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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米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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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陸慷十來歲還在農村的時候,農忙期間也幫大人一起脫過麥,那時候用的是連枷,一個連枷約有他小腿那麽高,他力氣在同齡人裏已經不算小了,但是脫麥的速度也遠遠比不上現在的莫魯斯。

莫魯斯的動作很快,就像一個不知道疲倦的機器人,就算麥子拖得差不多了也沒停下,還是陸慷湊近一看趕緊喊停的。陸慷沒想過莫魯斯會那麽快,要不是他湊來看一眼,估計麥粒都要被碾碎了。

他粗粗算了算時間,莫魯斯把這幾捆麥子脫完大概也就只花了兩個多小時,現在太陽才剛剛有落山的趨勢,比他自己快了近一倍的時間。

陸慷寶貝似的捧著黃蠟蠟的麥粒,這麽些估計夠他們兩個今天分著吃一小碗米飯了。陸慷很久沒吃到米飯了,現在光是想想都覺得嘴裏有股麥香。

他迎著風往上拋起大片麥粒,莫魯斯一楞,“你……”

陸慷把地上那些麥粒重新攏起來拾進碗裏,端給莫魯斯看,“你看,比剛才要幹凈不少吧?”

剛才莫魯斯打完的麥粒並不是那麽純凈,陸慷稍微挑揀了一些之後,殘留下來的麥麩麥稈還是有不少。

麥粒本身比較重,所以風一吹,麥麩和殘存的麥稈會被風吹走,留下的就都是比較幹凈的麥粒了。

“我去打些水來洗洗,今天就讓你嘗嘗這東西。”陸慷一揚眉,稍顯得意地咧開嘴角,這裏的人估計還沒吃過這種東西吧?

“只有這麽點?”莫魯斯皺皺眉,就那麽大半碗的東西,兩個人怎麽吃得飽?

陸慷彎彎嘴角,“呵”了一聲,說道,“等著瞧吧。”

看著只有大半碗的麥粒,實際上等煮好了重新拿出來可以分裝成三四碗,莫魯斯不可思議地微微瞪圓眼睛,都要懷疑陸慷是不是拿了別的東西充數進來。

“這些難道還不夠你吃?”陸慷看著莫魯斯的反應,心情極好地揶揄著莫魯斯,他取來莫魯斯剛一起放在火架上烤的無角肉鹿的肉串,“別客氣,能吃多少吃多少。”

陸慷直接用手掏飯,往嘴裏塞了滿滿一把的米飯,滿足地輕哼了一聲,稍稍晃了兩下身體。新打出來的麥粒肯定比不上陸慷過去吃慣了的精細白米飯,但是對於已經連續兩三個禮拜都在吃肉的陸慷來說,這帶點粗糙麥糠的糙米已經是難得改善口味的好東西了。

莫魯斯第一次嘗吃這種東西,微軟的口感帶著說不出的清香,他學著陸慷的樣子用手掏著米飯大口大口送進嘴裏,味道雖然寡淡,但是混著肉一起嚼進肚子裏,倒也不錯,原本覺得吃肉有些膩味的,現在綜合了一下口味,莫魯斯楞生生比平時多烤了三片鹿肉下肚。

陸慷吃了一碗半的米飯和一片巴掌大的鹿肉就差不多抱了,莫魯斯這兒的石碗一個個有成年人兩個拳頭那麽大,深度也有五六公分深,陸慷吃得也比過去在他自己的世界裏吃的只多不少,但是比起莫魯斯來,那少了近三分之二的量。

陸慷目瞪口呆地看著莫魯斯把剩下的米飯全部填進了肚子裏,咂咂嘴,心道這人還真是沒客氣,能吃全吃了,也不怕到時候吃得肚子裏積食不舒服。

他轉念一想,對莫魯斯的大胃口有了解釋,吃得多怪不得力氣大嘛,能者多勞,勞者多獲。

莫魯斯微紅著臉打了個嗝,他摸摸肚子,頭一次吃得那麽多,他想到這東西還是陸慷提出要吃的,結果他倒是把人喜歡吃的全吃光了,莫魯斯有些不太好意思,搓了搓大手,嘴巴張了張卻不知道說什麽好。

“怎麽樣?喜歡吃嗎?吃得習慣嗎?”倒是陸慷興致勃勃地開口問道,滿懷期待地等著莫魯斯的回答。

莫魯斯點點頭,“好吃,量很多。”他頓了頓,補充道,“很飽。”

陸慷笑起來,“我沒唬你吧?等冬天過去了,我們就開始種這種東西,這在我們那兒叫小麥,不過顏色沒這兒的那麽金燦燦,要不我們這兒就喊它金麥?”

