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四十一章 一年之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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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臣女犯了這麽大的罪,皇上您怎麽不生氣啊?”

“朕當然生氣,不過,既然靈芝已經沒了,朕再怎麽生氣也沒用,朕又不想殺了你,所以朕想懲罰你一下,就讓你在宮中住上一年,一年之後,去留隨你,怎麽樣?”

“皇上,臣女可以住在皇宮裏一年,但是,臣女想先去看看雨城,看完以後,臣女一定會來。”

“好,朕恩準了。”

“謝皇上,臣女告退。”

夏晴依離去。

“出來吧。”這時,言風從屏風後面走了出來。

“父皇,兒臣有一個疑問,為什麽父皇要晴依在皇宮之內住上一年呢?”

“這個嗎,有三點:其一,她最討厭皇宮了,所以,讓她住進皇宮是對她的一點點懲罰;其二,你不是喜歡她嗎?朕就成全你,看你能不能在一年之內征服她的心;其三,她和她父親不和,把她留在宮中,夏愛卿也可以時常來看她。”

“原來是這樣。”言風恍然大悟。

夏晴依再次回到了漓州,這次當她回來時,文雨城已經醒了。

“雨城,你醒了。”

“你去哪了?”

“我沒事,只不過,我要離開了。”

“為什麽?”

“因為為了救你,我盜了靈芝,皇上說要我在宮中住上一年,這樣他不會治你的罪,也不會治我的罪,所以我答應了。”

“可是,你真的要離開一年嗎?那很久的。”

“放心,很快的,所以我要走了,你自己好好照顧自己吧。”

“李典哥,真的很感謝你,我希望你可以和雨城共同相處,一年之後,我們再見。”

入住皇宮,夏晴依最怕的就是皇宮,那裏的明爭暗鬥可以讓夏晴依窒息,可這次她竟然要在宮中住上一年,這還真是一個懲罰。

“言風,”夏晴依頓了一下,“太子。”

“晴依,你回來了,我還以為你會食言。”

“怎麽會,我答應過皇上的,我一定會做到的。”

“那好,現在,我就帶你去你住的地方。”說著,言風在前面帶路。

言風帶著夏晴依來到了一座非常漂亮的宮殿門口,上面寫著玉雅宮。

“以後,你就住在這裏了。”

“這裏,這裏是不是太豪華了,我真的要住在這裏嗎?是不是有一點點浪費啊,還有,這裏應該是住皇上的妃子的地方,讓我住這裏嗎?”夏晴依有著滿肚子的疑問。

“從今以後,你就住在這裏,你放心,這裏有許多宮女,太監,有什麽事吩咐他們就可以了。”

“哦,我知道了。”

“晴依,我想問你,我還有沒有機會?”

“太子,我嫁過人了,以你的身份,你不可能娶我。”

“可是,我父皇他這次之所以會把你留在宮中,就是因為他知道我的心思想要幫我,現在沒有阻擋,我還是沒有機會嗎?可有一句話說得好:近水樓臺先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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