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Chapter 2 初遇時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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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可第一次見到沈雋是在研一的十月份,在閨密吳雙雙的婚禮上。

吳雙雙是黎可的高中三年同桌加大學四年的同學,也是她的閨中密友,簡稱閨密。吳雙雙在答完辯的當天下午就化作小青梅,跟鄰家的竹馬哥哥走進民政局領紅本本了。畢業典禮那天左手畢業證、右手結婚證,讓人好不羨慕。

作為吳雙雙的閨密,黎可是逃脫不了做伴娘的命運的。

淩晨天還沒亮就從床上爬起來,陪著吳雙雙化妝、做發型、換禮服。吳雙雙有一頭齊腰如瀑布般柔順的黑發,作為頭發常年齊肩的黎可十分羨慕。發型師可就苦惱了,這麽一頭長發要盤起來,耗時又耗材。

婚禮中午先在城東的教堂舉行,這時候沒有黎可什麽事。十月中旬的天氣說冷也不冷,說熱也熱不到哪裏去。可在室內沒有陽光的照耀,還是有些陰冷的。白色的小禮服裙擺及膝,上身是斜肩的設計。穿了絲襪後腿是不怎麽涼,可是裸.露在外的肩膀卻冷得讓她輕微發抖,不得不用披肩把自己的肩膀給密不透風地裹起來。

到教堂觀禮的大多是吳雙雙夫妻二人的密友,人數不多,黎可坐在最後一排的位置,周圍幾乎沒有人。

裹上披肩後她仍舊覺得很冷,風從身後沒有關牢實的門縫中擠進來,正正地吹在她的後腦勺上。她往旁邊挪開了一些,誰知道那風像是在她身上裝了跟蹤器一般,仍舊打在她身上,不過這一次是左半部分的後背跟肩膀,透過不算嚴密的針織披肩落在她那部分的皮膚上。

冷!非常冷!

可是她不能再挪動位置了,剛剛挪動了兩下,已經被牧師看了好幾眼。怎麽說這都是別人的婚禮,在這樣的場合搗亂或者是被搗亂,從小接受正統教育的她是萬萬做不出來的。

百般無奈之下,她只得采取最原始的取暖方法——抖!

她翹起右腿,壓在下方的左腿開始抖動。腳後跟提起來,帶動膝蓋往上揚,之後腳後跟再度落下。以防高跟鞋的鞋跟跟地面碰撞發出聲音,她腳跟一直是懸空的。

有些行為跟話語流傳了多年都沒有淹沒在歷史的長河中,是有一定的道理的。抖了一小會兒,她果真不冷了。

“很冷嗎?要不要把門關了”

聽見身旁傳來男人的聲音,她立馬停止了抖動,裝作什麽都沒發生的樣子,好像剛才她並沒有抖腿一樣,鎮定地問:“不冷。”

女生抖腿是多麽不雅的事情啊,雖然平時在教室她照樣抖腿,還能跟同學說說笑笑,但可沒像今天這樣穿著小洋裝和三寸高跟鞋坐在神聖不可侵犯的教堂裏……抖腿。

她雖然性格大大咧咧,自稱是女漢子,跟男生開起玩笑來經常沒個下限,但其實……她比誰都容易害羞。

跟她現在這身裝扮極其不符合的動作被別人發現,還是個男人,她羞窘得想找個地縫鉆進去。

“看見你發抖,我還以為你很冷。”

不得不說,這男人的聲音很好聽。即使刻意壓低了音量,還是能聽出那如涓流般悅耳的音色。她不禁轉過頭去,想一睹這男人的真容。轉頭的那不到一秒的時間裏,她想,都說聲音跟長相不可得兼,她可是十足的聲控啊,但卻被多少曾被自己奉作男神的人亮瞎了眼。身邊這一個……不會也是一樣的吧?

好帥!好漂亮!好妖孽!

尤其是那雙眼睛,深深的雙眼皮,茶色的眸子,眼尾上揚,標準的桃花眼!

不行,即使是帥哥,被他那樣直截了當的說出來,她更不能接受了。

“我哪有發抖?你該不是出門前吃了LSD吧?”

男人挑眉,似笑非笑地說:“連麥角酸二乙酰胺都知道,不錯。”

她有些驚訝,LSD是麥角酸二乙酰胺的簡稱,是致幻劑的典型代表。她在變相地說他眼瞎呢,可她沒想到這個男人竟然知道,那他肯定也知道她在罵他了。

怎麽辦怎麽辦?

