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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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飯後,林方敘給貓咪們拍了一些日常向的視頻,跟SZ確定好見面的時間和地點,然後他就出門了。
三十多公裏的路,一個多小時差不多就能到。下午兩三點的時候出城的人少,車開得也痛快,走高速還不收費,林方敘開著他的飛度,在暢通無阻的高速公路上飆到將近80邁,體驗了一把飛一般的感覺。
下了高速,跟著導航,在距離目的地還有不到五公裏的時候,林方敘轉了向:他並不經常來這邊,又趕上了修路,實時導航帶著他兜了一個大圈子,行程竟然變得越來越遠。其實慢慢兒開,按照路標指示也能條條大路通羅馬,但是那就意味著要遲到,會顯得他很沒誠意,這樣的話林方敘寧願被認為自己是路癡不認道,就算被SZ拿出來調侃也比遲到不守信要好得多。
把車停到路邊,林方敘給SZ打去電話,講明了狀況。SZ沒笑話林方敘,而是讓他掛了電話發來定位和車號,等他過去接他。林方敘聽話照做。等待SZ的過程中,陳譯發來消息,問林方敘到沒到地方。
“迷路了……”林方敘回道,“等人來接呢。”
陳譯回了一堆莫名其妙的話:“我家那邊道路規劃特別好,你就算是第一次開車過去,也絕對不會迷路。”
所以,跟他現在迷路有什麽關系嗎?林方敘問:“我沒事去你家幹嘛?”
“你不來我家嗎?”
“我為什麽要去你家?”
陳譯:“你為什麽不來我家?”
兩個人只問不答,光來回來去地拉鋸,誰也不讓鋸齒碰到關鍵的問題,完全就是在扯閑篇,逗悶子;直到林方敘這邊收到SZ的消息,說再過一個紅綠燈就到了,他才停下了與陳譯的閑聊。
林方敘轉頭看向左側的車道,不知道一輛輛飛馳而過的汽車哪個才是SZ開的那一輛,因為他忘了問對方開的什麽車。一輛黑色轎車緩慢駛過,停在林方敘的車前方,林方敘凝眸於前車的車尾部:大眾車標下方的字母短小緊湊,應該是昂貴的輝騰。
“是那輛尾號28的輝騰嗎?”林方敘問SZ。
“對。”SZ說,“跟上。”
林方敘剛確認完信息,前面的輝騰已經完成起步,一眨眼的工夫便躥出了老遠,要不是市區道路限速,估計它早就沖出林方敘的視野範圍外了。可憐他的小飛度,最高時速不到180千米,追一輛輝騰屬實困難——林方敘估摸著它努努力,也就能勉強追一追陳譯的CT5,還得是對方沒有開足馬力的情況下。
跟著SZ,林方敘很快來到了目的地。一片富麗寧靜的高檔小區,一位氣宇軒昂的男子,年紀看起來在35歲上下,走到林方敘面前,伸出手,說你好,我是SZ,本名沈征,征服的征。
“你好。林方敘,”林方敘回握那雙手,太過正式的見面形式,讓他多少有些拘謹,“方才的方,敘述的敘。”
“你不介意我直接叫你‘方敘’吧?”沈征沒有松手,開著玩笑,“還是說,叫你‘糖總’比較好?”
“糖總”是粉絲對林方敘的昵稱,取自他的用戶名“雙糖的工具人”。
不論哪種叫法都很別扭。林方敘幹笑道:“還是‘方敘’吧。”好歹聽起來像個全名,而不是親昵的小名或是占人便宜的職稱。
沈征家是上下兩層的覆式,裝修走的歐式風格,典雅中散發著讓人不敢輕易邁開腳步的貴氣,適合養那種雍容華貴的布偶貓或是波斯貓,而不適合收留太君那樣樸實無華的小土貓。
“二層是我的臥室和書房。”沈征為林方敘介紹房間的布局,“一層有一間影音室,內壁做了隔音處理,可以看電影或是唱K。”
林方敘環顧自周,每一眼都看得很克制,蜻蜓點水,決不多作停留,畢竟再好的房子也和他也沒有關系。
“這個房間是我專門留給太君的。”沈征帶引林方敘走進一層的一個空房間,“我會找人為它打造一間可供娛樂和吃住的貓屋,你覺得怎麽樣?”
