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三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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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競做編輯那段時間,出過幾本書,鄉土文學那類的,語言質樸平實,嚴肅性和學術性氣息濃厚,偏向自我反思和窮究當代社會問題,憑借著極高的哲思邏輯和美學價值,拿過三個獎,但不是迎合市場那一掛的,只在他們那個挺小的文化圈內比較出名。

給林緒父母挑禮物的時候,林緒在付競書架巡視,見架子上擺的他寫的那幾本書,就說,送這個就行。

“你就別磕磣我了。”付競沒好氣兒的瞧了他眼,把人手裏的書又放回去。

見家長是個大事兒,付競覺得,林緒應該是被家裏人欺負慘了,每換一個女朋友就被要求著往家帶,對林緒來說,談戀愛都快成一種孝敬父母的職業了,所以他倆重逢才沒多久,林學長就職業病犯,迫不及待要把他介紹給父母認識。

林緒一家人的職業都跟金融財商有關,林緒父親年輕的時候是一家大公司的經濟顧問,後來辭職進軍酒店和餐飲業,退休後就只負責管賬查賬,剩下的雞零狗碎都交給了事務所在打理,母親是財經大學的經濟學教授,兼任法學院副主任,也是去年才退的休,送禮物是件挺麻煩的事兒,尤其是給什麽都不缺的人送禮,更麻煩。

付競本來想訂個按摩椅,結果林緒說他們家已經有兩把了,用不著,林父不抽煙,老了血壓也高,醫生不讓喝酒,付競提前備好的幾條軟中華和茅臺就只能留著給自個兒享受了。

林母的愛好就是看書養花,這習慣倒跟付競一樣,但第一次見面就給前輩送自己的書有點不太合適,付競又不能搬著自己書房養的一堆草過去,最後想了想,就去同仁堂買的燕窩和人參,又提了兩箱阿膠,全都裝林緒的行李箱裏。

林父林母想兒子,所以他們要在那兒住三天,林緒在那邊有換洗衣服,不拿行李也沒事兒,付競東西不多,亂七八糟隨便裝裝,箱子就滿了,付大爺會盤算,他倆人一人提一個,這樣還能省下托運費。

付大爺昨晚喝高了,又被人玩命折騰了一晚上,酒還沒怎麽醒,就又要出遠門,這一整天都是在暈頭轉向中度過的,傍晚上了飛機,林緒放好了行李,讓付競坐在裏側,給人多要了個小毯子,搭在他身上,給他蓋厚點兒。

付競在臨睡前,有點不放心的湊到林緒的耳邊,胳膊肘懟了懟他的腰窩,小聲跟人說:“一會兒我要打呼嚕,你記得把我弄醒啊。”

“沒事,”林緒笑了笑,也扭頭小聲跟人說:“你呼嚕聲不大。”

“那也不行,”付大爺壓低聲音說:“影響人家怪不好的,你可別叫我招人討厭。”

“你以前沒在飛機上睡過覺嗎?”林緒笑問:“沒人陪你一塊兒的話,你要是累了怎麽辦?”

“撐著。”付競爽朗的笑容中帶點憨厚,粗糙的大手擡起,有點不好意思的搓了搓腦門。

“撐不住了呢?”

“沒撐不住的時候。”

“知道了,”林緒低頭笑一聲,心裏有點酸澀,把他的手放回毯子裏握了握,然後遞給他一個純黑色的軟綿厚眼罩:“外頭光強,戴著這個舒服點兒。”

“謝了。”付競困得不行,接過來就套上,壓低了座背,仰頭睡覺。

林緒坐飛機不困的時候,如果沒有緊急的工作要處理,他還是看書打發時間。

習慣了,只要出門遠行就會往行李裏添本書,對他來說,看書就是放松腦子,知識是永無窮盡的,時常充電豐盈自己的見識思維,是他從小就養成的習慣,讀書教人思考,教人辯證的看待自己和世界的關系。

人到中年是個節點,太過安逸的年紀,穩定生活圈子和工作圈子容易消磨人的鬥志,人擁有的太多,平凡人甘自平凡,繼續繞著原來的生活節奏,庸碌輪回著可以一眼望得到盡頭的日子,不平凡的人,腳底已踩遍艱辛坎坷站到了峰頂。

林緒屬於後者。

不平凡的人,錢勢名利,盡數皆收,勝利者在拿著自己血汗澆築的戰利品時,很難不自得自滿。虛榮心是人之常情,無可厚非,可在峰頂站久了,再偉岸高大的英雄,也容易被這漸迷人眼的繁華富貴擾亂心智,欲望催動著自我膨脹,本心被遮蔽,叫人越往前走,越變得不像自己。

這個年紀再看書,只是為了保持一顆平常心,讓他無論在什麽位置,都能做好自己,讓他不至於因為年齡漸長而頭腦遲鈍昏聵,讓他不至於愚蠢的把自己淺薄的資歷閱歷,當做好為人師的借口。

林緒看的這本書,是從付競書架上拿過來的,付競自己寫的書。

說實話,他對鄉土文學不是很感興趣,文學這種東西,要有共鳴才能讀著有意思。付競出身在那一片荒蕪貧瘠的大山,貧苦鑄就了今天的他。而他自幼生活富貴,衣食無缺,因為他父母的工作原因,搬了不止一次家,他懂故鄉情結作為一個名詞的含義,卻從沒能真正體會過。

一本書可以解讀一個人,付競是個很感性的人,哪怕這是一本學術研究的論述,他字裏行間也流露著對故鄉的懷念和感慨。有不少章節,付競都提到了自己的父親。貧困的老漢,六畝地,八間平房,和普通的農民沒什麽區別。老人一直很平靜安和,一生不爭不搶不怨不恨,卻給兒子起了個名字,叫競。

