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4章 可怕的女人
關燈
小
中
大
“夠了!”陳國豪怒喝一聲,一拳砸在桌子上:“秋寒玉!你這個女人!這可是兩條人命啊!你究竟還要玩弄人心到什麽地步!”
秋寒玉不為所動,面色平靜地看著他。聲音依然是那般輕柔和煦:“這怎麽會是我的錯呢?陳警官,是我給大家下了安眠藥嗎?”
“不是。”
“那麽,是我殺了張元應嗎?”
“不是。”
“是我在劉舜民的槍裏動了手腳嗎?”
“不是。”
“或者,是我教唆或者暗示李拓飛去偷遺囑,並殺害張元應、劉舜民的嗎?”
“……不是……”陳國豪雖然不想承認,但卻不得不一一確認,她所說的,全部都是事實。每回答一次‘不是’,他的心,就往下沈了一分。
秋寒玉有些清淡地笑了笑:“那麽,我又有什麽過錯呢?就憑江律師的那些推論,就要把責任歸結到我身上嗎?不錯,也許我從一開始就知道是李拓飛偷了遺囑卻故意不說出來;也許是我故意讓李拓飛聽到我和張元應的談話,並把談話引到會讓他產生誤會的程度;也許是我提示了李拓飛,讓他想起劉舜民很依賴那把獵|槍的習慣。可是自始至終我沒有做過任何害人的事情,也沒有對李拓飛說過或者暗示過一句讓他去殺人的話。所以,這樁悲劇,怎麽能怪罪到我的頭上呢?至於最後用茶水提示,讓你們找到破解這個案子的關鍵性證據。那就更不能算是過錯了吧?江律師,你精通法律,請你告訴我,我的所作所為,究竟違逆了哪一條法律呢?”
江雲浦有些艱澀地答道:“……沒有,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能說你的行為有錯……你操縱人心,利用人性。你抓住了他們心裏最薄弱的環節。”
李拓飛突然失控地大笑起來:“難道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在別人計算中嗎?原來我不過是個小醜樣的人物!一直都在枉為他人作嫁衣!我以為我自由了!其實還是在幫別人當槍手!我以為是我激得劉舜民主動對我出手,借此逃脫法律的制裁……我以為我這種手段就已經很是高明。結果在老師面前,我這樣的手段根本就不值得一提!”
江雲浦搖搖頭:“李拓飛,無論是創作的才能,還是演戲騙人的本事,你都差秋寒玉太遠……她才是真正的天才!只是秋寒玉,害死了這麽多條人命,你真的還能覺得是理所應當?”
秋寒玉輕輕一笑,她的笑容仿佛還是像秋水凝時那麽溫柔和善,但是那一抹明明溫柔似水的笑容卻又讓人覺得冷徹骨髓:“如果張元應不是那麽貪婪;如果劉舜民不是那麽虛偽;如果李拓飛能放下心底的仇恨……他們又怎麽會這麽容易被我牽動?我從來都沒有加害過他們,又為什麽要覺得愧疚?江律師,我不介意承認你所說的一切。但我不認為我應該因此受到任何指責,傷害他們的,從來都不是我!他們不過是……咎由自取!”
“咎由自取……是啊……”李拓飛仿佛被抽幹了所有的力氣一般,整個人失去了生存的意志,“哈哈哈哈……我們幾個不過都是……咎由自取!”
聽完了秋水凝的說辭,江雲浦依舊面色冷靜地看著她:“也許在張元應和劉舜民的案子上,你可以撇清關系。但另一件事上,你卻毋庸置疑地負有責任。既然你還活生生地站在這裏,那麽就證明你至少親自殺害過一個人。你涉嫌殺害了真正的秋水凝!”
在一旁的陳國豪忍不住插嘴道:“可是,這只是你的猜測吧?雲浦,你為什麽會認定她不是秋水凝,而是秋寒玉本人呢?如果你推測的都是真的,那……這個女人未免也太可怕了吧!真的有人能操縱人心到這種地步嗎?”