一只貓,獨占將近20平米的房……林方敘一個人和三四只貓擠在不到60平米的房間裏,沈征給出的這個條件,除了“好”,他能說的就只有“非常好”了。
“挺好的。”林方敘實話實說,“就是用來養貓有點糟踐了。”
“那你覺得養什麽好?”沈征笑著問。
適合養人,含著金湯匙,生來就比旁人高一截兒的人。林方敘搪塞道:“你自己的房子,還不是你自己說了算。”
“那我覺得養貓就挺好。”沈征又問,“你說養貓糟踐屋子,要是我找個人幫我來管教貓,情況會不會好一點?”
“會,”林方敘實事求是,“不過程度有限。”
“如果是你來進行管教呢?”
沈征說話的時候面帶微笑,是那種笑意很淺,接近於皮笑肉不笑,讓人難以分辨他是認真還是玩笑的表情。林方敘很有自知之明,不會隨便與同性搞暧昧,不論對方是有意還是無意,是撩騷還是調笑,因此他委婉地拒絕道:“我也管不了,我家都快被幾只貓造成廢品回收站了。”
沈征滿不在乎地表示:“沒關系,造壞了再換新的。”
“有錢太任性也不好……”
“賺錢就是為了花錢,”沈征坦誠地向林方敘展示自己的三觀,“反正死了也帶不走。”
林方敘作為註定無後卻並不富有的同性戀,不敢茍同有錢人的看法:“帶不走的也可以造福子孫後代啊。”
沈征露出令人費解的笑容,這回倒是看起來真實了許多,至少能夠看見他眼睛彎曲的弧度,以及微微被拱起的法令紋。林方敘不敢看太久,因為那是一個極具誘惑力的笑容,他不可以被對方捕獲,所以毫不留情面地避開了視線。
“我說笑的,”沈征給出臺階,“你別當真。”
林方敘並不在乎,只是不想繼續延續這份尷尬:“嗯,我知道。”
“走吧,”沈征越過林方敘,在前面引路,“我帶你去看看小區裏面的環境。”
林方敘默默跟上,也不知道他為什麽要走這一趟。
高檔小區的綠化級別高,路面幹凈整潔,住戶的素質也普遍偏高,表現為林方敘看見的幾個遛狗人都會為狗拴上牽引繩,且狗排便了會主動進行清理。小區中央有個帶噴泉的小廣場,有幾個小孩子在廣場上嬉鬧,說話聲音稍微大一點就會遭到家長的訓斥。林方敘猜測,這裏到了晚上也不會有跳廣場舞的人群,他詢問沈征,果然得到了肯定的答覆。
“這裏安靜,養人。”沈征說,“就算有誰家的寵物貓跑丟了,也不用擔心會被別人家的狗咬。不過,有可能會被保安抓起來。”
林方敘問:“你們這裏有人餵養流浪貓嗎?”
沈征搖頭:“影響小區環境和安全性,物業不允許這樣的行為。”
答案顯而易見,林方敘覺得自己問了就是自討沒趣。
沈征擡起手腕,看了一眼手表。林方敘註意到他這個動作,是因為自己不戴表,看時間的話只會是從兜裏掏出手機。他不懂表,不知道沈征手腕上這塊表值多少錢,盡管它看起來和輝騰一樣低調,但是林方敘確信,它的價格一定高於他那部三千多的國產手機。
“快五點了,”沈征放下手腕,看著林方敘,“咱們去吃飯吧。”
林方敘表示同意。沈征問他想吃什麽,林方敘卻說:“說好了我請客,應該問你想吃什麽。”
“這片兒我熟,”沈征給出毀約的理由,“應該是我來盡地主之誼。”
林方敘不喜歡因為無聊的客套而與人進行爭辯,他想著如果沈征真的決定要領養太君了,那麽日後對方去他家領貓,到了林方敘的地盤,林方敘再把這頓飯請回來就是了。因此他沒有拒絕,而是選擇客隨主便。
沈征顯然很欣賞林方敘的識趣,他嘴角的笑意隨即又深了幾分:“這邊有一家烤鴨店,味道還可以,我帶你去吃他家吧。”
林方敘沒意見,有意見他認為也沒用。盡管沈征的態度很溫和,總是會用征求你意見的腔調來說話,但是他並非真心想要得知你的想法,他只是在通知你:我已經做好了決定,你只能選擇服從。促成沈征這樣性格的原因只有一個,林方敘腹誹,當真是有錢就能任性。
收到陳譯短消息的時候,林方敘正坐在輝騰的副駕駛座上,看著窗外快速劃過的陌生街景。
“晚上吃什麽?”陳譯問。
林方敘沒有必要隱瞞:“烤鴨。”
“去東六環吃烤鴨?”陳譯揶揄道,“分店能有總店的味兒正?想吃烤鴨你直接跟我媽說啊,她出門遛彎的工夫就能去全聚德給你拎只鴨子回來。”
這都哪兒跟哪兒啊……林方敘無言以對,只能用“捂臉”表情來表示自己哭笑不得的心情。
陳譯怨氣十足:“你品味可不咋樣。”
林方敘懶得解釋說這是粉絲選的,因為他逮到了陳譯的話柄:“你怎麽可以罵自己呢?”
