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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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死了之後會怎樣?
你說,真的有靈魂嗎?
如果有的話,真的有來世嗎?
我死了之後是在人世漂泊,還是去輪回?亦或是就這樣死了?
我不知道答案,也不知道如何尋找答案。
我不在意,因為我失去了自我。
我是誰?我在哪?我要做什麽?我認識誰?我什麽都不知道。
我看著熟悉又陌生的街道,看著紛紛攘攘的人群,看著太陽東升西落……我無處可歸,車水馬龍的城市無一是我的歸處。
我不斷向過往的行人詢問是否認識我,即使他們從不理我,我仍然樂此不疲,畢竟除了這些我也不知道做什麽。
我不斷幻想與我的家人或朋友擦肩而過。
後來,我累了。無論我做什麽得到的只是無視。
我知道,我死了。死於……死於什麽時候來著?反正我不記的了。這也不重要。
也許做鬼都是這樣的吧,傻傻的什麽都不知道。可我怎麽沒遇到我的同類呢?他們都在哪呢?
奇怪的是我竟然也不覺的孤獨。或許我的靈魂都已經習慣獨來獨往。
我決定四處走走。我想找到這人世間我來過的痕跡。我應該來過人世吧!我自己也不確定。
我漫無目的的一個人走著,但其實我並不孤獨。我看見了許多人間煙火。
地鐵裏擁擠的人群奔向自己的前程。
教堂裏的新人正在向對方宣誓。
醫院裏的嬰兒啼哭不止,他的家人卻開懷大笑。
廣場上的大爺大媽依舊風姿綽約。
墓地裏墓碑整整齊齊。
我見證了新生與死亡,我看到了希望與苦難,我旁觀了溫暖與冷漠。
我開始思考著我是否也經歷過這些。
有人為了生計早出晚歸,有人為了愛情長醉不醒,有人為了夢想嘔心瀝血,有人為了……為了什麽呢?他們什麽也不為,過一天算一天。
你說,我是那種人?
沒有,我好像從未來過。我找不到我來過的痕跡。
我功成名就了嗎?我結婚了嗎?我當長輩了嗎?……
如果答案是:我已婚。
那我的愛人是什麽樣子呢?真抱歉,我把你忘了。你看我多笨,我把自己都遺失了。
希望下次見面時,我能把你認出來。順便再說一遍對不起,我的心不會為你跳動了。
我死了,我沒有心跳了。
至於欠你的玫瑰,我也不知何時才能償還。
忘了我吧,再找一個為你買玫瑰的人。這很公平,我都把你忘了。
直到我悲春傷秋時,我遇見了一個人。
請允許我修改一下我的臺詞,我與一個人重逢。
今天真是個好日子,我不僅找到了我的人生,也重逢了我的……
我的什麽呢?我一時不知道如何介紹他。姑且稱呼他為賀先生吧。
我的賀先生。即使這個稱呼並沒被本人認可過。
我叫宋憶瑾,今年22歲,我有一個偷偷喜歡的人,他是個男的。
對了,我可能忘記告訴你了。我也是個男的。
我知道同性戀不能合法結婚,但沒關系,我仍然喜歡他。
喜歡他一定想和他結婚,但喜歡他不一定能和他結婚。
我也不用為此焦慮,因為我是個例外,我從未想過與他結婚。
不對,我說錯了。我想過的。但……
嗯,怎麽和你解釋呢?讓我想想啊。
有了,我和他結婚就好比是小孩子想見到超人。
怎麽樣?是不是很天真浪漫?
但又那麽不切實際,遙不可期。
現在知道我為什麽從來沒想過我和他結婚了吧!
