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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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若說僅僅是因為越挫越勇的性格所致,沈要也太過喜歡逗弄有琴瞬,甚至仆人都有議論說沈要想要腳踏兩只船穩占有琴家的傳言。
這事要回溯到沈要來到有琴家以後,不小心潑了有琴瞬一身水的時候。
沈要知道有琴一已經動身前往法國,也沒有打通電話通知,便直闖有琴一書房。
沈要原本只是泡著腳看著書,興之所至小小地做了幅畫,甚至還是用細毫畫在一張餐巾紙上,誰知這時有琴瞬闖了進來,沈要以迅雷不及鈴兒響叮當之勢將水潑在了那幅畫上,而有琴瞬誤以為沈要在竊取機密立刻高速警覺,撲向沈要,搶奪那張被淋濕的餐巾紙,而沈要利用身段柔軟,立刻側過,揉壞餐巾紙,沾了一手烏漆墨黑的墨汁。
有琴瞬的爆發力卻異於常人,他一手撐住書桌,在空中完成轉身,繼續向沈要逼近,甚至沈要覺得有琴瞬就要向他張開血盆大口……
沈要拎起腳旁的泡腳水,身形微動,淡定澆了撲來的有琴瞬一身燙茶水。
水很充足,更是傷了有琴瞬最怕疼的鼻子,有琴瞬瞬間從一只狼狗變成了一只可憐兮兮不敢動彈的牧羊犬。
“沒有破相,就是紅了點兒。”沈要一邊站在一旁毫無伸出援手的意向,一邊暗自批評自己在有琴家太過放松。
有時候只是在想事情,尤其是一個人在密閉空間的時候,就不自覺地開始動筆畫畫,這是一個壞毛病,從第一世末持續到如今的可怕習慣。
有琴瞬脫下濕漉漉的衣服,沈要原本準備來個非禮勿視的君子風範,但是看見有琴瞬掛在脖子上的紅珠後,瞬間僵硬。
這顆紅珠很特別,溫潤如玉,卻更接近玉石的質地,可以說是一塊未經多少打磨的天然圓珠,用一根黑色細如發的線繞過脖頸,垂在胸前。
線太過細小,所以之前沈要根本就沒有註意。
沈要古怪地問:“舜目?”
不要怪他太過吃驚——這一世,自己的愛犬——好吧,那原本是一只接近狼的狼狗——變成了人,而且就是眼前的有琴瞬?
“阿舜?”
沈要手一伸出,叫道:“握手。”
有琴瞬雖然被眼前這個人弄得那麽狼狽,卻下意識地將手遞給了沈要。
狗狗與主人親密互動的那種景象。
沈要傻了。
有琴瞬崩潰了。
“剛剛剛剛剛剛剛剛那不是我!”有琴瞬跳開的那瞬間,仆人擅自打開了門。
“瞬少爺,發生了什麽事?”
“什麽都沒有!”有琴瞬像是被別人撞破了尿床這種醜事,臉漸漸紅成了猴子pp,他擺動著手,一邊衣衫半解地匆匆走出門。
“舜目。”
有琴瞬頓了頓,卻沒有回過頭。
“阿舜。”
我的阿舜,比誰都忠心,即使是面對自己最害怕的岑火,在那一刻也飛身撲來為他抵擋刀子。
是沈要在第二世時最珍貴的回憶。
岑火送他狼狗雜交的小崽子,這只小崽子,目似重瞳,於是姓舜名目,雖然後來被沈要扒著看過之後發現只是看起來像重瞳而已。
小崽子出對他可是兇惡,絕食嗚咽不分晝夜,結果沈要就這麽餓著他,經常在他面前吃雞肉,更是惹得他對沈要懷恨在心。
也不知最後岑火用了什麽法子,使得這崽子看見岑火就躲,最後唯一庇佑他的除了茅房居然是沈要的身邊。
——從此變成了沈要的忠犬。
這種馴養方式簡直是醉了好嘛,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好嘛。
也導致舜目怕岑火也怕到了一個境界,簡直到了有他沒它有它沒他的地步。
這樣一個膽小的崽子,居然在最後……
舜目,阿舜,舜舜,瞬……
在戰火紛飛的那段殘酷而鮮艷的時光,沈要曾經撿到過一顆紅石珠,他用自己的頭發穿過紅珠的小洞,栓在那小崽子的脖子上。
原本頭發易斷,由於當時也找不到什麽能代替頭發的,於是沈要經常給他換。最後舜目嫌煩了,連著沈要的頭發,一口吞了紅珠。
當然也沒便出來。
這段歷史黑得不能再黑。
沈要簡直不想要回憶出來。
有琴瞬回房間以後,就覺得自己有些不對勁。
沈要給他很熟悉的感覺,很想要親近也很想要撕咬。
不想要沈要沾染上別人的味道,但是也不是愛情之類的感覺。
尤其是聽到沈要叫他“舜目”的時候。
他覺得自己的一切都被沈要看穿了,連他自己都不知道的他。
“吶,舜目……”
“別叫我這個名字!”
“那,阿舜?”
“我和你有那麽熟嗎?你在我門口幹嘛,快走快走。”
“好吧,瞬瞬,我就開門見山地問了,你聽得懂狗語嗎?”
