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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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月如流水,原本以為會很漫長的時光,一轉眼就過去了。
順利進入大學,在大學裏也發生了很多事情,但都克服過來了。
加了唐天采的號,一直沒看到他發什麽朋友圈,幾乎都是在跨年或者重要節日的時候才發幾句,除此之外就沒別的了。
課程是如此密集,不說有心想要交談的顧宛之,唐天采一心一意投入在大學的課程,為成為律師而努力,兩人竟是三年間除了逢年過節會祝福一下之外再無多少互動。
等大學畢業了,顧宛之回到家鄉,一番努力之後考進了警察局,又迎來了忙碌的菜鳥時期,每天為了不同的案子腳不沾地,連家都很難回。
盡管她的美貌依舊為她招來麻煩,可警察這個身份幫了她很多,尤其是警察局裏,大部分的警察都知道犯法的下場,所以在追求這個界度上,非常有保持距離。
這讓她也感到安心許多,警察帶來的安全感,太足了。
或許是因為高中時期遇上的事情吧,父母也沒有催婚,只是安心當著自己的退休人罷了。
對顧宛之的加班也是有點擔心,可孩子既然要做這行,他們就只能守望她了。
同學會的開啟,是由最喜歡社交的高中同學將他們聚到一塊發起的,這麽多年,讀了大學,也在社會上有了一定的閱歷,確實可以聚一聚,同時也是為了打探其他同學的現狀,人就是奇怪,步入社會以後,劇烈的蛻變成跟學生時代不一樣的人。
在同學會開始的那天,顧宛之偏偏又接到了一個案子,非常大的案子,只能跟著師傅去加班了,讓張嵐替自己道個歉,要是有同學問起,說自己是法醫就行,不用說別的,還拜托她幫自己拍一張唐天采的照片。
那家夥根本就不會發關於自己的照片,貫徹了他的不張揚,令人更加好奇他如今的模樣,可惜自己不能去!
整了一通,好不容易完成報告書,打開手機一看,又沒電了,只能先回家去,插上電才看到張嵐發來的信息。
她現在是武館教練,跟家裏人發生了些事情,算是變化最大的,與顧宛之還保持著良好的關系。
只見她發:
看到班長啦!
班長還是一樣強壯,穿著西裝蠻帥哦!好多沒結婚的女同學都想去搭訕。
好像是律師?沒一會就接到電話走了,忘記拍照了,抱歉!
但是不知道班長有沒有結婚……
“結婚啊……”要是他結婚了,那說不定還算是……好的,至少自己不用再維持這段單戀,只是,內心湧動著讓人恨不得發洩出去的情感。
“小顧啊,你幫忙去找一下這個案子的報告書,犯人上訴了。”
接過師傅的手中檔案一看:“好久以前的案子啊!”
師傅扶著腰,往自己的座位窩得更裏面一點,感嘆著:“是啊!這起案子,非常久了,犯人幾年前好像申訴過,以證據確實維持原判了,這一次他又起訴了,按照經驗,有可能他真的是冤枉的,可是這個案子太久了,很難去判定,也缺乏證據去證明他的清白。”
翻出了結案報告書,也看到了解剖記錄,當年的科技手段沒有那麽厲害,基礎的外傷檢查,後腦勺有傷,且有重覆性傷口,目擊證人證實犯人和被害者起過沖突,並且也將被害人推到在地,當時被害人捂著腦袋,可能便是在那是受到重傷,繼而失去了生命。
犯人作為第一嫌疑人,在那個時候,沒有直接證據的情況下一審是判了無期,上訴之後二審還是無期,從那之後又過了七年。
他在獄裏已經整整十年了。
“這起案子也不知道為什麽又上訴了,我自己來看的話,這個解剖記錄太簡單,除了這個拍的照片,這照片也已經保存不善看不清了,要申訴的話,恐怕得證明案子的真兇才行。”
“那這起案子就沒辦法咯?”
師傅合上報告書,老神神在:“我們是法醫,要做的就是問被害人。”
顧宛之這下子真的驚訝:“骨骸還在?”
被害人的家族是有祖墳的,人死了按照慣例要回老家,他們那時候火葬沒有實行得很嚴,因此就讓他們帶回去下葬了。
“說句不合時宜的話,幸好被害人是男的,要是女性,恐怕就……”
這時候她也沈默了。
說實話,雖然解放了,思想上的解放卻依舊是條漫長的路,男女平等的概念,仍舊需要去努力。
“那這個案子我跟了,要去被害人的家鄉啊。”
“對咯,因為當地的風評差點,你要去的話最好叫個警察陪你一起,不如叫小方啊!”
