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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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陽如血,映紅了半邊天。雖已入夏,風沙卻還依舊張狂。明明是無雲的好天氣,但時不時卷起的沙塵還是將天空染成一片昏黃,連停在樹叢之中的鳥兒也很少鳴叫了。

馬蹄踏在滿是塵土的官道之上,蹄鐵嗒嗒,將周圍的寂靜敲破。軍容齊整的一支隊伍絲毫未受風沙的阻撓,向著不遠處的駐地行進。

“將軍,前面就到轅門了。”

“是嗎?”戴著虎頭盔的青年將軍朗聲一笑,催了催身下的馬,加快了隊伍的前行速度,“快一些,我都等不及要見神策軍的弟兄們了。”

青年將軍長得虎頭虎腦,看起來剛毅中帶著幾分可愛,可愛中卻又有幾分精明。他個性爽朗,為人坦率,雖然年輕,卻深得兵士愛戴。

遠遠的,高大的轅門之外,金色盔甲的神策軍早已經排成了隊,隊伍前列,一人騎在黑色的戰馬上,默默地看著前方。

銀色的盔甲襯著純黑的戰馬,整個人沐浴在泛紅的陽光之下,逆著光看不清樣貌,卻一下子可以吸引全部的視線。

“常將軍!”那青年將軍遠遠看見了他,一夾馬蹬,箭一般向前沖去,到了近前才一勒馬韁。戰馬長嘶了一聲,高高立起前蹄,將將在那人的面前停下。

“好久不見了!”銀甲的將軍輕輕點頭,向他打招呼,臉上嚴嚴覆著一副薄銀面具,只露出一雙淩厲的眼睛。“彭將軍,恭喜你,又升職了。”

彭洋嘿嘿一笑,臉上飄過一絲紅雲:“再怎麽樣,也比不上燕雲十三騎的威名啊!您帶著燕雲十三騎橫掃西夏兩州,現在朝中人人稱頌,都說你們十三騎是了不起的大英雄呢!”

常歡微微垂下頭道:“那是主人的功勞。”

常歡口中的主人,彭洋知道,那是他曾經效過力的宣威將軍。去年初秋的靈武之役,宣威將軍和燕雲十三騎所率的四十萬神策軍大勝,天下也自此始知,常年戍守西疆的宣威將軍原來竟然是今上的堂弟,順意侯趙昉。

因趙昉得勝之後又率軍退出西皇靈、武兩州,將勝果拱手還與敵人,被皇上下詔問罪,功過相抵,被罰回到永夜城思過一年,所以現在神策軍由燕雲十三騎的首領常歡暫管至今,算起來,也已半載有餘。

會讓彭洋接管,常歡覺得有些不可思議,飛虎營的參將,真可以連升三級來管自己轄下留守靈州城外的二十萬軍隊嗎?

“放心吧!”彭洋一臉的笑,伸手拍拍常歡的肩,“我會好好守著的,而且現在西夏國內打得正熱鬧,他們也沒那個精神越界過來。要是敢越半分,老子我保管把他們揍得哭爹喊娘地滾回去。再怎麽說,我也是小侯爺帶出來的將,你還信不過侯爺?”

常歡身體微微一側,不露痕跡地將彭洋的手讓開:“彭將軍是侯爺定的人選,自然沒有問題。我將兵符留給你,明日,我便要離開。”

“呃……”彭洋怔了怔,“明日?會不會太快?您最少留個三五天,帶我先熟悉一下軍中的各級將士和這裏的四周環境吧。”

常歡搖了搖頭:“兵符在手,將士們自會聽命於你。這裏地勢平闊,想要熟悉地勢,我這裏可以當向導的人很多。”

彭洋扁了扁嘴,揮手道:“知道了,半年沒見到侯爺了,你想回去見他的心情我也能理解……本來還以為這次來可以跟你痛飲幾杯。”

常歡側目看了他一眼,淡淡地說了聲:“軍中禁酒,有違者軍杖三十,再犯一百,三犯……”

