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番外《二叔》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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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那年,二叔送他到校門口:“糖,放松考,別緊張,考不上二叔給你想辦法。”
一眨眼三年,高考時,二叔照舊站在鐵門那一頭,這一回是表情覆雜,欲言又止,憋了半天,說:“別考太好。”
後面的話沒有說,但他知道:考好了就要飛到離二叔太遠的地方,二叔舍不得。
於是,他考了一個本地的大學,很不錯,但不是最好的。
參加學校拳擊俱樂部比賽,他打到半決賽時被淘汰了,絲毫不沮喪:“再練一年,明年來搶冠軍。”
“冠軍能吃嗎?不過,我的糖,你倒是可以再練練,腰腿有勁了,乘騎時開動高速馬達更有勁。”
“滾,你死遠點。”
看完留學生作品展,他飽含艷羨地介紹:“那是我學長,元明清,很厲害的特優生。”
“特優生能吃嗎?不就是多幾萬塊獎金而已,我的糖不缺錢。”
“呸,你懂個屁。”
他順風順水地大學畢業,被暴發戶寵壞了,沒野心沒志氣,不突出不優秀,不能吃的東西全無所謂,鳥脾氣倒是沒有一絲半點收斂。
情人眼裏出西施,兩個人相濡以沫,沒有七年之癢,一下子邁進第八個年頭。不料,一夜之間變了天,所有幸福全斷送在一個小男孩的眼淚裏。
“我叫盛許,爸爸姓盛,媽媽姓許。”
馮趣知道二叔有一個兒子,逢年過節大包小包的往老家扛禮物,一給兒子打電話就眉飛色舞,疼愛之情溢於言表。他不和情人的兒子吃醋,往往邊聽邊撇嘴。而男孩有時也會來找爸爸,他覺得見面尷尬,每次都早早地聞風躲開。
二叔自稱是吃軟飯發家,打小一窮二白,偏偏走狗運被一位富家千金看上了,談戀愛時不小心搞大人家的肚子,岳丈是家鄉首屈一指的富豪,丟不起人,光速陪嫁三棟豪宅把女兒下嫁給他。從認識到結婚不到三個月,夫妻倆自身差距巨大不說,閃婚之前沒來得及互相磨合,婚後很快就把戀愛時的激情磨光了,還沒生下孩子就開始鬧離婚,由於有岳丈幹涉,前後折騰了五、六年,最終老婆有了新歡,毅然要走兒子,豪宅賠給他。而他轉手就賣掉豪宅,到外地重新創業。
小男孩講的故事與二叔講的,完全南轅北轍:“……媽媽賣掉陪嫁的房子,給他到外地做生意,頭兩年,他們感情還很好……我上小學後,他在外面有人了……”
多可怕,他怎麽也不能相信朝夕相處的人會把自己騙到這個地步,直到男孩拿出從媽媽抽屜裏偷出來的離婚證,上面的離婚時間赫然是去年,他才不得不相信。
“他提離婚,別說媽媽了,外公當然也是不肯的……從我懂事起他們就在爭吵,我總希望他能回頭……”男孩比他小六歲,算是他的同齡人,眼睛長得像極了二叔。
他看似無動於衷,但對方的每句話都猶如鋒利的三棱刀,一刀一刀捅到他心裏翻攪血肉。
男孩怯怯地垂著眼不敢看人,厚厚的睫毛擋住了眼裏的淚花,語無倫次:“去年他在原處買了三棟房子還給外公,說不再欠許家,還是離了……雖然他很可惡,可是,我和媽媽,仍然很愛他……”
買房子的事他知道,去年二叔從賬戶上抽走一筆巨款,說發家資金全靠前岳丈當年賠的別墅,好歹要還了這個人情,不管人家要不要,還了自己心安。
小盛許從始至終沒有看他的眼睛,用細柔的顫音,斷斷續續地說:“別人有爸爸,我明明也有的,卻被你搶走了……媽媽說,爸爸向她坦白,情人是個男孩,沒比我大多少……太荒唐了,你這麽年輕,為什麽不像別人一樣找女孩談戀愛?為什麽要來纏我爸爸?如果沒有你……”
面無表情地傾聽無言,他高高在上的自尊,隨著二叔給他撐起來的天一片一片坍塌下來。從少年到青年,那男人騙了他一路,什麽狗屁愛情,一旦破滅,敞露出的實質骯臟得不忍目視——他只是個被暴發戶包養的第三者。
男孩走後,他關了手機,點兩瓶白酒,一直喝到深夜。小飯店打烊,他東倒西歪地一摸口袋,發現自己真是衰到了家,連錢包都被偷走了。
坐回椅子裏,他往桌上一趴:“我沒有錢。”
老板娘尖利地叫罵:“沒有錢吃霸王餐?還點我們店最貴的酒?兩瓶一千多啊!你作死啊?哎呦——欺負我這孤兒寡母的——作孽哦——”
他醉醺醺地掃視一番,看到在櫃臺打包夜宵的元明清,揮手:“學長!元明清!那個穿灰衣服的!別假裝沒看到我!”
