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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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之後,他決定考研,而我開始寫自己的一些小說,他支持我幹自己喜歡的事情。我自己沒有特別的想法,好像能在一起也沒什麽不行。
他想的比我多很多,他有一次跑過來很鄭重的問我,願不願意和他留在這座城市裏,我當時想都沒想就回答他說,可以啊。
我可能腦子裏壓根沒想過畢業會有分手這種可能,現在想來是很天真。在這種比較大的事情上我都把決定權留給他,我告訴他我隨遇而安,他往哪裏走都沒關系。
他還在讀書的時候我們就租住在他學校附近的房子裏,等到他找工作,我們也一直常駐。後來他說想要貸款買我們自己的房子的時候,我自然而然的答應了,各自父母資助了一筆錢之後,我把看房子買房子的任務都交給他,我只負責搬進去。
知道有一次,我偶然看到法制頻道裏離婚的夫婦分房子,才問了他房產證上寫了誰的名字。
他當時的表情我沒法形容,皺著眉頭又想笑,過了一會才說,想什麽呢,當然是我們兩個的。
如果他想騙我的話,我大概早就被他賣到哪裏去都不知道了。
我寫小說的那些錢漸漸能養活自己,後來我去雜志社當了編輯,離我們住的地方很近,而且上起班來相當自由,一個月的事情結束之後,不想去的時候就不用去。
他的事業也蒸蒸日上,這應該是好事。我說他自負又愛面子,這話是準確的,他給自己的要求大概就不僅僅停留在能養活自己上。某一天開始,我發現他天天穿著西裝去上班,他交代我把衣服拿到幹洗店裏去的時候我只是答應。
可是他呆在家裏的時間確實越來越少了,回來的越來越晚。我聽說很多夫婦,能一起吃苦熬過最艱難的日子,卻沒法有福同享。
他有一天突然打電話回來和我說,他不回家了。
我不喜歡用吵架的方式和他解決問題,可放下電話的時候,我事實上是想和他吵上一架的。
夜深人靜的時候很適合寫點東西,我怎麽都睡不著,就坐在電腦前面,七七八八的在文檔裏寫點東西。早上八點時候他終於回家,我聽到他開門的聲音,但是沒有回應他。
他發現臥室裏沒有人,就開始一間一間房間的找,期間一直在叫我的名字,後來他打開書房的門的時候,我也沒什麽反應。應該說不知道怎麽反應他,那種感覺很揪心,我自己都很矛盾,既覺得自己不應該責怪他,又忍不住想和他發火。
他問我怎麽了,我只能告訴他,我不希望他總是在外面。
他很明顯楞了一下,但沒有正面回答我這個問題。只是把幫我把電腦裏的東西保存了一下,然後抱著我回去臥室。
我被他輕輕放到床上,塌陷在柔軟的床墊裏,被子一下子包裹了我。
不論如何,我們家裏的東西越用越好,剛剛搬進來的時候我連書櫃都沒敢讓他買,因為手頭緊,還貸款了一大筆錢,當時覺得後半輩子都要用來還錢了,腦子裏只有房奴兩個字。但後來我發現我小看了自己,也小看了他,我不僅有的書櫃,還有了專門的電腦。不就之前,為了坐在客廳裏看電視舒服一些,他還把家裏的沙發換了,日子的確過的一天比一天舒服。
著中間其實也就四、五年的時間,無可非議,這樣的變化大部分是因為他。
但我不可抑止地懷念起寢室裏硬硬的床板抵住我脊背的感覺,懷念窄窄的床,懷念身子一動就會靠到墻壁的狹小,更懷念我們睡上下鋪一起上課一起回寢室,甚至懷念我坐在寢室床上等他打籃球回來。有時候我會討厭他一身筆挺的樣子,我自下而上看他,西裝很不方便,他扯了扯領帶,把西裝掛到一邊去。走到床邊上的時候,他低下頭來吻我,我一陣不適。第一次明確的拒絕了他,我把頭偏過去,渾身上下都告訴他正在和他鬧別扭的氣息。
魚與熊掌不可兼得,他暫時的放棄了,也換了衣服躺到床上,從後面把我環住。我背著他把眼睛睜大,但是什麽也看不清楚。
