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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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灘一家私人會所裏,

兩個男人的出現引人側目。

一個長身玉立,面如冠玉英氣『逼』人,

另一個金發耀眼,舉手投足間帶著妖氣。

進入包廂後,

金發男人抱怨:“麻煩你能不能快點把老婆追回來?真是受夠了別人看我是你女朋友的眼神!”

某人嫌棄,“你想當我女朋友,

我還不樂意呢。”

包廂內韓瑞和寧越澤也在,

韓瑞一開始見到金發的漆曜也看不順眼,

像個娘們兒似的,他這麽耿直的直男怎麽接受得了娘炮,

不過相處後發現這是個誤會,人家就是生得美而已,心底還是個爺們。

“誰要當你女朋友!老子是純爺們!”漆曜惋惜道:“也就你那個安思危想不開才會跟你早戀。”

聽見這個名字,淩初的眉目溫柔了幾分。

“你跑去找她了?你這似男非男似女非女的樣子,

沒有嚇壞她吧?”

漆曜剛喝下的一口龍舌蘭嗆在喉間,齜牙咧嘴辣得他形象全無,

“你是不是想說我是人妖?”

“我可沒說。”

“你就是這個意思。”

“你知道就行,

還非得講出來。”

“……”他發誓:“再和你講話我就是……我就是……”

淩初:“你就是人妖?”

漆曜爆炸:“還有完沒完了!”

可能讓他不翻臉的也只有淩初了,

要是換成別人,

估計都死了八百回了。

漆曜對外是淩初的助理,

真正身份是這家會所的老板,

且還是申城一位有名大佬的私生子。

他高中就被大佬扔去了英國讀書,

後來也就是在那裏碰見了淩初。

倆人都沒什麽朋友,

一個因為身世,

一個因為脾氣,在互相看不慣之後倒成了摯友。

不過外界老傳他倆是相好,漆曜怪淩初不談戀愛,淩初怪他不男不女。

原本漆曜是不該回國的,回來就代表有侵略『性』,會被誤認為想去爭家產,到時又得鬧得滿城風雨。

但淩初覺得他應該回來,老躲在國外算什麽事兒,還說:“你不爭,我幫你爭。”

漆曜真怕他做出什麽事情來,只好跟著回來了,憋屈的做著他的私人助理。

韓瑞特別壞的說:“你這哪叫助理,你這分明是小秘呀。”

寧越澤無不羨慕:“最美私人小秘。”

“……”

漆曜心涼,交的都是些什麽朋友啊?他能不能喊保安來把這幾人轟出去?

“別刺激人家了,萬一想不開又買機票飛回去。”以為淩初終於良心發現,豈料他說:“少了小秘的日子多沒勁你們知不知道?”

“你還好意思說!就你這追老婆的速度,蝸牛跑得都比你快。”漆曜逮住機會開始反擊:“喜歡人家,就直接上去問她還願不願意和你在一起,多簡單,非得拐彎抹角,做那麽多事兒。”

淩初:“你懂屁。”

“我是不懂,女人是麻煩的生物,我才不要懂。”

“不懂還那麽多廢話。”淩初睨他一眼,“真叫皇帝不急太監急。”

韓瑞和寧越澤打桌球還不忘看熱鬧,“這是從人妖升級為太監了?”

“我呸!他能做皇帝?人家皇帝都是後宮佳麗三千,哪像他吊死在一棵樹上。”漆曜機智的把話題又扯去安思危上,只有這樣淩初才沒空吐槽他。

果然,淩初說:“什麽三千三萬的我都不要。”

“行行行,你就要安思危,那你加足馬力去追啊,難不成人家還拒絕你?”

寧越澤放下球桿說:“安思危真的會。”

“哈?”漆曜顯然不相信,“光他這張臉就夠讓女人們瘋狂的了,還會被拒絕?”

“安思危不一樣,否則淩初高中時就不會追得那麽辛苦了。”

韓瑞拿巧克磨著球桿,“對啊,那個老紀在安思危身邊這麽久,不也沒成。”

聽到情敵的名字時某人眼尾輕輕一挑。

“人家老紀也是青年才俊,有顏多金,你有的他也有,你沒有的他還有。”寧越澤到底是律師,凡事客觀分析,對淩初說:“他有的是你這些年缺失的時光,從大學開始就一直陪在安思危身邊,你自己算算有多少年了,論勝算他要多過你。”

“no……”漆曜搖了搖手指,“有時候女人並不在乎陪在她身邊的時間有多久,而在乎是誰曾讓她心動。”

“嘿!”韓瑞一下子對他刮目相看了,“你不是不懂女人嗎?”