有琴瞬的手放在門把上,而沈要靠在門外。
“我不懂你在說什麽。”
“你懂的,你一定懂的。”
沈要站直了身體,輕道晚安。
當晚,某仆人打開電腦對有琴一告密:沈要與瞬少爺交往過密。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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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要回溯到沈要來到有琴家以後,不小心潑了有琴瞬一身水的時候。
沈要知道有琴一已經動身前往法國,也沒有打通電話通知,便直闖有琴一書房。
沈要原本只是泡著腳看著書,興之所至小小地做了幅畫,甚至還是用細毫畫在一張餐巾紙上,誰知這時有琴瞬闖了進來,沈要以迅雷不及鈴兒響叮當之勢將水潑在了那幅畫上,而有琴瞬誤以為沈要在竊取機密立刻高速警覺,撲向沈要,搶奪那張被淋濕的餐巾紙,而沈要利用身段柔軟,立刻側過,揉壞餐巾紙,沾了一手烏漆墨黑的墨汁。
有琴瞬的爆發力卻異於常人,他一手撐住書桌,在空中完成轉身,繼續向沈要逼近,甚至沈要覺得有琴瞬就要向他張開血盆大口……
沈要拎起腳旁的泡腳水,身形微動,淡定澆了撲來的有琴瞬一身燙茶水。
水很充足,更是傷了有琴瞬最怕疼的鼻子,有琴瞬瞬間從一只狼狗變成了一只可憐兮兮不敢動彈的牧羊犬。
“沒有破相,就是紅了點兒。”沈要一邊站在一旁毫無伸出援手的意向,一邊暗自批評自己在有琴家太過放松。
有時候只是在想事情,尤其是一個人在密閉空間的時候,就不自覺地開始動筆畫畫,這是一個壞毛病,從第一世末持續到如今的可怕習慣。
有琴瞬脫下濕漉漉的衣服,沈要原本準備來個非禮勿視的君子風範,但是看見有琴瞬掛在脖子上的紅珠後,瞬間僵硬。
這顆紅珠很特別,溫潤如玉,卻更接近玉石的質地,可以說是一塊未經多少打磨的天然圓珠,用一根黑色細如發的線繞過脖頸,垂在胸前。
線太過細小,所以之前沈要根本就沒有註意。
沈要古怪地問:“舜目?”
不要怪他太過吃驚——這一世,自己的愛犬——好吧,那原本是一只接近狼的狼狗——變成了人,而且就是眼前的有琴瞬?
“阿舜?”
沈要手一伸出,叫道:“握手。”
有琴瞬雖然被眼前這個人弄得那麽狼狽,卻下意識地將手遞給了沈要。
狗狗與主人親密互動的那種景象。
沈要傻了。
有琴瞬崩潰了。
“剛剛剛剛剛剛剛剛那不是我!”有琴瞬跳開的那瞬間,仆人擅自打開了門。
“瞬少爺,發生了什麽事?”
“什麽都沒有!”有琴瞬像是被別人撞破了尿床這種醜事,臉漸漸紅成了猴子pp,他擺動著手,一邊衣衫半解地匆匆走出門。
“舜目。”
有琴瞬頓了頓,卻沒有回過頭。
“阿舜。”
我的阿舜,比誰都忠心,即使是面對自己最害怕的岑火,在那一刻也飛身撲來為他抵擋刀子。
是沈要在第二世時最珍貴的回憶。
岑火送他狼狗雜交的小崽子,這只小崽子,目似重瞳,於是姓舜名目,雖然後來被沈要扒著看過之後發現只是看起來像重瞳而已。
小崽子出對他可是兇惡,絕食嗚咽不分晝夜,結果沈要就這麽餓著他,經常在他面前吃雞肉,更是惹得他對沈要懷恨在心。
也不知最後岑火用了什麽法子,使得這崽子看見岑火就躲,最後唯一庇佑他的除了茅房居然是沈要的身邊。
——從此變成了沈要的忠犬。
這種馴養方式簡直是醉了好嘛,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好嘛。
也導致舜目怕岑火也怕到了一個境界,簡直到了有他沒它有它沒他的地步。
這樣一個膽小的崽子,居然在最後……
舜目,阿舜,舜舜,瞬……
在戰火紛飛的那段殘酷而鮮艷的時光,沈要曾經撿到過一顆紅石珠,他用自己的頭發穿過紅珠的小洞,栓在那小崽子的脖子上。
原本頭發易斷,由於當時也找不到什麽能代替頭發的,於是沈要經常給他換。最後舜目嫌煩了,連著沈要的頭發,一口吞了紅珠。
當然也沒便出來。
這段歷史黑得不能再黑。
沈要簡直不想要回憶出來。
有琴瞬回房間以後,就覺得自己有些不對勁。
沈要給他很熟悉的感覺,很想要親近也很想要撕咬。
不想要沈要沾染上別人的味道,但是也不是愛情之類的感覺。
尤其是聽到沈要叫他“舜目”的時候。
他覺得自己的一切都被沈要看穿了,連他自己都不知道的他。
“吶,舜目……”
“別叫我這個名字!”
“那,阿舜?”
“我和你有那麽熟嗎?你在我門口幹嘛,快走快走。”
“好吧,瞬瞬,我就開門見山地問了,你聽得懂狗語嗎?”
有琴瞬的手放在門把上,而沈要靠在門外。
“我不懂你在說什麽。”
“你懂的,你一定懂的。”
沈要站直了身體,輕道晚安。
當晚,某仆人打開電腦對有琴一告密:沈要與瞬少爺交往過密。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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