陳譯大意失荊州,氣急敗壞地用“抓狂”表情來刷屏,以此宣洩自己的憤惱。
林方敘不回話,看著屏幕傻笑,引起了沈征的註意:“笑什麽呢?”
“啊……沒什麽,”林方敘胡謅了一個理由,“看粉絲評論覺得好笑。”
沈征問:“你告訴他們你今天來我這兒看房了嗎?”
“他們”指的是林方敘的粉絲。林方敘的手指快速點擊屏幕,一邊跟陳譯打字聊天,一邊敷衍沈征:“還沒有,不著急。”
“房都看了,”沈征調侃道,“你還怕我不養貓啊?”
林方敘總感覺這事兒成了的幾率不大,就像那間說是要改造成貓屋卻始終空空如也的房間一樣,沈征給自己留足了退路,林方敘也不想把自己逼到難堪的境地。
“之前那幾個也是被領走一段時間之後,我才通知大家的。”林方敘給出合理的解釋,“真的不是不信任你。”
沈征知道林方敘的謹慎,於是沒有繼續刁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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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多公裏的路,一個多小時差不多就能到。下午兩三點的時候出城的人少,車開得也痛快,走高速還不收費,林方敘開著他的飛度,在暢通無阻的高速公路上飆到將近80邁,體驗了一把飛一般的感覺。
下了高速,跟著導航,在距離目的地還有不到五公裏的時候,林方敘轉了向:他並不經常來這邊,又趕上了修路,實時導航帶著他兜了一個大圈子,行程竟然變得越來越遠。其實慢慢兒開,按照路標指示也能條條大路通羅馬,但是那就意味著要遲到,會顯得他很沒誠意,這樣的話林方敘寧願被認為自己是路癡不認道,就算被SZ拿出來調侃也比遲到不守信要好得多。
把車停到路邊,林方敘給SZ打去電話,講明了狀況。SZ沒笑話林方敘,而是讓他掛了電話發來定位和車號,等他過去接他。林方敘聽話照做。等待SZ的過程中,陳譯發來消息,問林方敘到沒到地方。
“迷路了……”林方敘回道,“等人來接呢。”
陳譯回了一堆莫名其妙的話:“我家那邊道路規劃特別好,你就算是第一次開車過去,也絕對不會迷路。”
所以,跟他現在迷路有什麽關系嗎?林方敘問:“我沒事去你家幹嘛?”
“你不來我家嗎?”
“我為什麽要去你家?”
陳譯:“你為什麽不來我家?”