“餵餵!”元明清喊冤:“我不認識他!”
老板娘一把拽住元明清:“他說認識你!”
“認識……也不熟啊……”元明清苦著臉,“拜托,阿姨,我真和他不熟。”
“我的天吶!一瓶酒五百多,我這孤兒寡母的——”
“好好好!不哭不哭……”元明清擡手止住老板娘的嚎啕:“我幫他還,我現金也沒帶那麽多,先把工作證壓您這成不?”
“教授助理?你會還的哦?真的會還的哦?我這孤兒寡母的……”
“來來,我身份證也壓您這,您能放心了嗎?”
他喝醉了就愛多說話,支在櫃臺邊嘿嘿地笑,“學長,謝謝。”
“不謝,再見。”
“學長,你去哪?”
“回家。”
“學長,借住你家一晚。”
“不行。”
“打車還是走路?”
“都說不行了。”
“咦?學長,你住學校裏?”
“你怎麽還跟著?”
“哦,住青教宿舍。”
“別跟著我!”
“……”
“呃!你別哭啊。”
“……”
“我收留你還不行嗎?至於哭嗎?”
他仰面躺倒下來,捂著眼睛,肆無忌憚的放聲痛哭。變質的愛情摧枯拉朽般毀滅了他的生活,明天天亮,他要去談分手——哪怕是從心裏割下一塊肉!
再睜開眼,他以為自己穿越了:貼滿粉紫色墻紙的小屋裏,有一個出挑英俊的陌生男人,穿著光彩奪目的豪華盛裝,面對仿西歐邊框的橢圓立身鏡,宛如夢幻童話裏的王子——如果對方沒有騷頭騷尾地咬一朵玫瑰花的話。
陌生男人從鏡子裏瞟他一眼,“醒了?”
“唔,我學長呢?”
“上班了。”
“你是誰?”
陌生男人走過來,坐在床頭櫃上,近看更是美得驚人,一笑一顰都在無意識地勾引人,“我叫貝樂。”
他被對方給騷得渾身酥麻,不自在地摸摸脖子,“哦……你說話別靠我這麽近。”
“你臟死了。”手執玫瑰一觸他的鼻端,對方淺笑著沈聲說:“吐了小明一身,我把衣服全丟了。”
——“糖糖,我只是在離婚時間上騙了你,沒別的!婚後不到一年我們就分居了,根本有名無實!岳父是個老古板死要面子,只要我們不離就賠我別墅……她那時有喜歡的人,堅持要離……我,我承認我人窮志短,也恨她背叛我,惡意拖著她,拿了錢就躲外地來了……”
——“糖,你信我好嗎?求你了……和你在一起後我恨不得馬上斷幹凈,可當年我賤價賣掉的三棟房子,隔年那地段成了市政建設的重點開發區,房價上漲了十幾倍……我花了整整五年的積蓄重新買回來還給岳父……”
——“別這樣,我的糖,別說分手!盛許知道的,他全知道!那不是事實,我也不明白他為什麽要說謊!求你信我……好,好,全算我的錯!可是,如果是你,就算犯了天大的錯,我會打你罵你,但絕對不會離開你……”
——“馮趣,我四十二了,沒有留過半點退路,一門心思都在你身上,你別這樣傷我……”
“繼續編啊,我看你還能編出什麽來,你就是個無恥不負責任的騙子,我愛的二叔不存在過……”他筋疲力盡,坐在屋角的地上平靜地看著對方,驚嘆自己為什麽會這般鐵石心腸:“你兒子說,他們還指望你回頭……誰稀罕你這個騙子盡管拿走,我不要了。”
盛夏的一個悶熱下午,下過暴雨,天邊掛了一灣濕潤透亮的細彩虹,他坐在粉紫色小屋裏,叼著煙漠然看向窗外人頭攢動的校園,“貝樂,你為什麽不敢讓元明清知道我們的關系?”
