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這家夥真是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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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之桃愁眉苦臉的將下巴拄在了桌子上,“哎,我都和家裏說好了,本以為能長期幹下去,沒想到暑假才開始就要失業了!”
林浩勸她:“你也別急,一般樂隊都缺女歌手,如果來的這夥樂隊正好也缺女歌呢?”
白之桃搖了搖頭,“哪會那麽巧!再說了,如果明天他們走了我卻留下了,就會把樂隊所有人都得罪了,哎!”
林浩點了點頭,這丫頭倒是不傻。
他剛要說話,突然就是一楞,因為音箱裏放的這首歌前奏很熟悉,仔細一聽,竟然是那首《父親》的前奏。
他驚訝的站了起來。
果然,歌聲傳了出來:“總是向你索取,卻不曾說謝謝你......”
“臥槽!”林浩罵了一句就往音響室走,這個聲音他很熟悉,是春河燒烤攤那個吉他彈唱的長毛小子,他竟然出專輯了?
音響師把光盤盒遞給林浩,他拿在手裏一看,頓時就怒了。
封面上,那個曾經在燒烤攤彈唱的孫小偉一頭長發筆直,穿著一身黑色皮衣,坐在一輛墨綠色吉普車的車頭上,懷抱著一把木吉他目視遠方滿臉憂郁。
封面還有兩個龍飛鳳舞的大字:父親。
下面一行小字,詞、曲、演唱:孫小偉。
打開後,才發現這是一張Ep,也就是所謂的單曲盤。
林浩有些恍惚,這種Ep方式,上一世是在2006年才開始流行,一直到了二十一世紀網絡時代才盛行起來。
以前那個磁帶錄音機年代,都是專輯的形式。
等到了網絡時代,電腦手機隨時隨地都能聽歌,一首一首的發單曲,一樣能獲取獲取流量和熱度;一年發三五首單曲,好過以前那種一年發一本專輯。
他看了一眼發行公司:燕京風華時尚影音傳媒有限公司。
這張Ep制作的十分精美,裏面還有一張彩頁,是孫小偉的簡介,以及創作這首歌曲的心裏路程。
想起孫小偉那天晚上一臉謙卑的笑容,林浩不由呵呵笑了,笑的有些陰險。
因為那個破網站一直都在建設中,為了避免麻煩,所以自己到了渡口酒吧後原創唱的很少,不過自己每首歌都有原始稿件,這家夥真是找死!
他拿著光盤盒子,對音響師說:“劉哥,這張專輯能不能賣給我?”
音響師大劉個子不高,長得很瘦,聽林浩這麽說,呵呵笑道:“買啥呀!馬上放完了,我取出來你就拿走!今天四姐送過來一堆新光盤,少個一本兩本的她那兒知道!”
林浩連忙感謝,“我聽完就拿回來!”
大劉擺了擺手,正好音樂結束了,他就把光盤取出來遞給了林浩。
林浩把光盤裝進了盒子裏就往回走。
樂隊上場了,白之桃神色有些黯然,也站起來往舞臺走。
“啪!”光盤盒子扔在了武小洲面前的桌子上。
“啥呀?”武小洲問了一句,隨後就拿了起來。
“臥槽!這逼不是燒烤攤那個長毛嘛!他特麽竟然出專輯了?還寫著他自己作詞作曲?”
林浩氣笑了,還罵人家是長毛,他的頭發也很長了,聽自己說他像頭獅子,才開始用根皮筋紮成了馬尾巴。
“我說這首歌聽著這麽耳熟,這不是你那天在燒烤攤唱的嘛!還把那個煩人的丫頭唱跑了!”武小洲繼續說。
林浩翻了個白眼,“你才聽出來?”
武小洲撓了撓頭,有些不好意思的說:“光顧著和桃子聊天了!”
“等等!”林浩突然想起了什麽,“你剛才說啥?”
“桃子?”
“你就知道桃子!不是這句,前一句!”
武小洲想了想,“啥呀?燒烤攤?”
林浩又搖頭。
“把那個小丫頭唱跑了?”
“對!”林浩一拍大腿,當時那個女孩跑出燒烤攤的鏡頭上電視了,就是楚雨那個《百姓故事》,還有自己唱歌的鏡頭和聲音。
記得好像鏡頭裏還有這個孫小偉,他就站在自己身邊不遠。
這段錄像電視臺一定有備份,這樣一來,就有了更有利的證據,嘿嘿!
“走!”林浩說完,拿起光盤就往出走。
武小洲連忙一把拉住了他,“我都答應桃子一起回學校了,等一會兒吧!”
“艹!”林浩少見的爆了一句粗口,想了想,“行,你坐著,我出去打個電話!”