辦案經驗豐富的陳國豪至今仍是將信將疑。江雲浦的推測著實在他能接受的常識範圍之外。以他的職責,他實在是無法接受,有人能像秋寒玉這樣光明正大的將他人的性命玩弄於鼓掌之間,自己卻不用負上任何責任。
江雲浦正色道:“不然呢?如果她不是這樣的女人,你以為我為什麽一直對她避之唯恐不及?當初也是你們警察對我再三確認死者確實是秋寒玉,我才會相信她已經死了。要不然,我根本不會相信那樣的女人會死得這麽容易!現在想來,死在那個時候的其實應該是真正的秋水凝!而兇手就是秋寒玉!是她殺害了自己的親姐姐!她知道那半個月李拓飛會去陪母親,屍體至少半個月之後才會被人發現。而那時候警方能夠檢驗出來的信息已經少得可憐。於是她更改了遺囑,並打電話告訴我這個消息。其實,如果能驗證出被害者具體的死亡時間,就會知道秋寒玉在她自己更改遺囑的時候就應該已經死了!做完一切之後,她以秋水凝的身份回到江西老家。接下來,只要等著屍體被發現,讓‘秋寒玉’這個身份確認死亡。我自然會依照遺囑去找她,她不但可以逃避罪責,還可以憑借秋水凝的身份繼承這一切!”
陳國豪驚訝不已:“這……真的可能嗎……”
江雲浦道:“不然要怎麽解釋呢?和李拓飛他們素不相識的秋水凝,可能這麽了解他們每一個人的弱點嗎?能做得到整個布局的,只有對他們的性格弱點了如指掌的秋寒玉!想要證明我的推論,其實也很簡單。真正的秋水凝,她的丈夫多年臥病在床。她如果離家出遠門,一定會有所交待。上一次我去秋家,只是為了找到秋水凝這個人,所以比較倉促。接下來,只要派人去她的老家仔細調查,就一定可以知道,早在秋寒玉的死訊傳出去之前,秋水凝是不是曾經離家數日!”
秋寒玉輕撫額頭,嘆息道:“真是的,竟然這麽簡單就被你看穿了啊!當年我們姐妹互扮彼此的時候,明明連親生父母也分辨不出的。江雲浦,我真是想不通,你是怎麽發現我的身份的?我還以為我的演技已經很完美了呢!”
江雲浦無奈一笑:“就是你假扮的太完美了,才會讓我覺得奇怪。”
秋寒玉微微頷首,示意他繼續說下去。
江雲浦說道:“我在外國留學的時候,選修過心理學。教授說過:一個人的性格,會和他的成長環境、家人、背景……有很大的關系。你和秋水凝是孿生姐妹,從小一起長大,生活背景成長環境完全相同。當然,因為你們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個體,所以性格之中會有種種差異,這都是是很正常的。但是,絕不可能差到那樣截然相反的地步,我還從未見過哪對姐妹或者兄弟,在性格特點上,乃至是非觀念上,彼此之間一點點相同之處都沒有。”
秋寒玉聽在耳中,若有所思。而江雲浦則接著說了下去:“所以就在剛才,國豪提到秋水凝的性格和秋寒玉完全是極端的反面的時候,我就突然反應過來。據我所知,沒有哪對雙胞胎會像你們這樣擁有截然相反的性格和是非觀的。所以這只有一種可能,在這裏的所有人都沒有見過真正的秋水凝,而你,只是扮演了一個和你自己完全相反的自己的姐妹。就像你的小說‘雙生並蒂蓮’中所寫的一樣。你在我們面前,展現出兩種截然相反的性格。這會讓我們不去懷疑你們兩個有可能是同一個人。但是你卻沒有發現,有時候反差過於強烈,反而讓人覺得可疑。”
“是啊,從來就沒有什麽所謂的秋水凝,從一開始,就只有秋寒玉一個人而已。”秋寒玉的笑容有些蒼涼,帶著幾分嘲諷,不知是在嘲諷江雲浦還是在嘲諷自己。
江雲浦點點頭:“其實我從一開始就覺得奇怪,雖然我不認識真正的秋水凝,但你的老家是在江西農村。我見到你的時候,當時你在飼餵雞鴨,做農活對吧?可是,如果你一直是這樣的生活環境,還能保持這樣柔嫩纖細的雙手,那就有點太奇怪了。”
秋寒玉攤開雙手,十指纖纖,青蔥細長,仿佛冰雕雪琢一般。
“而且你的手在食指和拇指的指節處卻生有明顯老繭。”江雲浦進一步指明道,“只要對比一下李拓飛的手就知道了,這是習慣寫作的人才會有的特征。”
秋寒玉不由自主將雙手翻過來,果然看到右手食指和拇指的指節處生有淡淡的老繭。
李拓飛亦擡起手來看,他的右手食指和拇指的指節處同樣生有老繭。
秋寒玉突然咯咯笑了起來,沖著江雲浦搖了搖頭,笑道:“就因為這樣,你就確定我不是真正的秋水凝?江律師,那你這次可就錯了。”她隨即微笑著看向一邊的陳國豪。“如果真的是這樣,那麽警察應該早就發現死的人不是秋寒玉了。畢竟我們的陳警督可不是那麽粗心大意的人,陳警督,你說是不是?”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
秋寒玉不為所動,面色平靜地看著他。聲音依然是那般輕柔和煦:“這怎麽會是我的錯呢?陳警官,是我給大家下了安眠藥嗎?”
