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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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男人在吵架後, 最喜歡幹的事情便是一醉方休。

趙東嶼煩悶得厲害。

從何羽茜公寓離開後,他便開車直奔好基友譚耀家——好在,譚耀家的大門永遠為他敞開。

“噠噠噠, 密碼鎖已開啟。”

來之前從來不打招呼,來之後直接輸入大門密碼,來去如風就像自己家一樣, 這是多年以來趙、譚二人的相處模式。

脫了鞋都懶得放在鞋櫃裏,趙東嶼徑直走進房間,只見譚耀百年如一日地端坐在書房的電腦屏幕後面,正眼巴巴地看著他。

“怎麽是你?”

看清來人是他, 譚耀頗為失望地說。

趙東嶼聽出話中端倪,挑著眉問:

“怎麽?

你希望是誰?”

說著環顧四周布置,試圖從屋內陳設中看出點什麽。

譚耀並不應答,把話題回拋給他:

“呦, 真是稀客啊!

自從找回何羽茜, 你就沒再往我這兒來過吧?”

趙東嶼把沙發上的衣服撥拉到一邊, 同樣什麽話都不說,兀自找了個空檔坐下。

坐下沒一會兒, 左右不舒服,又把衣服堆往沙發的角落裏靠了靠, 將一雙長腿擱了上去。

“真是個大爺!”

譚耀從身後抽出一個抱枕,以完美的拋物線型丟到趙東嶼臉上。

趙東嶼騰空接過抱枕,順手塞到腦袋下面——嗯, 高低正合適, 枕著真舒服。

就這樣相對無言, 譚耀繼續翻閱著案臺上堆積如山的卷宗,趙東嶼就那麽安靜地躺著, 仔細研究天花板上的吊燈形狀。

時間在靜默中緩慢流淌,直到譚耀念念不舍地放下手中的工作,直起身子伸了個懶腰,抻了抻有些麻木的腿腳。

他撇了一眼躺在沙發上的“燈飾研究專員”邁開步子離開書房,等再回來的時候手裏多了一打GUINNESS黑啤酒。

“呲啦~”啤酒泡沫綿密地擁擠到瓶口,趙東嶼終於停止了他關於天花板吊燈的研究課題,坐起身接過譚耀遞過來的罐裝啤酒,呷了一大口,咽下七分泡沫三分液體,嘴唇上還殘留著一圈白色胡子。

@無限好文,盡在晉江文學城“說吧,你和何羽茜怎麽了?”

譚耀也打開一罐黑啤,在趙東嶼身邊坐下。

趙東嶼仰頭又灌下一大口,冰涼的液體緩慢地流入胃中,中和了灼燒的內火。

“我們吵了一架。”

“為了什麽?”

“我感覺到她現在很排斥和我在一起。”

趙東嶼皺起眉頭,褶皺裏全是痛苦在哽咽。

譚耀驚訝地問:

“你為什麽會有這樣的想法?”

三口並作兩口,一罐啤酒很快被捏成扁餅。

趙東嶼順手打開今晚的第二聽易拉罐,酒勁有些上頭,但痛苦的意識依然清晰:

“她不願意和我住在一起,說是想要一個屬於自己的私人創作空間,OK我認了。”

“她不願意和我一起出現在公眾視野裏,說是怕被輿論打擾到,OK我剛剛躺在這裏的時候也有點想明白了。”

“可是……”

趙東嶼欲言又止,磕磕絆絆地說出些無法連貫的詞句,像是喝醉了,又像是什麽事情無法啟齒。

趙東嶼回憶起最近倆人的親密舉動,腦海裏不斷閃回的是何羽茜下意識伸手推開他的表情,分明寫著“抗拒”兩個大字。

畢竟是兄弟,心有靈犀一點通,譚耀稍作思考就明白了,他舉起啤酒罐和趙東嶼碰了碰,酒花四濺,灑在桌上,灑在沙發上,灑在羊絨地毯上,灑在他們的手上,冰涼的溫度感受得如此貼切。

“女人啊,真的太難懂了。”

趙東嶼苦惱地雙手捧住後腦勺前後搓著:

“從小到大,我就不知道她腦子裏在想些什麽。”

譚耀忽然就想到了一個人,於是附和著說:

“是啊,女人到底在想些什麽?”

