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父母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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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清洛直到周日早上,才得知媽媽昨天想跟自己說的事情是什麽。
林若梅昨天去了一趟舅舅家,聽舅舅和舅媽說,林老爺子最近的態度有些緩和,舅舅便想攛掇著一家人聚一下。
江清洛從小就知道自己有個外公和外婆,但自打出生以來就沒有見過他們,她也不敢問為什麽。
直到今天才得知原因。
事情要從十幾年前開始說起了。
當年江清洛的父親江文山還是舅舅手底下的員工。那個時候林家一家人還住在一起,舅媽要照顧年僅三歲的林皓然,林若梅就經常去公司給舅舅送飯。
一來二去就認識了江文山。年輕時的江文山英俊瀟灑,而林若梅也可以稱得上是明眸皓齒,兩人一見鐘情。
父親母親兩人瞞著林父偷偷交往,林若梅雖然從小金枝玉葉嬌生慣養,但跟著他哪怕是吃著路邊的一個紅薯都覺得分外滿足。
直到一年之後江文山鼓起勇氣和林若梅求了婚,他們兩個才敢將此事告知林父。
雖然已經想到林父會反對此事,但未曾料到他竟會因此勃然大怒。
林父在知曉兩人交往之事後命人調查過江文山的底細,他出生在一個偏遠地區,家中很是清貧,更何況此人性格強勢,嫌貧愛富,並不是自己寶貝女兒的良配。
不過當時的林若梅是被愛情沖昏了頭腦的,怎麽說也聽不下去這些話,偷了戶口本便和江文山成了親。
林父一氣之下揚言要和她斷絕父女關系,厲聲讓她從此不要再踏進林家的大門。
林若梅高傲,便也做到了。
一年之後,江清洛便呱呱墜地。兩人這才意識到撫養孩子所需要花費的精力和金錢是自己意想不到的,為此也經常吵架。
江清洛就是在這麽一個貧寒嘈雜的環境下長大了。
她六七歲時,生活上已經不用大人操心,可以獨立了。正巧這個時候,江文山老家的一個朋友給他介紹了一份外地的工作,據說工資比他現在的工作要多上兩倍。
自從林若梅和林家斷絕關系之後,他也被林家的公司辭退了,現在的工作收入微薄,他當然有些心動,想帶著林若梅一起過去。
林若梅想到那邊情況怎樣還未可知,不想帶著孩子過去受苦,於是就把幼時的江清洛寄養在南餘市的祖父家,每月定期寄過去一些生活費。
林家的老家就是在南餘市,只是這麽些年,林父的生意做得是蒸蒸日上,便舉家搬到了北辰市定居。
然而沒過多久,林若梅和江文山兩人帶去的錢都被那個所謂的「朋友」給騙光了。
江文山氣急敗壞的將所有過錯都推脫到她的身上,在他大罵她是「掃把星」「禍害」等不堪入耳的話時,林若梅漸漸的對這段婚姻感到失望。
江文山也沒有料想到,林家人居然可以做得這麽絕。當初看見林若梅時,他就知道她是林如海的妹妹,林家的掌上明珠,除了被她的外貌所吸引,還有她那豪闊的家世不知道能讓自己少奮鬥多少年。
林若梅多少是有些富家千金的小性子在身上的,這讓大男子主義的他很是不滿,但想到她的家世他便一而再再而三的忍讓。
只是沒想到結婚之後,林家居然忍心將這麽一個寶貝女兒丟在外面不管。
江文山原以為這是林父的計謀,想讓自家女兒看清楚他的真面目,誰料他和好友串通了這麽一場騙局之後,林若梅已經身無分文,但林家人還是無動於衷。
至此,林若梅對於他來說已經毫無利用價值了,他和好友平分了騙來的錢,回到了老家,將她一個人丟在了外地。
過了一段時間,林若梅實在是沒有辦法,才硬著頭皮給哥哥打了個電話。
林如海在接到電話之後,火速趕往到她那裏,接她回了北辰市。
如果說之前對江文山還只是失望,那麽當他把她一個人丟在一個陌生的城市時,以及哥哥把他串通好友騙她錢的證據甩在她的面前時,她就已經感到絕望了。
