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你是屬於光明的(為Sang加更)
關燈
小
中
大
翻開的第一頁用黑色簽字筆寫下的一句話:
你是屬於光明的!
字體梁老師認得,那是君沫的。
字寫得很用力,看得出來他給自己下了多大的決心逃離那個地方,第二頁還有一點點字的印子。
再往後翻,是霧城開往帝都的動車車票,還有車站到學校的公交錢,路上只買了一瓶一塊錢的礦泉水。
學校超市買的洗漱用品,每一筆都記得一清二楚。
一天一頁,從入學到現在,從未落下。
一筆一筆,清清楚楚,大到和室友一起吃飯AA付的每一筆錢,小到哪怕一塊五毛,也都會記下。
其中除了支出的,還有每次做兼職入賬的錢,也都記錄在內。
看著手裏這個細致到每一分的賬本,再想到自己家裏那個衣食無憂花錢大手大腳還不知感恩的孩子。
梁老師的眼眶不自覺的紅了起來。
可再擡頭時並沒有意料中那令人討厭讓人自卑的同情。
“不錯,記得很詳細,確實沒有亂花錢。”
君沫收了本子重新揣回兜裏,沒理會君飛光要看的請求。
對於他而言,梁老師充當法官,而君飛光是原告。
君飛光也不坐在地上哭鬧了,站起身指著君沫質問道。
“那你寒假為什麽不回家,我打電話也不接,你也不給家裏打個電話。有你這樣對你老子的嗎?”
君沫冷笑一聲。
“回去幹嘛?家裏有人給我做飯有人給我過新年嗎?你敢說你不是一天到晚在麻將館裏呆著?
打電話也不過是讓我給你錢罷了,我自己辛辛苦苦掙的,為什麽要給你?”
君飛光深吸口氣,說不過君沫,擡手就要動手。
可他忘了,這個曾經沒有半點反抗能力的小子已經長大了,甚至比自己都要高,比自己都有力氣。
這半年在學校,竟然還長得更壯了些,看樣子小日子過得不錯。
“想打我?免費給你普法一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今天我就站在這裏,你盡管打,躲一下算我輸!”
君飛光揚起的手,踮起的腳尖收了回去。
“你你你……真是反了天了,我辛辛苦苦把你養大,你現在翅膀硬了,開始想著把你老子關進去了是吧?”
君沫嗤笑一聲,拉了椅子坐在邊上,擡頭看向君飛光。
“養我?你什麽時候養過我?樓下張奶奶養過我,給過我飯吃我才沒至於被活活餓死。
晏學義的媽媽養過我,給我買衣服,讓我沒在大冬天的被凍死。
你呢?你幹過什麽?你除了賭博,除了打我, 你還幹過什麽?
哦,我忘了,你還偷過我的錢,讓我一個月沒飯吃,對吧,我的父親,君飛光先生!”
身後傳來一陣唏噓聲,一開始還覺得這是個表面乖巧實際壞透了的壞小孩,如今卻是一陣唏噓。
千千萬萬的家庭見過不少。
可如果事實真的像君沫說的那樣,他們真的是長見識了,這世界上竟然還有這樣的爹!
君飛光被君沫那最後一聲君飛光先生給刺激到了,雙手叉腰,氣得胸腔不斷起伏。
見以前的招數不管用,君飛光只好換個別的招兒。
“既然你學法的,那我就跟你講法律。你已經滿了十八歲對吧?現在有掙錢的能力我沒說錯吧?
我就問你,你是不是該養我這個父親?是不是每個月該給一筆生活費?”
君飛光似找到了殺手鐧的說法,整個人都變得義正言辭起來,仿佛他才是那個穩操勝券的原告,而不是被君沫用法條牽著鼻子走的被告。
心底更是冷嗤一聲。
姜還是老的辣,跟你老子鬥,再多學幾年法條吧!
君沫站起身,頓時比君飛光高了不少,俯下身逼近他。
“沒想到啊,你都會用法條了,那你賭博的時候怎麽沒想想你觸犯的是哪條法律法規?”
嘴角微勾,冷冷地笑了下。直起身子,手仍舊抄在兜裏,身上的休閑褲還是盛濡才逼他穿上的。
很修飾身形,將雙?腿襯得修長,更重要是的材質高檔,將君沫的氣場整個拉高了不少。
“我國《民法典》第26條規定,成年子女對父母富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說完這句,君沫停了片刻回身看向君飛光。
“但是,如果在撫養子女的過程中,父母犯有嚴重傷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則上喪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贍養的權利。”
君飛光擡手指著君沫的鼻子罵道。
“我好好養你長大,我什麽時候傷害過你?你說的,人證物證,你有哪樣?”