“他瘋狂愛我,但得不到我,你信嗎?”
“不信。不過你是個妙人,說每句話都能讓我起雞皮疙瘩。”
“為什麽不信?我這麽美,誰愛我你都該相信。”
馮趣笑著瞥過去一眼,默認了,對方確實很美,他第一次見到這麽漂亮的男人,不是那種陰柔美,而是高挑挺拔、陽剛健康,又矛盾地帶著與生俱來的優雅和風騷,靜止不動的話,像一尊完美主義者創造出來的雕塑。
貝樂換上第十八套衣服,“你看,我穿這身衣服去見你二叔,是不是比較穩重?”
“你誤會了,他不是我長輩。”
“那是?”
“我前男友。”
“為什麽叫二叔?”貝樂比一根食指在唇間,眨了一下眼,笑:“知道了,情趣。”
帶上新男友,挑釁一般,回家收拾東西。他這天才發現二叔的所有物相當貧瘠,卻將他養得像個闊少。
二叔坐在客廳的沙發上抽煙,看到他們要走了,這才站起來,很有禮貌地對貝樂說:“您能回避嗎,我有話想和他說。”
他只帶走各類證件和簡單衣物,不過一個包而已,本無需兩個人來拿,帶貝樂過來的目的顯而易見,於是他拽緊貝樂的手,“沒什麽可見外的,你說吧。”
貝樂反倒覺得窘迫,拎過他的包,“我在樓下等你。”
兩個人最後一次獨處,二叔擡手摸他的臉,他扭頭避開。
二叔沈默著抱他,他推開了,喝止道:“有話說話!”
他從來沒覺得二叔老,那男人向來大大咧咧的,樂觀爽朗,偶爾酷一把,就算眼角有細紋,鬢邊有幾根白發,也魅力十足。可他知道,兩個人在一起時,二十歲的年齡差讓對方備受危機感的折磨。
分手了,他沒能慈悲一場,偏要帶回一個年輕的、俊美的新男友刺激對方——這是何苦?
二叔拉過他的手,吻他的指腹,“這麽多年,該說的話都說過……”吻到了手心,淚水也掉下來,“我沒有什麽可說了……”
走下樓,廣袤的天際霞光萬丈,彎下腰,他痛得喘不過氣,身上好多地方在鉆心刺骨地疼,不止心口。有個人上前扶他,關切地問:“你沒事吧?”
他擡頭定定地望著對方,少頃,認出那是貝樂。
貝樂摟過他拍了拍:“這麽難過就別分了。”
深深換了幾口氣,他麻木不仁地回答:“手爛了不截肢,等死嗎?”
貝樂嘲諷地“哈”了一聲:“手摔破了就截肢?年輕人血氣方剛的呦,真霸氣啊!不會治一治嗎?”
