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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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晴六點三十五爬起來,剛拉開窗簾,遠遠的看見了一輛有些熟悉的車,自嘲似的搖了搖頭。

傻瓜,想人家想瘋了嗎?

活動了一下面部表情,頭還是有些暈,昨天檢查了血常規,血小板和白細胞都有些低。

他慢慢挪到床邊,把信封拿出來,用刀片劃開小腿把信封裏的芯片塞了進去。

傷口因為血小板的減少很久都還在流血,承晴無奈,把床單撕開勒緊傷口。

這是程若然的soheali內部研究中心搗鼓出來的東西,因為承晴早期曾經接受過soheali的一項人類再生機械骨骼的研究,所以他的身體裏還有當時植入的微電子納米控制系統,導致了他現在的類似於白血病的癥狀。

這種鈦合金人造骨已經有了一些磨損,畢竟已經在他身體裏待了三年多了。

幸好還沒生銹,否則問題更多。

當時他們一共16個接受了這項手術,現在身上依舊還留有這種人造骨的人傷的傷死的死,就剩他和組織內的兩三個了。

研究中心當時並沒有預料到這種現象,當然也不排除他們覺得接受手術的人不一定能存活到現在的可能,總之,他應該算是最好的一個了,還沒死就是幸運,加上這兩年多的安穩日子,恐怕其他幾個的情況也比他好不到哪去,否則這種芯片業不一定能出現。

當時沒有想過再取出,現在不知道有沒有這項預案,再說吧!

承晴把臉貼在腿上,看著窗外已經透藍的天空,能活一天算一天。

霍格從車裏出來,助理王姐已經在機場的入口等他了。

“霍總,我已經和澳洲分公司那邊聯系好了,分公司的總經理劉建華負責接應您。到站後會有專人負責帶您轉機去離昆士蘭較近的城市,再做車去昆士蘭,因為當地的條件不允許,所以有可能您要徒步前往一段路程。一個小時前劉總經理已經打來說他安排好了相關事宜,到了那裏以後他會負責具體的問題。”王姐從她的汽車後備箱裏拎出了一個小包“這是歡姐托我交給您的,她要我囑咐您小心。”

王姐嘆了口氣“霍總,一定非去不可面嗎?”

“嗯,幫我回她,我一定平安。”霍格拎著旅行包,“我走了。這段時間,一切就交給你們了。”

“霍總!”王姐叫住霍格。

“嗯?”

王姐的擔憂此刻才顯現在她那張撲克般只有公式化表情的臉上。

“小心。”

霍格給了他一個安慰的笑容“如果承晴來找我,就說我不在就好了,讓他好好休息,必要時可以叫承家的人帶走他。”

王姐有些驚異“可是。。。”

“照我說的做吧!”

“是。”

直到飛機起飛,王姐才離開機場,窗外的風景依舊,可是那兩個孩子。。。

她覺得自己真的該退休了,從一開始就跟著霍格的老臣已經不多了,雖然霍格不是不容人的人,她也不願離開,但這人世間沒有不散的宴席,就算她再怎麽舍不得這孩子,終究也幫不了他幾年了。

飛快的車速拉長了樹木的影子,小憩一會,暉瀾大廈就在眼前。

她看著面前她工作二十幾年的地方,想她一個銷售部的小白領,沒有背景,沒有長相,什麽都沒有,空有一身本領,卻無處施展,渾渾噩噩十幾年。而這份知遇之恩,她是沒齒不忘的,更何況,陪著霍格打江山的日子是多麽自豪?

小小的她,就像是一個古代帝王的臣子,陪著君王南征北戰,浴血沙場。

可是,功臣易老,她也累了,這龐大的商業版圖,也需要有新人來幫他鎮守。

她站在大廈的最底層,仰望著這座數十萬人都羨慕不已的豐碑,心中是無盡的感慨。

承晴把房子收拾了一下,連續好幾天了,該出去活動活動,人長久不活動是要生黴的。

lufar白天是沒有什麽生意的,一般這個時候來這裏的都是白天想喝酒沒人陪的,或者是壓根就沒走的,喝醉了就睡在這。

承晴推開玻璃門,頭止不住的眩暈,急忙跑進去,就吐在了吧臺旁邊。

“不好意思,吐在這裏是要收費的。”侍應生看承晴吐完了就不急不慢走過來。

“你看清我是誰了嗎?我吐這兒一般不要錢。”

承晴痞裏痞氣的往吧臺椅上一坐,“給我杯水。”

他擦著嘴,感覺胃裏一陣翻滾,胃裏已經什麽都沒有了,可還是惡心的厲害,燒心的感覺,嘴裏也是一股味。

“你誰啊你?”侍應生來火了。

承晴撇了他一眼,反問道“你誰?”

“我。。。我。。。”侍應生也二,給人家一杯水就完了唄。

“我什麽我?給我杯水!”承晴捶了一下吧臺的臺面,人造石本身就不結實,那一拳下去,直徑十厘米左右全裂了。

侍應生給他倒了杯水,“您就是晴哥吧?”

承晴沒理他,胃裏還是難受,看了一眼他那副狗腿樣,突然被逗笑了。

“你不是新來的嗎?”一般白天在lufar的都是新人。

“是啊。。。”他一臉苦惱的樣子,“都來了兩個月了,還是被排在白天。”

“不著急。”承晴把杯子放在他面前,小夥子機靈的給他倒滿了“就在這幾天了。”

承晴看他一臉崇拜的看自己,這麽久了,看來他還沒從人類的視野中消失啊!害的承晴以為他都退化到史前時期了。

一般lufar的侍應生在白天閑了兩個月左右都會被安排到晚上一次。然後,看看適應情況,要是不適應就直接PASS。

承晴曾經也是這裏的侍應生,當時是在執行任務,暫時呆在這,好不容易混了一個月,實在在白天時段熬不下去了,打算換個地兒蹲點。剛想走人就和劉健成了朋友,第二天就給安排到晚上去了,當然,那個時候他們還沒勾搭上。

是後來再回來的時候才勾搭上的,不過,承晴並不是為了刺激某位姓霍的人士。

霍格。。。應該算得上是承晴的初戀。

承晴轉著杯子,多角的玻璃給人一種恍如隔世的感覺。

承晴笑了,只有老人才喜歡感嘆過去,看來,是真的老了。

承晴笑的更開心了,應該是快死了吧?

作者有話要說: 更到十章了~~撒花~~慶祝我還是一個沒人理的小孩~~~唉....再這樣下去就只有撲街的命了,可憐吧唧的小孩啊~~第一章已經出現了,有點肉,不喜勿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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