兩個人只問不答,光來回來去地拉鋸,誰也不讓鋸齒碰到關鍵的問題,完全就是在扯閑篇,逗悶子;直到林方敘這邊收到SZ的消息,說再過一個紅綠燈就到了,他才停下了與陳譯的閑聊。
林方敘轉頭看向左側的車道,不知道一輛輛飛馳而過的汽車哪個才是SZ開的那一輛,因為他忘了問對方開的什麽車。一輛黑色轎車緩慢駛過,停在林方敘的車前方,林方敘凝眸於前車的車尾部:大眾車標下方的字母短小緊湊,應該是昂貴的輝騰。
“是那輛尾號28的輝騰嗎?”林方敘問SZ。
“對。”SZ說,“跟上。”
林方敘剛確認完信息,前面的輝騰已經完成起步,一眨眼的工夫便躥出了老遠,要不是市區道路限速,估計它早就沖出林方敘的視野範圍外了。可憐他的小飛度,最高時速不到180千米,追一輛輝騰屬實困難——林方敘估摸著它努努力,也就能勉強追一追陳譯的CT5,還得是對方沒有開足馬力的情況下。
跟著SZ,林方敘很快來到了目的地。一片富麗寧靜的高檔小區,一位氣宇軒昂的男子,年紀看起來在35歲上下,走到林方敘面前,伸出手,說你好,我是SZ,本名沈征,征服的征。
“你好。林方敘,”林方敘回握那雙手,太過正式的見面形式,讓他多少有些拘謹,“方才的方,敘述的敘。”
“你不介意我直接叫你‘方敘’吧?”沈征沒有松手,開著玩笑,“還是說,叫你‘糖總’比較好?”
“糖總”是粉絲對林方敘的昵稱,取自他的用戶名“雙糖的工具人”。
不論哪種叫法都很別扭。林方敘幹笑道:“還是‘方敘’吧。”好歹聽起來像個全名,而不是親昵的小名或是占人便宜的職稱。
沈征家是上下兩層的覆式,裝修走的歐式風格,典雅中散發著讓人不敢輕易邁開腳步的貴氣,適合養那種雍容華貴的布偶貓或是波斯貓,而不適合收留太君那樣樸實無華的小土貓。
“二層是我的臥室和書房。”沈征為林方敘介紹房間的布局,“一層有一間影音室,內壁做了隔音處理,可以看電影或是唱K。”
林方敘環顧自周,每一眼都看得很克制,蜻蜓點水,決不多作停留,畢竟再好的房子也和他也沒有關系。
“這個房間是我專門留給太君的。”沈征帶引林方敘走進一層的一個空房間,“我會找人為它打造一間可供娛樂和吃住的貓屋,你覺得怎麽樣?”
一只貓,獨占將近20平米的房……林方敘一個人和三四只貓擠在不到60平米的房間裏,沈征給出的這個條件,除了“好”,他能說的就只有“非常好”了。
“挺好的。”林方敘實話實說,“就是用來養貓有點糟踐了。”
“那你覺得養什麽好?”沈征笑著問。
適合養人,含著金湯匙,生來就比旁人高一截兒的人。林方敘搪塞道:“你自己的房子,還不是你自己說了算。”
“那我覺得養貓就挺好。”沈征又問,“你說養貓糟踐屋子,要是我找個人幫我來管教貓,情況會不會好一點?”
“會,”林方敘實事求是,“不過程度有限。”
“如果是你來進行管教呢?”
沈征說話的時候面帶微笑,是那種笑意很淺,接近於皮笑肉不笑,讓人難以分辨他是認真還是玩笑的表情。林方敘很有自知之明,不會隨便與同性搞暧昧,不論對方是有意還是無意,是撩騷還是調笑,因此他委婉地拒絕道:“我也管不了,我家都快被幾只貓造成廢品回收站了。”
沈征滿不在乎地表示:“沒關系,造壞了再換新的。”
“有錢太任性也不好……”
“賺錢就是為了花錢,”沈征坦誠地向林方敘展示自己的三觀,“反正死了也帶不走。”
林方敘作為註定無後卻並不富有的同性戀,不敢茍同有錢人的看法:“帶不走的也可以造福子孫後代啊。”
沈征露出令人費解的笑容,這回倒是看起來真實了許多,至少能夠看見他眼睛彎曲的弧度,以及微微被拱起的法令紋。林方敘不敢看太久,因為那是一個極具誘惑力的笑容,他不可以被對方捕獲,所以毫不留情面地避開了視線。
“我說笑的,”沈征給出臺階,“你別當真。”
林方敘並不在乎,只是不想繼續延續這份尷尬:“嗯,我知道。”
“走吧,”沈征越過林方敘,在前面引路,“我帶你去看看小區裏面的環境。”
林方敘默默跟上,也不知道他為什麽要走這一趟。
高檔小區的綠化級別高,路面幹凈整潔,住戶的素質也普遍偏高,表現為林方敘看見的幾個遛狗人都會為狗拴上牽引繩,且狗排便了會主動進行清理。小區中央有個帶噴泉的小廣場,有幾個小孩子在廣場上嬉鬧,說話聲音稍微大一點就會遭到家長的訓斥。林方敘猜測,這裏到了晚上也不會有跳廣場舞的人群,他詢問沈征,果然得到了肯定的答覆。
“這裏安靜,養人。”沈征說,“就算有誰家的寵物貓跑丟了,也不用擔心會被別人家的狗咬。不過,有可能會被保安抓起來。”
林方敘問:“你們這裏有人餵養流浪貓嗎?”