彭洋立刻擺手道:“我知道了知道了,您別說了,我也就是這麽說說,哪敢真跟您喝啊。”

常歡點點頭說:“你知道就好,神策軍交給你,軍紀可別給我帶松了。”

彭洋搖頭:“哪兒能呢。再說,這裏我只是暫代些時日,等你的事兒辦完,你的兄弟還得還給你。”

大漠到了夜裏,起了風。雖然白天熱,但這裏只要太陽一落下去,就連熱度也會跟著一起消失。身體差些的,不穿上薄襖就容易受涼傷風。

常歡正在收拾行囊,撿了兩身素凈衣服,塞了幾張銀票,似乎也沒什麽好帶的了。上陣所用的長槍太重太長沒辦法用,想了想,常歡把幽泉劍放在包裹旁。

“老人!”門簾一挑,走進一個眉眼清俊的青年,正是燕雲十三騎中的甲影,“真的不要我們去嗎?”

常歡伸手拍拍他的肩說:“小甲,我知道你也想回去了,但新來的統領還太年輕,你得一邊看著點兒。我們雖算軍中的人,但到底是主人的影衛。主人在哪裏,我們就跟到哪裏,等彭洋能當事了,我們這幾個兄弟就都會卸了軍職回永夜城去。”

甲影眉毛微皺了皺:“現在西夏內戰正酣,他們哪有那個功夫打過來。我們在這兒守著,骨頭都要銹了,實在是無聊得很。”

常歡笑了一聲說:“別抱怨了。你跟小乙再多待待,等我回去了就叫小丙跟小戊來換你們回去。”

“真的?”甲影歡呼了一聲,轉聲就向帳外跑,“我得去跟小乙說,那小子得樂死!”

常歡伸手入懷,摸出順意侯趙昉的傳信,仔細看了看,輕嘆了口氣。

長寧縣離幽州城不遠,因為西行的客商想到幽州必要經過長寧,所以雖然長寧縣城不太大,但也極繁華熱鬧。五月初五是端午節,家家戶戶門上懸著艾蒿葉和菖蒲,街上四處彌漫著雄黃的特有氣味。常歡牽著馬,緩步走在繁鬧的街頭。

因為不急於趕路,常歡並沒有橫穿大漠,而是沿著官道,取幽州東行。

屈指算算,過了長寧之後,再有兩三日就可以進入安平府境內,離永夜城自然也就不遠了。但不知為何,離永夜城越近,常歡的步子放得越慢。也挺久沒回去了,這就是所謂的近鄉情怯嗎?常歡苦笑了一聲,搖了搖頭。

正胡思亂想著,突然有四五個小孩子手裏拿著糖葫蘆一路笑鬧著跑過來。紮著羊角小辮的丫頭和光著腳的小子不過四五歲的年紀,手牽著手笑得很純真。

常歡停下了步子,身邊的戰馬烏雲打著響鼻低頭刨著蹄子似是有些不滿。看著眼前嬉笑玩鬧的孩子們,常歡有些恍神。從軍十幾年,他不知道有多久沒有聽到過這麽純真的笑聲了。

腿上一痛,常歡回過神來,原來是一個女孩兒不小心撞到他的身上,摔倒在地,手上的糖葫蘆串兒滾出去老遠,那孩子嘴扁了扁,放聲哭了起來。

常歡蹲下身,要扶那孩子起來,那女孩兒見了他臉上的銀色面具,嚇了一跳,向外爬了幾步,哭得更大聲了。

常歡楞了一下,知道是自己臉上的面具嚇到了她,於是伸手將面具揭開,對著那孩子伸出手說:“別怕,叔叔扶你起來。”

那孩子見了他的臉,突然不哭了,只是怔怔地看著他,半天也沒說話。

常歡從身上解下顆銀鈴鐺,鈴鐺搖了搖,發出清脆悅耳的聲音。

“來,這個送給你。”