起來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周末他也難得呆在家裏。可能是因為我情緒不對,他勉勉強強呆在家裏陪我。
他和我說,他可以保證在外面過夜都是因為工作,實在太遲了,他怕那麽晚回來也會打擾我,他這麽解釋,大概希望我放心。
其實我沒什麽不放心的,他要是不想和我在一起,早可以把房子分了,自己去逍遙。我知道他絕無二心,因為一個月裏,少的可憐能陪我磨蹭的那幾個小時,他都全情投入,對我極好。
於是我告訴他,我相信他,同時也和他說,我同樣的認為,像他這麽年輕有為的人,在外面有幾個人也是很正常的。
所以沒關系,沒必要解釋。
我說的是氣話。
但他顯然被我的言語噎住,他大概沒想到我會講這樣的話,一時半會楞在那裏都沒有回我的話。
我就是那種不求上進的人了。我並不要求他把家裏的所有電子產品都保持在一流的水準,也沒必要用最大的冰箱最好的書桌,甚至可以沒有電腦,大不了寫了手稿再到雜志社裏去打印。
那時候我已經去過他家幾次,他家比我想象的更加富有,我想他大概習慣了這樣上層的生活方式,所以凡事都以自己家裏為標準。他全然忘卻了他自己還不到三十歲,他又他父母的助力在公司裏爬的很快,事業如此一帆風順,我替他開心,但我同時明白,這麽下去我們兩個遲早要出問題。
堅韌的愛情不僅可以證明在聚少離多的情況下我們也可以在一起,也可以證明,一味的遠去只會拖的我們兩個人都越來越累。
我第一次開始思考分開。
有些事情我們說說就可以解決,我願意把很多事情交給他,比如房子買在哪裏,比如呆在哪個城市,又比如上床的時候戴不戴套或者他想進入我的姿勢。
但是有些矛盾存在不可調和性,我也不想讓步。我想他或許需要一個能守著空房子等他回家的人,而我對愛情百分百投入,希望彼此都過的舒服,如果在一起會互相折磨,為了在一起而在一起這種事情並沒有任何意義,我還沒忘記自己還沒三十歲。
他呢他可以繼續追求他自己的事業,再過十年,可能有嬌妻在家,人人羨艷;可能仍然單身,但這絕對不妨礙他尋花覓柳,因為他足夠優秀了。
我想起他說房產證上寫著兩個人名字,還真的去櫃子裏翻了起來。
我去洗手間的當口他回家,其實他很少這麽早回家,大多數時候,我躺在床上了他才一身酒氣或者一臉疲憊的回來。我洗完手出來就看見他坐在新換的沙發上,手裏就握著那本我剛剛翻過的東西。我拿出來之後放在桌上沒有放回去,他臉色很不好,看見我出來,就把那本東西扔到了茶幾上,質問我:“你這是想幹什麽”
我想幹什麽呢
我也這麽問自己,然後自問自答——我想和他分開了。這樣子的事情就一兩年前我做夢都沒想過,然而一轉眼好像心境都不同了,物是人非之感輾轉在我心裏,我看看他,在他對面的椅子坐下來。
這種要談判的感覺一點都不好,我看見他疲憊的用手揉了揉太陽穴。
我和他說,你有沒有想過,我們兩個還是分開比較好。
和他相處將近有十年,我太了解他了。我想他要發怒了。他果然發怒了,他在桌子狠狠的拍了一下就站了起來,臉色很可怕。
他還是長得很好看,帥氣的很。街上我和他一起走過的時候,總有幾個女孩子會多看幾眼,坐在什麽地方吃飯,還有人會偷拍他,大膽的人就會過來和他要電話或者QQ號碼。他會笑的很痞子的看著我,然後告訴她們,自己已經有情人了。
他還是笑的時候好看,眼睛裏像是有光。
如果我一下子把自己的想法全部講出來,他可能要直接掀翻桌子了:我想分開了,我可以只要回父母給的那一部分,我會恭喜他賺到很大一筆房子升值的錢。我在哪裏寫小說都是一樣的,父母還在待在小城,我哥哥在外面娶了老婆,也沒有很多時間陪著他們,如果他需要的話,我可以讓他眼不見心不煩,就搬回我出生的那個地方,正好就可以陪著我的父母。
他問我是不是認真的,那樣子真的有點可怕。我不太想看他,我還是願意看他笑著的樣子。於是我把目光轉向別處,然後點了點頭。
