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醉過方知酒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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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會碰上了鐵板,只好無趣的補覺去了。

在屋裏正用火鉗夾柴旺火的小舅忍俊不禁,樂得哈哈大笑,說:“你二舅吹了一輩子的牛,今天終於說句實話,也是!他自己幹眼瞪通宵,居然說你癮大,我看腦子缺弦呀!”我長得象外公,自己可惜沒見過他老人家,誰要說我的不是,在外公家絕對不行!媽媽是李家的幺妹,剛出生不久,外公就去世了,她生下我們姐弟三人不到兩年也沒了,不料剛白發人送黑發人的外婆兩年後也去世了,讓我痛苦的在床上躺了半個月,那是我記憶中最親的人,許多人說:母親生前最喜歡我,因為生我的時候,媽媽夢見過外公!而且外婆說我長得象外公,不是二舅最象外公!也記得諸位表哥小時候挨舅舅們的揍,就是因為沒看住我,讓別的小孩給打了,其中一次引發兩大家族的火拼,其中二表哥手持馬刀,一戰成名,讓郭家寨的人見他繞道而行。而且我長大後,也手持棍棒與郭家廝殺,是為了幫表弟出氣,讓郭家大人很是惱火,這一家全是煞神,惹不起!

火旺起來了,小舅放下火鉗,笑問:“收拾他們多少?”

小舅對我和父親的牌技那是佩服得五體投地,一般問戰果都是贏多少,在他心裏我是常勝將軍。

“沒多少,也就三百多點!熊哥還欠不少賬,要不將近五百來元吧!”我笑嘻嘻的掏出錢,給雙眼充滿期待的弟弟一張百元大鈔,說:“給你正月的牌資。”

弟弟高興的樂起來,說:“咱們今天該回去了!”

舅舅斥道:“回什麽回?著什麽急!多玩幾天,沒準劉家兄弟找你報仇呢?可以再贏他們一點。”

“他們怕了,說以後不跟我哥玩了,大學生的腦瓜子就是好使,玩三打一這麽多年,第一次看到敢要五分的,太狠了!”弟弟笑答。

“那也不能走!我叫你艷文姐上土裏挖野菜,冬天這是好東西!”舅舅連忙說。這個的確誘惑大,北方冬天都是大棚裏的菜,品種少,白菜蘿蔔加土豆,全是清湯寡水的,哪有什麽菜味?冬天吃新挖的野菜,北方人想都不敢想的,那是人間珍品呀!

火塘裏的三腳架上支個大鍋,雞鴨魚肉的一燴,滿是油汁的濃湯浸入清翠的野菜,真是色香味俱全,舅舅一家看我吃得如此盡興,好幾人給我涮野菜,勉強能夠上我食欲大開的胃口,我口中卻說:“你們也吃吧!不能我一人吃獨食呀。”

“我們什麽時候能吃到,你好不容易回來一趟,北方哪有這東西!吃吧,正月也沒活,想吃隨時可以挖!”舅舅淺淺的喝了一口酒,說道。

小時候,誰愛吃野菜?本來就沒什麽油水,那禁得起野菜的搜腸刮肚如清道夫似的施虐。想不到,時過境遷,當年紅軍冒著生命危險而被迫充饑的東西,現在成了奢侈品了,市場上是按兩來賣的,價格不菲呀!原來可是餵豬的原料啊。野菜呀!你是鳥槍換炮,山雞變成了鳳凰,真是物是人非呀!可惜,我什麽時候才能享受如此美味呀!

只是晚上上旺哥家吃飯,我的威風被滅了,以為自己是酒神,聽說表嫂酒壇巾幗,所以想驗證一下,何況弟弟可以幫忙呀。我對嫂子說:“別忙了,菜都吃不了,別浪費!”

表嫂說:“兄弟好不容易來一回,嫂子怎麽給你準備幾個下酒菜不?你表哥馬上準備上桌,你們就吃吧!”