聽到後面一句,顧宛之露出了無奈的表情:“他又來賄賂你了是不是?你可是警察啊,我看你呀,幹脆認小方當孫子算了!對他這麽好。”
師傅擺擺手:“我說真的,認他就算了,但小方真的挺好的,人認真上進,有前途!對你肯定是捧在手心裏,你們還都是一個體系裏,他當警察你當法醫,很合適嘛!”
真不知道,師傅幹什麽這麽喜歡做媒,算了。
剛拿著報告書走出門,師傅又提醒她:“千萬註意安全!”
嗨呀,還是關心自己的:“知道了!”
在下班的時候,一如往常的等到了明明忙得要死卻總是能在那邊守候自己的警察:“你好。”
小方,全名是方進,父母希望他更進一步的意思,結果本人就如名字一樣,積極進取,無論在什麽事上都積極進取,包括戀愛這件事。
“那個,下班了,我送你回去吧?”
“方同志,我們不順路的,就算了吧,聽說你今天淩晨還在加班,還是早點回去休息吧。”
婉拒對方,乘上地鐵,一路回到家裏,跟父母說一下自己要出差的事情,定好車票。
“宛宛,那個小方,你真的不喜歡啊?”
聽到這裏,就想在內心翻白眼:“媽!我知道你是覺得他這麽誠心,可我不喜歡他,到底是我嫁他還是你娶他?我都拒絕了,他自己非得單戀過來,這種從其他角度來說就是糾纏,很煩的。”
果斷表示自己真的不喜歡他這類型,打消媽媽的心思。
或許是因為歲月流逝,媽媽開始漸漸操心和容易被打動,就因為方進總是出現在自己身邊,警察身份和行動上面,的確是滿足她的合格女婿要求吧。
出差來到案子發生的城市,還要搭乘公交車輾轉到鄉下,在城裏住了一晚,趕最早的班車,差點以為要暈車的時間,總算到達陳家村。
按照當地警察的說法,十幾年前那邊的路還要更爛,已經算是因為基建而改善的道路。
中午時分,家家戶戶都是蒸汽冒出,香氣遍布,還有狗叫聲。
看著相貌美麗的顧宛之,走出來的老婆婆瞇著眼睛上下打量:“你是從外邊來的吧,找誰啊?”
顧宛之連忙掏出證件:“我是警察,這次過來是為了一起老案子過來的,想問問這裏的村長在哪?”
一聽到是警察,就有些忌憚,不過還是很熱情:“村長啊,在那邊呢。”
但視線還是巴著她不放。
村長是個抽煙鬥的老人家,也是姓陳,應當是這裏世代下來的老人,聽說她要找陳二狗家,請他們配合調查,先是搖頭:“不行的,入土為安,說的就是要放下去以後不能再帶出來了,你這打攪他不行的,而且,他家雖然沒多少人在,可他父母還在,開祖墳這件事不行的。”
無論顧宛之怎樣請求,村長都只是一個態度,開祖墳要遭天譴。
“真不知道你們怎麽回事,都想開墳。”
“還有別人嗎?”
吧嗒了一口煙,村長用腦袋示意一個方向:“你們都是為了他家,那就跟我來,現在應該在那邊吧。”
兩人走過一段路,來到了陳家的房子前,這是一間兩層樓的別墅型屋,看得出來他們的家境不錯。
門口有幾個婆婆在聊天挑菜,村長沖著其中一人問:“侄子去哪啦?”
那位穿著黑色襖子,手腕上有翡翠環的婆子,擺手示意:“到小叔那邊去了!這不是在商量怎麽趕人嘛!你旁邊這位是誰啊,長得真漂亮!”
“這不是來相親的,跟前面那個也是一樣的,她是警察。”
一聽是警察,熱情更甚:“哎呀!有什麽要緊!看樣子也沒結婚吧?我孫子長得也不錯,在大城市裏工作呢,萬一你緣分就在這裏呢!”
忍著的顧宛之,只好再次申白:“我是法醫,這次過來是為了陳龍的案子,能請你們配合警察工作嗎?”
“警察就能逼人開墳啦?那可是我們陳家的人,入土為安,兇手不是也抓到了?你一個小姑娘居然幹挖墳的活,晦氣!”
“不是挖墳,是為了……”
然而這名婆婆,立刻拿起菜,剛才的熱情化為烏有,變成了厭惡,法醫這個職業,不僅有很多誤會,也有很多人不喜歡碰到這職業的人,與死者對話的職業令他們害怕。
大聲叫嚷著,須臾就有兩個女人走出來,聽上去都是媳婦:“這是要挖墳的,趕走!”
各自拿起一把掃帚,見到顧宛之的臉,更是多用上了幾分力氣!
眼見著就要打到,卻有一個人橫空抓住她們的掃帚,用力扔開。
“你們這是,襲警?”