不說那些無關緊要的事了,畢竟我都死了,我和你講講我和他的故事。
我與他相逢於三個月前,故事開始於春天。
我在a大操場附近隨意走著,突然一個球精準萬分的砸到了我旁邊。
“兄弟,麻煩幫忙踢過來。”
我看了看腳邊的球,什麽都沒有做。
“兄弟,麻煩你幫忙把球踢過來。”可能是覺得我沒聽見,那人再一次重覆。
“好的,你等等。”
都說每個男孩心中都有一個足球夢,我自然也不能免俗。不過,那是我第一次如此近距離的接觸足球這種東西。
我幫忙把球踢了過去。
老實說,那種感覺很新奇,但又不引人入勝。新鮮感一過就什麽也沒留不。可能對我而言,我已經過了喜歡這種東西的年齡。或許我從未喜歡,只是好奇曾經得不到的東西。
球被踢了出去,我被那人感謝。
奇怪的是我並沒有記住那個對我說話的人,反而對他旁邊從始至終都沒有與我有一個眼神交流的人念念不忘。
可能是因為他比較好看。
哈哈,沒錯,我是一個顏狗。你來打我呀,反正你也打不到我。但我保證我當時真的沒見色起意。我對他只是單純沒任何目的的欣賞。
賀先生沒有穿球服,黑色的休閑裝。
也真是奇怪了,我一個連英語單詞都要記好久的人,卻在臨死之前都還對這麽普通的裝束記憶深刻。
沒錯,我不怎麽聰明。我能考上a大,大多是因為我勤奮。
我為什麽勤奮呢?因為我沒事做啊!只好學習打發時間了。
我很喜歡賀先生,但我必須承認我並沒有對賀先生一見鐘情。所以我們又相遇了。
你說上天偏愛我嗎?他把那麽好的賀先生送到我身邊。你說上天憐憫我嗎?讓我在不幸中遇見一個溫暖我的人。你說上天憎惡我嗎?讓我連追求所愛之人的權利都沒有。
後來啊,我把這份喜歡深深藏在心底。
後來啊,我連在他身邊都是奢望。
後來啊,我終於解脫了。
賀先生,我不要求你為我做什麽。
不是因為不想,也不是因為善良,而是因為我沒有這個資格。
賀先生,我自私的希望你能記得我,直至你死亡。
在你的記憶中,請這樣定義我:
一個朋友。
什麽形容詞都不要加,就這樣空著,讓人遐想,這也是我唯一能想出來的身份。
還有,希望你能記得我。
我叫宋憶瑾。
你是我來過這裏的唯一證明,即使我的存在就是一種不幸。
還有,如果能重來的話,我會在遇到你之前躲起來,然後在暗處偷偷看著你,直至我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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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的話,真的有來世嗎?
我死了之後是在人世漂泊,還是去輪回?亦或是就這樣死了?
我不知道答案,也不知道如何尋找答案。
我不在意,因為我失去了自我。
我是誰?我在哪?我要做什麽?我認識誰?我什麽都不知道。
我看著熟悉又陌生的街道,看著紛紛攘攘的人群,看著太陽東升西落……我無處可歸,車水馬龍的城市無一是我的歸處。
我不斷向過往的行人詢問是否認識我,即使他們從不理我,我仍然樂此不疲,畢竟除了這些我也不知道做什麽。
我不斷幻想與我的家人或朋友擦肩而過。
後來,我累了。無論我做什麽得到的只是無視。
我知道,我死了。死於……死於什麽時候來著?反正我不記的了。這也不重要。
也許做鬼都是這樣的吧,傻傻的什麽都不知道。可我怎麽沒遇到我的同類呢?他們都在哪呢?
奇怪的是我竟然也不覺的孤獨。或許我的靈魂都已經習慣獨來獨往。
我決定四處走走。我想找到這人世間我來過的痕跡。我應該來過人世吧!我自己也不確定。
我漫無目的的一個人走著,但其實我並不孤獨。我看見了許多人間煙火。
地鐵裏擁擠的人群奔向自己的前程。
教堂裏的新人正在向對方宣誓。
醫院裏的嬰兒啼哭不止,他的家人卻開懷大笑。
廣場上的大爺大媽依舊風姿綽約。
墓地裏墓碑整整齊齊。
我見證了新生與死亡,我看到了希望與苦難,我旁觀了溫暖與冷漠。
我開始思考著我是否也經歷過這些。
有人為了生計早出晚歸,有人為了愛情長醉不醒,有人為了夢想嘔心瀝血,有人為了……為了什麽呢?他們什麽也不為,過一天算一天。
你說,我是那種人?