“可是我想跟你喝酒!聽說你天下無敵呀,我有點不服!”我笑道,走出廚房的旺哥,似乎昨日的醉紅沒有褪盡,成熟的臉還有些迷離,眼睛斜斜的看著我樂。

表嫂端著菜盤子出來了,笑中似乎有點瞧不起我的意思。表嫂擺好菜後,提弄出一酒桶,隨手擺上三個海碗,說:“兄弟要喝酒,嫂子肯定陪,不過每人先來一碗吧!”就倒上酒。

我的天!太震撼了!一碗得一斤八兩的,我連忙擺手,說:“兄弟逗你的,誰敢跟你叫板呀!”

旺哥哈哈大笑,斜眼看著我說:“你就是能欺負我這樣的,你嫂子!你三也喝不過的,跟她四十來年了,我就沒見她喝多過!”旺哥四十歲左右,與表嫂是青梅竹馬的,是爺爺口中提倡的親上加親的結合,是二舅媽把哥哥的小女兒許配給自己的兒子的,所以婆媳是相當的親近,沒有中國傳統的婆媳矛盾,不過他們那時國家雖然不是提倡,好象也沒有管。不過孩子一個比一個要聰明,沒有近親結婚的後果。真是強中自有強中手,山外有山,天外有天呀!

假期很快結束了,一切即將成為回憶了。只是我沒有見到瑜表姐,三姨就看見一面,那過去的青春歲月真的遠去了。

我懷著對家依依不舍的思念回到了北方,我知道自己的好事要往後拖拖了,要攢錢給弟弟說婆娘。雖然我依然興奮的把家鄉的特產送給小薇家,但我知道分手的日子不會太遠,因為小薇一直想早點結婚,獨立出來,可是我要顧家,我也不想她跟我一起承擔她不應該承擔的義務。但是這是善良的一家,小薇雖然沒有玲兒那般青春迷人,高挑挺拔;也沒有群那般嫵媚艷麗,小家碧玉。她是個好姑娘,我不能傷害她,雖然我是現代大學生,但男女關系上我一直很封建、保守!所以我們最多擁抱親昵,絕不能偷吃禁果,誤了她,可是我又不能直接表達我的意思,深怕刺激她。我該怎樣讓她甩我呢?經過反覆思想鬥爭,決定減少見面機會,疏遠她。於是我從棋壇進入麻將天地,沒日沒夜的學壞了。漸漸她開始不滿起來,說:“你不是不愛賭博嗎?”

我玩笑著回答:“那幫兄弟,老是三缺一,我怎能放得下!”

依然我行我素,唯一的好處錢包鼓起來了,迷念上麻將了。小薇為了最後挽救我,鄭重其事的告訴我:“她們公司要分房子了,如果你叫家裏準備一萬元錢,我家裏找關系,應該能買著,結婚你家不用管。”

這是天上掉餡餅的好事!可是我更叫苦不已,家裏還要我寄錢,哪會有這麽多的錢!姐姐也要忙自己的生活,應該讓她享受生活了。我一個月工資500多點,獎金沒準,200至400元,已是高收入了。可是離一萬元,不吃不喝,那也是99年以後的事啦!但我還不能說,只好沈默是金。可能她已經看出我在短時間內沒有結婚的打算,知道我為什麽老玩麻將的真正含義。

於是98年的春夏之交,春暖花開的和煦陽光裏,我倆友好的分手了。她只是一筆帶過的提起,我終於找到終止感情的機會,就說:“咱兩好聚好散,不能在一起還是哥哥妹妹嗎!”看著她送來的物品,只是戲言:“你早有準備,給我送終來了。”