就和話語一樣,擋在身前的男人,一點笑意也沒有,明明帶著眼鏡,卻無端流出幾分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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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利進入大學,在大學裏也發生了很多事情,但都克服過來了。
加了唐天采的號,一直沒看到他發什麽朋友圈,幾乎都是在跨年或者重要節日的時候才發幾句,除此之外就沒別的了。
課程是如此密集,不說有心想要交談的顧宛之,唐天采一心一意投入在大學的課程,為成為律師而努力,兩人竟是三年間除了逢年過節會祝福一下之外再無多少互動。
等大學畢業了,顧宛之回到家鄉,一番努力之後考進了警察局,又迎來了忙碌的菜鳥時期,每天為了不同的案子腳不沾地,連家都很難回。
盡管她的美貌依舊為她招來麻煩,可警察這個身份幫了她很多,尤其是警察局裏,大部分的警察都知道犯法的下場,所以在追求這個界度上,非常有保持距離。
這讓她也感到安心許多,警察帶來的安全感,太足了。
或許是因為高中時期遇上的事情吧,父母也沒有催婚,只是安心當著自己的退休人罷了。
對顧宛之的加班也是有點擔心,可孩子既然要做這行,他們就只能守望她了。
同學會的開啟,是由最喜歡社交的高中同學將他們聚到一塊發起的,這麽多年,讀了大學,也在社會上有了一定的閱歷,確實可以聚一聚,同時也是為了打探其他同學的現狀,人就是奇怪,步入社會以後,劇烈的蛻變成跟學生時代不一樣的人。
在同學會開始的那天,顧宛之偏偏又接到了一個案子,非常大的案子,只能跟著師傅去加班了,讓張嵐替自己道個歉,要是有同學問起,說自己是法醫就行,不用說別的,還拜托她幫自己拍一張唐天采的照片。
那家夥根本就不會發關於自己的照片,貫徹了他的不張揚,令人更加好奇他如今的模樣,可惜自己不能去!
整了一通,好不容易完成報告書,打開手機一看,又沒電了,只能先回家去,插上電才看到張嵐發來的信息。
她現在是武館教練,跟家裏人發生了些事情,算是變化最大的,與顧宛之還保持著良好的關系。
只見她發:
看到班長啦!
班長還是一樣強壯,穿著西裝蠻帥哦!好多沒結婚的女同學都想去搭訕。
好像是律師?沒一會就接到電話走了,忘記拍照了,抱歉!
但是不知道班長有沒有結婚……
“結婚啊……”要是他結婚了,那說不定還算是……好的,至少自己不用再維持這段單戀,只是,內心湧動著讓人恨不得發洩出去的情感。
“小顧啊,你幫忙去找一下這個案子的報告書,犯人上訴了。”
接過師傅的手中檔案一看:“好久以前的案子啊!”
師傅扶著腰,往自己的座位窩得更裏面一點,感嘆著:“是啊!這起案子,非常久了,犯人幾年前好像申訴過,以證據確實維持原判了,這一次他又起訴了,按照經驗,有可能他真的是冤枉的,可是這個案子太久了,很難去判定,也缺乏證據去證明他的清白。”
翻出了結案報告書,也看到了解剖記錄,當年的科技手段沒有那麽厲害,基礎的外傷檢查,後腦勺有傷,且有重覆性傷口,目擊證人證實犯人和被害者起過沖突,並且也將被害人推到在地,當時被害人捂著腦袋,可能便是在那是受到重傷,繼而失去了生命。
犯人作為第一嫌疑人,在那個時候,沒有直接證據的情況下一審是判了無期,上訴之後二審還是無期,從那之後又過了七年。
他在獄裏已經整整十年了。
“這起案子也不知道為什麽又上訴了,我自己來看的話,這個解剖記錄太簡單,除了這個拍的照片,這照片也已經保存不善看不清了,要申訴的話,恐怕得證明案子的真兇才行。”
“那這起案子就沒辦法咯?”
師傅合上報告書,老神神在:“我們是法醫,要做的就是問被害人。”
顧宛之這下子真的驚訝:“骨骸還在?”
被害人的家族是有祖墳的,人死了按照慣例要回老家,他們那時候火葬沒有實行得很嚴,因此就讓他們帶回去下葬了。
“說句不合時宜的話,幸好被害人是男的,要是女性,恐怕就……”
這時候她也沈默了。
說實話,雖然解放了,思想上的解放卻依舊是條漫長的路,男女平等的概念,仍舊需要去努力。
“那這個案子我跟了,要去被害人的家鄉啊。”
“對咯,因為當地的風評差點,你要去的話最好叫個警察陪你一起,不如叫小方啊!”
