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349章 她是戀愛腦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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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倩倩不同意離婚。

她認為羅越是故意找茬跟她離婚,好將他的女閨蜜和兩個小孩接進門。

“我說過很多次了,我和艷艷就是好閨蜜,好兄弟,我們之間是清白的,你別再無理取鬧了!”

“我要跟你離婚,和任何人都沒有關系,是我受不了你成天疑神疑鬼,懷疑這懷疑那的,和別人沒關系。”

“你聽清楚,是我受不了你才跟你離婚的,不關任何人的事。”

“當年在我最落魄的時候,你嘲笑我吃軟飯,挖苦譏諷我,現在我有錢了,不想再看到你這幅嘴臉了。”

“你當年但凡對我好一點,今天我也不會跟你離婚。”

“我們離婚的原因全都在你身上,是你當年嘲笑我,挖苦我,現在還成天疑神疑鬼的沒事找事,沒有任何一個男人受得了你這樣的老婆!”

羅越把自己出軌劈腿要離婚的錯全都歸咎在了老婆頭上。

以前從兩人談戀愛開始,每次吵架,殷倩倩都會提分手。

兩人分分合合多少次,都沒分成。

婚後吵架,殷倩倩也提過離婚,但也沒離成。

而這次羅越提出了離婚,兩人就真的離了。

任憑殷倩倩再怎麽反對和哀求,都沒有用。

殷倩倩在這個十八線小縣城裏無親無故,她娘家也沒人,父親有自己的家庭,根本不管她。

自從懷孕後,她就沒有上班,身上也沒有存款。

如果離婚,她連租房的錢都拿不出來。

殷倩倩求羅越看在兒子的份上不要離婚,她甚至跟羅越保證以後都不管他的事,不管他外面有多少女人,她都不管,只要不離婚。

羅越是鐵了心要離。

還找人玩仙人跳,灌醉殷倩倩設計她和別的男人在一起然後假裝捉奸,將殷倩倩變成了婚姻過錯方。

殷倩倩氣得報警,接線員讓她先不要掛電話,然後將電話轉到轄區派處所那邊,說明情況的時候一口一個那個女的,所長不知道是不是受到接線員不禮貌的言語影響,跟接線員開起玩笑,言語中對殷倩倩的被陷害的事充滿了嘲諷。

接線員連忙提醒他:“說話註意點,這個女的沒掛電話,都能聽到。”

對方連忙正兒八經了起來,幾句話將殷倩倩打發了。

殷倩倩心裏很氣憤,但對於一個平頭老百姓來說,又能有什麽辦法?

打離婚離婚時,殷倩倩被要求退還八萬彩禮。

他們結婚,根本就沒有給彩禮。

羅越堅稱給了八萬彩禮,還找了人證。

兒子的撫養權也被搶走了,判她每月支付兒子一千撫養費直到孩子十八歲。

殷倩倩實在氣不過,趁羅越得意忘形的時候拿板磚將他打了一頓。

換來的是她賠償羅越九千塊錢,並且被關了一個月。

羅家二老到處跟親戚說媳婦以前在美容院上班的,不檢點,給自己兒子戴綠帽子,所以才離婚的。

潛臺詞就是自己兒子沒有錯,全都是媳婦不要臉。

孩子要媽媽,羅母天天對孩子說,你媽不要你了。

殷倩倩關了一個月,放出來後,就回了大城市。

孩子撫養費,一毛都沒給過。

羅越前腳離婚,後腳就和女閨蜜領證結婚了。

一雙兒女也認祖歸宗。

一家五口住在市區的新房裏,沒有和縣城的老兩口住在一起。

秦艷進了羅越的廠子裏當會計,管理廠子的賬目。

工人們經常私底下偷偷議論老板,靠著見不得光的手段偷來了技術和客戶資源,出軌劈腿還倒打一耙往前妻身上潑臟水,新娶的老婆就是個笑面虎,別看她見誰都笑,客客氣氣的,但其實是個非常精明算計的女人。

秦艷跟羅越說,三個孩子她帶不過來,還要幫他管理廠子的賬目,想雇個阿姨回來。

羅越沒什麽意見,羅母知道後堅決不同意請阿姨,認為浪費錢。

她讓他們將兩個小的都送縣城來,她幫他們帶。

羅越和秦艷親自開車將兩個小的送去縣城讓老兩口帶。

殷倩倩的兒子和秦艷的小兒子年齡相仿,都很皮,一不註意就跑沒了。

而且兩小孩老打架。

一打架,兩小孩就都哭著要媽媽。

羅母被吵得頭大,一個人帶不住兩個小孩,就讓羅越帶走一個。

女兒在上小學,基本不用操什麽心。

秦艷一個人帶一個孩子,還不輕輕松松?

最後殷倩倩的兒子留在了羅母這邊,羅越將他和秦艷的小兒子接回市區去了。

秦艷什麽也沒幹,就成功將丈夫跟他前妻生的小孩弄走了。

羅越也不是傻子,但他也沒說什麽。

兩個兒子到了上幼兒園的年齡時,秦艷的兒子讀的是市區最貴雙語幼兒園,羅母將小孫子送去小區附近一所非常便宜的幼兒園。

羅母年輕的時候是苦過來的,非常的節儉。

認為幼兒園不用讀那麽好的,隨便讀個便宜的就行了。

羅越的生意也越做越大。

又貸款進了好幾臺普車和數控,雇了不少工人,全都是男的和老大媽,沒有一個年輕小姑娘。

就連有點姿色的都沒有。

關於招工這塊,秦艷親自把關。

廠子裏的事就錢和招工這兩塊,秦艷全部親力親為,其餘的她基本不管。

羅越的弟弟羅峰大學畢業帶了女朋友回來,結婚的時候需要房子和彩禮,飯桌上羅母提出讓羅越管弟弟的房子和彩禮,羅越想都沒想,很爽快的答應了。

秦艷臉色當時就冷了一下,但當著這麽多人的面,沒好意思表現出來。

羅峰畢業後直接進了哥哥的廠子幫著羅越一塊管理,秦艷私底下一直反對小叔子進工廠,但是羅越沒聽她的。

兩人結婚後從沒有吵過架,但是為了小叔子的事,發生了口角。

羅越沒有跟秦艷商量,就直接全款在市區最好的小區給弟弟買了婚房,還幫弟弟出了八萬八的彩禮,女方家也陪嫁了一輛幾十萬的車。

但那輛車羅峰自己小兩口開,誰都別想坐他家的車。

有一次秦艷的車被羅越開走了,她想借小叔子家的車去幼兒園和學校接一下兒子和女兒,被拒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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