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64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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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都來送她。

櫻桃走出醫院,迎接她的是灼眼的陽光。

她回頭看大家。

總覺得有些好笑,做醫生這幾年,她也送走過許許多多的病人,可是今天,要被送走的竟然是她。

“回去吧,都要好好的。”

院長鄭重說:“做完自己想做的事就回來醫院,病房給你留著,全科室上下一定為你全力以赴。”

大家附和著院長的話,紛紛點頭。

櫻桃心中寬慰溫暖,“謝謝。”

踏著地上的光影,櫻桃走出醫院。

辭職的事她還沒有告訴程桀,最近他在忙影視公司的事,已經確定好寫字樓地址,公司正在裝修。

櫻桃打了個車過去,在公司裏遇到正在監工的文正。

文正見著她挺意外:“嫂子怎麽過來了?”

櫻桃對這個稱呼有些靦腆,“我來看看程桀。”

“我帶您上去。”

“謝謝啊。”

文正嗐笑一聲:“跟我客氣什麽啊,桀哥出道我就跟著他了。嫂子,有事您說話。”

櫻桃其實一直都好奇程桀的成名經歷,忍不住問:“程桀當初是怎麽被導演看上的?”

她也問過程桀,程桀從沒正面回答過。

文正有時候挺缺心眼,問什麽答什麽:“就能吃苦唄,在影視城裏做群演替身,別人不敢的他敢,別人怕死但他不怕。”

“我當初也是個群演,但我沒桀哥能吃苦,桀哥要是沒混出頭,我肯定也還什麽都不是,哪裏有現在這樣吃香的喝辣的好日子。”

“那時候他沒名氣,就像一塊磚,哪裏需要哪裏搬。人家來拍戲的明星有咖位,什麽飛天遁地下水跳崖的戲都用他。”

“做群演的時候他身上就沒好過,斷胳膊斷腿都是常有的事,但桀哥從不喊苦喊累,下了班就在狹小的出租屋裏學習怎麽演戲。”

“那會兒我目光短淺,總覺得他這是在浪費時間。但是後來他做替身都能做得很出彩,漸漸讓導演註意到他,覺得他形象好,也開始給他一些小配角。”

“慢慢的,他遇到願意給機會的導演,陪那個導演喝幾天幾夜酒,喝到胃出血後終於把那個導演喝高興,拿下了電影的男主角。”

“一炮而紅後,隨之而來的就是各種各樣名利的誘惑,但桀哥都抵擋住了。”

“我永遠都記得桀哥對我說過的一句話。”文正想起那天就忍不住感嘆,“他說做人最重要的是守住本心。”

所以文正願意死心塌地的跟著程桀這麽多年,別人總覺得程桀不近人情,但文正知道程桀頂天立地。

電梯到了他們要去的樓層,文正把櫻桃引到程桀辦公室外,“嫂子,就這兒,您自個兒進去吧,我還要去忙。”

櫻桃點了點頭,目送文正離開後,她上前把辦公室門推開一條縫,看到程桀側靠著沙發,手拿平板在看。

櫻桃沒急著進去,就這樣靜靜的望著他,和十七歲的程桀比起來,現在的程桀更有成熟男人的棱角,壓著眉不聲不響的樣子看起來挺冷淡,但櫻桃知道,他有一顆溫柔的心。

她最喜歡程桀的一點是他總是努力生活,不管是在故水鎮通過各種方式打工掙錢,還是進入演藝圈之前吃的苦。

櫻桃悄無聲息地走進辦公室,程桀的餘光早就發現她,在櫻桃想要蒙住他眼睛的時候,程桀先伸手把她拉到懷裏。

櫻桃詫異:“你什麽時候發現我的?”

程桀把平板上的婚紗頁面蓋住,“從你在門外時就發現了。怎麽,看你老公還偷偷摸摸的?”

櫻桃和他在一起總能被逗笑,“我老公好看啊。”

程桀輕佻地喲了聲,捏她小耳朵:“可以啊,還會反撩了,跟誰學的?”

櫻桃笑著勾住他脖子:“跟你啊。”

程桀快被她甜化,“成,跟我學的。”

他大大的手掌摸她的頭,“我多教你幾招?”

“好啊。”櫻桃笑容甜:“不過等回到故水鎮再學好不好?”

程桀一楞,“故水鎮?”

