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7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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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瀾清面無表情地轉過頭,隨即毫不意外地被瞪了。小姑娘收起琉璃鏡,理直氣壯地叉腰擡頭,哼道:“我靈力不要錢的嗎?你們漢人都這麽多廢話嗎?明明一句話就能說完的,非要用十句八句來解釋。”

蘇瀾清想嘆氣。但他也知道,小姑娘幫了他大忙,就算不道謝,也不能吊著臉子。

更何況,重要的事情都已經說完,剩下那些寒暄的話,不說也就不說了罷。

他半晌沒說話,小姑娘以為自己說話太難聽把人氣著了,又小心翼翼地偷眼覷他,支支吾吾道:“你、你沒事吧?”

“嗯?”蘇瀾清茫然,“沒啊,怎麽了?”

小姑娘悄悄松了口氣,搖頭:“沒事。我該回去了,你要是曬太陽曬夠了,就讓人把你帶回去吧。”

“說起來……我一直沒有問,方才你的屬下說的「那邊」,是什麽地方?”

問這個問題時,蘇瀾清提心吊膽的。這畢竟是人家的私事,他追問著,總歸不好。

“你問這個做什麽?”好在小姑娘看上去並沒生氣,只是似乎不想多提,“你只要好好養傷就夠了,等你傷好之後,我就會送你離開的。”言外之意,便是不容許他這個外人插手了。

蘇瀾清聳聳肩:“好吧,我知道了。”本來也是他多嘴,現在主人家都不願意讓他幫忙,他也不會自己湊上去找不痛快。等到人家願意說的時候再說吧。

小姑娘又看了他幾眼,吩咐周圍的幾個漢子幾句話,便再次匆匆離去了。

蘇瀾清瞇著眼,瞧著她的背影漸行漸遠,直到看不見,才收回目光,與身側一個一直盯著他看的漢子對上了眼。

鎮南侯不笑的時候,眉眼顯得異常嚴肅,他的嘴角微微下撇,眼尾淩厲如刀。

他就這麽不眨眼地跟那個漢子對視良久,忽而一笑,燦若春花:“這位兄弟,我有個問題,想要請教你。”

——

沈煙的心情非常不好。說起來,任憑誰走在大街上,突然被陌生人抓住衣角,還大喊著「殺人兇手」,心情都不會好。

盡管莫名其妙,但他依舊被路人押送進了當地官府。若不是他手裏的雁行令,只怕就要被屈打成招了!

顧妝成的心情也很不好。但俗話說,伸手不打笑臉人。人家郡守雖然抓錯了人辦錯了案,但到底還沒釀成大禍,且認錯態度良好,知道前因後果之後急忙上門賠罪,不可謂不識時務,即使再為難他,也得不到更好的交代了。

“把那幾個所謂的「證人」帶過來,我要親自審問。”就在顧妝成想著算了的時候,沈煙突然開口。

他面沈如水,說出的話也不容置喙,根本不是在商量,“既然官府查不出,那就由我雲妝閣接手!張大人,不會怪我多管閑事吧?”

“不會不會!有沈仙長出手,想必這樁案子很快就能水落石出了!”

出乎顧妝成意料的是,沈煙這麽囂張跋扈,張郡守也沒有半點不情願的樣子。相反,他倒像是將燙手山芋扔出去了一樣輕松。

或許,這樁案子本來就極其難查,如今有人接手,張郡守高興都來不及,怎麽可能會生氣?

送走張郡守,顧妝成輕輕抱住沈煙,拍拍他的後背,輕聲哄道:“是我的錯,沒看好你,讓你受委屈了。”

他們這些修仙者,也不過是比普通人多了百十來年的壽命,能操縱天地之間細微的靈氣,其他的跟尋常人一般無二,會餓會渴,受傷了也會感到痛,生病了也需要吃藥,也會死。

他不敢想,如果沈煙沒有帶著雁行令,他要面對的是什麽樣的刑罰。

沈煙抿抿嘴角,磨磨蹭蹭地回抱住他,放松了身體,窩在對方懷裏,小聲嘟囔道:“沒有下次了……”

顧妝成差點沒忍住笑出來。他抽抽鼻子,輕輕嗯了一聲。兩個人就這麽安安靜靜地抱了一會兒才松手。

顧妝成看他心情有所好轉,這才詢問道:“你從張郡守手裏接下這麽個燙手山芋,打算怎麽處理?”