小薇恐慌的辯解:“不是,看你上夜班怕誤點,才給你買了個鬧鐘。”當然我知道小薇喜歡自己,因為她的同學曾經說過:“也就是你,否則我會把他搶過來的。”雖然我實在想不起她是誰?那是前年上草原游玩時,是老鄉濤哥單位組織的,濤哥是科長,所以我們能去,當時阿玉也去了。不想青春外現的我讓濤哥科裏的張姐相中了,她娘家的侄女閨中待嫁,並詢問同去的侄女:喜歡這個帥哥嗎,姑姑可以給你做媒?得到她肯定的回答。所以旅游後在答謝濤哥時特意叫上我,豪爽的我沒有客氣,第一次喝了劍南春,這可是名酒!而且喝了一瓶多。可是張姐一直沒有跟我說過這事,可能老鄉一直以為我跟阿玉能成,但具體原因我不知道。所以下手晚了,不想有人捷足先登,讓她可惜不已,而且還是同學的男友。當時我哪知道還有如此插曲,只一味逗同去的小孩玩,給她們講她們從沒聽過的故事,而且添油加醋的演繹,讓她們佩服的神情和開心的笑聲惹歡了樹林的小鳥;沒事就騎馬狂飆,一時間忘記了過去所有的不快和現實的無奈,讓漫天的綠海在韁繩中變換著盛夏的熱烈,也感染了草原其他的游人!閑暇時,用不知名的小花織成五彩繽紛的鮮艷的花環戴在頭上,讓同去的人讚賞不已,我真成了花樣美男了,被她們的照相機留住了快樂的夏影。這些都是小薇跟我處對象後告訴我的,她很自豪,因為她說我是花樣美男一個,陽剛俊秀。這是我此生得到最高的讚揚,雖然名不副實,但也挺高興。不象敏兒就嫌我不夠帥,其實她不是眼光問題,而是我剛上高中,滿眼的驚恐,穿著是破衣爛衫,頭發也是自由發揮,加長期的戶外勞作,讓本來就不白的膚色比老農民還要蒼桑深沈,英俊的面貌沒有顯現出來。只是我繼承了外公與父親兩大硬漢的優點:濃淺得當的清眉,大大的眼睛,高挺的鼻梁,寬闊的臉頰,結實的身板註定會成為男人中的佼佼者。只可惜敏兒沒有發現我以後的蛻變,否則她肯定會毫不猶豫的愛上我,因為我已是她最好的男同學和朋友,很容易就能更進一步的。到了大學,我天天洗澡、刷牙、蓄發擺弄發型,而且老姐更是節衣縮食給添置行頭。變化真是一日千裏,加上系統的體育鍛煉與健身房的形體鍛煉,更讓我的優勢體現出來,比我英俊的沒我壯,比我壯的沒我英俊,更何況我有善良的心和幽默的談吐,加上我那沒有底線的下弦月的笑臉,肆無忌憚的笑聲,這些都成為了冶校的招牌。否則我能被人冠以花心蘿蔔的美名,冶校第一猛男的稱號。更有同學稱呼:性感的帥哥,只是叫的人少,就沒有流傳下來。敏兒呀!你一定會後悔的,你能找到如此強悍的美男嗎?搞體育的沒有我聰明的大腦!你老說要我不要忘了你,可是你卻真正把我遺忘。否則我不會有機會喜歡上群的,更不會與那麽多的女生有千絲萬縷的青春絲線,就連香香公主我都可以遺忘!怎麽?你把我開啟,卻又把我遺忘!盡管我知道自己一直配不上你!而氣質俱佳的你,雖然你是個美女,但相貌不是我迷戀的原因,是你的關心、歌聲,以及朝夕相處的粒粒刻入我初始的心,撬開了我的心鎖。但我永遠不會忘記你的,因為是你粉碎了我自卑的固壘,驅散了心懵懂的迷霧!讓我知道身外還有廣闊的世界,使我象個男人勇敢面對所有的困難!