女孩兒看著常歡臉上的笑容,就像著了魔似的,順著他的話伸出手抓住鈴鐺,然後被他抱起來。

“要不要叔叔重買一個糖葫蘆送你?”常歡柔聲對著她說。

“要。”四五歲的孩子說話的聲音又甜又脆,跟他剛剛送出的鈴鐺一樣。常歡聽了心裏十分歡喜,單手抱了她走了幾步,在小攤兒上重買了串紅艷艷的糖葫蘆中串兒給她。

“謝謝叔叔!”女孩兒十分開心,抱住常歡的脖子在他臉上響亮亮地親了一口。

常歡臉一紅,將孩子放到地上,那女孩子從脖子上解下個香囊套在常歡的脖子上,淡淡艾草的香氣從小小的香囊裏飄散出來。

女孩兒笑著,拎著裙角,拿著糖葫蘆跑向同伴。

常歡正要離開,突然覺得好像有人在窺視自己,轉頭一看,街對面的酒樓之上,臨窗的二樓雅座處,一個人向自己舉起了酒杯。

常歡微微蹙眉,擡手將面具戴好,牽著馬繼續向前走。

那人笑了笑,將杯中美酒飲盡。

遠處,一個女人正在罵自己的孩子。孩子嚶嚶地哭著,遠遠地傳過來。

“你罵什麽罵,不就是個香囊嘛,你再給她重做個就是!”約略是孩子的父親不滿地阻止著妻子的抱怨,突然高聲叫出來,“咦?這個鈴兒從哪裏來的?孩子他娘,純銀的啊,足有一兩二錢呢!”

那邊夫妻倆又驚又喜著,另一邊,放下酒杯的男子對身邊嬌俏如花的綠衣少女揚了揚下巴:“飛翠兒,去把那個小姑娘手裏的鈴鐺拿來……”

綠衣少女應了一聲,剛要轉身,卻被他叫住。摸著下巴,看起來有幾分薄幸的長眉挑了挑,他微微笑著說:“多給點銀子,別把孩子弄哭了。”

少女怔了怔,隨後燦然一笑,點頭應了,拎著裙子就跑下樓。

在縣城的近郊找了間不大的客棧,常歡把烏雲交給小二去飲水,再餵些草料,自己上樓去休息。時已過午,原本應是趕路的時候,只是夏日炎炎,雖然只是初夏,但溫度已經升得很高。常歡也不是很怕熱,只是這日頭灼灼,他有些心疼烏雲。便想著,午後先歇歇,明日淩晨,等天爽利些了再趕路也不遲。

街外,依舊人聲喧鬧,洗了個澡,常歡喝著店家送的雄黃酒,靠著靠臺看著外面的風景。陽光明媚,濃翠罩煙,這裏早已沒了大漠的荒涼和蒼寂,熱鬧活潑得仿佛另一個世界。

似乎已經很久沒有這麽悠然一個人待著了啊!

常歡輕輕吐了一口氣。

一條蜿蜿而行的小河流經窗下,過於明艷的陽光將清澈的河水照得幾可見底。河岸邊,長得不甚粗壯的柳樹抽出了長長的枝條,隨著風輕輕搖擺,像個羞澀的少女,婀娜生姿。這麽西北的地方,居然可以見到生於江南的柳樹,連常歡都忍不住覺得好奇了。大約這店家是從中原遷來,因為懷念故土而特地種上的吧。

看著岸邊那六七棵還很纖弱的柳樹枝幹,聞著河水帶來的清新空氣,常歡將杯中的酒一飲而盡。

說起來,自己也很久沒去過江南了。或許等這次任務完成,自己可以跟主人告個長假,回江南去看看?

