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1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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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 記得忘記 BY jinbai

CP2015-06-10完結

內容簡介:

暗戀失敗 第一人稱

時間是治療失戀的良藥,這是哪個混蛋說的?為什麽這麽久了在收到他的喜帖後,我還會這麽難受?

不過話說回來,我們也沒有戀過。

認識他很多年了。

初二的時候,因為搬家,我不得不轉學。從此不但開始了新的生活,也認識了他。當然,如果沒有他,我現在也許就不會這麽痛苦。

生平第一次成為插班生,那種感覺很難形容,可以說是既期待又害怕吧。期待什麽?由於在以前的學校裏一直都是班長,煩了,所以期待在這個沒有人認識我的地方重新開始。至於害怕,其實也沒什麽,只是來到一個陌生地方的不安感吧。

幸好我的適應力還可以,很快便融入了新的學校生活。本來就是嘛,讀書哪裏都是一樣。除了,這裏有他......

已經不記得什麽時候開始留意他了。

一個班裏面總有那麽幾個人是特別引人註目的,他就是其中之一。事實上,他不是很帥,讀書也只是一般,但卻很愛搞怪。即使是現在,一想起他,便是那個扯起嘴角帶點邪氣的笑容。

我跟他住得很近。平時放學,我們總是前後腳回家,卻有默契的從不打招呼。

和他的交集始於一個下雨天,媽媽到學校給我送雨傘。我看到他貌似嘲笑的看了我一眼便走入雨中,當時的我覺得很丟臉。

所謂交集,其實是他開始捉弄我。對於他那種幼稚的行為,我由最初的生氣到後來的無動於衷。時間長了,他好像也厭倦了。

不知為什麽,我們的關系卻好了很多。放學的時候,即使沒有約定,也會一起走。

住得很近的一個同學,這是那時我對他的感覺。

轉學後的第一個家長日,家人有事不能出席,媽媽找來一個好朋友作代表。眼看約定的時間就到,那人卻還沒出現。我在走廊張望, “不用緊張,可能就到了。”他出現在我身邊,還說了這句話安慰我。

第一次,我發現原來他說話也可以這麽溫柔。

我們也由普通同學變為朋友,平時不但一起回家,周日也會一起去玩。

時間一天天過去,我們都在慢慢長大。

原以為我們可以做一輩子的朋友,這個想法卻在他和她牽著手出現在我面前時破滅。那時才知道,原來我一直都不想只做他的朋友。

當二個人變成三個人,而自己才是多餘的一個,這種感覺很不好受,卻不能說出口。

我知道自己很小氣,要我每天若無其事的看著他們打情罵俏,實在辦不到。於是,我只有自己走開。

他曾問過為什麽,我卻什麽也沒說。我可以說什麽呢?告訴他我很喜歡他?然後很嫉妒她?我做不到。因為除了小氣,我還很懦弱。

可以說,我性格裏所有的陰暗面都是由他觸發。在他訴說已和她分手時,我在心底卻有開心的感覺。又回到了仿彿只有我們,沒有旁人的世界,那是迄今為止我最開心的日子。他對我很好,好到我以為我們會有機會發展。現在當然知道那只是我一廂情願,我們從來也只是朋友。

日子又再平淡的過去,我們已經是高三的學生了,即將各奔前程。

在最後一次的中學校運會上,我一時沖動報了長跑。沒想到,他竟然每天都陪我練跑。那時我就想,好吧,就算只是朋友,能這樣過一輩子,我也該滿足了。

不知道是我這個願望太過份,還是上帝知道其實我對他還有遐想。還未高考,他就被家人送去外國留學。當時,我一邊在難過,同時也為自己松了口氣,以後不用這麽痛苦了。

由最初的每天都發電郵,到一個星期才一次,到現在一個月才聯絡一次,只是幾年間的事。

我們都在不斷的改變。除了做夢的時候,我幾乎都沒想過他。我以為,我對他的迷戀已成過去。顯然,我是低估了他的殺傷力,高估了自己的覆原力。

再次見到他,是在中學的同學聚會上。

他剛畢業回來,也帶回了一個她。心碎,只是在一剎那。天知道,我用了多大的力氣才能像其他人一樣,微笑望向他。

那次後,便以各種忙的藉口拒絕與他見面。好吧,我承認我是很沒用。

但沒想到他更絕,竟然把喜帖寄到我家來。再一次,我輸給了他。

終於來到他的婚宴,周圍都是祝福他們的人。

在人群中,一眼便看到他。那樣笑著,擁著妻子的他。

走向他,彼此互擁。如果這是你要的幸福,除了祝福,我還能做什麽?