“治不了,我愛的人,不是那種人渣。”
“人渣渣別人,又沒渣到你身上。你這是感情潔癖,活該自個兒疼!懶得管你,”貝樂把包丟還給他,“地攤包!跟我的風格不搭,你自己提。”
他站在原處,孤零零地垂下頭,一無所有,前路渺茫。
“餵……我們私奔吧,”貝樂走出一段距離,頓了頓,回頭沒心沒肺地笑著:“我也想逃很久了。”
(番外《二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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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眨眼三年,高考時,二叔照舊站在鐵門那一頭,這一回是表情覆雜,欲言又止,憋了半天,說:“別考太好。”
後面的話沒有說,但他知道:考好了就要飛到離二叔太遠的地方,二叔舍不得。
於是,他考了一個本地的大學,很不錯,但不是最好的。
參加學校拳擊俱樂部比賽,他打到半決賽時被淘汰了,絲毫不沮喪:“再練一年,明年來搶冠軍。”
“冠軍能吃嗎?不過,我的糖,你倒是可以再練練,腰腿有勁了,乘騎時開動高速馬達更有勁。”
“滾,你死遠點。”
看完留學生作品展,他飽含艷羨地介紹:“那是我學長,元明清,很厲害的特優生。”
“特優生能吃嗎?不就是多幾萬塊獎金而已,我的糖不缺錢。”
“呸,你懂個屁。”
他順風順水地大學畢業,被暴發戶寵壞了,沒野心沒志氣,不突出不優秀,不能吃的東西全無所謂,鳥脾氣倒是沒有一絲半點收斂。
情人眼裏出西施,兩個人相濡以沫,沒有七年之癢,一下子邁進第八個年頭。不料,一夜之間變了天,所有幸福全斷送在一個小男孩的眼淚裏。
“我叫盛許,爸爸姓盛,媽媽姓許。”
馮趣知道二叔有一個兒子,逢年過節大包小包的往老家扛禮物,一給兒子打電話就眉飛色舞,疼愛之情溢於言表。他不和情人的兒子吃醋,往往邊聽邊撇嘴。而男孩有時也會來找爸爸,他覺得見面尷尬,每次都早早地聞風躲開。
二叔自稱是吃軟飯發家,打小一窮二白,偏偏走狗運被一位富家千金看上了,談戀愛時不小心搞大人家的肚子,岳丈是家鄉首屈一指的富豪,丟不起人,光速陪嫁三棟豪宅把女兒下嫁給他。從認識到結婚不到三個月,夫妻倆自身差距巨大不說,閃婚之前沒來得及互相磨合,婚後很快就把戀愛時的激情磨光了,還沒生下孩子就開始鬧離婚,由於有岳丈幹涉,前後折騰了五、六年,最終老婆有了新歡,毅然要走兒子,豪宅賠給他。而他轉手就賣掉豪宅,到外地重新創業。
小男孩講的故事與二叔講的,完全南轅北轍:“……媽媽賣掉陪嫁的房子,給他到外地做生意,頭兩年,他們感情還很好……我上小學後,他在外面有人了……”
多可怕,他怎麽也不能相信朝夕相處的人會把自己騙到這個地步,直到男孩拿出從媽媽抽屜裏偷出來的離婚證,上面的離婚時間赫然是去年,他才不得不相信。
“他提離婚,別說媽媽了,外公當然也是不肯的……從我懂事起他們就在爭吵,我總希望他能回頭……”男孩比他小六歲,算是他的同齡人,眼睛長得像極了二叔。
他看似無動於衷,但對方的每句話都猶如鋒利的三棱刀,一刀一刀捅到他心裏翻攪血肉。
男孩怯怯地垂著眼不敢看人,厚厚的睫毛擋住了眼裏的淚花,語無倫次:“去年他在原處買了三棟房子還給外公,說不再欠許家,還是離了……雖然他很可惡,可是,我和媽媽,仍然很愛他……”
買房子的事他知道,去年二叔從賬戶上抽走一筆巨款,說發家資金全靠前岳丈當年賠的別墅,好歹要還了這個人情,不管人家要不要,還了自己心安。
小盛許從始至終沒有看他的眼睛,用細柔的顫音,斷斷續續地說:“別人有爸爸,我明明也有的,卻被你搶走了……媽媽說,爸爸向她坦白,情人是個男孩,沒比我大多少……太荒唐了,你這麽年輕,為什麽不像別人一樣找女孩談戀愛?為什麽要來纏我爸爸?如果沒有你……”
面無表情地傾聽無言,他高高在上的自尊,隨著二叔給他撐起來的天一片一片坍塌下來。從少年到青年,那男人騙了他一路,什麽狗屁愛情,一旦破滅,敞露出的實質骯臟得不忍目視——他只是個被暴發戶包養的第三者。
男孩走後,他關了手機,點兩瓶白酒,一直喝到深夜。小飯店打烊,他東倒西歪地一摸口袋,發現自己真是衰到了家,連錢包都被偷走了。
坐回椅子裏,他往桌上一趴:“我沒有錢。”
老板娘尖利地叫罵:“沒有錢吃霸王餐?還點我們店最貴的酒?兩瓶一千多啊!你作死啊?哎呦——欺負我這孤兒寡母的——作孽哦——”
他醉醺醺地掃視一番,看到在櫃臺打包夜宵的元明清,揮手:“學長!元明清!那個穿灰衣服的!別假裝沒看到我!”