“淄川不用待了。”沈煙分析道,“我們在這裏守了這麽多天,什麽線索都沒有找到,唯一有用的,也不過是死者生前所用的扇子。”

“那那塊布料呢?淄川裏並沒有哪戶人家用得起這般貴重的東西。”顧妝成想起了那塊料子,“上面的香也不同凡品。”

“那本來就是死者的東西,你還想怎麽查?”

沈煙卻語出驚人,他看了看驚訝的顧妝成,更覺得吃驚,“你……你沒發現嗎?”

“我……我看那料子十分細膩,還當是哪家的小姐用來做帕子的邊角。沒想到……居然是死者的?”

沈煙卻見怪不怪:“這很正常,我當初在青冥山,謝青冥也這樣打扮過我。”

“什麽?”顧妝成一楞。

沈煙註視著他:“這種料子,出自謝家。或許你我都錯了,這並不是什麽大案子,只不過……”他頓了頓,慢慢道,“是在向我示威。”

或者說,挑釁,

——

他很喜歡下雨天,尤其喜愛在雨天搬一把椅子,坐在走廊下,聽著雨滴敲打在屋檐瓦片上的清脆響聲。

最好是在晚春或者初秋的季節,雨勢不要太急太大,否則就是傾盆大雨,沒了意境;

但也不要太小,太小的雨沒氣勢,聲音都聽不見。

他喜歡的,是能夠聽到雨打瓦片、卻又不會太嘈雜的雨天。

就在不到一個月之前,他在他最喜歡的天氣裏,殺了一個他不喜歡的人。

他覺得很有意思,那個人分明一點兒都不討喜,惡事做盡,他殺他的時候,沒有半點猶豫,只是覺得有意思——一個惡人的血,居然也是紅色的麽?

當然,這是一個沒什麽意義的問題,但凡是動物,身體裏流的血,都是紅的——

人也是動物的一種,所以無論好人壞人,自然也會流紅色的血。

而那天,那個人的血流了一地,順著雨水慢慢匯入院子裏的小池塘裏,讓他花費了不小的力氣,才把池塘裏的水換幹凈。

閑來無事的時候,他也喜歡曬太陽。就在院子裏長勢最好的那株大樹下面,放一張美人榻,塌邊擺一張矮幾,上面放滿茶水點心,人往榻上一躺,曬著太陽抿著茶水,愜意非常。

當然,身邊必定是要有美人陪伴的。

美人是他親手制作出的,用最新鮮美麗的少女的屍體。

他並不是什麽殺人狂,那些少女大多數是自願的。未經點綴的姑娘們如同璞玉,在艱難的世間踽踽前行,腳步蹣跚。

他只是,給她們提供了一個解決的方法,要不要用,都隨她們。

姑娘們心志並不堅強,一個個甘心赴死,也不願再停留在這個黑暗無趣的世間。

於是,他就有了最新鮮的屍體。姑娘們的面容被畫筆細細點綴,各顯姿態。

可是,這些都不是他想要的。但是,他不能辜負姑娘們的期望,只能勉為其難地,將她們制作成傀儡,一生一世都陪伴在自己身邊。

他制作過許許多多的傀儡,但都不甚滿意。

他曾見識過最精致動人的傀儡,或許那已經不能稱之為「傀儡」了,它們如同活人一般,會跑會跳,能說能笑,它們擁有了屬於自己的思想,成為精怪;