暖暖的風拂在臉上,沐浴其中,油然而生的幸福感將人重重包裹著,心情平靜而安寧。常歡手肘搭在窗臺上,怔怔地看著這窗外極簡單的一水一木,時間仿若停滯了一般。

睡到半夜,常歡突然從夢中驚醒,手一伸,已從枕下摸出幽泉。

屋頂上細碎的聲音已聽不見。常歡微皺了皺眉,悄聲躍至窗邊。長年擔當影衛的常歡在外留宿時從不寬衣,兵器也一直貼身放著。雖然這次在外帶兵大半年,但身為一個影衛該有的警醒他絲毫未敢松懈。

果然,過不多久,月光將黑色的人影映在了窗前。窗紙悉悉簌簌地響了兩聲,白色的窗紙上已經多了一個小孔,銅制的細小壺嘴從小孔處探了出來。

常歡不禁失笑,他當影衛多年,不過大多時間還是在戰場上,這種江湖傳聞中的雞鳴五鼓迷煙還真是頭一回見到。伸手想堵住銅嘴讓迷煙回流,想了想,常歡放下手。

這麽難得,怎麽可以不好好玩玩?

常歡唇角一勾,現出一個自己無法查覺的頑皮的笑容來。

無聲地躍回床邊,將床頭茶壺中的冷茶葉捏了撮出來,揉了兩個小球塞入鼻中,常歡倒在床上用薄被蒙住頭,只餘了一條小縫,讓他好看清外面的動靜。

過了一會,房門被人輕啊了兩聲,見沒聲響,門外的人將匕首從門縫裏伸進來,一下一下撥弄著門栓。

門栓落在地上時,發出了很大的聲響。

奇怪,這麽大的聲音,別的住客不會醒嗎?

常歡側耳細聽,除了微弱的呼吸,再無別的聲響。說不定這整店的客人都被下了迷煙了。

門被吱呀一聲推開,門外走進兩個人。

腳步虛浮,一看就是沒什麽功夫的人。常歡不覺有些失望。不過想想也是,若真是有些本事的人,這兩人也不會用江湖人最不恥的迷香吧。

那兩人穿著黑色的褲子和輕便的烏鍛靴子,因為用被子蒙著臉,常歡也看不見這兩人的長相。就聽得耳邊一陣亂響,這兩人似乎在翻自己的隨身包裹。

“娘的,這家夥包裹什麽值錢的東西也沒有!”其中一人厭低了聲音向同伴抱怨。

“是啊!這家夥看起來挺稱頭的,沒想到也是個窮鬼。”另一人踢了一下桌子。

“你小點兒聲!”

“怕什麽!這裏頭的客人都睡得跟死豬似的,就算起來人了,咱一刀一個,看他還能嚷嚷不!”這人惡形惡狀,聽起來很橫。

“老二,我們要財不要命的,你別總是喊打喊殺的,小心將來有報應。”

那個老二似乎有些忌憚這人,嘴裏嘟囔兩聲也就不說了。

“算了,我們換別的屋兒,這家夥沒什麽好肉。”

“不是啊,老大,他這幾身衣服料子都不錯……”

“給人留點換身衣服吧。”

“這兒還有幾錢碎銀子!”

“你總得給人家留著一星半點的,做人不能做絕了!”

“咦,他枕頭旁邊有什麽……白花花的,好像是銀子!”

那個老二興沖沖過來俯過身去要拉常歡收在枕頭邊上的銀面具。

常歡突然掀了被子,擡手向上點,那老二“哎喲”一聲,人被定在當場動彈不得了。

那老大一驚,立刻撲過來,用刀指著常歡:“你別動,動了我砍你!”

常歡站在床上,冷冷地看著他:“是嗎?有本事,你大可來試試!”

房中黑漆漆一片,那人看不清常歡的相貌,只是他那帶著金屬感的聲音聽起來微微有些沙啞,帶著幾分讓人毛骨悚然的冷漠和死氣。那人頭皮發炸,手也開始微微顫抖。

見到自己的兄弟如同木雕泥塑一般定在那裏動也不動,若非能聽到那粗重慌亂的喘息氣,他幾乎以為自己的兄弟已經死了。這麽場景實在詭異,讓他心裏發慌,手腳冰涼。

腿一軟,那人跪在了地上。

“大俠!小人有眼不識泰山,沖撞到您了,求您高擡貴手,放過我們兄弟吧。我們只是窮急了,來求點財,沒半點意思要害您性命的!求求大俠,放了我兄弟!”說完了,磕頭如搗蒜一般,地板被他磕得“咚咚”響。

