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審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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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3-9-15 11:06:47 字數:2133
小輝在朝霞的病床前守了一晚,也沒能見她醒來,她始終昏迷不醒。
黎明如期而至,小輝經過這一夜漫長的等待,始終沒有合眼,以至於他一臉的疲態。
因為要去法院揭發王總的罪證,所以,小輝也是趕緊掏出電話準備給夢晨打電話,等把王總繩之以法了,朝霞醒過來的時候,她也就好安心養傷和繼續以後的生活了。
小輝打通了夢晨的電話。
“餵。”夢晨接通了電話。
“馬上往法院趕去,我們一會兒在法院門口會合。”小輝安排到。
“好,我馬上就往法院趕,朝霞醒來了沒有?”夢晨隨即道。
“她暫時還沒有醒過來。”小輝沈重道。
“哦,那一會兒咱們法院門口見了。”夢晨認真道。
“好,我馬上也就趕過去。”話畢,小輝掛掉了電話。
小輝走到朝霞的病床前,俯身在朝霞的臉頰親吻了一口,然後就快步的走出了病房。
不一會兒,夢晨就坐車來到了法院的大門口,一下車,他就四下張望著,搜尋著小輝的身影。
王總很快也就坐著警車來到了法院的大門口,他一下車就看見了夢晨。
“夢晨,夢晨。”王總沖夢晨喊著。
夢晨也是隨即應聲望了去,一見是王總,也是沒給他好臉色。
“這不是王總嗎?你也有今天啊!你這叫自作自受。”夢晨拉著個臉對他說道。
“夢晨啊!我王某人可是沒虧待過你啊!你不看僧面也要看佛面啊!”王總乞求道。
夢晨大笑一聲,“我呸!就你這種狼心狗肺的人,也好意思乞求別人原諒,真是笑話,你就等著蹲監獄去吧!”
“只要你能給我個機會,你要什麽我都可以給,可別讓我坐牢啊!”王總也顯得很懊惱。
“你知道嗎?都是因為你,朝霞失去了清白之身,失去了對未來生活的美好憧憬,而且她現在還躺在醫院裏不曾醒來,就算醒來,她也還要面對因為受傷而導致的後遺癥所留給她的折磨,也許她會失憶,或者智力退化,再或者她就此一直昏迷不醒,請問你給過她機會嗎?事到如今,這一切後果都是你造成的,你必須承擔後果。”夢晨指責道。
王總聽後,也是一臉的鐵青,他知道自己很有可能將因此遭受牢獄之災,身敗名裂。
“該進去了,快走。”一旁的警察對王總敦促到。
王總也就隨即步伐沈重的往法院內走了去。
小輝也是隨即趕到了法院的大門口,夢晨見他到來,也是隨即向前迎接到。
“怎麽才來,王總都進去了。”夢晨焦急道。
“還有五分鐘才開庭,不急,我們進去正好。”小輝平靜道。
“好,那我們快進去吧!”夢晨說著,也就邁起了步子。
小輝也緊跟在夢晨身後。
來到審判室,旁聽席只坐了一些王總的親屬。
審判長莊嚴的坐在那審判席上,表情凝重,而被告席坐著的王總,此時緊閉著眼,像在反思著什麽一般,臉色依舊鐵青,不見好轉。
旁聽席上坐著的程菲見夢晨從身旁經過,也是隨即對他吼道:
“夢晨,我表哥對你那好,你現在卻恩將仇報,你不是人,你會遭報應的。”
也許是因為程菲發出的聲音很大,或許是審判室裏本就不允許喧鬧,無視法律的威嚴。
審判長大聲說了一聲:
“請肅靜。”話畢,審判長又敲了一下法槌。
“嘭”的一聲,審判室裏的氣憤頓時安靜了下來。
程菲依舊滿是不快的睜大雙眼瞪著夢晨,像一只被激怒的狗一般,惡狠狠,像要咬人一樣。
夢晨和小輝坐到了原告席,靜靜的等候審判長宣布開庭。
審判長看了看時間,就宣布了“開庭。”話畢,審判長莊重的敲響了法槌。
“原告所提交的訴訟材料我已經看過了,請問原告是否能拿出一些證據來證明被告的侵權行為呢?”審判長望著原告席的小輝說道。
小輝也是隨即接過話來:
“我手上有直接證明王總的罪證。”說著,小輝就拿出了那疊艷照和錄像帶來,還有他手機裏下載的那份賓館監控室的監控視頻。
小輝把這些證據全部都遞交給了審判長。
審判長先是拿出艷照看了起來,然後滿是嚴肅的對小輝說道:
“這照片上的男女都來庭審現場了嗎?”