“虐待,遺棄子女的,喪失要求被害子女贍養的權利,你在和媽媽離婚的時候打我,還有賭錢輸了之後心裏不痛快打我,之後還有好幾次。
我雖然沒每一次都留下證據,但後面幾次打我,我學聰明了,都去醫院驗了傷。
確實花了我一筆錢,很心痛,但我寧願餓著,我也要把這份證據留著,就是為了以後和你劃分界線!
至於人證,附近的鄰居隨便一抓一大巴,你想要幾個就能找幾個!”
君飛光是怎麽都沒想到,自己從來不放在眼裏視如草芥的小子,竟然在那麽小的時候就開始留這一手。想得如此周密。
心裏更是恨,當初還不如直接把他打死,一了百了!
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可現場的老師有好幾個也是學法的,就算不是法學專業的,對於君沫家裏的事也大概聽懂了。
除了對君沫的同情,更多的是對君飛光的斥責。
不管孩子就算了,還要來給孩子拖後腿,哪有這樣當爹的。
你一言我一語的,都在斥責他,君飛光也發現自己討不到好處,再待下去不是個辦法只好攤手。
“給我錢買票,我立刻回去,保證再不來影響你。”
一張車票幾百塊錢,他付得起。
可看著伸向自己的那只手,君沫忽然覺得那會是個無底洞。
且以他對君飛光的了解,前腳給了他幾百塊錢,後腳他就有可能用那錢去吃吃喝喝,而不是買票回霧城。
之後又會以同樣的借口來找他要錢。
他太了解他,了解到對自己這個爹恨之入骨,避之不及。
“沒有,給你,一分錢都沒有,你自己怎麽來的,自己怎麽回去,我對你沒有任何義務!”
說完不理會君飛光,只是沖著梁老師微微鞠躬。
“還麻煩梁老師叫保安,把這個無關人員送出去,如果必要的話,我可以提供他各種證據,移交執法機關處理。”
說完,君沫轉身大步走出辦公室。
身後傳來君飛光刺耳的怒罵聲。
“君沫,你個小兔崽子,沒良心的,我當初就該把你打死……”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
你是屬於光明的!
字體梁老師認得,那是君沫的。
字寫得很用力,看得出來他給自己下了多大的決心逃離那個地方,第二頁還有一點點字的印子。
再往後翻,是霧城開往帝都的動車車票,還有車站到學校的公交錢,路上只買了一瓶一塊錢的礦泉水。
學校超市買的洗漱用品,每一筆都記得一清二楚。
一天一頁,從入學到現在,從未落下。
一筆一筆,清清楚楚,大到和室友一起吃飯AA付的每一筆錢,小到哪怕一塊五毛,也都會記下。
其中除了支出的,還有每次做兼職入賬的錢,也都記錄在內。
看著手裏這個細致到每一分的賬本,再想到自己家裏那個衣食無憂花錢大手大腳還不知感恩的孩子。
梁老師的眼眶不自覺的紅了起來。
可再擡頭時並沒有意料中那令人討厭讓人自卑的同情。
“不錯,記得很詳細,確實沒有亂花錢。”
君沫收了本子重新揣回兜裏,沒理會君飛光要看的請求。
對於他而言,梁老師充當法官,而君飛光是原告。
君飛光也不坐在地上哭鬧了,站起身指著君沫質問道。
“那你寒假為什麽不回家,我打電話也不接,你也不給家裏打個電話。有你這樣對你老子的嗎?”
君沫冷笑一聲。
“回去幹嘛?家裏有人給我做飯有人給我過新年嗎?你敢說你不是一天到晚在麻將館裏呆著?
打電話也不過是讓我給你錢罷了,我自己辛辛苦苦掙的,為什麽要給你?”
君飛光深吸口氣,說不過君沫,擡手就要動手。
可他忘了,這個曾經沒有半點反抗能力的小子已經長大了,甚至比自己都要高,比自己都有力氣。
這半年在學校,竟然還長得更壯了些,看樣子小日子過得不錯。
“想打我?免費給你普法一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今天我就站在這裏,你盡管打,躲一下算我輸!”
君飛光揚起的手,踮起的腳尖收了回去。
“你你你……真是反了天了,我辛辛苦苦把你養大,你現在翅膀硬了,開始想著把你老子關進去了是吧?”