“不是。”
“那麽,是我殺了張元應嗎?”
“不是。”
“是我在劉舜民的槍裏動了手腳嗎?”
“不是。”
“或者,是我教唆或者暗示李拓飛去偷遺囑,並殺害張元應、劉舜民的嗎?”
“……不是……”陳國豪雖然不想承認,但卻不得不一一確認,她所說的,全部都是事實。每回答一次‘不是’,他的心,就往下沈了一分。
秋寒玉有些清淡地笑了笑:“那麽,我又有什麽過錯呢?就憑江律師的那些推論,就要把責任歸結到我身上嗎?不錯,也許我從一開始就知道是李拓飛偷了遺囑卻故意不說出來;也許是我故意讓李拓飛聽到我和張元應的談話,並把談話引到會讓他產生誤會的程度;也許是我提示了李拓飛,讓他想起劉舜民很依賴那把獵|槍的習慣。可是自始至終我沒有做過任何害人的事情,也沒有對李拓飛說過或者暗示過一句讓他去殺人的話。所以,這樁悲劇,怎麽能怪罪到我的頭上呢?至於最後用茶水提示,讓你們找到破解這個案子的關鍵性證據。那就更不能算是過錯了吧?江律師,你精通法律,請你告訴我,我的所作所為,究竟違逆了哪一條法律呢?”
江雲浦有些艱澀地答道:“……沒有,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能說你的行為有錯……你操縱人心,利用人性。你抓住了他們心裏最薄弱的環節。”
李拓飛突然失控地大笑起來:“難道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在別人計算中嗎?原來我不過是個小醜樣的人物!一直都在枉為他人作嫁衣!我以為我自由了!其實還是在幫別人當槍手!我以為是我激得劉舜民主動對我出手,借此逃脫法律的制裁……我以為我這種手段就已經很是高明。結果在老師面前,我這樣的手段根本就不值得一提!”
江雲浦搖搖頭:“李拓飛,無論是創作的才能,還是演戲騙人的本事,你都差秋寒玉太遠……她才是真正的天才!只是秋寒玉,害死了這麽多條人命,你真的還能覺得是理所應當?”
秋寒玉輕輕一笑,她的笑容仿佛還是像秋水凝時那麽溫柔和善,但是那一抹明明溫柔似水的笑容卻又讓人覺得冷徹骨髓:“如果張元應不是那麽貪婪;如果劉舜民不是那麽虛偽;如果李拓飛能放下心底的仇恨……他們又怎麽會這麽容易被我牽動?我從來都沒有加害過他們,又為什麽要覺得愧疚?江律師,我不介意承認你所說的一切。但我不認為我應該因此受到任何指責,傷害他們的,從來都不是我!他們不過是……咎由自取!”
“咎由自取……是啊……”李拓飛仿佛被抽幹了所有的力氣一般,整個人失去了生存的意志,“哈哈哈哈……我們幾個不過都是……咎由自取!”
聽完了秋水凝的說辭,江雲浦依舊面色冷靜地看著她:“也許在張元應和劉舜民的案子上,你可以撇清關系。但另一件事上,你卻毋庸置疑地負有責任。既然你還活生生地站在這裏,那麽就證明你至少親自殺害過一個人。你涉嫌殺害了真正的秋水凝!”
在一旁的陳國豪忍不住插嘴道:“可是,這只是你的猜測吧?雲浦,你為什麽會認定她不是秋水凝,而是秋寒玉本人呢?如果你推測的都是真的,那……這個女人未免也太可怕了吧!真的有人能操縱人心到這種地步嗎?”
辦案經驗豐富的陳國豪至今仍是將信將疑。江雲浦的推測著實在他能接受的常識範圍之外。以他的職責,他實在是無法接受,有人能像秋寒玉這樣光明正大的將他人的性命玩弄於鼓掌之間,自己卻不用負上任何責任。
江雲浦正色道:“不然呢?如果她不是這樣的女人,你以為我為什麽一直對她避之唯恐不及?當初也是你們警察對我再三確認死者確實是秋寒玉,我才會相信她已經死了。要不然,我根本不會相信那樣的女人會死得這麽容易!現在想來,死在那個時候的其實應該是真正的秋水凝!而兇手就是秋寒玉!是她殺害了自己的親姐姐!她知道那半個月李拓飛會去陪母親,屍體至少半個月之後才會被人發現。而那時候警方能夠檢驗出來的信息已經少得可憐。於是她更改了遺囑,並打電話告訴我這個消息。其實,如果能驗證出被害者具體的死亡時間,就會知道秋寒玉在她自己更改遺囑的時候就應該已經死了!做完一切之後,她以秋水凝的身份回到江西老家。接下來,只要等著屍體被發現,讓‘秋寒玉’這個身份確認死亡。我自然會依照遺囑去找她,她不但可以逃避罪責,還可以憑借秋水凝的身份繼承這一切!”