“餵餵!”元明清喊冤:“我不認識他!”
老板娘一把拽住元明清:“他說認識你!”
“認識……也不熟啊……”元明清苦著臉,“拜托,阿姨,我真和他不熟。”
“我的天吶!一瓶酒五百多,我這孤兒寡母的——”
“好好好!不哭不哭……”元明清擡手止住老板娘的嚎啕:“我幫他還,我現金也沒帶那麽多,先把工作證壓您這成不?”
“教授助理?你會還的哦?真的會還的哦?我這孤兒寡母的……”
“來來,我身份證也壓您這,您能放心了嗎?”
他喝醉了就愛多說話,支在櫃臺邊嘿嘿地笑,“學長,謝謝。”
“不謝,再見。”
“學長,你去哪?”
“回家。”
“學長,借住你家一晚。”
“不行。”
“打車還是走路?”
“都說不行了。”
“咦?學長,你住學校裏?”
“你怎麽還跟著?”
“哦,住青教宿舍。”
“別跟著我!”
“……”
“呃!你別哭啊。”
“……”
“我收留你還不行嗎?至於哭嗎?”
他仰面躺倒下來,捂著眼睛,肆無忌憚的放聲痛哭。變質的愛情摧枯拉朽般毀滅了他的生活,明天天亮,他要去談分手——哪怕是從心裏割下一塊肉!
再睜開眼,他以為自己穿越了:貼滿粉紫色墻紙的小屋裏,有一個出挑英俊的陌生男人,穿著光彩奪目的豪華盛裝,面對仿西歐邊框的橢圓立身鏡,宛如夢幻童話裏的王子——如果對方沒有騷頭騷尾地咬一朵玫瑰花的話。
陌生男人從鏡子裏瞟他一眼,“醒了?”
“唔,我學長呢?”
“上班了。”
“你是誰?”
陌生男人走過來,坐在床頭櫃上,近看更是美得驚人,一笑一顰都在無意識地勾引人,“我叫貝樂。”
他被對方給騷得渾身酥麻,不自在地摸摸脖子,“哦……你說話別靠我這麽近。”
“你臟死了。”手執玫瑰一觸他的鼻端,對方淺笑著沈聲說:“吐了小明一身,我把衣服全丟了。”
——“糖糖,我只是在離婚時間上騙了你,沒別的!婚後不到一年我們就分居了,根本有名無實!岳父是個老古板死要面子,只要我們不離就賠我別墅……她那時有喜歡的人,堅持要離……我,我承認我人窮志短,也恨她背叛我,惡意拖著她,拿了錢就躲外地來了……”
——“糖,你信我好嗎?求你了……和你在一起後我恨不得馬上斷幹凈,可當年我賤價賣掉的三棟房子,隔年那地段成了市政建設的重點開發區,房價上漲了十幾倍……我花了整整五年的積蓄重新買回來還給岳父……”
——“別這樣,我的糖,別說分手!盛許知道的,他全知道!那不是事實,我也不明白他為什麽要說謊!求你信我……好,好,全算我的錯!可是,如果是你,就算犯了天大的錯,我會打你罵你,但絕對不會離開你……”
——“馮趣,我四十二了,沒有留過半點退路,一門心思都在你身上,你別這樣傷我……”
“繼續編啊,我看你還能編出什麽來,你就是個無恥不負責任的騙子,我愛的二叔不存在過……”他筋疲力盡,坐在屋角的地上平靜地看著對方,驚嘆自己為什麽會這般鐵石心腸:“你兒子說,他們還指望你回頭……誰稀罕你這個騙子盡管拿走,我不要了。”
盛夏的一個悶熱下午,下過暴雨,天邊掛了一灣濕潤透亮的細彩虹,他坐在粉紫色小屋裏,叼著煙漠然看向窗外人頭攢動的校園,“貝樂,你為什麽不敢讓元明清知道我們的關系?”