他一下子就坐到了沙發上,以他的脾氣可能很難接受這件事情。等他安靜下來,我告訴他,和他在一起開始讓我覺得疲憊的不行,我和他分析了一下,他只有越來越忙碌的道理,絕對不會變得越來越輕松,回家的時間必定越來越少,而我已經不想一天到晚的一個人呆在家裏,這個不是我可以接受的了,我們一個月待在一起的聊天的時間掰著手指數一數就能數的出來。我給他下了一個結論,所以我希望他和我分開,這樣可以讓我舒服一點,也能成全他那顆上進的心。
總的來說,殘酷了一點,但我這個人還是惜時的。與其鬧到兩個人不歡而散,我更希望在兩個人還可以和平分手的階段,看清我們兩個人之間的不可能性,然後就此了斷,免得給對方留下太多不愉快。
空氣都凝滯起來,他扯了扯領帶,好幾次張嘴卻什麽都沒說,最後卻把頭低下去,說了一句讓我始料未及的話。
“可是我一點都不希望和你分開,”他說話時候的聲音幹巴巴的,有點無奈,又有點委屈:“我很喜歡你,只想過和你過一輩子。”
我感覺自己的心臟一下子被什麽東西揪緊了,難受的臉呼吸都不順暢。我難道不喜歡他麽我當然喜歡他。可我更害怕我們兩個鬧到不休止的地步,循環往覆的只剩下爭吵和鬧別扭,互相折磨,把對方弄的遍體鱗傷。
那我寧願現在就和他分開。
“謝謝你,”我搖了搖頭:“可我想,你也不希望我痛苦的呆在這個房子裏。”
我頓了一下,好不容易把平自己的語調:“你大概需要一個等得起你的人。”
我們兩個又靜默了很久,最後他點了點頭:“我知道你的意思——我們可以先分開一陣子,後頭三個月我要去南非,你可以去幹你想幹的,我們兩個都把事情想清楚,如果你執意要分開,”
他的眼眶紅紅的,說話有點鼻音,但我相信自己也好不到哪裏去,因為我已經什麽話都說不出來了:“我們就分開吧。”
所以嚴格算起來,那三個月我們還沒分開。
要分開的兩個人總覺得沒什麽話要講,我們兩個微信裏聊的極少。最多也就互相問候一些日常,大多數還是他起頭,我結束的,我實在不知道先提出分開的自己還能和他講些什麽。
十九樓的套間,我一個人生活了三個月。我嘗試了一些新的事物,我們編輯部的一個小後生希望和我交往,我當時並不是很高興,只好告訴他,我還沒有和我家那位分手。
寫字的人對說話也是比較敏感的,小後生驚訝地看著我:你有男朋友你們要分手了
我意識到自己說錯了話,但也只好點點頭。
我安慰自己,你也不是沒人要的。
如果可以和平繼續,我當然希望自己還是和他長長久久在一起。但我在心裏衡量他的自負和他的愛面子的時候,難免會挫敗。性格這種東西是一個人從小到大的環境導致的,雖然不是天生的,那也根深蒂固。我沒有癡心妄想到去改變它,所以覺得挫敗,愛情在這種東西面前還是不得不低頭。這種事情很難改變。
不管是分開還是在一起我們兩個肯定會有一個最後的結果。我決定善始善終,於是和他約好,在機場外面的馬路對面等他。
等他的過程是恍惚的,他走過斑馬線來抱住我的時候我也是恍惚的。
我不知道他為什麽突然在公共場合抱住我,但是當他把手貼在我脖子上的時候,我一下子安心起來,那種感覺很奇妙。說不清道不明,但就是讓我平靜了下來。
我和他一起打了出租車回家,他在半路就急性子起來,我看見司機在反光鏡裏驚訝地看著我們兩個接吻,我沒有拒絕他,但我心裏還是想,待會我們八成談的還是分手。
在中國,分手已經是我們能談論的最高級詞匯了,但對於我們而言,分開住也差不多相當於離婚。
他一進門就想把我往床上帶,火燎火急的來脫我的衣服。我把他的手按住,結果他就低下頭來咬我的脖子,一邊咬一邊模模糊糊地說:“我辭職了。”
這四個字就像一道閃電一樣撲頭蓋臉的劈到我身上,我整個人頓時麻痹了,他趁著我沒動的這幾秒鐘就把我的衣服扒下來,我們兩個直接滾到沙發上,他順勢分開我的腿。我整個人喘氣來,他就摸著我的要害,一下一下。我腦子裏一團亂,他說的這四個字還在我腦子裏像是滾動彈幕一樣的一遍遍經過我的腦海。