陳國豪驚訝不已:“這……真的可能嗎……”
江雲浦道:“不然要怎麽解釋呢?和李拓飛他們素不相識的秋水凝,可能這麽了解他們每一個人的弱點嗎?能做得到整個布局的,只有對他們的性格弱點了如指掌的秋寒玉!想要證明我的推論,其實也很簡單。真正的秋水凝,她的丈夫多年臥病在床。她如果離家出遠門,一定會有所交待。上一次我去秋家,只是為了找到秋水凝這個人,所以比較倉促。接下來,只要派人去她的老家仔細調查,就一定可以知道,早在秋寒玉的死訊傳出去之前,秋水凝是不是曾經離家數日!”
秋寒玉輕撫額頭,嘆息道:“真是的,竟然這麽簡單就被你看穿了啊!當年我們姐妹互扮彼此的時候,明明連親生父母也分辨不出的。江雲浦,我真是想不通,你是怎麽發現我的身份的?我還以為我的演技已經很完美了呢!”
江雲浦無奈一笑:“就是你假扮的太完美了,才會讓我覺得奇怪。”
秋寒玉微微頷首,示意他繼續說下去。
江雲浦說道:“我在外國留學的時候,選修過心理學。教授說過:一個人的性格,會和他的成長環境、家人、背景……有很大的關系。你和秋水凝是孿生姐妹,從小一起長大,生活背景成長環境完全相同。當然,因為你們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個體,所以性格之中會有種種差異,這都是是很正常的。但是,絕不可能差到那樣截然相反的地步,我還從未見過哪對姐妹或者兄弟,在性格特點上,乃至是非觀念上,彼此之間一點點相同之處都沒有。”
秋寒玉聽在耳中,若有所思。而江雲浦則接著說了下去:“所以就在剛才,國豪提到秋水凝的性格和秋寒玉完全是極端的反面的時候,我就突然反應過來。據我所知,沒有哪對雙胞胎會像你們這樣擁有截然相反的性格和是非觀的。所以這只有一種可能,在這裏的所有人都沒有見過真正的秋水凝,而你,只是扮演了一個和你自己完全相反的自己的姐妹。就像你的小說‘雙生並蒂蓮’中所寫的一樣。你在我們面前,展現出兩種截然相反的性格。這會讓我們不去懷疑你們兩個有可能是同一個人。但是你卻沒有發現,有時候反差過於強烈,反而讓人覺得可疑。”
“是啊,從來就沒有什麽所謂的秋水凝,從一開始,就只有秋寒玉一個人而已。”秋寒玉的笑容有些蒼涼,帶著幾分嘲諷,不知是在嘲諷江雲浦還是在嘲諷自己。
江雲浦點點頭:“其實我從一開始就覺得奇怪,雖然我不認識真正的秋水凝,但你的老家是在江西農村。我見到你的時候,當時你在飼餵雞鴨,做農活對吧?可是,如果你一直是這樣的生活環境,還能保持這樣柔嫩纖細的雙手,那就有點太奇怪了。”
秋寒玉攤開雙手,十指纖纖,青蔥細長,仿佛冰雕雪琢一般。
“而且你的手在食指和拇指的指節處卻生有明顯老繭。”江雲浦進一步指明道,“只要對比一下李拓飛的手就知道了,這是習慣寫作的人才會有的特征。”
秋寒玉不由自主將雙手翻過來,果然看到右手食指和拇指的指節處生有淡淡的老繭。
李拓飛亦擡起手來看,他的右手食指和拇指的指節處同樣生有老繭。
秋寒玉突然咯咯笑了起來,沖著江雲浦搖了搖頭,笑道:“就因為這樣,你就確定我不是真正的秋水凝?江律師,那你這次可就錯了。”她隨即微笑著看向一邊的陳國豪。“如果真的是這樣,那麽警察應該早就發現死的人不是秋寒玉了。畢竟我們的陳警督可不是那麽粗心大意的人,陳警督,你說是不是?”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