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四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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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老師你沒事吧?”

“聞老師是不是嚇壞了?”

“聞老師……”

孩子們一股腦兒小鳥雀似的表達關心,文斯在亂哄哄的聲音中聽見彭方漢說,“你反應可真快,多虧你接住你姐,不然這後面就是講臺,指不定得磕到頭。”

“就是啊,還好還好……”富小薇驚魂甫定,一顆心差點蹦到嗓子眼兒。

文斯這才渾渾噩噩回憶,他剛才的確是被聞禮接住了。

所以——他,一個四舍五入約等於一米八的漢子,被他名義上的弟弟,另一個一米九的漢子,用某種狗血電視劇裏常見的狗血方式給接了。

到底是該感嘆聞禮臂力驚人呢還是反應神速呢?

自己……應該沒有太重吧?

而此時此刻,人群後面的某位大力士,心裏想的卻是,他姐姐比看起來還要瘦,是相對於身高而言。

聞禮當然沒抱過別的女生,但在他的認知裏,文斯至少應該能讓他的胳膊感覺更沈重一些才對。

倒是這印象,讓聞禮不禁又想起在巴黎碰見的那個男生,和姐姐好像差不多高,他攬著他也覺輕省,不過沒有整個人抱起來,還是不知具體多重,只覺瘦人果然都差不多。

除了機場那次,那男生就沒再出現於公眾視野了,看來真只是個普通的路人甲,不然如同季明景粉絲後面無數次感嘆的,多好的出道機會,他怎麽就能消失得無影無蹤了呢?

文斯是不知聞禮在想什麽,他只顧著從剛剛的局促中鎮定下來,安撫孩子們,“我沒事,接著畫吧。”

再次站上凳子,他能感覺到周圍所有人都在無比關註地看著他,仿佛生怕他再掉下來一樣,這其中自然也包括聞禮。

文斯覺得又一陣窘迫,臊得慌,還有點詭異的緊張。

他可是鐵骨錚錚的男人,就算真摔個狗啃地也不至於怎樣。

這些人也真是的……

文斯用力捏住粉筆頭,心中腹誹,只差把粉筆頭掰成兩半。

**

雖然虛驚一場,但好在最終還是順順利利完成了前後兩面板報,文斯也憑借系統給的金手指,初來乍到就收獲孩子們滿滿的崇拜和喜歡,最後臨到放學還拉著他不肯放,紛紛要求一定在明天繼續教他們畫畫。

冬天天黑得早,為安全起見,四點多彭方漢和富小薇就準備送孩子們回家了。

文斯也想跟去來著,但在來時路上就已經和季明景約好,安頓之後去他們劇組探班,今晚看新年音樂劇的彩排,給提提建議。

文斯答應去的本意當然很簡單,給季明景和聞禮創造見面的機會。

劇組駐紮的地方比學校還要再高些,那邊挨著取景地,怕他們第一次不認路,彭方漢還請山民送了一程,過去翻越一段上行的山路,純靠步行的話一趟單程大概要四十多分鐘。

文斯和聞禮到那邊的時候,天已經徹底黑了,山頂除了過夜獵戶的臨時居所,已經沒有常駐人家,很容易就能望見劇組那邊燈光亮成一片,隱隱傳來輕快歡愉的樂聲。

演員們正在彩排,這是一場專為孩子們準備的音樂晚會,串場主題是《和森林動物居民一起過年》。

看得出劇組之前做了充分準備,編曲編舞都很用心,演員們扮作不同的動物,身上裝有簡單的道具,比如尾巴耳朵什麽的,就算沒帶妝,也都演得格外賣力認真。

文斯還是第一次聽季明景演唱兒童歌曲,掐著腔調做作賣萌時雖然搞笑,但也感覺更像那種鄰家大哥哥了。

雖然若要實話實說,這風格還是不太適合這麽大只的哥哥。

“你覺得季老師演的怎樣?”

文斯故意問聞禮,得到的回答是,“一般。”

“你就這麽評價你家代言人的?”

聞禮眼皮都不眨一下,淡淡道,“兩回事。”

真不可愛,文斯搖搖頭,“我倒覺得還挺帶勁的,至少你得承認,你扮起梅花鹿來肯定還不如他。”

季明景扮的是梅花鹿,頭上長角身上有斑點那種。

聞禮瞥了文斯一眼,沒說話。

等到彩排結束,季明景摘掉耳麥,先小跑過來打招呼,“聞總,聞小姐,你們來了。”