她點點頭,溫柔對程桀說:“阿桀,我們回家吧。”

**

早上霧還濃,黑沈沈的天色還沒有化開,程桀把櫻桃抱上車讓她繼續睡,他開車前往故水鎮。

和八年前不一樣,他這次開車開得很小心,櫻桃睡覺完全不會被影響到。

櫻桃醒來時已經是九點,鄉間的霧被早晨的陽光驅散,只有山林間還有一點白,陽光灑滿整個前車窗,落在櫻桃的臉上。

程桀把車停在路邊,餵她喝點水,把昨晚提前做好的三明治給她。

程桀等她吃好才繼續開車,櫻桃很有興致地看著窗外,哪怕是一草一木都看得津津有味。

進鎮時正好是趕集,程桀找到停車的地方停好車,牽著櫻桃去集市。

故水鎮變了一些地方,和記憶裏不再一模一樣,這裏多了很多新房子,新修了路,街上的小吃也很多,人流也比八年前多。

櫻桃的目光落在糖葫蘆上面,那賣糖葫蘆的老爺爺早就換了人。

程桀過去給她買一串,回來遞給櫻桃。

“我不能吃的。”

程桀知道她不吃的原因:“看看也開心。”

櫻桃也就接過來。

他們繼續逛,這種偏遠地方多是留守中老年人,不追星,也就不認識程桀。

程桀給櫻桃買些之前沒見過的小玩具,不值錢,勝在新奇。

“櫻桃!”人群裏忽然響起高亢的呼喊。

櫻桃循著聲音看去,對方是個胖胖的女人,白白凈凈,笑起來一臉福相,站在一家早餐店門外。

櫻桃恍惚了一會兒,女人扔下手中的水瓢跑過來,想抓櫻桃的手,可被程桀冷沈的臉嚇得不敢。

“是我呀!高三五班的福妞,讀書那會兒我坐你後排!”

櫻桃其實已經想起來她是誰,主動握住她的手,“福妞,我記得你,你那時候總給我帶你家裏做的米糕。”

“是是是!”福妞笑得見眉不見眼,驚嘆地打量著櫻桃渾身上下:“讀書那會兒你就漂亮得不行,現在更是好看,我剛才一直都不敢認你呢。”

她連說幾個真好看,櫻桃好笑地露出笑容。

福妞偷瞄程桀,覺得他比從前更兇更冷了,整個人都有種難言的鋒芒銳氣。

櫻桃挽住程桀的手臂說:“程桀你還記得吧。”

福妞連忙點頭:“怎麽會不記得啊,當年咱們鎮。你和程桀都是風雲人物,那時候你老是照顧他生意,咱們同學之間私底下都覺得你暗戀他呢,沒想到你還真嫁給他了!”

中年男人不追星不看娛樂新聞,他們年輕人還是看的,對於櫻桃和程桀的事都通過新聞了解得差不多,只是福妞沒想到,櫻桃一直柔柔弱弱,竟然是因為有心臟病。

她看櫻桃眼底總有一股疲倦之色,趕緊停止寒暄,邀請櫻桃和程桀去她家,櫻桃也沒拒絕老同學的好意。

福妞嫁給了鎮上的人,這些年攢的錢修了一棟小樓,在鎮上還算不錯。

她把倆人引到客廳,客廳裏兩個小孩正在打鬧,福妞把他們哄去房間裏。

“他們是你孩子?”櫻桃問。

福妞忙著給他們泡茶,隨口說:“是,皮著呢。等你以後有了就知道了。”說完才意識到話不對,這不是在戳人家的痛處嗎?

她把茶端過去,幸好櫻桃面色不變,但程桀好像有點不爽,警告地瞥了她一眼。

她不太敢挨著程桀,在櫻桃身旁坐下,還是忍不住一個勁兒盯著櫻桃看,覺得她比電視上的明星還好看有氣質。

櫻桃被她的樣子逗笑,高中那會兒福妞就喜歡這麽看她,對她的穿著打扮都很羨慕。

“你過得好嗎?”

福妞笑得有些不好意思:“挺不錯的,開了幾家早餐店,生意還行。之所以賣早餐,還是讀書那會兒太饞程桀賣的包子。”

櫻桃說:“真好。”

程桀和福妞都聽出了櫻桃話裏的羨慕向往。

程桀最看不得她這樣子,心都擰在了一起。

“最近鎮上有店面賣嗎?”他忽然問。

“有啊,你要做什麽?”

“以後和櫻桃做點小生意。”

福妞哪能不懂這是程桀想哄櫻桃開心,“包在我身上,我打聽好合適的告訴你們。”

**

飯點的時候,福妞熱情的挽留他們吃飯,櫻桃盛情難卻,只有留下。

福妞的丈夫憨厚老實,兩個兒子雖然調皮但不討厭。

櫻桃和程桀離開福妞家後都還在回味,“像福妞這樣過完一生也是幸福的。”

這世上很多人都討厭平淡的日子,殊不知平淡而幸福有多麽難得。

程桀抱起她,迎著夕陽走回家,“我答應你,等你的病治好後,咱們就回到故水鎮,做點你喜歡的小生意。你做老板娘,我就是你的長工。趕集的時候開門做買賣,沒人的時候就陪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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