“我是懶得懂。”一股妖氣在他眼波中流轉,“女人心海底針,還是不懂的好。”

“哪個女人要是碰上你,求神拜佛都來不及。”寧越澤的這句話在以後一語成讖。

漆曜無所謂的聳聳肩,女人什麽的還真沒想過,要找也得找個比他美的,不過好像有點難度。

“對了。”他看向淩初,有趣的說:“華遠的設計師一直想見你,這女人可真能纏。”

“我不見醜八怪。”

“嘖嘖,見了就來爬你床了。”

淩初一臉“你可別惡心我”的表情。

“人家以前得罪過你媳『婦』兒,現在你就要想法子去整人家。”漆曜感嘆一句:“我算是見識到了,也就你能這麽大費周章的去追一個人。”

韓瑞和寧越澤對此深表讚同。

淩初啊,高中時候追女朋友就追得煞費苦心,現在追老婆也依舊如此,這輩子追來追去就只追一個安思危。

再無第二人。

***

“我們女人一定要舍得花錢打扮自己,這不是為了取悅男人,而是為了讓自己開心。”

熊貝拖上安思危去逛商場,細細的高跟鞋在大理石地面上走過,玻璃櫥窗前映出熊貝精致的妝容,還有安思危不施脂粉的素凈的臉蛋。

她昨天加班到很晚,根本騰不出時間來捯飭,沒有頂著兩個熊貓眼出門已經不錯了。

“我們現在不化妝難道等七老八十才打扮嗎?現在不自拍什麽時候自拍?這麽多好看的漂亮裙子現在不穿難不成等變成老太太了再穿?”熊老師耳提命面,大家記重點,“沒道理嘛對不對,女人就是該活得漂漂亮亮的,奢望男人來對我們好之前,我們要先對自己好。”

安思危打著呵欠應道:“是是是,熊老師說得對。”

“不過,你熬夜加班怎麽還能皮膚這麽好啊?”

熊貝用指尖輕戳她臉蛋,嫩得可以掐出水來,皮膚細膩,膚『色』白皙均勻,甚至都看不出半點『毛』孔,根本就不用塗那些粉底遮瑕。

“還好吧。”安思危有時候都懶得保養,那些瓶瓶罐罐的護膚品,一道道程序實在是花費時間。

“女人一定要保養啊!”熊貝『摸』『摸』自己的臉,哀嘆一聲:“每次飛完通宵航班回來,就感覺自己又憔悴了好多。”

“你要相信,寧越澤絕對是看臉的。”

“那是不是等我老了,他就不喜歡我了?”熊貝一點兒都高興不起來,高跟鞋剁得砰砰響,“男人都是大豬蹄子!”

安思危被她逗笑了,“不是你的男神小寧寧嗎?這麽快就變成大豬蹄子啦?”

“哼。”她傲嬌得仰起頭,“女人是絕對不能把男人慣壞的。”

倆人走進一家大牌專櫃,店員熱情地圍上去,介紹店裏剛到的新品。

現在的店員都特有眼力見兒,一眼就瞧得出誰是真的想買東西,誰又是隨便看看。

熊貝逛了一圈後在試鞋子,天秤座的她又開始犯糾結,“怎麽鞋子比男人還難挑啊?”

“那是因為你已經遇見了最喜歡的人。”安思危耐心的陪著她挑選,隨後說:“鞋子一季比一季好看,但男人你已經有了一個最喜歡,即使後面再出現別的人你也不會糾結說該選誰。”

熊貝一聽有道理呀,“所以你喜歡上淩初後,就沒有可能再喜歡別人了,對不對?”

所以,紀閔盛對她再好,她都動不了心。

“你現在和淩初怎麽樣了?”

“不怎麽樣。”

“我還不知道你嗎?你就是口是心非。”熊貝又看起包來,提在手上試了試,說:“你要是不喜歡他,怎麽還給他做設計?”

安思危表情淡然,“這是工作,兩碼事兒。”

“如果你不想和他再有牽扯,完全可以拒絕,或者讓別人接手,不是嗎?”

熊貝沒有說錯,安思危其實可以有千百種理由拒絕給淩初做設計,就像拒絕其他客戶那樣。

“我知道你只是過不了自己心裏的那道坎,你們分開的時間太久了,如果換作是我,我也接受不了,可萬一真的是有什麽原因呢?”

熊貝總算選出了一雙心儀的鞋,可在付款時她又開始糾結剛才那雙其實也挺好的。

“你跟我不一樣,你其實跟很多人都不一樣,你做一件事,買一樣東西,晚餐吃什麽,甚至等一個人,你都不會猶豫糾結。”

安思危邊聽她說話,邊選了條裙子比

在身上看了看,還不錯。

熊貝總算糾結完,提著購物袋走過來,“挺適合你的啊,買了吧。”

店員羨慕的說:“果真皮膚白穿什麽都好看呢。”

“我們上去瞧瞧還有什麽適合你的。”熊貝又拉著她上二樓轉了一圈。

可安思危還是最喜歡剛才那條裙子,她相信眼緣,一眼相中的東西總是最特別的。

就像熊貝說的,她做一件事從來都不會猶豫糾結。

待她去刷卡時,另外一個店員說:“已經付過款了。”

“嗯?”她不太明白。

“剛才有位先生把這邊的新品全包了,他說適合你。”

這下安思危更是聽不懂了,“什麽意思?”