“照片中的女子,被被告打傷了,現在還在醫院接受治療,也還一直處於昏迷狀態,不過,照片中的男子就坐在我旁邊。”小輝認真道。
審判長望了望夢晨的臉,又拿出照片進行對比一番,詢問道:
“你就是這照片中的男子?”
“是的,審判長。”夢晨答道。
王總此時,也緩緩睜開了眼,他的辯護律師也開始活躍了起來。
“審判長,對於原告對被告的指控,純屬無中生有,胡編亂造,其實整個事情的真相是這樣的,原告是被告酒吧的高管,原告為了想得到被告更多的財產,而被告不答應,所以原告才自導自演了這出戲來陷害被告以達到目的。”王總的辯護律師趾高氣揚的說道。
“你少在這裏胡扯,請你尊重一下受害人的感受。”小輝沖王總的辯護律師氣憤的說道。
“被告既然說原告是故意陷害,那你可有證據證明。”審判長對王總的辯護律師問道。
“審判長,僅憑原告出示的一些照片和錄像資料就下定論,也未必太草率了,還有照片中的女子,究竟是被原告故意藏起來了,還是住院什麽的,我想只有原告最清楚吧?還有這些照片跟被告有關系嗎?被告對原告所提供的這些證據一無所知啊!所以,原告所謂的侵權,都只是為了謀財而不擇手段的一場鬧劇而已!跟本就是誣陷,誹謗。”王總的辯護律師依舊狡辯道。
審判長又對小輝問道:
“對於被告所說的,原告還有什麽要補充的嗎?”
“審判長,照片中的女子名叫朝霞,她為了拿回那些相片和錄像帶和被告發生了激烈的爭鬥,以至於被告將她推倒而受了重傷。我手裏有一份照片中女子的住院病歷單,和她現在的身體狀況證明,可以明確的證明照片中的女子確實受了重傷,現在還昏迷不醒的躺在醫院接受治療。”說著,小輝把手裏的病歷單遞交給了審判長的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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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輝在朝霞的病床前守了一晚,也沒能見她醒來,她始終昏迷不醒。
黎明如期而至,小輝經過這一夜漫長的等待,始終沒有合眼,以至於他一臉的疲態。
因為要去法院揭發王總的罪證,所以,小輝也是趕緊掏出電話準備給夢晨打電話,等把王總繩之以法了,朝霞醒過來的時候,她也就好安心養傷和繼續以後的生活了。
小輝打通了夢晨的電話。
“餵。”夢晨接通了電話。
“馬上往法院趕去,我們一會兒在法院門口會合。”小輝安排到。
“好,我馬上就往法院趕,朝霞醒來了沒有?”夢晨隨即道。
“她暫時還沒有醒過來。”小輝沈重道。
“哦,那一會兒咱們法院門口見了。”夢晨認真道。
“好,我馬上也就趕過去。”話畢,小輝掛掉了電話。
小輝走到朝霞的病床前,俯身在朝霞的臉頰親吻了一口,然後就快步的走出了病房。
不一會兒,夢晨就坐車來到了法院的大門口,一下車,他就四下張望著,搜尋著小輝的身影。
王總很快也就坐著警車來到了法院的大門口,他一下車就看見了夢晨。
“夢晨,夢晨。”王總沖夢晨喊著。
夢晨也是隨即應聲望了去,一見是王總,也是沒給他好臉色。
“這不是王總嗎?你也有今天啊!你這叫自作自受。”夢晨拉著個臉對他說道。
“夢晨啊!我王某人可是沒虧待過你啊!你不看僧面也要看佛面啊!”王總乞求道。
夢晨大笑一聲,“我呸!就你這種狼心狗肺的人,也好意思乞求別人原諒,真是笑話,你就等著蹲監獄去吧!”