“我的專業是這個。”她一法律系研一的學生,胡謅呢!

“哦?”男人輕笑,“知道致幻劑有哪幾種效應嗎?”

“生理效應跟心理效應。”她有些得意,這個難不倒她。致幻劑算是一種熱門的藥物,黎孟德沒少研究,家裏有挺多相關的文獻,她背律法背不下去的時候時常會翻出來看看,換一下心情。

男人點了點頭,繼續問:“具體的各是什麽?”

這她怎麽記得!那些詞語太專業、太拗口,比法律法規更加不可愛,她隨便看一眼就過了,她又不是專門學那個的,怎麽會特意去記!

“不知道。”

“瞳孔擴大,面色潮紅,結膜充血,流淚流涎,肢體震顫,反射增強及輕微的運動失調,脈搏加快,血壓上升,體溫升高。這是生理效應。情緒改變、感知覺紊亂、人格解體與現實解體、軀體依賴和心理依賴,這些是心理效應。”男人說完後頓了一下,笑著問:“你是哪個學校的?研幾?”

“省大,研一,”她想了想,自動地補了一句:“生理學。”

“我記得年初研究生的覆試,就考了亞甲二氧甲苯丙胺對小鼠的影響。MDMA跟LSD同樣屬於致幻劑,效應是大同小異,你竟然不知道?你怎麽考上的研究生?”

男人低柔地說著這番話,甚至帶著點淺笑,可是她卻從裏面讀出了深深的寒意……這個男人在鄙視她,可是卻還裝出一副人畜無害的模樣,這個男人,一定很腹黑!

那時的黎可還不知道身旁的男人名叫沈雋,更想不到三個月後他就搖身一變,成為了她被法律認可的丈夫。

黎可跟沈雋的第一次交鋒,黎可被沈雋輕飄飄的幾句話打敗。

他淡定自若,她節節敗退。

婚禮的最後慣例是新娘扔捧花,這時所有人都起身站到兩列座椅中間的過道上。黎可站在人群的最後方,她不是不愛湊熱鬧,而是這新娘捧花……她不該瞎湊熱鬧的吧?她還是個學生呢,再說她連男朋友都沒有,恨嫁這種心理是不會出現在她身上的。

但很多時候,都是怕什麽來什麽。

黎可想不通,她明明已經站到了最後,再退幾步就要貼到門上了,為什麽捧花還是朝她的頭頂飛過來。還有,為什麽人類會有條件反射這種行為?她此刻無比希望自己的雙手被縛在身後,這樣她就不會……伸出雙手去接捧花了。

“啊!Nico!是Nico!”吳雙雙挽著她老公羅程的胳膊大叫。

黎可在心裏把吳雙雙給揍了個鼻青臉腫,她是吃了菠菜嗎?怎麽那麽大的力氣,居然扔那麽遠!

吳雙雙跟羅程走到黎可的面前,吳雙雙湊過來挽住黎可的手臂,用她掛著白紗的頭在黎可的肩膀上蹭了蹭,興奮地低叫:“Nico,你接到了捧花!你一定是下一個新娘!”

周圍的人笑著起哄,黎可覺得臉上一陣發燙,只得尷尬地笑。這些人裏一半是羅程的朋友,一半是吳雙雙的,有一小部分是她們高中以及大學的同學。黎可在熟人面前可以肆無忌憚地談笑,但在陌生人更多的地方她就……

“行了行了,你再說下去黎可的臉就真的變成紅蘋果了。”羅程笑著拉回還粘在黎可身上的吳雙雙。

“她叫什麽?”問話的是伴郎,羅程的發小楊束。

“黎可。”黎可聽見楊束的話,主動笑著回答。

“剛才雙雙叫你什麽?Nico?”

黎可幹笑著,不置可否。

本地人經常不分鼻邊音,但年輕人大多是上過學,被普通話熏染了的,大多數還是能分清的,黎可認識的大多數人都是能夠分得清的,而吳雙雙剛好就屬於那小部分人。

那是高二的時候,某天課間,黎可正趴在桌上數著窗檐上掉落下的水滴。吳雙雙風風火火地跑進教室,就站在門邊的位置,喊道:“尼可!尼可!”

喊了好幾聲,黎可都不理她,同學們對她這樣鼻邊音不分的說話方式早已習慣了,也都沒在意。誰知,吳雙雙久久沒有得到回應,大喊了一聲:e on,Nico!”