於是,她下定決心要與江文山離婚。高傲半生的林若梅,哪怕窮困潦倒時也沒有想過求得林家的幫助,現下決定離婚,無外乎變相承認了自己當年的決定有多荒唐,為了一個男人和父母斷絕關系的行為有多愚蠢。
江文山當然不會那麽輕易就答應離婚,在得知她與林如海重歸於好了之後,他又恢覆了以往溫柔體貼的樣子,以各種借口求得林若梅的原諒。
林若梅糊塗過一次,但清醒過來之後,再也不會在同樣的地方跌倒兩次了。
兩人打了官司之後正式離婚,江清洛的撫養權落在了林若梅的身上,江文山連爭都沒想著爭。
然而離婚之後,林若梅並沒有立刻就把江清洛接到她的身邊,她一心想著好好掙錢,能夠給孩子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之後再把她接回來。
只是祖父的身體越來越差,已經沒有精力照顧江清洛了,於是林若梅只好把她再送去自己的遠房表妹家,表妹和她的關系並不十分親厚,但她給的生活費足夠豐厚,這才算是答應下來。
江清洛還是待在了南餘市,暑假寒假時林若梅就帶著她回到北辰市。
江清洛只記得那時,林若梅住在一個腿腳都伸不開的小單間裏,床窄得兩個人睡在一起都無法翻身,但她還是覺得很幸福。
如果她知道自己媽媽那時的想法的話,她一定會告訴她:最好的生活環境就是有她的地方。
日子在江清洛小學畢業之後終於有所好轉,這幾年裏林若梅攢下不少錢,終於在北辰市租下了一個兩室一廳,順帶著租下了一個店鋪,開始經營化妝品店。
江清洛現在住的這個房子,也是因為化妝品店生意還算不錯,林若梅終於在她初中畢業之前攢夠了錢付了首付。
一步一步走過來的腳印都不容易,但她從始至終都別扭的沒有接受家裏一分錢的資助。
早在他們離婚之後,林如海就給她打了不少錢,甚至還要將江清洛接到自己家來住著。
只是林若梅拒絕了哥哥的好意,也連帶著將錢一並退還給他。
她不是不想和林家沾上瓜葛,只是固執的想用自己的雙手為過去犯下的錯誤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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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清洛從小就知道自己有個外公和外婆,但自打出生以來就沒有見過他們,她也不敢問為什麽。
直到今天才得知原因。
事情要從十幾年前開始說起了。
當年江清洛的父親江文山還是舅舅手底下的員工。那個時候林家一家人還住在一起,舅媽要照顧年僅三歲的林皓然,林若梅就經常去公司給舅舅送飯。
一來二去就認識了江文山。年輕時的江文山英俊瀟灑,而林若梅也可以稱得上是明眸皓齒,兩人一見鐘情。
父親母親兩人瞞著林父偷偷交往,林若梅雖然從小金枝玉葉嬌生慣養,但跟著他哪怕是吃著路邊的一個紅薯都覺得分外滿足。
直到一年之後江文山鼓起勇氣和林若梅求了婚,他們兩個才敢將此事告知林父。
雖然已經想到林父會反對此事,但未曾料到他竟會因此勃然大怒。
林父在知曉兩人交往之事後命人調查過江文山的底細,他出生在一個偏遠地區,家中很是清貧,更何況此人性格強勢,嫌貧愛富,並不是自己寶貝女兒的良配。
不過當時的林若梅是被愛情沖昏了頭腦的,怎麽說也聽不下去這些話,偷了戶口本便和江文山成了親。
林父一氣之下揚言要和她斷絕父女關系,厲聲讓她從此不要再踏進林家的大門。
林若梅高傲,便也做到了。
一年之後,江清洛便呱呱墜地。兩人這才意識到撫養孩子所需要花費的精力和金錢是自己意想不到的,為此也經常吵架。
江清洛就是在這麽一個貧寒嘈雜的環境下長大了。
她六七歲時,生活上已經不用大人操心,可以獨立了。正巧這個時候,江文山老家的一個朋友給他介紹了一份外地的工作,據說工資比他現在的工作要多上兩倍。