可它們沒有血肉,精致的美人皮下面,是一具具白骨木石堆砌成的人形。

對此,他感到非常驚訝。傀儡之所以被稱之為傀儡,是因為它們沒有思想,只能受人擺布,成為主人手裏最鋒利的一把工具。

而那個人做出的傀儡不一樣,它們是工具,卻也有了自己的思想。

這樣很危險,一不小心就會反噬自己的主人,但大多數情況之下,它們還是安全的。

他也想做出這樣一具傀儡。只可惜,沒有上好的材料供他挑選,他只能日覆一日地,制作著沒有靈魂的傀儡,心中的不甘和渴望越來越強烈。

突然有一天,他得到了薄薄的一本書,說是書,都埋汰了「書」這個字,不過寥寥幾頁筆墨,用粗線裝訂在一起,勉勉強強算得上一個小冊子。封面則是金光閃閃地寫了三個字——「牽絲術」。

提起牽絲術,所有人的第一反應就是謝家,他也毫不例外。更讓他吃驚的是,這本牽絲術的作者,也恰好姓謝。

他不知道這是巧合還是天降鴻運,他只知道,多年夙願一朝成真,這令他欣喜若狂。

於是,他開始沒日沒夜地研究這薄薄的幾張紙,依照上面的方法,制作有靈魂的傀儡。

時間久了,他不得不承認,他和那個人終究是不同的,那人是世間難得的天才,而他不過一介庸人,自出生便是天壤之別,無論如何都比不得。

不過他心有不甘,憑借著毅力和恒心,一點一點、慢慢鉆研著牽絲術。

終於,他做出了一具初具模型的傀儡,與那個人制作的非常相似。

唯一不同的,就是這具傀儡時常不聽話,即便他身為主人,有時候也控制不得,只能放任它。

他有點害怕,更多的,卻是莫名的驕傲——看吧,這是他做出來的,興許比那個人做的還要厲害,他怎麽能不驕傲?

他開始帶著他的傀儡四處游歷,在每個落腳的地方呆上幾個月,等到他的傀儡感到沒意思了,就帶著它繼續游歷。

不知過了多少年,有人找上了他。對方穿著黑袍,面目從不示人。

他也不感興趣,對他而言,只要能做出天下無雙的傀儡,就足夠了。

那個人說可以幫他,但是需要他做幾件事,他同意了。雙方得到了想要的東西,都感到非常滿意。

那個人離開之後,他開始帶著他的傀儡殺人。每到一個地方,就殺一個人。

因為死的人並不多,所以當地官府也通常不會追尋到底,時間一久,他也不再拘束傀儡,他覺得自己的傀儡已經有了自己的思想,他不應該過多約束對方。

直到它殺了一個不該殺的人。

其實,他並不喜歡那個年輕人,大戶人家嬌生慣養長大的孩子,舉手投足都帶著睥睨眾生的輕蔑,也不知道他們哪裏來的底氣。

他不喜歡,他的傀儡也不喜歡。所以,他的傀儡殺了他。

這一下可惹出了大禍,不但官府的人要徹查,就連雲妝閣和九煙樓都插了一手。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危機,連夜帶著他的傀儡逃走了。

好在,那個人並沒有責怪他,反而給了他戴罪立功的機會——他被派出去刺殺鎮南侯。

但是,他依舊失敗了。好在鎮南侯重傷,想必要不了多久就會去見閻王。

更何況,鎮南侯的親信手下都被他一把火燒成了灰,因此也算是任務完成。

他跟在那個人身後,傀儡跟在他的身後。

突然,他感到胸口一痛。低頭看去,一把閃著銀光的細劍從後背穿胸而過,劍尖上還在滴著血。他倒在地上。

這時,他身後的傀儡婷婷裊裊地走到前方,溫馴地低下頭,任由那個人撫摸著它烏黑亮麗的頭發。

他不甘地瞪大眼睛,最終也只能眼睜睜看著他們相攜離去。

直到咽氣的前一刻,他才驀然想起,那本薄薄的牽絲術第一頁,就曾說過——傀儡,是會弒主的。

而他,就是那個被傀儡反噬的主人!

帶著不甘,他咽下最後一口氣,眼睛至死都沒能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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