在這種刺激下,我過了一會就臟了他的手。
他終於肯讓我們兩個坐下來談,說是坐下來談談,他還抱著我,我坐在他懷裏。
“可能之後就過不得現在那麽好了,”他這麽告訴我,可語氣裏也沒多少遺憾:“我打算找一份朝九晚五的工作,晚上就能陪著你。”
我一個字都說不出來,就聽他繼續講:“所以不許你和我分開,嗯聽見沒有”
我還能說什麽忙不疊的點頭。
他之前一心想著和事業和愛情的雙豐收,這大概是最符合他性格的想法了。但是他意識到自己這樣的狀況並不是兩者兼得的,他和我這麽說,如果要他放棄愛情,還不如換一份安穩一點的工作。
我腦袋裏亂哄哄的,他卻笑起來,低頭和我接吻,頭發亂了,遮著他的臉:“也許我應該學學教父,試著去規劃一下幸福,而不是金錢。”
我把頭擡起來,和他分開一段距離,他比我當初認識他的時候更加硬朗,臉上的線條稍有變化。我用大拇指從摩挲他的嘴唇,然後是一邊的臉頰,繞道鼻梁骨,再往上——我清晰的意識到,我和這張臉相處了整整十年。
我們相愛也互相包容,可能沒有那麽多曲折離奇的故事,最驚心動魄的也不過是一場大雨裏走了十分鐘;最溫馨的也不過是他看著我手裏的耽美小說,指著上面的情節說我們來試一試;最清楚的也不過是,我愛他,他也愛我。
人終究不能像泥巴,兩個小人捏成一團,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骨肉不分離,永遠在一起。
可我們還是相愛了。
我的手終於摸到他的額頭,把他亂糟糟的頭發掀了上去,露出清晰的眉目。
光彩動人。
作者有話要說: 這篇文到這裏就算是完結了。只是個自娛自樂的小短篇,寫的很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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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的比我多很多,他有一次跑過來很鄭重的問我,願不願意和他留在這座城市裏,我當時想都沒想就回答他說,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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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還在讀書的時候我們就租住在他學校附近的房子裏,等到他找工作,我們也一直常駐。後來他說想要貸款買我們自己的房子的時候,我自然而然的答應了,各自父母資助了一筆錢之後,我把看房子買房子的任務都交給他,我只負責搬進去。
知道有一次,我偶然看到法制頻道裏離婚的夫婦分房子,才問了他房產證上寫了誰的名字。
他當時的表情我沒法形容,皺著眉頭又想笑,過了一會才說,想什麽呢,當然是我們兩個的。
如果他想騙我的話,我大概早就被他賣到哪裏去都不知道了。
我寫小說的那些錢漸漸能養活自己,後來我去雜志社當了編輯,離我們住的地方很近,而且上起班來相當自由,一個月的事情結束之後,不想去的時候就不用去。
他的事業也蒸蒸日上,這應該是好事。我說他自負又愛面子,這話是準確的,他給自己的要求大概就不僅僅停留在能養活自己上。某一天開始,我發現他天天穿著西裝去上班,他交代我把衣服拿到幹洗店裏去的時候我只是答應。
可是他呆在家裏的時間確實越來越少了,回來的越來越晚。我聽說很多夫婦,能一起吃苦熬過最艱難的日子,卻沒法有福同享。
他有一天突然打電話回來和我說,他不回家了。
