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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魂悸魄動或可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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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3-2-19 18:34:46 字數:2165

——————————————開禧二年五月十五|雨|(三)——————————————

烏篷船是紹興府的特色船,船篷漆黑,形狀如梭,劃時雙手劃單槳,雙腳踩櫓,行駛一直都很平穩。待近岸,伍加國先跳上去,在岸邊做了個相迎的動作。

我與左心寧在後,剛剛踏出一步,那小船突然一個搖晃,搖得我和她幾乎站不穩。我時常坐船在解語軒與風荷居間往來,沒給嚇到,左心寧卻“呀”的叫了一聲。

伍加國見狀,叱那艄公道:“姚強!你今個兒吃錯藥了!”

我瞧那艄公姚強,是個小年輕,臉上似有不憤之色,顯然是故意要晃我們這一下。不由有點疑心,卻聽左心寧道:“不礙事!是我不慣坐船!”

姚強倒一怔,匆匆一禮以示道歉,自低頭收拾韁繩。

伍加國見我們不以為意,便也未放在心上。一路行,一路與我們介紹鏡湖風光。我因就在大美西湖住,但覺鏡湖小清新爾,不覺有甚特別。左心寧倒是聽得津津有味,不時問上一兩句,與伍加國談得十分高興。她與人交往、套人話的功力確實能把我甩出好幾條街。

三轉兩轉,眼見眼方有一排建築,竹屋竹樓,桃枝斜出,雖無花開紅艷,但清幽靜雅,說不盡的世外風情。只是從那風雅之地迎將出來的人卻胖得有些煞風景。

許立德,鏡湖水寨的寨主,大腹便便,心寬體胖,一幅江南富商的模樣,哪裏有半分江湖草莽氣?他一見我們,臉上立時堆起了笑,擁擠的笑紋幾乎要夾死蒼蠅。似乎又想起副手新亡,趕忙換了悲淒無奈之色,表情變得比這五月天還要快。

不錯。我對這個人第一眼的印象就很不好,並非因為其後的遭遇。

許立德的殷勤和熱情顯然是沖著左心寧來的。縱然《新聞》在大宋閨中繡品拍賣會事件中紅透臨安半邊天,但到底是首發不過十天的新報紙,影響力的擴散還需要時間。因而許立德也沒太把我放在眼裏,敷衍地和我一禮,就絮絮叨叨地向左心寧說起自己操持鏡湖的種種不易,人們對鏡湖的又愛又恨。直到左心寧皺皺眉頭,表示要先去看看南承裕的屍體。

這個要求出乎許立德的意料:“左姑娘遠道而來,還是先小歇一會。否則江湖上可要笑我鏡湖水寨沒能好生招待,有失地主顏面啊!”

左心寧道:“許寨主不必想太多。現在天氣潮濕,南副寨主前日遇害,距今有近兩天的時間了。我怕再不驗驗,這……”

她沒說下去。不過意思很明顯了。再拖下去,屍體就要腐敗了,那還查什麽?她既如此說,許立德也不便反駁,於是引著幾人一起向靈堂去。

說是靈堂,但作為武林一派的副手,如此停屍仍然簡陋了些:一間小屋,幾條白布,一口薄棺,南承裕孤伶伶地躺在那裏。生不受人愛,死不留人念。他被敲破的頭,也只是簡單地處理了一下,幹糊的血塊在頭發間凝結。

許立德解釋道:“我這位副手,一向名聲不太好,怕操辦太過反而惹人閑話,他又無親人,所以……一切從簡了。”

左心寧不答,取出口罩,遞給我一副,示意我戴上,然後對許立德道:“這裏陰氣重,許寨主且請到門外相候。”

許立德道:“也好……也好……南兄弟……我實在也是不忍多看、不忍多看啊!”果然與一直在邊上作陪的伍加國退了出去。

待他們退到門外,左心寧問我道:“你怕不怕?”

我說:“不怕,會說話的屍體,這不是我第一次看了。”上一次是在廢人谷,那假冒蛇郎君的屍體,胸膛被抓出一個大洞,恐怖程度有過之而無不及。單具屍體我可以當成被解剖的死物,我難以忍受的是毫無緣由的整片殺戳。

左心寧有些意外,但也沒多說什麽。做這樣的屍檢,她輕車熟路,戴上手套,立即俯身仔細檢查起南承裕的屍體來。先取出一根銀棒,橇開南承裕齒關,將銀棒的前半部插入他口中;再撥開他的頭發,輕按了幾下;解開衣襟,看是否有其他傷口……

待細細查完,已過了半盞茶工夫。左心寧直起腰來,取出銀棒,那銀棒依然光亮如昔,她不覺搖了搖頭,似乎覺得有些不好辦。

我靠近南承裕的屍體,有一股正在腐敗的氣味透過口罩傳過來。我對驗屍並不內行,但卻好奇這個人,這個身有惡名卻莫名橫屍街頭的人。他很高大,面相兇惡,比許立德像江湖人多了,不曉得沒有親人的他是以何等心情在世上作惡。

再看他頭部之傷,不由深感怪異,那傷口仿佛是在大聲地說:“他不是我殺的!他不是我殺的!”

左心寧問:“怎麽?”

我道:“不是中毒。頭上的那一下,也不像有到能砸死他的力度……是不是?”

左心寧看了我一眼,讚賞地道:“不錯,正是如此。南承裕身有武功,如果是武功比他低的人,近不得他身,用這種方法很難殺他;而武功比他高的人,更不會用砸頭之法了。”

“這像是……以長方體的硬物所傷。並且襲擊他的人,應該要比他矮,所以這長方型的傷痕略向下斜。”我沒有說“殺”他的人,而是說“襲擊”他的人,左心寧點點頭:“我們還得花點時間去問問他的仇家都是些什麽人;還有看看他死前這幾天,都在做些什麽,總會看出些端倪來。”

“嗯。”我應道,忍不住問:“左姐姐,南案吃力不討好。你為何還盡心竭力?”

左心寧道:“再吃力不討好的案子,也得有人接。我也不願意接到這種案子,但既接了,就不當敷衍了事。這是常理。”

我由衷嘆服:“姐姐說得是。”

左心寧瞧瞧我:“《武林快報》報出來的太草草,希望你們的《新聞》有所不同。”

我點點頭。

在這一刻,我與這個初識不過兩天的女子達成了共識,並且彼此欣賞。我們未必會關系緊密到好朋友的程度,但是卻是工作上的好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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