沒能堅持到整個婚宴結束便離開,請原諒,這已經是我的極限。

跟他認識這麽久,實在有太多的記憶。以前聽人家說過,當你不能擁有時,惟一能做的便是不要忘記。

我記得,從不抄筆記的他,曾經為了生病的我抄了一個星期的筆記;

我記得,在我不開心的時候,他會陪我坐上一個晚上,卻什麽也不說;

我記得,在陪我練跑的時候,他總會放慢步伐來就我;

我記得,他曾經在失戀後說過,跟我在一起最舒服;

我還記得,他曾說過,如果可以,他會愛上我......

太多了,多到記憶再也承載不起。

下次,再見他的時候,我會記得他有一個跟他很配的妻子,記得我們終究只是朋友,記得我一直以來的自作多情,最重要的是記得忘記。

在我以為已經可以忘記的時候,他又出現了。

自從他結婚後,刻意與他保持距離,所有的同學聚會也不出席。怕的,只是看到或聽到任何關於他的事情。

得不到,至少我避得起。早就知道自己是一個自私和懦弱的人,特別是涉及到他的時候。

最初他也嘗試與我聯絡,但看到我冷淡的回應後,久而久之,他放棄了。也許是沒時間,也許是覺得沒意思了,誰知道呢。

反正,世事就是這樣,哪需什麽原因。況且他是無辜的,只是我強行把自己的感情投放在他身上。

幾年沒見,都是快三十歲的人了。

在我還猶豫要不要跟他打招呼時,他已經牽著身邊的人向我走來。

一個笑容,一句好久不見,足以讓我幾年的努力付之流水。原來,還是會痛。

我應該拒絕的,卻跟他來到餐廳。

“明明,叫叔叔。”

好可愛的小孩,想必是集父母的優點於一身。

看著他與兒子的相處,他真的變了很多,我又何嘗不是。不同的是,他已經是一個孩子的爸爸,我還在尋尋覓覓。

“叔叔?是哥哥。”

“少來,你只比我小幾個月。”

就像這幾年不曾有過隔膜,回到讀書的時候一樣。

不禁相視一笑。或許,男人就該這樣。

“明明,讀幼兒園了嗎?”

“嗯,我上中班了。”

乖巧伶俐的小孩,他小時侯是否也是這樣?

“什麽時候到你?”

也許是我望著明明的表情,令他以為我在羨慕。

忍不住苦笑。

“養不起,你知道現在養一個小孩很貴的。”

看得出我在敷衍,他只笑而不語。

“怎麽不見嫂子?”

只想轉換話題,問出一直想忽視卻在意的話。

“我們離婚了。”

他淡淡的說出口,卻在我心中投下一個重型彈。

雖然我知道,即使是這樣,也沒有我的什麽事。心,卻不受控地開始有所期待。

幾年沒聯絡的人,只需一個小小的契機,便可重新熟絡起來。

收到他的電話時,我剛剛下班。上次重遇後,即使知道他已離婚,我也沒有找他。暗地裏的希冀與現實,我還分得開。

原來他要我幫忙照顧兒子幾個小時。對於這個要求,我感到高興。在需要幫忙的時候,他想到我,而且還將最重要的人交托給我。這代表他對我的信任。

所以即使沒有與小孩相處的經驗,我也爽快答應。

將兒子交給我後,他便離開。

我帶著明明到一間餐廳坐下。

明明很乖,吃了一件蛋糕後,便自己拿出作業來做。

看著他安靜地練習著寫英文字母,粉藍毛的校服,長長的眼睫毛,紅色的小臉,再加上那認真的神情。突然覺得,能有一個這樣的兒子也不錯。可惜,我這輩子大概也沒有這樣的機會。

這幾年,也不是沒有談過戀愛,但每次總好像缺少了什麽,所以都不長久。只能說人與人的相處是一門學問,談戀愛更是一門高深的學問。當然,身為gay,就算再怎樣精通這門學問,也不代表會有什麽結果。尤其當你想要的人,只想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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