相比中文,吳雙雙的英文發音十分標準,她經常模仿美劇裏面的說話音調,這簡單的三個單詞說出來還有模有樣的。

教室裏原本就沒什麽人說話,吳雙雙這麽一吼,變得更加安靜。三秒過後,哄堂大笑。

笑的不是別的,是吳雙雙口中的那個名字——Nico!

他們的口語課外教家有只哈士奇叫做Nico,非常的cute,每次上課時他都要把它提出來說兩句。

Nico,黎可。

還真是……毫無違和感。

從那之後,黎可的新名字正式啟用,還是個英文名,一直到現在,連她的郵箱都是nico加她的生日。

在楊束好奇地發問下,黎可略帶尷尬地解釋了名字的由來。說完時楊束捧著肚子笑,差點沒滾到地上。

“雙雙,都說了你要好好練普通話了吧!哈哈!虧得老程不嫌棄你!”

“楊束!”吳雙雙暴走,被羅程攔住。

晚上是中式宴席,請了六十桌,不多也不少,該請的人都來了。

大多還是雙方父母的朋友以及梁家的親戚,敬酒時沒有多難纏,嘬一小口意思意思就夠了。但到了兩人的發小跟同學那的時候,就沒那麽好打發了,裝著白開水的酒瓶被他們撤下,換上了貨真價實的53度茅臺。

羅程酒量不佳,吳雙雙更是一杯倒。其他人不知道,這些經常一起玩樂的人怎麽會不知道?

吳雙雙果真是一杯酒後就暈乎乎地半閉著眼睛趴在羅程的肩上了,羅程倒是多喝了幾杯,可從脖子到臉上立馬竄上一片紅色,身體也有些微晃。

於是,接下來輪到伴郎跟伴娘上戰場了。

開席前在後臺閑聊,楊束稱自己千杯不醉,但在黎可還神色如常地往肚子裏灌酒的時候,他已經趴在一旁的椅子上說胡話了。

把最後一個起哄的人喝翻後,黎可面上笑著,內心卻比著V字跳起了草裙舞。

新娘喝醉了,洞房是鬧不成了,但大家還是打算去他們的新房玩一會兒。他們像羅程保證在十二點之前離開,絕不打擾新婚之夜,換來羅程一聲笑罵。

幾個人在打麻將,幾個人在玩紙牌。黎可對這些了無興趣,索性跟剩下的幾個人玩起了誰是臥底。

之前介紹過了,她已經知道教堂裏的那個男人是沈雋。

“沈雋!你是不是故意的!每次都害我被冤死!”黎可嘟著嘴,伸出手指著沈雋。

沈雋面色無辜,攤手,道:“我分析推測出來的就是你,我也沒辦法。”

“你就是故意的!”

“隨君樂意。”沈雋見她臉上開始泛紅,猜到大概是酒勁上來了,就沒跟她計較。

過了一會兒,黎可到飲水機那裏接水喝,按了半天都沒見水出來。伸手搖了搖頭水桶,才發現裏面根本沒水,而飲水機旁立著一桶沒拆封的水。

離得近的一個男人看見沒水了,起身走過來,邊走邊說:“哎!我來幫你換水!”

男人的腳步停在了離飲水機不到一米的地方,不只是他,所有人都停止了動作,目光投向同一個人——黎可。

黎可竟然輕松地把那桶滿滿地水給換了上去,動作利索幹凈。這樣的工作要是讓個男人來做,在將水桶提到一半的時候基本都要找個支點換一下手的,可是黎可幾乎可以說是不費吹灰之力就將水桶換了上去!

原本喧鬧的客廳霎時間鴉雀無聲,黎可喝了一次性紙杯滿滿三杯的水,把水杯丟進垃圾桶裏,轉過身準備走回座位上,臉上還掛著心滿意足的笑。

黎可的酒意已經上來了,反應比平時慢了好幾拍,坐到位置上過了好一會兒才發現那一道道落在自己身上的目光。

“都看我幹什麽?”

“那桶水很輕嗎?”楊束朦朧著雙眼,驚訝地開口。

“很輕啊,”黎可竟然還真的點頭了,“我媽每次去超市買大米的時候都帶我一起去,一買就是三十斤,每次都是我扛上樓的。”

“你家在幾樓?有電梯嗎?”

“五樓……你見過總共六層的樓裝電梯嗎?”

“……”

這下好了,黎可女漢子的名聲算是徹底打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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