君沫嗤笑一聲,拉了椅子坐在邊上,擡頭看向君飛光。
“養我?你什麽時候養過我?樓下張奶奶養過我,給過我飯吃我才沒至於被活活餓死。
晏學義的媽媽養過我,給我買衣服,讓我沒在大冬天的被凍死。
你呢?你幹過什麽?你除了賭博,除了打我, 你還幹過什麽?
哦,我忘了,你還偷過我的錢,讓我一個月沒飯吃,對吧,我的父親,君飛光先生!”
身後傳來一陣唏噓聲,一開始還覺得這是個表面乖巧實際壞透了的壞小孩,如今卻是一陣唏噓。
千千萬萬的家庭見過不少。
可如果事實真的像君沫說的那樣,他們真的是長見識了,這世界上竟然還有這樣的爹!
君飛光被君沫那最後一聲君飛光先生給刺激到了,雙手叉腰,氣得胸腔不斷起伏。
見以前的招數不管用,君飛光只好換個別的招兒。
“既然你學法的,那我就跟你講法律。你已經滿了十八歲對吧?現在有掙錢的能力我沒說錯吧?
我就問你,你是不是該養我這個父親?是不是每個月該給一筆生活費?”
君飛光似找到了殺手鐧的說法,整個人都變得義正言辭起來,仿佛他才是那個穩操勝券的原告,而不是被君沫用法條牽著鼻子走的被告。
心底更是冷嗤一聲。
姜還是老的辣,跟你老子鬥,再多學幾年法條吧!
君沫站起身,頓時比君飛光高了不少,俯下身逼近他。
“沒想到啊,你都會用法條了,那你賭博的時候怎麽沒想想你觸犯的是哪條法律法規?”
嘴角微勾,冷冷地笑了下。直起身子,手仍舊抄在兜裏,身上的休閑褲還是盛濡才逼他穿上的。
很修飾身形,將雙?腿襯得修長,更重要是的材質高檔,將君沫的氣場整個拉高了不少。
“我國《民法典》第26條規定,成年子女對父母富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說完這句,君沫停了片刻回身看向君飛光。
“但是,如果在撫養子女的過程中,父母犯有嚴重傷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則上喪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贍養的權利。”
君飛光擡手指著君沫的鼻子罵道。
“我好好養你長大,我什麽時候傷害過你?你說的,人證物證,你有哪樣?”
“虐待,遺棄子女的,喪失要求被害子女贍養的權利,你在和媽媽離婚的時候打我,還有賭錢輸了之後心裏不痛快打我,之後還有好幾次。
我雖然沒每一次都留下證據,但後面幾次打我,我學聰明了,都去醫院驗了傷。
確實花了我一筆錢,很心痛,但我寧願餓著,我也要把這份證據留著,就是為了以後和你劃分界線!
至於人證,附近的鄰居隨便一抓一大巴,你想要幾個就能找幾個!”
君飛光是怎麽都沒想到,自己從來不放在眼裏視如草芥的小子,竟然在那麽小的時候就開始留這一手。想得如此周密。
心裏更是恨,當初還不如直接把他打死,一了百了!
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可現場的老師有好幾個也是學法的,就算不是法學專業的,對於君沫家裏的事也大概聽懂了。
除了對君沫的同情,更多的是對君飛光的斥責。
不管孩子就算了,還要來給孩子拖後腿,哪有這樣當爹的。
你一言我一語的,都在斥責他,君飛光也發現自己討不到好處,再待下去不是個辦法只好攤手。
“給我錢買票,我立刻回去,保證再不來影響你。”
一張車票幾百塊錢,他付得起。
可看著伸向自己的那只手,君沫忽然覺得那會是個無底洞。
且以他對君飛光的了解,前腳給了他幾百塊錢,後腳他就有可能用那錢去吃吃喝喝,而不是買票回霧城。
之後又會以同樣的借口來找他要錢。
他太了解他,了解到對自己這個爹恨之入骨,避之不及。
“沒有,給你,一分錢都沒有,你自己怎麽來的,自己怎麽回去,我對你沒有任何義務!”
說完不理會君飛光,只是沖著梁老師微微鞠躬。
“還麻煩梁老師叫保安,把這個無關人員送出去,如果必要的話,我可以提供他各種證據,移交執法機關處理。”
說完,君沫轉身大步走出辦公室。
身後傳來君飛光刺耳的怒罵聲。
“君沫,你個小兔崽子,沒良心的,我當初就該把你打死……”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