三人就此寒暄了幾句,關於這種兒童音樂劇文斯也提不出什麽實質性的建議,他都這樣聞禮更是如此。

張伯南導演留下兩名演員說話,聞禮一直註意著那邊動向,見他似乎完事了要往屋裏去,便道聲,“我過去一下。”然後去找張導了。

文斯雖然疑惑他找張導做什麽,卻也沒多想,和季明景繼續聊著彩排的事。

演員們三兩結伴往各自住地去,今天長途跋涉很辛苦,又一直排練到現在,大家都累了,互相招呼著準備休息,不一會兒,臨時搭建的燈光場地前只剩下兩道並排坐著的人影。

其實聊得已經差不多,再繼續都沒什麽可說了,但文斯還得等聞禮出來。

而季明景自然也不會將他一個人留在外面。

有一搭沒一搭地,就說起了上次年會,文斯打趣,“你別看我弟送你花時面無表情的樣子,平時也是酷酷的不愛搭理人,但實際上對待親人和在乎的人很細心的。”

“是的,能感覺到。”季明景回答。

文斯點頭只笑,能感覺到那就對了。

季明景恰偏過頭,正看見女孩臉上微微的笑意,只有側臉,可唇角勾起,帶著點仿佛炫耀般的得意。

季明景莫名地晃了下神,那張側臉的輪廓竟與記憶中的什麽人完美重合起來。

那個人……

“季老師?”

季明景猛然回神,“……”

文斯見他一臉怔忡,勸道,“你是不是累了?還是早點休息吧,不用在這兒陪我待著,聞禮應該很快就出來了。”

卻不料對方下一句突然問,“那束花其實是聞小姐買的吧?謝謝你。”

沒來得及掩飾的詫異出賣了文斯,他頓了頓,囁嚅,“你怎麽……”

季明景溫和一笑,“你忘了?幾年前你也送過我一束這樣的花,還有一段寄語,可惜我當時沒見到你的樣子。”

文斯:……超綱預警,他沒有原主的記憶啊。

“看來是忘了啊,”季明景抿起唇,似有幾許失落,旋即輕輕呼了口氣,在微弱的燈光下白白的一團,很快又消散入黑夜裏。

他笑著,像在自言自語,“不過我可記得很清楚。”

那張卡片上寫著:[不希望對你造成困擾,又想傳達我的心情,所以選擇了粉玫瑰,願初生愛意長存,未來仍會在你身後,看你微笑,為你鼓掌。]

以及那句:[For your s/ile,for y persevere]。

署名:[你永遠不變的粉——耳小思。]

“謝謝你,從開始到現在都沒放棄我,真的,非常感謝。”

季明景說這話時,眼神亮晶晶的,噙著笑意盯著他瞧,文斯接不上話,也不知他到底回憶了什麽,只能閉嘴裝傻。

正在想如何轉移話題時,虧得老天爺助他,聞禮終於結束與張導的談話,從棚子裏出來了。

聞禮見到坐在場邊的兩人,默默走去,道一聲,“九點了,我們回去吧。”

文斯連忙站起來。季明景也道,“你們是該回去了,夜裏看不清路當心點,明天學校見。”

“明天見!”文斯也給他道別。

季明景目送兩人離開,直到身影完全沒入黑暗,他仰頭看向天幕,邊笑著邊舒了口氣,這一刻仿佛放下什麽沈重的心結。

其實他早就猜到了,那次年會上臺前,廣告部經理說會給他送花,後來換成聞禮他就很詫異。

在他的印象裏,聞禮不是會在眾目睽睽下親自送花的人。

但如果那束花是文斯準備的,那也難怪堂堂聞總會放下面子親自頂包了。

雖然不知這其中有什麽陰差陽錯,但誠如文斯所說,聞禮的確體貼,並沒澄清那花是姐姐送的,電話裏也只解釋說是公司方弄錯了。

他怕文斯不好意思嗎?或者有別的隱情?

但至少可以肯定,文斯並不愛慕他。

季明景以前以為“耳小思”可能也是他的女友粉,後來在演唱會上親眼見到,他覺得不像,因為當面的感情流露是騙不了人的。

而出櫃那次,女友粉流失了許多,文斯開始也沒發聲,季明景還以為自己判斷失誤,後來的送花事件則讓他更加迷惑了。

而現在再次見面,季明景能確定,文斯對他真的沒有那個意思。

他終於可以放下心,減輕心頭的負罪感,耳小思是他最早的幾個老粉之一,曾在他最困難的時候不離不棄,說自私也好,他總是希望他們之間的情誼能夠走得更久遠一些。

演藝這條路看似充滿鮮花與掌聲,但對季明景而言,這些臺前幕後的人們,才是他最最重要的財富。

不過……

還是有些疑惑,文斯真的將之前那束花忘記了嗎?他眼神間那瞬間的躲閃,可他又確實給他寫下了相同的話,但……會這麽容易就忘記嗎?

季明景無意識地搖了搖頭,應該不會。

他們相遇的次數不多,自演唱會初見以來,文斯就和他想象中那個執著又敏感的粉絲不太一樣。

而他那張臉……

“季哥,咱們屋就差你了!”