我不喜歡用吵架的方式和他解決問題,可放下電話的時候,我事實上是想和他吵上一架的。
夜深人靜的時候很適合寫點東西,我怎麽都睡不著,就坐在電腦前面,七七八八的在文檔裏寫點東西。早上八點時候他終於回家,我聽到他開門的聲音,但是沒有回應他。
他發現臥室裏沒有人,就開始一間一間房間的找,期間一直在叫我的名字,後來他打開書房的門的時候,我也沒什麽反應。應該說不知道怎麽反應他,那種感覺很揪心,我自己都很矛盾,既覺得自己不應該責怪他,又忍不住想和他發火。
他問我怎麽了,我只能告訴他,我不希望他總是在外面。
他很明顯楞了一下,但沒有正面回答我這個問題。只是把幫我把電腦裏的東西保存了一下,然後抱著我回去臥室。
我被他輕輕放到床上,塌陷在柔軟的床墊裏,被子一下子包裹了我。
不論如何,我們家裏的東西越用越好,剛剛搬進來的時候我連書櫃都沒敢讓他買,因為手頭緊,還貸款了一大筆錢,當時覺得後半輩子都要用來還錢了,腦子裏只有房奴兩個字。但後來我發現我小看了自己,也小看了他,我不僅有的書櫃,還有了專門的電腦。不就之前,為了坐在客廳裏看電視舒服一些,他還把家裏的沙發換了,日子的確過的一天比一天舒服。
著中間其實也就四、五年的時間,無可非議,這樣的變化大部分是因為他。
但我不可抑止地懷念起寢室裏硬硬的床板抵住我脊背的感覺,懷念窄窄的床,懷念身子一動就會靠到墻壁的狹小,更懷念我們睡上下鋪一起上課一起回寢室,甚至懷念我坐在寢室床上等他打籃球回來。有時候我會討厭他一身筆挺的樣子,我自下而上看他,西裝很不方便,他扯了扯領帶,把西裝掛到一邊去。走到床邊上的時候,他低下頭來吻我,我一陣不適。第一次明確的拒絕了他,我把頭偏過去,渾身上下都告訴他正在和他鬧別扭的氣息。
魚與熊掌不可兼得,他暫時的放棄了,也換了衣服躺到床上,從後面把我環住。我背著他把眼睛睜大,但是什麽也看不清楚。
起來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周末他也難得呆在家裏。可能是因為我情緒不對,他勉勉強強呆在家裏陪我。
他和我說,他可以保證在外面過夜都是因為工作,實在太遲了,他怕那麽晚回來也會打擾我,他這麽解釋,大概希望我放心。
其實我沒什麽不放心的,他要是不想和我在一起,早可以把房子分了,自己去逍遙。我知道他絕無二心,因為一個月裏,少的可憐能陪我磨蹭的那幾個小時,他都全情投入,對我極好。
於是我告訴他,我相信他,同時也和他說,我同樣的認為,像他這麽年輕有為的人,在外面有幾個人也是很正常的。
所以沒關系,沒必要解釋。
我說的是氣話。
但他顯然被我的言語噎住,他大概沒想到我會講這樣的話,一時半會楞在那裏都沒有回我的話。
我就是那種不求上進的人了。我並不要求他把家裏的所有電子產品都保持在一流的水準,也沒必要用最大的冰箱最好的書桌,甚至可以沒有電腦,大不了寫了手稿再到雜志社裏去打印。
那時候我已經去過他家幾次,他家比我想象的更加富有,我想他大概習慣了這樣上層的生活方式,所以凡事都以自己家裏為標準。他全然忘卻了他自己還不到三十歲,他又他父母的助力在公司裏爬的很快,事業如此一帆風順,我替他開心,但我同時明白,這麽下去我們兩個遲早要出問題。
堅韌的愛情不僅可以證明在聚少離多的情況下我們也可以在一起,也可以證明,一味的遠去只會拖的我們兩個人都越來越累。
我第一次開始思考分開。
有些事情我們說說就可以解決,我願意把很多事情交給他,比如房子買在哪裏,比如呆在哪個城市,又比如上床的時候戴不戴套或者他想進入我的姿勢。
但是有些矛盾存在不可調和性,我也不想讓步。我想他或許需要一個能守著空房子等他回家的人,而我對愛情百分百投入,希望彼此都過的舒服,如果在一起會互相折磨,為了在一起而在一起這種事情並沒有任何意義,我還沒忘記自己還沒三十歲。