沈征搖頭:“影響小區環境和安全性,物業不允許這樣的行為。”
答案顯而易見,林方敘覺得自己問了就是自討沒趣。
沈征擡起手腕,看了一眼手表。林方敘註意到他這個動作,是因為自己不戴表,看時間的話只會是從兜裏掏出手機。他不懂表,不知道沈征手腕上這塊表值多少錢,盡管它看起來和輝騰一樣低調,但是林方敘確信,它的價格一定高於他那部三千多的國產手機。
“快五點了,”沈征放下手腕,看著林方敘,“咱們去吃飯吧。”
林方敘表示同意。沈征問他想吃什麽,林方敘卻說:“說好了我請客,應該問你想吃什麽。”
“這片兒我熟,”沈征給出毀約的理由,“應該是我來盡地主之誼。”
林方敘不喜歡因為無聊的客套而與人進行爭辯,他想著如果沈征真的決定要領養太君了,那麽日後對方去他家領貓,到了林方敘的地盤,林方敘再把這頓飯請回來就是了。因此他沒有拒絕,而是選擇客隨主便。
沈征顯然很欣賞林方敘的識趣,他嘴角的笑意隨即又深了幾分:“這邊有一家烤鴨店,味道還可以,我帶你去吃他家吧。”
林方敘沒意見,有意見他認為也沒用。盡管沈征的態度很溫和,總是會用征求你意見的腔調來說話,但是他並非真心想要得知你的想法,他只是在通知你:我已經做好了決定,你只能選擇服從。促成沈征這樣性格的原因只有一個,林方敘腹誹,當真是有錢就能任性。
收到陳譯短消息的時候,林方敘正坐在輝騰的副駕駛座上,看著窗外快速劃過的陌生街景。
“晚上吃什麽?”陳譯問。
林方敘沒有必要隱瞞:“烤鴨。”
“去東六環吃烤鴨?”陳譯揶揄道,“分店能有總店的味兒正?想吃烤鴨你直接跟我媽說啊,她出門遛彎的工夫就能去全聚德給你拎只鴨子回來。”
這都哪兒跟哪兒啊……林方敘無言以對,只能用“捂臉”表情來表示自己哭笑不得的心情。
陳譯怨氣十足:“你品味可不咋樣。”
林方敘懶得解釋說這是粉絲選的,因為他逮到了陳譯的話柄:“你怎麽可以罵自己呢?”
陳譯大意失荊州,氣急敗壞地用“抓狂”表情來刷屏,以此宣洩自己的憤惱。
林方敘不回話,看著屏幕傻笑,引起了沈征的註意:“笑什麽呢?”
“啊……沒什麽,”林方敘胡謅了一個理由,“看粉絲評論覺得好笑。”
沈征問:“你告訴他們你今天來我這兒看房了嗎?”
“他們”指的是林方敘的粉絲。林方敘的手指快速點擊屏幕,一邊跟陳譯打字聊天,一邊敷衍沈征:“還沒有,不著急。”
“房都看了,”沈征調侃道,“你還怕我不養貓啊?”
林方敘總感覺這事兒成了的幾率不大,就像那間說是要改造成貓屋卻始終空空如也的房間一樣,沈征給自己留足了退路,林方敘也不想把自己逼到難堪的境地。
“之前那幾個也是被領走一段時間之後,我才通知大家的。”林方敘給出合理的解釋,“真的不是不信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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