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383章 首席女法醫(13)

關燈
陳大偉看著面前桌上放著的證據,沈默了一陣。

他知道,自己已經逃不掉了,在警方的追問下,便一五一十地將事情的經過,全部說了出來——

陳大偉和李倩的確是同一個地方的人。

他們倆所在的鎮上由於人口少,只有一所幼兒園,一所小學,一所初中,所以他們兩個從小到大就是同班同學。

李倩成績好,人長得也漂亮,是很多男生喜歡的女孩子。

而陳大偉也不例外。

他喜歡李倩,並單方面認為,他和李倩是青梅竹馬,感情深厚。

但事實上,他和李倩幾乎不是同一個世界的人,在學校裏的時候,兩個人也沒怎麽說過話。

就在陳大偉以為,他們一輩子就要這樣毫無交集的時候。

機會來了。

李倩家裏重男輕女,她明明考上了很好的大學,但家裏卻要她嫁人,拿到高額彩禮,去給她弟弟買房子。

在這種情況下,李倩苦求無果之後,只想逃離這個家。

但她一個女孩子,身上沒什麽錢,又沒去過外地,想跑也不知道去哪裏,前途一片茫然。

而陳大偉就抓住了這個機會,趁機跟李倩表明心跡,並願意陪著她來到平城,由他來打工掙錢,供李倩讀大學。

這時候的李倩,就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二話不說就同意了。

跟著陳大偉離開,去讀書,去上學,她還有改變命運的機會,可如果聽家裏的話,這麽早就嫁人,她的未來就全毀了。

於是兩個人收拾東西跑了,當地的人都傳他們私奔了。

但這些閑言碎語,根本傳不到他們耳中,他們再也沒有跟老家的親人聯絡過。

到了平城,李倩和陳大偉趁著還沒開學,就在老城區租了個小單間,兩人一邊同居,一邊打工掙錢。

孤男寡女,血氣方剛,很快他們就發生了關系。

陳大偉對李倩心生愛慕,而李倩想用這種方式,將陳大偉綁在自己身邊,為自己提供經濟來源。

在那一個多月的時間裏,他們像正常夫妻一樣過日子。

這也給陳大偉一種錯覺,讓他覺得只要把李倩供出來,讓她讀完了書,他們就能結婚,就能好好過日子,甚至比現在更好。

於是在接下來的幾年,陳大偉遵守承諾,拼命賺錢。

由於他學歷不高,也找不到什麽體面的工作,只能在化工廠做小工,然後慢慢學習積累,靠時間一步步漲工資。

哪怕再窮再難,他也沒有斷過李倩的學費和生活費。

好不容易熬到李倩大學畢業了,陳大偉以為苦盡甘來了,就向李倩第一次求婚。

可李倩以“自己剛畢業,工作沒穩定,暫時不想分心”為理由,拒絕了陳大偉的求婚。

再後來,她以“自己是職場新人,必須要努力工作”為由,慢慢減少了跟陳大偉的聯系。

陳大偉約她見面,她說自己在加班;有時候陳大偉給她送東西,她借口自己出差,讓陳大偉放門衛。

總而言之,就是避免跟陳大偉見面。

如此一來,陳大偉身邊的同事,壓根就不知道他有個女朋友;而李倩身邊的朋友,也不知道她的過往。

李倩在職場的確很努力,她是個很清醒的人,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麽。

由於不想再過以前那種苦日子,就一門心思往上爬。

她學歷不錯,能力也夠,長相漂亮,性格圓滑會來事兒,不僅公司的領導喜歡她,也有不少男同事對她抱有好感。

比起剛畢業的職場男青年,當然是事業有成、有錢有地位的領導,更符合她的心意。

於是,她跟領導暧昧起來。

更是借著出差、見客戶、談合作的機會,跟自己的領導開房,在床上把領導哄的心花怒放。

但俗話說得好: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陳大偉每次找李倩,都不能見到她,每次都被搪塞糊弄過去,次數多了他也琢磨出不對勁來了。

他找了個機會,在李倩的公司附近蹲守。

最終,在停車場裏,親眼目睹了李倩和她上司激烈擁吻,這一幕直接刺激了陳大偉。

但那個時候,他還沒有起殺心,他還想念著這麽多年的情分,給李倩最後一個機會。

於是,他打電話約李倩見面,就在他們一起住過的老房子裏。

李倩本來不想去,可陳大偉卻以退為進:

“你過來陪我三天,三天之後我從你的生命中退出,再也不會幹涉你任何事,徹徹底底放你自由。”

李倩被這個理由打動了。

她早就想擺脫陳大偉,可鑒於陳大偉這麽多年供自己上學,她也不好直接撕破臉,就想著用拖延戰術。

可現在陳大偉主動提出要跟她斷絕關系,她怎麽可能不同意?

於是,她趁著領導出差的時機,向公司請了三天病假,這樣既有理由不跟領導出差,又能瞞著其他人,解決陳大偉的事。

她不想被其他人發現自己的行蹤,便趁著夜色,喬裝打扮走小路,來到老城區,和陳大偉見了面。

陳大偉想用這三天,挽回李倩的心。

他學著幾年前他們剛到平城的樣子,對她百般討好,甚至再次發生了關系,重溫了過去的舊夢。

李倩想著有始有終,再滿足陳大偉一次,讓他心甘情願的放手。

可沒想到,完事後陳大偉再次求婚。

誰知道,李倩提起褲子就不認賬,還讓他不要癡心妄想,說他們兩個永遠不可能,甚至還說了很多侮辱性的話。

李倩的所作所為,讓陳大偉覺得,自己這些年的付出,就是一場笑話。

這一刻,他起了殺心。

既然他得不到李倩,那就毀掉她好了,於是他下毒、分屍,再利用上下班路上的便利,將李倩分開拋屍。

陳大偉住的地方,本來就混亂,外來人口多。

每天晚上都亂糟糟的,雖然不隔音,但他分屍的時候,別人頂多以為他在剁骨頭,不會關心他究竟在做什麽。

就這樣,他完成了這場殺人分屍案。

為了逃過警方的追捕,他把李倩的軀幹拋到玉陽湖,剩下的藏起來,隔一天丟一點。

他以為這樣,就能對警方形成幹擾,從此逃離法網。

過去那兩年,陳大偉經常看到有人拿稽查組和私家偵探蘇清泠相比,並且把警方貶的一文不值,他就真的以為警方都是廢物。

但沒想到的是,他小看了平城稽查組。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