站在酒吧門口,不遠處有兩個女孩,其中一個抱著路邊的樹在吐,另一個女孩在給她拍著後背。
林浩走遠了一點,拿出手機想了想,就給楚雨打了過去。
“浩子,咋舍得給姐打電話?”楚雨接起電話就開起了玩笑,看樣子心情不錯。
“姐,看你說的,這不是想你和周大哥了嘛!”
“敗扯沒用滴,說吧,啥事?”
林浩呵呵直笑,他很喜歡楚雨這個直爽的性格,夏雨萌有時候就很像她。
“還真有事兒!”於是他就把這件事情從頭到尾說了一遍。
楚雨聽完也很生氣,“這是個什麽人呀!怎麽能這麽幹?”
林浩也有些無奈,沒想到他一個街頭燒烤店唱歌的能有這個能力,才短短一年而已,憑著這首在上一世老掉牙的歌兒竟然出了本Ep。
當初這個孫小偉說能不能唱這首歌,林浩很痛快的就答應了,本來是覺得他一個路邊彈唱歌手,唱就唱吧,畢竟謀生不易。
但此時性質就不一樣了,他把這首歌說成是他的,並且還在商業運作,這事兒怎麽可能忍氣吞聲!
“這事兒還得麻煩姐!”林浩說。
“你說!只要我能幫上就行!”
林浩就把當天錄像的事情說了一遍。
“沒問題,我們所有影像都會有存檔,這個我給你拷貝一份出來!接下來呢?”
“我要打一場官司!”
“告他?”
林浩點了點頭,就好像楚雨能看見一樣,“對,就是告他!”
“你等一下!”楚雨說了一句,電話那邊好半天沒有動靜。
過了好一會兒,電話裏傳來周東兵的聲音,“浩子”
“周大哥!”林浩也很無奈,這些人都學著武小洲這麽叫他了。
“我不了解娛樂圈,我覺得這件事情有兩種可能!”
“您說!”
“一、這個人隱瞞了實情,簽約公司並不清楚這首歌是抄襲的!二、公司知道他抄襲,可能會選擇庭外和解!”
“我明白。”這些林浩都想過了。
“如果是第一種,這件事情就很簡單了,我們證據確鑿,這場官司不難!但如果是第二種,你要想好了怎麽做!”周東兵繼續說。
林浩“嗯”了一聲。
周東兵想了想,接著說:“我不太懂,按理說一個剛出道的歌手,最重要的就是揚名,這家公司有沒有可能明知道他是抄襲,也要打這場官司呢?”
林浩樂了,“周大哥,無論是歌星還是作家,如果粘上抄襲這兩個字,那就像褲襠裏掉進了黃泥,不是屎也是屎了,想翻身恐怕沒那麽容易。”
“所以任何一家公司,只要不是腦袋進了水,都不會靠抄襲來炒作旗下藝人,因為他們贏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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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之桃搖了搖頭,“哪會那麽巧!再說了,如果明天他們走了我卻留下了,就會把樂隊所有人都得罪了,哎!”
林浩點了點頭,這丫頭倒是不傻。
他剛要說話,突然就是一楞,因為音箱裏放的這首歌前奏很熟悉,仔細一聽,竟然是那首《父親》的前奏。
他驚訝的站了起來。
果然,歌聲傳了出來:“總是向你索取,卻不曾說謝謝你......”
“臥槽!”林浩罵了一句就往音響室走,這個聲音他很熟悉,是春河燒烤攤那個吉他彈唱的長毛小子,他竟然出專輯了?
音響師把光盤盒遞給林浩,他拿在手裏一看,頓時就怒了。
封面上,那個曾經在燒烤攤彈唱的孫小偉一頭長發筆直,穿著一身黑色皮衣,坐在一輛墨綠色吉普車的車頭上,懷抱著一把木吉他目視遠方滿臉憂郁。
封面還有兩個龍飛鳳舞的大字:父親。
下面一行小字,詞、曲、演唱:孫小偉。
打開後,才發現這是一張Ep,也就是所謂的單曲盤。
林浩有些恍惚,這種Ep方式,上一世是在2006年才開始流行,一直到了二十一世紀網絡時代才盛行起來。
以前那個磁帶錄音機年代,都是專輯的形式。
等到了網絡時代,電腦手機隨時隨地都能聽歌,一首一首的發單曲,一樣能獲取獲取流量和熱度;一年發三五首單曲,好過以前那種一年發一本專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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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張Ep制作的十分精美,裏面還有一張彩頁,是孫小偉的簡介,以及創作這首歌曲的心裏路程。
想起孫小偉那天晚上一臉謙卑的笑容,林浩不由呵呵笑了,笑的有些陰險。
因為那個破網站一直都在建設中,為了避免麻煩,所以自己到了渡口酒吧後原創唱的很少,不過自己每首歌都有原始稿件,這家夥真是找死!
他拿著光盤盒子,對音響師說:“劉哥,這張專輯能不能賣給我?”
