。

他扯著嗓子咳嗽,沈月秀才回過神,朝著裏面走去。

“狗公子,你為什麽就是不肯拜莫執白為師呢。”

“哦,我知道了,你是給你家師尊來當說客了。”狗蛋閉目養神,睜開雙眼,半坐起來,目光銳利的盯著。

隨即一副無所謂的模樣,語氣隨意道“不為什麽,我就是喜歡自己現在的生活,不想跟著他修行。”

“狗公子,還有轉圜的餘地嗎?比如,怎麽樣,你才肯拜師?”沈月秀盯著他問道。

“除非世界毀滅。”狗蛋看著他臉上神色為難,心中不由大笑,這娃不會當真了吧,想著怎麽毀滅世界。

他清了清嗓子,道:“我開玩笑呢。”

狗蛋嘴角露出淺淺的壞笑,朝著他靠近:“除非你陪我玩幾天。”看我不玩的你被師父開除,看你還敢當他的說客吧。

“這簡單。”沈月秀想了想,說道。

狗蛋不由別過臉去,笑了笑,他轉過頭來:“納,從今天開始,不,從現在,你就跟著我混,今晚就在這裏睡覺,明天我們去好地方。”

沈月秀還想講話,狗蛋撒潑賴皮的打斷他,然後躺在地上,擺出一個大字,口中發出打呼的聲音。

沈月秀無奈,不願再打擾,用七彩神穹幻出一只靈鴿聯絡逆君,告訴他一聲,近日有事,暫時不能回去,天媚的事情拜托他了。

他看著雕像,眼神變的虔誠,手放在自己的胸口,恭敬的深深的鞠了一躬。

隨即從懷中掏出帕子,走到雕像前,細細的擦著。

狗蛋自然是裝睡,想看著富家公子哥怎麽出醜,誰知他竟然幹起活來了,微小的摩擦聲在他的耳朵裏不斷的放大,他做起身大吼:“你還讓不讓我睡了。”

“抱歉,我小聲一點。”沈月秀有一點不好意思道。

“睡覺。”狗蛋瞅著他,一字一頓歷聲道。

“你睡吧,我不用帕子擦,我研究怎麽用法術擦,這樣就不會打擾你了。”

“這是我的地盤,我說現在是休息時間,睡覺時間。”他真的困。

“你怎麽突然變得這麽兇。”沈月秀感覺他前一刻還是嬉皮笑臉的,現在滿臉陰雨,還有一種隱雷將發的模樣。

“我這就兇了?沒搞錯吧?我告訴你,我還能更兇,你惹極了我,我還會咬人呢,你就算是用法術,也會打擾我休息,現在呢,你乖乖的睡覺,明天再說。”

“也只能如此了。”沈月秀將手帕放在了一旁,坐在狗蛋的身旁,手在地上摸了摸,放在眼下一看,都是灰跡。

沈月秀只安靜的坐在地上,微微側著頭,看著不知睡著了沒有的狗蛋,地上實在是太臟了,他又穿著一身偏白的衣裳。

若不是莫執白所托,他絕對不會和別人呆在一起這麽長時間,因為時間長了,不再談論妖法勸好一類,他就不知道如何相處了。

這就是他獨自游歷的原因,一般了解相關事宜解決問題就走,絕不做停留。

逆君和牧蕓苔是一個例外,逆君是他不得不面對的責任,牧蕓苔該說是他的朋友。

他從來都沒有見過牧蕓苔發脾氣,就像水一般,與之接觸很是舒服。

重要的是,他什麽沒有戾氣,會說自己能接的上來,容易懂得的話,不會為難他,不會嗆到自己無言以對。

沈月秀只盯了雕像轉移註意力,看了一夜。

要說狗蛋,他是鎮中小有名氣的無賴混混乞丐。

七歲左右父母雙亡,是他的姥姥將他帶大,二年前他姥姥去世之後,就是他一個人生活了。

他的姥姥對他態度有一些冷淡,甚至說不聞不問。

他本來就十分頑皮叛逆,父母去世,對他的打擊很大,他不明白姥姥為什麽不喜歡自己了。

於是他開始強迫自己乖巧懂事,讓姥姥開心。

但是,他姥姥的態度依舊如初,他覺得自己做什麽都無濟於事,便開始做壞事,希望姥姥管教他。

結果他的姥姥只將他當陌生人一般,飯點一過便收飯,不與他接觸,不碰他的衣裳,不與他講話。

有時偶爾說兩句,你不該這麽做,然後就沒有下文了,不在意他下次再犯,這大大的加深了他心中的怨念。

他更加的放縱自己,只要不是殺人,奸淫,他無惡不作,隱甫城的人也慢慢變得十分討厭他。

一年前他在林子中拾柴,被惡狼攻擊,被一個少年所救。

這少年挺好玩的,功力高強,溫文有禮,能說會道,只相處一段時間,就發現他的短處。

只擅言辭,不擅交流,有時懵懵懂懂呆呆軟軟,讓他忍不住想要小小欺負一下,可惜兩個人相處的時光很短暫。

不多久他就離開了,再次出現,跟著一個身穿白衣類似道士的人,來到隱甫城找到他,做了引薦,就告辭了。

來人說想要收他為徒。

這不是扯淡嗎,他知道自己有幾斤幾兩,這人肯定就是神棍,不過想前思後,他也沒有什麽好騙的。

他自覺粗鄙,與他站在一起,根本就不在一個維度,這讓他很是不舒服,他覺得現在自己的生活很好。

餓了沒錢了就去偷,渴了就喝溪水偷酒喝,不得不說,他從十歲開始,就十分喜愛喝酒。

沒有衣裳就去搶,困了就以地為床天為被。

這天地就是他的家,而且他還不用清理茅房,過的真是好不瀟灑,他才不要拜個美玉師父,來約束自己。

初次見到他,的確可以說是美玉,可是對方三天就暴露了本性,兩個字,又賤又騷,他從來沒有見過如此厚顏無恥,不要臉的人。

這個男子自稱是孤君山莫執白,十七歲就名揚天下,無人不曉得他的名聲。

他最厲害的成就,就是他的徒弟,天下第一舉世無雙的沈麽家二公子。

他說,少年若是拜他為師,總有一天他的名聲成就會跟那個徒弟一樣的高。

不過如今再見這個徒弟,他更加的不想拜師,教的什麽徒弟呀,感覺傻傻憨憨的。

他叫做狗蛋,說是好養活才起的,後來長大一點,說是要改名的,可是父母早早的離世了。

他姥姥對待他的態度變的又有一點冷漠,本來還想著孝順老人家,最後這一份心也被消磨了。

雖是如此,還是有養育之恩,臨終前還是到床前看了看。

姥姥告訴他,其實他不是父母生的,而是撿來的,在西面白雪紅梅的梅花林。

姥姥的最後一句話是:“當初他們就不應該撿你回來。”他覺得這一句話,跟當初就不應該生你一樣。

姥姥死了,他沒有流下一滴的眼淚,他背上了不孝,但是誰知道他的心裏在哭。

從此以後,再也每人管他束縛他,他也成了野孩子,沒爹沒娘沒親人的孤兒。

唯一讓他介懷的,就是他姥姥臨終前的話,當初就不應該撿你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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