送小薇時,我還是有點感傷,因為她是我真正意義上的第一個女朋友,絕對不是我的初戀,我都不知道誰才是自己真正的初戀,香?根本就沒有戀過,初三時的喜歡算不上戀,應算最初的萌芽吧!敏兒?是戀上了,是單戀,可又沒有香認識的早!群最真實!雖然她不是第一個闖進心扉的女孩,卻是自己用黑字白紙來真正表達愛意的對象!可是我那些通過胡大姐的玉手傳遞至女生宿舍便條似的信比對她表達還早。我一直很糾結自己的初戀,模糊一片。

不過借用群的話:不是我不喜歡你!也可能走上工作崗位後,讓自己成熟了,明白了生活的壓力。當我真正有能力愛上一個人時,我要把捧在手心,放在蜜上。因為愛一個人,就要愛一輩子,不能跟踢足球似的,動不動就換人。父親一生只有媽媽一個女人,死了這麽久,也不見什麽緋聞。我要象他一樣給孩子一個安穩的家。

我說:“不枉我們相識一場,蕓蕓眾生我倆能走到一起,雖然分開亦然是緣分,為了紀念我們的愛,我請你吃分手飯吧!”

小薇幽幽的說:“如果你早這樣,我們至如走到今天。但大哥你一定能成氣候,因為忍耐力特別好!”大哥,一下子我變成了最尋常的人,可我是玲兒的大哥呀!

我知道她指的是什麽,可能她不了解我價值觀,我從不為了自己的私欲而去傷害別人,群與敏兒應該知道我這一點,愛!就是愛,不能與買賣掛鉤,否則父親都饒不了我的。我不能說實話,今天是註定的,只不過不是不愛,而是愛不起。但我會永遠記住你的,因為你是我第一個女人,雖然我並沒有把你從女孩變成女人,但畢竟有肌膚之親嗎。玲兒會怪罪嗎?也許我一直沒有放下玲兒。

由於好高騖遠的緣故,加上收入不高,而且弟弟的不定,使得我覺得自己到北方來的初衷有點失誤,雖然玲兒一直信件來往不斷,可是我並沒有徹底的忘記群的影子,看著熟悉的臉蛋,似乎她千變萬化的神色如電影鏡頭般展現,到底群愛過我嗎?為什麽會是今天的結局?為什麽她對我那麽好?難道真正只有友誼?我沮喪的打開群曾經的信件,推敲著每一個字的含義,是不是自己轉身的太早?當年群不告訴自己:不能把將來的事現在就辦。為什麽自己卻認為她不愛我,自己大方的給哥們騰地方,她們在一個大學,哥們是老鄉會會長,接觸多也是正常。為什麽自己卻想得那麽多!到底是哥們重要,還是群的感情重要?我知道自己的毛病,當年大屁股哥們追求敏兒時,我還幫忙,真是荒唐,而且東窗事發後,我還被出賣!你說哥們好嗎?信任兄弟的下場就是被出賣,這還是肝膽相照的義氣嗎?我主動的撤離是把群推向哥們,自己遠走高飛後,群不跟兄弟跟誰?為什麽我為了高尚,必須放棄心靈深處的最愛?也許不是最愛,至少群會這樣認為,面子真的那麽重要嗎?人生不是及時行樂嗎?如果我這樣,我就不是父親的兒子,他這麽多年,有過自己的快樂嗎?把我們的快樂當成了自己的快樂與幸福。雖然與玲兒在冶校玩耍時,我已意識倒這一點,可是我不能找群。因為畢業前一月群寫信告訴了我:她只是平凡的女子,你不要把我捧得那麽高!我想這輩子跟定了他,是很愛他的!不過我隨時歡迎你到我這裏來玩。所以也不能找,就是找著,也是只有更深的痛苦,又何必!可是我真的忘不了她,只要刻入靈魂的人,我終身難忘!不知道她過得好不好!他已經忘了那個人嗎?當饑腸打起鼓點時,我卻發現自己滿臉的淚水,群!在你享受幸福時,能知道過去的夥伴為了你而流淚嗎?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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