他呢他可以繼續追求他自己的事業,再過十年,可能有嬌妻在家,人人羨艷;可能仍然單身,但這絕對不妨礙他尋花覓柳,因為他足夠優秀了。
我想起他說房產證上寫著兩個人名字,還真的去櫃子裏翻了起來。
我去洗手間的當口他回家,其實他很少這麽早回家,大多數時候,我躺在床上了他才一身酒氣或者一臉疲憊的回來。我洗完手出來就看見他坐在新換的沙發上,手裏就握著那本我剛剛翻過的東西。我拿出來之後放在桌上沒有放回去,他臉色很不好,看見我出來,就把那本東西扔到了茶幾上,質問我:“你這是想幹什麽”
我想幹什麽呢
我也這麽問自己,然後自問自答——我想和他分開了。這樣子的事情就一兩年前我做夢都沒想過,然而一轉眼好像心境都不同了,物是人非之感輾轉在我心裏,我看看他,在他對面的椅子坐下來。
這種要談判的感覺一點都不好,我看見他疲憊的用手揉了揉太陽穴。
我和他說,你有沒有想過,我們兩個還是分開比較好。
和他相處將近有十年,我太了解他了。我想他要發怒了。他果然發怒了,他在桌子狠狠的拍了一下就站了起來,臉色很可怕。
他還是長得很好看,帥氣的很。街上我和他一起走過的時候,總有幾個女孩子會多看幾眼,坐在什麽地方吃飯,還有人會偷拍他,大膽的人就會過來和他要電話或者QQ號碼。他會笑的很痞子的看著我,然後告訴她們,自己已經有情人了。
他還是笑的時候好看,眼睛裏像是有光。
如果我一下子把自己的想法全部講出來,他可能要直接掀翻桌子了:我想分開了,我可以只要回父母給的那一部分,我會恭喜他賺到很大一筆房子升值的錢。我在哪裏寫小說都是一樣的,父母還在待在小城,我哥哥在外面娶了老婆,也沒有很多時間陪著他們,如果他需要的話,我可以讓他眼不見心不煩,就搬回我出生的那個地方,正好就可以陪著我的父母。
他問我是不是認真的,那樣子真的有點可怕。我不太想看他,我還是願意看他笑著的樣子。於是我把目光轉向別處,然後點了點頭。
他一下子就坐到了沙發上,以他的脾氣可能很難接受這件事情。等他安靜下來,我告訴他,和他在一起開始讓我覺得疲憊的不行,我和他分析了一下,他只有越來越忙碌的道理,絕對不會變得越來越輕松,回家的時間必定越來越少,而我已經不想一天到晚的一個人呆在家裏,這個不是我可以接受的了,我們一個月待在一起的聊天的時間掰著手指數一數就能數的出來。我給他下了一個結論,所以我希望他和我分開,這樣可以讓我舒服一點,也能成全他那顆上進的心。
總的來說,殘酷了一點,但我這個人還是惜時的。與其鬧到兩個人不歡而散,我更希望在兩個人還可以和平分手的階段,看清我們兩個人之間的不可能性,然後就此了斷,免得給對方留下太多不愉快。
空氣都凝滯起來,他扯了扯領帶,好幾次張嘴卻什麽都沒說,最後卻把頭低下去,說了一句讓我始料未及的話。
“可是我一點都不希望和你分開,”他說話時候的聲音幹巴巴的,有點無奈,又有點委屈:“我很喜歡你,只想過和你過一輩子。”
我感覺自己的心臟一下子被什麽東西揪緊了,難受的臉呼吸都不順暢。我難道不喜歡他麽我當然喜歡他。可我更害怕我們兩個鬧到不休止的地步,循環往覆的只剩下爭吵和鬧別扭,互相折磨,把對方弄的遍體鱗傷。
那我寧願現在就和他分開。
“謝謝你,”我搖了搖頭:“可我想,你也不希望我痛苦的呆在這個房子裏。”
我頓了一下,好不容易把平自己的語調:“你大概需要一個等得起你的人。”
我們兩個又靜默了很久,最後他點了點頭:“我知道你的意思——我們可以先分開一陣子,後頭三個月我要去南非,你可以去幹你想幹的,我們兩個都把事情想清楚,如果你執意要分開,”
他的眼眶紅紅的,說話有點鼻音,但我相信自己也好不到哪裏去,因為我已經什麽話都說不出來了:“我們就分開吧。”
所以嚴格算起來,那三個月我們還沒分開。
要分開的兩個人總覺得沒什麽話要講,我們兩個微信裏聊的極少。最多也就互相問候一些日常,大多數還是他起頭,我結束的,我實在不知道先提出分開的自己還能和他講些什麽。