有人在身後呼喚,季明景收斂思緒,答應了一聲,轉身回到屋裏。

張導親自帶隊清點完劇組人數,場子外的燈才盡數滅掉,只留下一排屋檐下照明小燈,以防有人起夜找不到方向。

**

城市裏□□點鐘正是夜生活剛剛開始的時候,華燈初上,璀璨流光,而此時這座小山包卻已經在夜色包裹下陷入淺眠。

文斯小心走在黑黢黢的鄉間小路上,道旁樹影婆娑,雖然已經聽說這附近山裏野生猛獸早就絕跡,但冬夜冷風吹得枯枝嗚嗚作響,感覺還是有些瘆人。

手機電筒的兩道亮光時而交錯,時而照向不同的兩側,文斯的羽絨服長及腳踝,看不清路也不敢走很快。

聞禮在他前邊,每隔小會兒便放慢腳步等他。

文斯望一眼前面隱隱約約與旁側不同的道路顏色,道,“我怎麽覺得回去要遠一些,這估計得走一個多小時吧?”

聞禮幫他看著腳下,“慢點走,不用急。”

他在前邊就是探路來著,山間露重,腳下時不時會踩到滑溜溜的苔蘚,他提醒文斯註意。

“你還是拉著我的衣服吧。”見文斯又有一步沒踩穩,聞禮終於還是建議道,“你的鞋底沒我的防滑。”

還真的是!文斯找到根源所在,從善如流,挺自然地伸手抓住了聞禮沖鋒衣的下擺。

可當抓緊之後,他跟隨聞禮又走了兩步,再擡頭望路時看見的就是前面那人寬闊高挺的脊背,隔著挺近的距離,有時候步子一頓,差點就能撞上去。

文斯心裏沒來由地有些局促,來時他們和那山民一起,隨便聊聊,現在回程卻是他和聞禮單獨兩個人,而來時感覺路途沒那麽遠,走著走著不知不覺也就到了。可現在這段路走了那麽久,仿佛還在相似的位置徘徊。

文斯手指無意識撚了撚那片布料,他覺得應當說點什麽,不然太安靜了,風聲和腳步聲混在一起,聽得人愈加頭皮發麻。

“那個……關於大林的事,你下午還沒說完。”

“當心。”

正好經過一個上下坎,聞禮將手機光往文斯腳下打,等他也平穩走過來,才說,“我上次出差來這裏,知道了那孩子的事,創致有這方面的產品,就適配一套給他裝上了,所幸效果不錯。”

還是一如既往,說什麽都輕描淡寫。

“我瞧著那好像不是市面上普通的假肢?”

“是帶神經傳感器的。”

果然,文斯沒看錯。“大林還小,他從現在直到成年,不可能只佩戴一套假肢吧?後續呢?”

“程序不變,只需要定期更新框架,換起來並不覆雜,等他年齡再大一些,身體發育穩定後,可以用上仿生假肢,外觀上看和普通人一樣。”

原來聞禮已經替他打算到後面的事了。

文斯白天見到大林走路,還有在教室畫板報時右手手指的動作,就看出那絕非單純的機械假肢,是可以順應大腦指揮的智能假肢。

聞禮雖然不提,卻不代表文斯猜不到,創致科技的事他向來還是很關註的,機械假肢的介紹在公司主頁上有,是未來智能醫療領域研發的一個核心項目,但因為造價高昂,融合了腦電波神經網絡感應器的假肢產品暫時還難以達到普惠於民的程度。

所以今天這些捐贈物資,還有這套幾乎終身包換的智能假肢,似乎在聞禮看來都無足輕重,連多提幾個字都不必。

弟弟能有如此為人,文斯自然是欽佩又驕傲的,可還是有種自己又在馬後炮的感覺,“這次來這兒是我叫你,你先前明明已經來過一次,卻說都不說,讓我還以為……”

以為提了個多好的建議,攛掇聞禮捐東西,甚至挺有成就感。

腳下正好有塊石頭子,文斯一半無心一半懊惱地,擡腳踢出去,小石子滾了幾滾沒入道旁厚厚的殘枝敗葉裏。

到底覺得幼稚,把後面嘀咕的話咽下了。

他以為聞禮應當沒聽清,孰料對方卻道,“抱歉。”

文斯微訝地擡起頭。

聞禮短暫停下來,隨即邊走邊說,“我原本覺得來過這裏的事,沒必要特意和別人說,不過是我疏忽了,你不是別人,我應該提前告訴你的,抱歉。”

他說話的嗓音依舊平淡,穩重得一如他此時特意落在前邊的腳步。

文斯揪著衣服的那只手突然就緊了緊。

聞禮回過頭,“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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