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那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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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到底是怎麽走出來的?”

張若禹問魏萊,因為他發現自己根本沒有能力告別這一段感情。

他愛展一鳴,超過愛自己。他甚至一點都不愛自己,但是他不能不愛展一鳴。

他可以為了展一鳴,下廚房,煲羹湯,只為讓他有一個好的胃口。但是到了他自己一個人的時候,他連個飯都做不熟。

“其實我,根本沒走出來。”

魏萊沈默半響,說出了這麽一個震撼人心的答案。

這兩年多來,沒有哪一秒,能讓他放下自己對那個人的思念。

“你找過他沒有?”張若禹問。說實話,現在距離兩個人分手還不到一個禮拜,他已經動了無數次心,想要哭著跑去給展一鳴認錯,求他原諒。

“我也找過啊。”魏萊說著,竟然從口袋裏掏出一根煙,抽了起來。見張若禹眼神詫異,他解釋說,“有時候,我壓力大,有時候,我心裏想他想的要緊,我偶爾抽一口,釋放釋放心頭的苦。”

魏萊在忍不住的時候,確實去找過那個盧傳智。

他到了東北,到了他家樓下,可是他不敢上去,他遠遠地看著,遠遠地蹲守著,滿心想著能看他一眼,就心滿意足了。

可是他始終沒有出現。

倒是他的老婆,大著肚子,來樓下散步。

他之所以能認出他老婆,是因為對方圍的圍巾,是自己買給盧傳智的生日禮物。

他看著那個女人挺著肚子,一臉沈醉的走在幸福當中,仿佛樓下的那片花園不再是花園,而是瑤池一般。

未來癡癡呆呆地看著眼前的這個女人,想象著他們倆的生活。

也許,他們才是幸福的。

良久,他明白了,能讓別人幸福,是一種能力。既然那個男人曾經讓自己幸福了,那麽,他大概也讓別人幸福了吧。

後來,他看到那個男人回來了。

奇怪的是,那個男人不再是他記憶中的那個男人了。

那個男人在這麽短的時間裏,成為了另一個人,一個十足的中年男人,挺著一個老大的肚子,提著一個老大的公文包,扶著自己的妻子,上樓去了。

魏萊驚訝地發現,這個世界的變化之快,遠遠超出他的想象。

那個男人,是盧傳智。但是他卸下了某些東西,又背起了某些東西。他以前最討厭大肚子,所以在健身房把自己的八塊腹肌練得閃閃發光,他以前最討厭那些公文包,總是有著跟程序員這個身份不相符的時尚。

但是現在,他卸下了這些,他也就徹底卸下了魏萊這個人和過去的生活。

他幸福了。

通過拋棄他的過去,他重新幸福了。

魏萊明白了。

從那一天之後,魏萊明白了這個世界的真實和虛假。魏萊明白了要尊重事實的活法。

魏萊把自己投身於自己唯一能投身的工作當中,接受滅絕師太的全新改造。

但是他依然懷念那段幸福。

他知道那段幸福是真的,而被拋棄這件事情逐漸被自己淡忘了。

“你看,這就是愛情,站在原地的人,總是要經受更多的東西。”魏萊淡淡地說,香煙的煙霧慢慢地飄起。

張若禹看著魏萊可以平淡地講述這段感情,知道自己該往前走了。

停在原地,懷念他,用眼淚將自己包裹住,這也許會顯得他對愛情的真心。

但是他也知道,人就得往前走。

只是,重回孤獨,讓他覺得每一分每一秒都十分難熬。

在他眼看著生命要掉入孤獨之中,無法自拔的時候,是展一鳴的出現,避免了自己的孤獨,而現在,一切又重新回到了這種孤獨當中。

“來跟我合租吧,老姐妹,抱團養老。”魏萊忙於工作,雖然給不了多大的陪伴,但是必要的支持總是在的。

“好呀。我們要不然養一條狗吧?”張若禹說。

“你一直不是想養一只貓嗎?”魏萊記得,張若禹其實更喜歡貓。

“他想要狗。”張若禹說。

“哦,”魏萊說著,宣布了幾條規矩,“養狗可以,我負責狗糧,你負責餵、鏟屎、遛狗,我反正是沒時間幹這些破事兒。”

“行。”張若禹說。

沒過幾天,魏萊就從朋友圈領養到了一只小狗,黑乎乎的小土狗,瞪著兩只王寶強似的眼睛,咕嚕嚕地看著張若禹和魏萊。

“你說,我們叫他啥好?”魏萊問,“要不就叫他懷念展一鳴?”

“滾,”張若禹被他逗得鼻涕泡都出來了,“就叫他樂樂吧。”

讓我們快快樂樂的。

其實,張若禹應該感恩樂樂的。

正是因為有了樂樂,他才學會了怎麽去照顧一個人。

通過學習照顧一條狗,他學會了如何照顧一個人。

通過對一條狗的上心,他知道了自己以前對一個人有多麽不上心。

有了樂樂之後,張若禹終於可以把自己的時間,從全部的學習當中,抽出來,交給生活一點兒。在過去,張若禹從來都沒有生活。魏萊經常說,張若禹這個人努力的可怕。

但是現在,張若禹不再那麽努力了。

他完成了畢業論文,在北京找到了一份能養活自己的工作。是的,沒有了牽掛,他不需要再回到省城去了。

但是他回到了廚房。他也學著用短視頻記錄起了自己的生活。

記錄狗狗的成長過程,記錄自己做的每一道菜,也記錄自己在職場上的點點滴滴,和自己終於開始執行起來的旅行。

以前說過,要去很多地方旅行的。

以前跟展一鳴說過。

自己的夢想是走遍大川大河。

現如今,終於走了出去。

張若禹的第一站,是西藏。不能免俗的西藏。他老早就想要站在那個布達拉宮前面,拍一張照片。以前沒來的時候,總有很多幻想,幻想著,這種事情應該是跟誰一起來的。但是等到自己孑然一身來到這裏的時候,才發現,原來一個人也沒什麽大不了的。

當然,以前總覺得旅行是很厲害的事情,但是當他的雙腳踏上這片神秘的土地,當他的雙眼裏裝滿陌生人的生活時,他也覺得,這一切不過如此。

但他還是愛上了西藏,西藏不一樣。

倉央嘉措的《那一世》對他印象深刻,那時候,他對這首詩情有獨鐘。

可是此時此刻,他轉動經桶,依然不為超度,卻不知道觸摸到的是誰的指尖;他也磕長頭匍匐人間,沒有想去覲見,也貼不著想要的那個溫暖;他轉山轉水轉佛塔,來世也不想重回人間,途中也不知道能和誰相見。

找來找去,他找到了最適合自己的旅行方式,他蹲在臺階旁,看人來人往,反而成了最有樂趣的事情。

他從下午一直坐到晚上,坐在那裏看著晚霞染紅天空,看著暮色四起,黑暗包圍這座城市。他看到了什麽?他也不知道,只覺得在人來人往之中,別人都是成雙成對,唯有自己形單影只。

在晚上的時候,他給魏萊打電話,讓他記得遛狗。

魏萊則跟他說,傷感無益,早點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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