十九樓的套間,我一個人生活了三個月。我嘗試了一些新的事物,我們編輯部的一個小後生希望和我交往,我當時並不是很高興,只好告訴他,我還沒有和我家那位分手。
寫字的人對說話也是比較敏感的,小後生驚訝地看著我:你有男朋友你們要分手了
我意識到自己說錯了話,但也只好點點頭。
我安慰自己,你也不是沒人要的。
如果可以和平繼續,我當然希望自己還是和他長長久久在一起。但我在心裏衡量他的自負和他的愛面子的時候,難免會挫敗。性格這種東西是一個人從小到大的環境導致的,雖然不是天生的,那也根深蒂固。我沒有癡心妄想到去改變它,所以覺得挫敗,愛情在這種東西面前還是不得不低頭。這種事情很難改變。
不管是分開還是在一起我們兩個肯定會有一個最後的結果。我決定善始善終,於是和他約好,在機場外面的馬路對面等他。
等他的過程是恍惚的,他走過斑馬線來抱住我的時候我也是恍惚的。
我不知道他為什麽突然在公共場合抱住我,但是當他把手貼在我脖子上的時候,我一下子安心起來,那種感覺很奇妙。說不清道不明,但就是讓我平靜了下來。
我和他一起打了出租車回家,他在半路就急性子起來,我看見司機在反光鏡裏驚訝地看著我們兩個接吻,我沒有拒絕他,但我心裏還是想,待會我們八成談的還是分手。
在中國,分手已經是我們能談論的最高級詞匯了,但對於我們而言,分開住也差不多相當於離婚。
他一進門就想把我往床上帶,火燎火急的來脫我的衣服。我把他的手按住,結果他就低下頭來咬我的脖子,一邊咬一邊模模糊糊地說:“我辭職了。”
這四個字就像一道閃電一樣撲頭蓋臉的劈到我身上,我整個人頓時麻痹了,他趁著我沒動的這幾秒鐘就把我的衣服扒下來,我們兩個直接滾到沙發上,他順勢分開我的腿。我整個人喘氣來,他就摸著我的要害,一下一下。我腦子裏一團亂,他說的這四個字還在我腦子裏像是滾動彈幕一樣的一遍遍經過我的腦海。
在這種刺激下,我過了一會就臟了他的手。
他終於肯讓我們兩個坐下來談,說是坐下來談談,他還抱著我,我坐在他懷裏。
“可能之後就過不得現在那麽好了,”他這麽告訴我,可語氣裏也沒多少遺憾:“我打算找一份朝九晚五的工作,晚上就能陪著你。”
我一個字都說不出來,就聽他繼續講:“所以不許你和我分開,嗯聽見沒有”
我還能說什麽忙不疊的點頭。
他之前一心想著和事業和愛情的雙豐收,這大概是最符合他性格的想法了。但是他意識到自己這樣的狀況並不是兩者兼得的,他和我這麽說,如果要他放棄愛情,還不如換一份安穩一點的工作。
我腦袋裏亂哄哄的,他卻笑起來,低頭和我接吻,頭發亂了,遮著他的臉:“也許我應該學學教父,試著去規劃一下幸福,而不是金錢。”
我把頭擡起來,和他分開一段距離,他比我當初認識他的時候更加硬朗,臉上的線條稍有變化。我用大拇指從摩挲他的嘴唇,然後是一邊的臉頰,繞道鼻梁骨,再往上——我清晰的意識到,我和這張臉相處了整整十年。
我們相愛也互相包容,可能沒有那麽多曲折離奇的故事,最驚心動魄的也不過是一場大雨裏走了十分鐘;最溫馨的也不過是他看著我手裏的耽美小說,指著上面的情節說我們來試一試;最清楚的也不過是,我愛他,他也愛我。
人終究不能像泥巴,兩個小人捏成一團,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骨肉不分離,永遠在一起。
可我們還是相愛了。
我的手終於摸到他的額頭,把他亂糟糟的頭發掀了上去,露出清晰的眉目。
光彩動人。
作者有話要說: 這篇文到這裏就算是完結了。只是個自娛自樂的小短篇,寫的很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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