熊貝搶著問:“那位先生長什麽樣?是不是雙眼皮高鼻梁五官極品帥得驚為天人?”

店員回想起來臉都紅了,“是是是,特別帥。”

熊貝激動的用手比了比個子,“人還很高對不對?”

店員:“對對對!”

“是淩初啊!”熊貝篤定:“是他,百分百是他!”

安思危向店外望去,商場來來去去那麽多人,沒有一個是他的影子。

“別看了,這會兒肯定走了,他一定是趁我們上樓時過來的。”熊貝用手肘碰碰她,笑瞇瞇地問:“談談感受,有這樣一個初戀是不是很幸福?”

初戀?

幸福?

她的內心因為這兩個字眼變得更不平靜了。

“要我說啊,這個人離開了十年,還心心念念的回來找你,是真的愛你啊。”

熊貝的聲音繞啊繞從耳朵繞到了心裏,安思危只想知道他是什麽時候出現的?

其實淩初經過這裏也是巧合,他有個飯局就在商場裏頭,不過是恰好轉了個身,就看見鏡子中的安思危拿著裙子比在身上



她的表情依舊冷冷淡淡的,眉眼卻有一絲溫柔流瀉,那時她正在聽熊貝說著話。

話題的內容正好是關於他。

待她們上了二樓,淩初進店裏包下了所有的新品。

也沒什麽意思,就是覺得安思危真好看,隨便哪件衣服穿在她身上都好看。

就這樣站在遠處望著她,讓他有一種真的回來了的安穩感,原來別人說的歲月靜好就是這個樣子的。

是看著心尖上的人,只希望時光走慢一點,再慢一點兒。

***

安思危跑出店外找尋他的身影,偌大的商場,各種形形『色』『色』的人與她擦肩而過,卻一個都不是他。

商場的電梯是觀光式的,透明玻璃設計,安思危仰起頭看見一個熟悉的背影,正乘著電梯上樓。

她匆忙按下另一部電梯追了上去。

“淩初。”安思危在身後喊他。

她從來不會將他認錯,這個背影,這樣挺拔的身姿,她閉了眼都能描繪出來。

淩初回過身,雙手抄著褲袋,就如高中那會兒,站在樓梯的臺階上那樣看著她,唇邊噙著笑意。

安思危朝他走去,指了指樓下,“那麽多的衣服我穿不完。”

他倒也沒有否認,“沒事,我喜歡給你買。”

“多浪費錢。”

“跟錢沒有關系,跟你有關系。”

安思危想起熊貝曾說過的一句話,一個男人是否

愛你就看他願不願意為你花錢。假設他年薪百萬,可是卻很摳連一個包包都不舍得給你買,那這個男人就算賺再多的錢也沒用,他不夠愛你。而另一個男人月薪一萬,可他願意省吃儉用一個月給你買包包,那麽他至少是用心的。

但是淩初不屬於任何一種假設的類型,對他來說這些都不是愛一個人的極致,他有他的方式。

“我每天可以賺很多錢,你不用擔心浪費,如果一定要認為這是浪費的話,那為你浪費是我的愛好。”他拉起她的手,眸中帶笑,“安思危,我人都是你的,何況這點錢呢。”

這就是淩初愛一個人的極致,他的全部,他的所有,不私藏半分,全是她的。

安思危一時間不知該說什麽,倏地有一種被他打敗的感覺。

他撩開她耳邊的發絲,俯身道:“你穿藕粉『色』真好看,我的安思危怎麽能這麽好看呢。”

她臉上的紅暈逐漸散開

因他這句話,以及他貼得如此近。

在淩初面前,安思危仍像一個17歲的少女。

“熊貝還在店裏等我,我得下去了。”

他依舊握著她的手,指腹輕磨著她的掌心,不想松開。

“那讓我抱一下。”

“……”

“一下不行,就兩下。”

“……”安思危都不好意思擡頭了,就怕他見著她臉紅極了的樣子,“我真的得下去了……”

她話還沒說完,就被一把抱入懷中。

那個人下巴蹭著她的頭頂,溫情的說:“我要把老婆大人追回來。”

“誰……誰是你老婆!”安思危舌頭打結。

他輕笑,“你啊,小安同學。”

“我不是。”

“我會把你變成是。”

“……”

這個惡魔淩,她才反應過來,抱一下和兩下有什麽區別。

淩初突然又悶悶的說:“安思危,我得了一種病。”

她一驚,緊張的看著他,“什麽病?哪裏不舒服嗎?你怎麽不早和我說?”

“得了一種……”他的眸子笑『吟』『吟』,“不抱你就要缺氧的病。”

“……”安思危:“你就缺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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