自從林若梅和林家斷絕關系之後,他也被林家的公司辭退了,現在的工作收入微薄,他當然有些心動,想帶著林若梅一起過去。
林若梅想到那邊情況怎樣還未可知,不想帶著孩子過去受苦,於是就把幼時的江清洛寄養在南餘市的祖父家,每月定期寄過去一些生活費。
林家的老家就是在南餘市,只是這麽些年,林父的生意做得是蒸蒸日上,便舉家搬到了北辰市定居。
然而沒過多久,林若梅和江文山兩人帶去的錢都被那個所謂的「朋友」給騙光了。
江文山氣急敗壞的將所有過錯都推脫到她的身上,在他大罵她是「掃把星」「禍害」等不堪入耳的話時,林若梅漸漸的對這段婚姻感到失望。
江文山也沒有料想到,林家人居然可以做得這麽絕。當初看見林若梅時,他就知道她是林如海的妹妹,林家的掌上明珠,除了被她的外貌所吸引,還有她那豪闊的家世不知道能讓自己少奮鬥多少年。
林若梅多少是有些富家千金的小性子在身上的,這讓大男子主義的他很是不滿,但想到她的家世他便一而再再而三的忍讓。
只是沒想到結婚之後,林家居然忍心將這麽一個寶貝女兒丟在外面不管。
江文山原以為這是林父的計謀,想讓自家女兒看清楚他的真面目,誰料他和好友串通了這麽一場騙局之後,林若梅已經身無分文,但林家人還是無動於衷。
至此,林若梅對於他來說已經毫無利用價值了,他和好友平分了騙來的錢,回到了老家,將她一個人丟在了外地。
過了一段時間,林若梅實在是沒有辦法,才硬著頭皮給哥哥打了個電話。
林如海在接到電話之後,火速趕往到她那裏,接她回了北辰市。
如果說之前對江文山還只是失望,那麽當他把她一個人丟在一個陌生的城市時,以及哥哥把他串通好友騙她錢的證據甩在她的面前時,她就已經感到絕望了。
於是,她下定決心要與江文山離婚。高傲半生的林若梅,哪怕窮困潦倒時也沒有想過求得林家的幫助,現下決定離婚,無外乎變相承認了自己當年的決定有多荒唐,為了一個男人和父母斷絕關系的行為有多愚蠢。
江文山當然不會那麽輕易就答應離婚,在得知她與林如海重歸於好了之後,他又恢覆了以往溫柔體貼的樣子,以各種借口求得林若梅的原諒。
林若梅糊塗過一次,但清醒過來之後,再也不會在同樣的地方跌倒兩次了。
兩人打了官司之後正式離婚,江清洛的撫養權落在了林若梅的身上,江文山連爭都沒想著爭。
然而離婚之後,林若梅並沒有立刻就把江清洛接到她的身邊,她一心想著好好掙錢,能夠給孩子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之後再把她接回來。
只是祖父的身體越來越差,已經沒有精力照顧江清洛了,於是林若梅只好把她再送去自己的遠房表妹家,表妹和她的關系並不十分親厚,但她給的生活費足夠豐厚,這才算是答應下來。
江清洛還是待在了南餘市,暑假寒假時林若梅就帶著她回到北辰市。
江清洛只記得那時,林若梅住在一個腿腳都伸不開的小單間裏,床窄得兩個人睡在一起都無法翻身,但她還是覺得很幸福。
如果她知道自己媽媽那時的想法的話,她一定會告訴她:最好的生活環境就是有她的地方。
日子在江清洛小學畢業之後終於有所好轉,這幾年裏林若梅攢下不少錢,終於在北辰市租下了一個兩室一廳,順帶著租下了一個店鋪,開始經營化妝品店。
江清洛現在住的這個房子,也是因為化妝品店生意還算不錯,林若梅終於在她初中畢業之前攢夠了錢付了首付。
一步一步走過來的腳印都不容易,但她從始至終都別扭的沒有接受家裏一分錢的資助。
早在他們離婚之後,林如海就給她打了不少錢,甚至還要將江清洛接到自己家來住著。
只是林若梅拒絕了哥哥的好意,也連帶著將錢一並退還給他。
她不是不想和林家沾上瓜葛,只是固執的想用自己的雙手為過去犯下的錯誤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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