競,搶,做個傲氣有骨頭的人,出人頭地。

林緒看書的時候,不時瞧一眼躺在他身邊靜聲安睡的人。

付競是個特別有味道的男人,深麥色粗糙的臉上,輪廓硬朗鋒銳,豐神俊朗,讓人很容易就忽略掉他面上的幾道深淺不一的皺紋。他的眼窩也很漂亮,在濃密的劍眉映襯下,有種粗野的豪氣。

粗野狂放的美,柔和溫暖的人,林緒看完書,又盯著付競看了有一會兒了。他沒碰他,他知道付競只是淺眠,沒有睡沈,只要他一叫他,付競就立馬能睜開眼睛。

付大爺還是怕自己打呼嚕影響到別人。

林緒眼睛也有點疲憊了,他仰頭,靠在座椅背上,闔眼沈了沈氣。

厚實磨砂的紙質封皮被保存的很好,盡管這是六年前出版的樣書。

林緒的指腹在最後一頁的頁尾摩挲著。

那上面,是付競為這本書寫的後序的最後一句話:

終有不能忘懷的一段記憶,舊去的故鄉,和離開了的人;終有歲月磨不盡的一段滄桑,哪怕風沙掠盡荒蕪,也總有人甘願留在原地,思緒成林。

……

不知道是過了多久,林緒心裏還在念叨著這句話。

他仰坐在一片寂靜裏,默然沈思,他手指微動,像是要隔著如梭的光陰,試圖去觸摸那個等在荒蕪裏的人。

風沙日化磨礪,晝夜煎熬摧磨,一顆心該是有多麽堅韌執著,才能受得住數年的光陰流轉變遷,去等一個不可得的未知?

付競跟他不一樣,他有明確的目標,他知道盡頭的人就是要見的人,他要做的,只是更加努力的再靠近他一點,不管多少年,他知道總有一天他將走到他身邊。而付競就像一棵笨拙的老樹,孑然亙立在無人之境,執拗的人意志力總是格外頑強,他堅守著那段過去,仿佛一段記憶,就已經是一輩子了。

時間是道減法,減去過往重大如天的隔閡,讓他們重新走在了一起;時間是道加法,加遍數以千計日夜的思念惋惜,讓他們更加珍惜當下的偕同執手的幸福,付競說得對,他們本就該走這迂回的一遭,好讓他們更加堅定彼此的選擇……

“林哥?”

頭頂一聲驚奇欣喜的女聲,同時叫醒座上並排瞇眼打盹的兩個男人。

付競摘掉眼罩後眼睛還是懵的,但這人喊的一聲“林哥”,讓他瞬間神經繃緊。

來人是個長發大波浪的性感女人,妝容精致,面容嬌好,穿一件法式赭色長裙,頭上還斜斜的別著一頂小帽子,望林緒的眼神真摯熾熱,落在他眼底,特別危險。

林緒不是個容易跟人很親近的人,他下屬喊他林總,他朋友同事都喊他林緒,能夠得上他的人,一般也是客氣稱呼,能這麽親切自然的喊林緒哥的——女女女女人!

不是他妹,就是他前女友。

“景苑?”林緒一睜眼就看見她在沖他笑,楞了片刻後也揚起了眉,站起身笑著跟人打招呼:“真沒想到能在這兒碰見你。”

“我也是,”景苑有些激動的望著他:“林哥,兩年多沒見了吧,誒呀,我還挺想你的,你一會兒在哪兒下啊?咱們一會兒一塊兒吃個飯吧?”

“咳——咳咳!”

背後的人粗著嗓子咳了幾聲。

“不了不了,”林緒笑了笑,跟人客套著:“我一會兒回我父母家,我媽的飯估計都做好了,就不去了。”

“啊,對了,”景苑一拍腦門,笑道:“你瞧,我又忘了,過節在你家是大事兒,你還得帶女朋友回家呢吧!”

得!

付大爺支棱著胳膊,面朝著窗戶,瞇眼憂郁,手指頭有一下沒一下的扣著窗戶縫,豎著耳朵聽人這一講,看來這人連林緒家傳統都知道,以前肯定沒少去過吧?

“這回帶男朋友回家。”林緒沖人笑著,眼神溫柔的朝後看了眼。

景苑“喲”了一聲,往林緒身後瞧了一眼,看著那人正背對著自己看風景,只甩給她一副精壯寬厚的背,一副不怎麽想搭理她的樣子。

“林哥?”景苑笑著問道:“不給介紹介紹?”

就這語氣,付競摳著窗縫,低頭暗自思忖,當初跟林緒交往的時候,他應該沒少寵她吧?

“付競,”林緒在付競後背拍了幾下:“來,我給你們倆介紹介紹。”

“嗯。”林學長發話了,付大爺還是決心放下成見,起身沖對方禮節性的點了下頭。

“付競,這是我之前跟你提到過的師妹,景苑,”林緒給他們倆介紹道:“景苑,這是我男……這是我愛人,付競。”

“你好,”還真是妹,付競笑得有點尷尬,跟人握著手:“早聽林緒說起過你了。”

“巧了,你的名字,”景苑一聽“付競”這個名字,立刻轉眼看了林緒一眼,隨即目光移向付競,頗有感慨的笑道:“我還是學生的時候,也早就聽過了。”

作者有話要說: 感謝 純讀者·陽光男孩童鞋的火箭炮

感謝蔚藍童鞋的手榴彈

感謝大家都評論和支持

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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