音響師大劉個子不高,長得很瘦,聽林浩這麽說,呵呵笑道:“買啥呀!馬上放完了,我取出來你就拿走!今天四姐送過來一堆新光盤,少個一本兩本的她那兒知道!”
林浩連忙感謝,“我聽完就拿回來!”
大劉擺了擺手,正好音樂結束了,他就把光盤取出來遞給了林浩。
林浩把光盤裝進了盒子裏就往回走。
樂隊上場了,白之桃神色有些黯然,也站起來往舞臺走。
“啪!”光盤盒子扔在了武小洲面前的桌子上。
“啥呀?”武小洲問了一句,隨後就拿了起來。
“臥槽!這逼不是燒烤攤那個長毛嘛!他特麽竟然出專輯了?還寫著他自己作詞作曲?”
林浩氣笑了,還罵人家是長毛,他的頭發也很長了,聽自己說他像頭獅子,才開始用根皮筋紮成了馬尾巴。
“我說這首歌聽著這麽耳熟,這不是你那天在燒烤攤唱的嘛!還把那個煩人的丫頭唱跑了!”武小洲繼續說。
林浩翻了個白眼,“你才聽出來?”
武小洲撓了撓頭,有些不好意思的說:“光顧著和桃子聊天了!”
“等等!”林浩突然想起了什麽,“你剛才說啥?”
“桃子?”
“你就知道桃子!不是這句,前一句!”
武小洲想了想,“啥呀?燒烤攤?”
林浩又搖頭。
“把那個小丫頭唱跑了?”
“對!”林浩一拍大腿,當時那個女孩跑出燒烤攤的鏡頭上電視了,就是楚雨那個《百姓故事》,還有自己唱歌的鏡頭和聲音。
記得好像鏡頭裏還有這個孫小偉,他就站在自己身邊不遠。
這段錄像電視臺一定有備份,這樣一來,就有了更有利的證據,嘿嘿!
“走!”林浩說完,拿起光盤就往出走。
武小洲連忙一把拉住了他,“我都答應桃子一起回學校了,等一會兒吧!”
“艹!”林浩少見的爆了一句粗口,想了想,“行,你坐著,我出去打個電話!”
站在酒吧門口,不遠處有兩個女孩,其中一個抱著路邊的樹在吐,另一個女孩在給她拍著後背。
林浩走遠了一點,拿出手機想了想,就給楚雨打了過去。
“浩子,咋舍得給姐打電話?”楚雨接起電話就開起了玩笑,看樣子心情不錯。
“姐,看你說的,這不是想你和周大哥了嘛!”
“敗扯沒用滴,說吧,啥事?”
林浩呵呵直笑,他很喜歡楚雨這個直爽的性格,夏雨萌有時候就很像她。
“還真有事兒!”於是他就把這件事情從頭到尾說了一遍。
楚雨聽完也很生氣,“這是個什麽人呀!怎麽能這麽幹?”
林浩也有些無奈,沒想到他一個街頭燒烤店唱歌的能有這個能力,才短短一年而已,憑著這首在上一世老掉牙的歌兒竟然出了本Ep。
當初這個孫小偉說能不能唱這首歌,林浩很痛快的就答應了,本來是覺得他一個路邊彈唱歌手,唱就唱吧,畢竟謀生不易。
但此時性質就不一樣了,他把這首歌說成是他的,並且還在商業運作,這事兒怎麽可能忍氣吞聲!
“這事兒還得麻煩姐!”林浩說。
“你說!只要我能幫上就行!”
林浩就把當天錄像的事情說了一遍。
“沒問題,我們所有影像都會有存檔,這個我給你拷貝一份出來!接下來呢?”
“我要打一場官司!”
“告他?”
林浩點了點頭,就好像楚雨能看見一樣,“對,就是告他!”
“你等一下!”楚雨說了一句,電話那邊好半天沒有動靜。
過了好一會兒,電話裏傳來周東兵的聲音,“浩子”
“周大哥!”林浩也很無奈,這些人都學著武小洲這麽叫他了。
“我不了解娛樂圈,我覺得這件事情有兩種可能!”
“您說!”
“一、這個人隱瞞了實情,簽約公司並不清楚這首歌是抄襲的!二、公司知道他抄襲,可能會選擇庭外和解!”
“我明白。”這些林浩都想過了。
“如果是第一種,這件事情就很簡單了,我們證據確鑿,這場官司不難!但如果是第二種,你要想好了怎麽做!”周東兵繼續說。
林浩“嗯”了一聲。
周東兵想了想,接著說:“我不太懂,按理說一個剛出道的歌手,最重要的就是揚名,這家公司有沒有可能明知道他是抄襲,也要打這場官司呢?”
林浩樂了,“周大哥,無論是歌星還是作家,如果粘上抄襲這兩個字,那就像褲襠裏掉進了黃泥,不是屎也是屎了,想翻身恐怕沒那麽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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