沒有,我好像從未來過。我找不到我來過的痕跡。
我功成名就了嗎?我結婚了嗎?我當長輩了嗎?……
如果答案是:我已婚。
那我的愛人是什麽樣子呢?真抱歉,我把你忘了。你看我多笨,我把自己都遺失了。
希望下次見面時,我能把你認出來。順便再說一遍對不起,我的心不會為你跳動了。
我死了,我沒有心跳了。
至於欠你的玫瑰,我也不知何時才能償還。
忘了我吧,再找一個為你買玫瑰的人。這很公平,我都把你忘了。
直到我悲春傷秋時,我遇見了一個人。
請允許我修改一下我的臺詞,我與一個人重逢。
今天真是個好日子,我不僅找到了我的人生,也重逢了我的……
我的什麽呢?我一時不知道如何介紹他。姑且稱呼他為賀先生吧。
我的賀先生。即使這個稱呼並沒被本人認可過。
我叫宋憶瑾,今年22歲,我有一個偷偷喜歡的人,他是個男的。
對了,我可能忘記告訴你了。我也是個男的。
我知道同性戀不能合法結婚,但沒關系,我仍然喜歡他。
喜歡他一定想和他結婚,但喜歡他不一定能和他結婚。
我也不用為此焦慮,因為我是個例外,我從未想過與他結婚。
不對,我說錯了。我想過的。但……
嗯,怎麽和你解釋呢?讓我想想啊。
有了,我和他結婚就好比是小孩子想見到超人。
怎麽樣?是不是很天真浪漫?
但又那麽不切實際,遙不可期。
現在知道我為什麽從來沒想過我和他結婚了吧!
不說那些無關緊要的事了,畢竟我都死了,我和你講講我和他的故事。
我與他相逢於三個月前,故事開始於春天。
我在a大操場附近隨意走著,突然一個球精準萬分的砸到了我旁邊。
“兄弟,麻煩幫忙踢過來。”
我看了看腳邊的球,什麽都沒有做。
“兄弟,麻煩你幫忙把球踢過來。”可能是覺得我沒聽見,那人再一次重覆。
“好的,你等等。”
都說每個男孩心中都有一個足球夢,我自然也不能免俗。不過,那是我第一次如此近距離的接觸足球這種東西。
我幫忙把球踢了過去。
老實說,那種感覺很新奇,但又不引人入勝。新鮮感一過就什麽也沒留不。可能對我而言,我已經過了喜歡這種東西的年齡。或許我從未喜歡,只是好奇曾經得不到的東西。
球被踢了出去,我被那人感謝。
奇怪的是我並沒有記住那個對我說話的人,反而對他旁邊從始至終都沒有與我有一個眼神交流的人念念不忘。
可能是因為他比較好看。
哈哈,沒錯,我是一個顏狗。你來打我呀,反正你也打不到我。但我保證我當時真的沒見色起意。我對他只是單純沒任何目的的欣賞。
賀先生沒有穿球服,黑色的休閑裝。
也真是奇怪了,我一個連英語單詞都要記好久的人,卻在臨死之前都還對這麽普通的裝束記憶深刻。
沒錯,我不怎麽聰明。我能考上a大,大多是因為我勤奮。
我為什麽勤奮呢?因為我沒事做啊!只好學習打發時間了。
我很喜歡賀先生,但我必須承認我並沒有對賀先生一見鐘情。所以我們又相遇了。
你說上天偏愛我嗎?他把那麽好的賀先生送到我身邊。你說上天憐憫我嗎?讓我在不幸中遇見一個溫暖我的人。你說上天憎惡我嗎?讓我連追求所愛之人的權利都沒有。
後來啊,我把這份喜歡深深藏在心底。
後來啊,我連在他身邊都是奢望。
後來啊,我終於解脫了。
賀先生,我不要求你為我做什麽。
不是因為不想,也不是因為善良,而是因為我沒有這個資格。
賀先生,我自私的希望你能記得我,直至你死亡。
在你的記憶中,請這樣定義我:
一個朋友。
什麽形容詞都不要加,就這樣空著,讓人遐想,這也是我唯一能想出來的身份。
還有,希望你能記得我。
我叫宋憶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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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如果能重來的話,我會在遇到你之前躲起來,然後在暗處偷偷看著你,直至我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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