“只要你能給我個機會,你要什麽我都可以給,可別讓我坐牢啊!”王總也顯得很懊惱。
“你知道嗎?都是因為你,朝霞失去了清白之身,失去了對未來生活的美好憧憬,而且她現在還躺在醫院裏不曾醒來,就算醒來,她也還要面對因為受傷而導致的後遺癥所留給她的折磨,也許她會失憶,或者智力退化,再或者她就此一直昏迷不醒,請問你給過她機會嗎?事到如今,這一切後果都是你造成的,你必須承擔後果。”夢晨指責道。
王總聽後,也是一臉的鐵青,他知道自己很有可能將因此遭受牢獄之災,身敗名裂。
“該進去了,快走。”一旁的警察對王總敦促到。
王總也就隨即步伐沈重的往法院內走了去。
小輝也是隨即趕到了法院的大門口,夢晨見他到來,也是隨即向前迎接到。
“怎麽才來,王總都進去了。”夢晨焦急道。
“還有五分鐘才開庭,不急,我們進去正好。”小輝平靜道。
“好,那我們快進去吧!”夢晨說著,也就邁起了步子。
小輝也緊跟在夢晨身後。
來到審判室,旁聽席只坐了一些王總的親屬。
審判長莊嚴的坐在那審判席上,表情凝重,而被告席坐著的王總,此時緊閉著眼,像在反思著什麽一般,臉色依舊鐵青,不見好轉。
旁聽席上坐著的程菲見夢晨從身旁經過,也是隨即對他吼道:
“夢晨,我表哥對你那好,你現在卻恩將仇報,你不是人,你會遭報應的。”
也許是因為程菲發出的聲音很大,或許是審判室裏本就不允許喧鬧,無視法律的威嚴。
審判長大聲說了一聲:
“請肅靜。”話畢,審判長又敲了一下法槌。
“嘭”的一聲,審判室裏的氣憤頓時安靜了下來。
程菲依舊滿是不快的睜大雙眼瞪著夢晨,像一只被激怒的狗一般,惡狠狠,像要咬人一樣。
夢晨和小輝坐到了原告席,靜靜的等候審判長宣布開庭。
審判長看了看時間,就宣布了“開庭。”話畢,審判長莊重的敲響了法槌。
“原告所提交的訴訟材料我已經看過了,請問原告是否能拿出一些證據來證明被告的侵權行為呢?”審判長望著原告席的小輝說道。
小輝也是隨即接過話來:
“我手上有直接證明王總的罪證。”說著,小輝就拿出了那疊艷照和錄像帶來,還有他手機裏下載的那份賓館監控室的監控視頻。
小輝把這些證據全部都遞交給了審判長。
審判長先是拿出艷照看了起來,然後滿是嚴肅的對小輝說道:
“這照片上的男女都來庭審現場了嗎?”
“照片中的女子,被被告打傷了,現在還在醫院接受治療,也還一直處於昏迷狀態,不過,照片中的男子就坐在我旁邊。”小輝認真道。
審判長望了望夢晨的臉,又拿出照片進行對比一番,詢問道:
“你就是這照片中的男子?”
“是的,審判長。”夢晨答道。
王總此時,也緩緩睜開了眼,他的辯護律師也開始活躍了起來。
“審判長,對於原告對被告的指控,純屬無中生有,胡編亂造,其實整個事情的真相是這樣的,原告是被告酒吧的高管,原告為了想得到被告更多的財產,而被告不答應,所以原告才自導自演了這出戲來陷害被告以達到目的。”王總的辯護律師趾高氣揚的說道。
“你少在這裏胡扯,請你尊重一下受害人的感受。”小輝沖王總的辯護律師氣憤的說道。
“被告既然說原告是故意陷害,那你可有證據證明。”審判長對王總的辯護律師問道。
“審判長,僅憑原告出示的一些照片和錄像資料就下定論,也未必太草率了,還有照片中的女子,究竟是被原告故意藏起來了,還是住院什麽的,我想只有原告最清楚吧?還有這些照片跟被告有關系嗎?被告對原告所提供的這些證據一無所知啊!所以,原告所謂的侵權,都只是為了謀財而不擇手段的一場鬧劇而已!跟本就是誣陷,誹謗。”王總的辯護律師依舊狡辯道。
審判長又對小輝問道:
“對於被告所說的,原告還有什麽要補充的嗎?”
“審判長,照片中的女子名叫朝霞,她為了拿回那些相片和錄像帶和被告發生了激烈的爭鬥,以至於被告將她推倒而受了重傷。我手裏有一份照片中女子的住院病歷單,和她現在的身體狀況證明,可以明確的證明照片中的女子確實受了重傷,現在還昏迷不醒的躺在醫院接受治療。”說著,小輝把手裏的病歷單遞交給了審判長的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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