“他瘋狂愛我,但得不到我,你信嗎?”
“不信。不過你是個妙人,說每句話都能讓我起雞皮疙瘩。”
“為什麽不信?我這麽美,誰愛我你都該相信。”
馮趣笑著瞥過去一眼,默認了,對方確實很美,他第一次見到這麽漂亮的男人,不是那種陰柔美,而是高挑挺拔、陽剛健康,又矛盾地帶著與生俱來的優雅和風騷,靜止不動的話,像一尊完美主義者創造出來的雕塑。
貝樂換上第十八套衣服,“你看,我穿這身衣服去見你二叔,是不是比較穩重?”
“你誤會了,他不是我長輩。”
“那是?”
“我前男友。”
“為什麽叫二叔?”貝樂比一根食指在唇間,眨了一下眼,笑:“知道了,情趣。”
帶上新男友,挑釁一般,回家收拾東西。他這天才發現二叔的所有物相當貧瘠,卻將他養得像個闊少。
二叔坐在客廳的沙發上抽煙,看到他們要走了,這才站起來,很有禮貌地對貝樂說:“您能回避嗎,我有話想和他說。”
他只帶走各類證件和簡單衣物,不過一個包而已,本無需兩個人來拿,帶貝樂過來的目的顯而易見,於是他拽緊貝樂的手,“沒什麽可見外的,你說吧。”
貝樂反倒覺得窘迫,拎過他的包,“我在樓下等你。”
兩個人最後一次獨處,二叔擡手摸他的臉,他扭頭避開。
二叔沈默著抱他,他推開了,喝止道:“有話說話!”
他從來沒覺得二叔老,那男人向來大大咧咧的,樂觀爽朗,偶爾酷一把,就算眼角有細紋,鬢邊有幾根白發,也魅力十足。可他知道,兩個人在一起時,二十歲的年齡差讓對方備受危機感的折磨。
分手了,他沒能慈悲一場,偏要帶回一個年輕的、俊美的新男友刺激對方——這是何苦?
二叔拉過他的手,吻他的指腹,“這麽多年,該說的話都說過……”吻到了手心,淚水也掉下來,“我沒有什麽可說了……”
走下樓,廣袤的天際霞光萬丈,彎下腰,他痛得喘不過氣,身上好多地方在鉆心刺骨地疼,不止心口。有個人上前扶他,關切地問:“你沒事吧?”
他擡頭定定地望著對方,少頃,認出那是貝樂。
貝樂摟過他拍了拍:“這麽難過就別分了。”
深深換了幾口氣,他麻木不仁地回答:“手爛了不截肢,等死嗎?”
貝樂嘲諷地“哈”了一聲:“手摔破了就截肢?年輕人血氣方剛的呦,真霸氣啊!不會治一治嗎?”
“治不了,我愛的人,不是那種人渣。”
“人渣渣別人,又沒渣到你身上。你這是感情潔癖,活該自個兒疼!懶得管你,”貝樂把包丟還給他,“地攤包!跟我的風格不搭,你自己提。”
他站在原處,孤零零地垂下頭,一無所有,前路渺茫。
“餵……我們私奔吧,”貝樂走出一段距離,頓了頓,回頭沒心沒肺地笑著:“我也想逃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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