“金麥?好。”莫魯斯沒有異議地回道。

“剛才你打下來的那些麥粒能被存很久,存整個冬天都不會壞,要是這裏能種,我們就多種些,這樣來年的冬天打獵的負擔就不會那麽重了。”陸慷說道,他看莫魯斯欲言又止的模樣就知道對方又在想什麽,他說道,“不過現在不行。一來金麥的生長時間我還算不準,得等我後屋那幾壟地種出來了再看情況,二來金麥能不能存活還是未知數,三來也是之前你說的,那裏到底有多少現成的、能被我們撿回來吃用的金麥我們都不知道,而且那兒的大型動物太多,較為危險,寒冬在即,這些不知數量的金麥不值得我們冒那麽大的險。”

莫魯斯想了想,同意了陸慷的說法,“等冬天過去了,我帶你去叢林的另一頭。”

陸慷笑起來,看來這一碗米飯打動了莫魯斯的心呢。

陸慷心裏有點小算盤打著想改善改善生活狀況,但是算來算去都不適合眼下這個距離正是入冬只剩下半個月不到的時候。

之前天氣熱,赤腳踩在地上也不覺得有什麽,只是覺得不舒服,被砂礫磨出了幾個血泡,後來習慣了,腳底就磨出一層繭來,走著也不覺得疼了。現在天氣驟然涼了下來,陸慷跺著腳,往腳上裹了一張獸皮都嫌腳底薄,還是冷。

“你們冬天怎麽過?都把獸皮裹身上麽?”陸慷一邊做著熱身的動作一邊問道。

“獸皮太厚太多會影響打獵。”莫魯斯搖頭,看陸慷冷,便把陸慷的手握在手心裏貼著胸口,“冬天的話我們會把水燒沸了灌進皮皮豬的胃袋裏,外面裹一層獸皮,睡覺的時候放在獸皮裏取暖。”

陸慷被莫魯斯的動作唬得一楞,趕緊把手先抽了出來,“幹嘛呢?”他紅著耳朵甩了甩手,這人看著挺糙挺大男子主義的,怎麽冷不丁做這樣……忸怩的動作出來。

莫魯斯稍稍歪頭,“你不是手冷麽?”

“……我動兩下就熱起來了。”陸慷幹咳了聲,突然覺得莫魯斯要是去追女人,肯定是那種看著面上老實,實際上花花腸子可多的男人。

莫魯斯說的把沸水裝進裹了獸皮的皮皮豬胃袋裏的做法就和熱水袋有些像,不過陸慷還是好奇獵人們出去打獵該怎麽辦。

“腳上會裹兩層獸皮,身上會裹一件,不過獸皮太重,有的時候追捕小型輕便獵物就是累贅。”莫魯斯說道,“獸皮穿著其實也冷,不過總比赤著身體在外面要好一點,擋風。”

陸慷點著頭,莫魯斯說的和他猜想的其實差不多,他看了看莫魯斯身上裹著的一層獸皮,就是把兩片獸皮分別掛在胸前背後,有點像披風,寬寬大大,兩條健壯的胳膊直接暴露在外面。

陸慷對莫魯斯說的能擋風都有些懷疑。

——風都直接往裏面灌了,能不冷就怪了。

陸慷琢磨著弄根有些韌性的長皮筋往腰上一系,就像腰帶,這樣風至少不會從上到下通個透底。

之前為了給陸慷做弓弦,莫魯斯弄來了不少動物的筋帶,不過都不長,陸慷拼湊了幾條在一塊,然後圍著莫魯斯的腰繞了兩圈打了個死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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