常歡繞過那個被自己點了穴的老二,走到窗前,將窗子推開。月兒彎彎如鉤,高高懸在半空中。借著微弱的月光,常歡看清了這兩人的長相。兩個人面色黝黑,長著落腮胡子,跪在地上的老大體格魁梧,床邊的老二身材瘦小,不過這兩人長得都還算憨厚,五官也像,似是親兄弟。

常歡取了鼻巾的茶葉,轉身坐在了椅子上。

“你這賊做得還算有些良心,我也不難為你,只把今晚竊的贓物都還了,我便饒了你們。”

那大漢聽常歡如此說,立刻磕了個頭說:“小人立刻就辦!”說著掉頭就沖出屋去。

剛沖出門,那大漢又折了回來,一臉苦悶地對常歡說:“那個啥,大俠,我們弟兄今兒第一個主顧就是您,還沒偷著別人的金銀哩。”

常歡見這漢子憨的有趣,擡手在桌上被翻得亂七八糟的包袱裏翻了翻,果然找到了幾塊小碎銀子。

“你心地還不錯,知道給人留生路。看在你的面子上,我放了你兄弟,不過今後不可以再做這種營生。你們兩個年輕力強,不正經過活卻來做這種下流勾當,若以後再被我撞上,絕不再留手的。”

那大漢連聲稱是,低著頭一個勁地磕。

常歡皺了皺眉,手上一彈,一塊碎銀子從指間彈出,將那大漢的兄弟被封的穴道撞開。

二人面面相覷了片刻,又給常歡跪下。

常歡嫌他們煩人,連連揮手讓他們二人離開。二人千恩萬謝地站起身來,正眼看到了常歡的長相,都是一怔。

“看什麽看!”常歡見那二人則著自己看,一臉失魂落魄的模樣,心裏就覺得堵得慌。“快給爺滾出去,再看,小心我把你倆的眼珠子挖出來。”

這兩人傻楞楞地點頭,卻還是盯著常歡的臉,眼珠子動也不動。

常歡嘴裏罵了一聲,起身將面具拿在手中覆在臉上。

被面具一隔,這兩個人才驚醒過來,臉色也變得煞白,一溜煙地逃出門去。

常歡剛要關門,那老大卻又折返回來,對常歡說:“大俠,小人還有件事兒,要對大俠您說。”

“什麽事?”

那大漢頓了頓,遲疑了半刻才說:“大俠您是要往東去嗎?”

常歡點頭。

“東邊有個鬼哭澗,最近不太平。如果您要向東去,最好繞道過去,或是在此多留一二天,等過了初七再走,那就安全了。”

“為何?”

“小人也就是聽了道上的朋友說的。”那大漢神色緊張,左右看了看,壓低了聲音對常歡說:“聽說有人要對付一個大人物,在那邊設了伏的。您也知道,我們這個小地方,鮮少有江湖人來。他們要對付的是個年輕人,聽說武功很高。當然,應該不會是您,因為您看起來也不像……”

常歡暗暗皺眉,什麽不像?是不夠年輕還是武功太差?不過想想也對,自己的長相並不像中原人,而他們要對付的估計是中原武林中人,與自己無幹。

“總之,大俠一切小心,能避就避,那些人兇悍得很,就算您功夫再高,也避不開炸藥……”驚覺自己失言,那漢子一捂嘴,臉上慌亂萬分,“就這些了,小人告辭。”說著,撒了腳丫子奔得不見蹤影。

常歡摸了摸下巴。

鬼哭澗!不是頭回走了,他當然知道那地方。

若是繞路,最少也要多走兩三天。

雖然一個人閑晃也不錯,但為了避難而多走兩三天路程的行為顯然不符合他的個性!

“如果讓主人知道我是因為這個原因而繞路走,他一定又會嘲笑我!”常歡喃喃自語。

“而且,我也很想去見識見識那個讓人想用炸藥炸死的大人物!”常歡笑了起來,“說起來,我也很久沒見過什麽大人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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