聽到後面一句,顧宛之露出了無奈的表情:“他又來賄賂你了是不是?你可是警察啊,我看你呀,幹脆認小方當孫子算了!對他這麽好。”
師傅擺擺手:“我說真的,認他就算了,但小方真的挺好的,人認真上進,有前途!對你肯定是捧在手心裏,你們還都是一個體系裏,他當警察你當法醫,很合適嘛!”
真不知道,師傅幹什麽這麽喜歡做媒,算了。
剛拿著報告書走出門,師傅又提醒她:“千萬註意安全!”
嗨呀,還是關心自己的:“知道了!”
在下班的時候,一如往常的等到了明明忙得要死卻總是能在那邊守候自己的警察:“你好。”
小方,全名是方進,父母希望他更進一步的意思,結果本人就如名字一樣,積極進取,無論在什麽事上都積極進取,包括戀愛這件事。
“那個,下班了,我送你回去吧?”
“方同志,我們不順路的,就算了吧,聽說你今天淩晨還在加班,還是早點回去休息吧。”
婉拒對方,乘上地鐵,一路回到家裏,跟父母說一下自己要出差的事情,定好車票。
“宛宛,那個小方,你真的不喜歡啊?”
聽到這裏,就想在內心翻白眼:“媽!我知道你是覺得他這麽誠心,可我不喜歡他,到底是我嫁他還是你娶他?我都拒絕了,他自己非得單戀過來,這種從其他角度來說就是糾纏,很煩的。”
果斷表示自己真的不喜歡他這類型,打消媽媽的心思。
或許是因為歲月流逝,媽媽開始漸漸操心和容易被打動,就因為方進總是出現在自己身邊,警察身份和行動上面,的確是滿足她的合格女婿要求吧。
出差來到案子發生的城市,還要搭乘公交車輾轉到鄉下,在城裏住了一晚,趕最早的班車,差點以為要暈車的時間,總算到達陳家村。
按照當地警察的說法,十幾年前那邊的路還要更爛,已經算是因為基建而改善的道路。
中午時分,家家戶戶都是蒸汽冒出,香氣遍布,還有狗叫聲。
看著相貌美麗的顧宛之,走出來的老婆婆瞇著眼睛上下打量:“你是從外邊來的吧,找誰啊?”
顧宛之連忙掏出證件:“我是警察,這次過來是為了一起老案子過來的,想問問這裏的村長在哪?”
一聽到是警察,就有些忌憚,不過還是很熱情:“村長啊,在那邊呢。”
但視線還是巴著她不放。
村長是個抽煙鬥的老人家,也是姓陳,應當是這裏世代下來的老人,聽說她要找陳二狗家,請他們配合調查,先是搖頭:“不行的,入土為安,說的就是要放下去以後不能再帶出來了,你這打攪他不行的,而且,他家雖然沒多少人在,可他父母還在,開祖墳這件事不行的。”
無論顧宛之怎樣請求,村長都只是一個態度,開祖墳要遭天譴。
“真不知道你們怎麽回事,都想開墳。”
“還有別人嗎?”
吧嗒了一口煙,村長用腦袋示意一個方向:“你們都是為了他家,那就跟我來,現在應該在那邊吧。”
兩人走過一段路,來到了陳家的房子前,這是一間兩層樓的別墅型屋,看得出來他們的家境不錯。
門口有幾個婆婆在聊天挑菜,村長沖著其中一人問:“侄子去哪啦?”
那位穿著黑色襖子,手腕上有翡翠環的婆子,擺手示意:“到小叔那邊去了!這不是在商量怎麽趕人嘛!你旁邊這位是誰啊,長得真漂亮!”
“這不是來相親的,跟前面那個也是一樣的,她是警察。”
一聽是警察,熱情更甚:“哎呀!有什麽要緊!看樣子也沒結婚吧?我孫子長得也不錯,在大城市裏工作呢,萬一你緣分就在這裏呢!”
忍著的顧宛之,只好再次申白:“我是法醫,這次過來是為了陳龍的案子,能請你們配合警察工作嗎?”
“警察就能逼人開墳啦?那可是我們陳家的人,入土為安,兇手不是也抓到了?你一個小姑娘居然幹挖墳的活,晦氣!”
“不是挖墳,是為了……”
然而這名婆婆,立刻拿起菜,剛才的熱情化為烏有,變成了厭惡,法醫這個職業,不僅有很多誤會,也有很多人不喜歡碰到這職業的人,與死者對話的職業令他們害怕。
大聲叫嚷著,須臾就有兩個女人走出來,聽上去都是媳婦:“這是要挖墳的,趕走!”
各自拿起一把掃帚,見到顧宛之的臉,更是多用上了幾分力氣!
眼見著就要打到,卻有一個人橫空抓住她們的掃帚,用力扔開。
“你們這是,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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