關於這個話題,兩個大男人坐在一起,自然是討論不出一個所以然來的。

@無限好文,盡在晉江文學城午夜十二點,這倆在業界叱咤風雲的人物,橫七豎八地躺在羊絨地毯上,茶幾上茶幾下淩亂地散落一地喝空的啤酒罐子。

“話說你到底是通過什麽辦法,拿到王力日記的?”

譚耀醉眼朦朧地問。

“放心吧,沒有做違法的事情。”

趙東嶼慵懶地回答。

“說說唄,單純好奇。”

“其實說來也簡單,我幫王力他們家找了個住家保姆,順便探探口風。”

“王力他老婆沒懷疑啊?”

“謊稱是公司的撫恤唄,她一直不知道老公到底是幹嘛的,只知道在滬市有房有車就著急嫁了,這下終於知道了——家政公司副總經理,聽上去是不是還挺體面的?”

“沒想到啊,你考慮得還挺周全。”

“你猜王力把日記藏在哪裏了?”

@無限好文,盡在晉江文學城譚耀被這問題提起了興致:

“你既然這麽問,肯定是放在了一個意想不到的地方。”

“嗯哼。”

趙東嶼點頭示意。

“不會就放在枕邊吧?

難道他老婆是個文盲?”

趙東嶼不禁被譚律師豐富的想象力所折服。

“拜托,我國的掃盲運動早在上個世紀五十年代就開始了好嗎?”

譚律師撫摸著自己的下巴,那裏已是一片青茬。

“廁所水箱?

天花板吊頂?

床墊夾縫?

鞋櫃暗格?”

答案層出不窮,不肖想,譚律師以後的私房錢肯定藏得很絕妙。

“都不是。”

“我知道了!

他沒藏在家裏。”

譚耀忽然茅塞頓開,因為住家保姆的關系,他的思維已經被引導定格在了王力家中,但仔細想想就知道,把這麽重要的物證放在家裏是多麽冒險的一件事。

“果然是譚律,聰明!”

趙東嶼露出讚賞的眼神。

“你就別賣關子了,快揭曉答案吧。”

譚耀催促著。

“殺手這個職業,有今天沒明天,王力為什麽要把自己的職業經歷寫成日記?

如果日記是真實存在的,那麽一定有它存在的理由。”

趙東嶼條理清晰地分析道。

“所以我決定從王力的生活環境入手,了解他的內心世界。

我讓保姆每日向我匯報她在王力家中的發現,事無巨細地全部都要匯報。”

“一開始並沒有什麽收獲,保姆的匯報內容幾乎全是圍繞著那個剛剛出生的嬰兒。

直到有一天,她在收拾屋子時的一個偶然發現。”

“發現了什麽?”

譚耀追問道。

“她在王力書房靠墻的書桌擋板上,發現了一排用透明膠帶粘著的飛蛾屍體,一共十二只。”

“咦,好惡心。”

“每一只飛蛾的屍體下面,用黑色記號筆寫著一串對應的年月日期。”

“日期?

難道是……”

譚耀看偵探小說多年的腦細胞瞬間活躍了起來。

“沒錯,每一只飛蛾都代表著被他獵殺的獵物。

我猜想這是隱喻‘飛蛾撲火’,他將這些獵物的死亡看作是他們自找的,以此來降低內心的罪惡感。”

譚耀則持有不同的觀點。

“我怎麽覺得他的做法更像是一種私密的炫耀,獵物被他以這樣的方式陳設展出,怎麽看都像是變態殺手的心理。”

真相如何早已隨著王力的死亡被掩入黃土。

後來,趙東嶼根據王力書桌上一本書裏夾帶的超市存包密碼紙,成功地找到了那本日記。

日記的封面是鋼筆刻畫的《沈默的羔羊》那張著名的宣傳海報,一個女人的嘴被一只巨大的黑色飛蛾遮住,光看著就讓人生理不適——日記一共十二篇,裏面詳細地寫明了每一起案件的對象、殺人手法。

文字冷漠,沒有絲毫懺悔,更像是一份嚴謹的操作手冊。

可這份所謂的手冊,可是承載著十二條人命,以及背後的十二個支離破碎的家庭。

趙東嶼根據時間找到了關於父親的那則記錄,上面用極其簡單的詞句寫著:

趙慶豐,1964年生,東嶼家紡董事長。

2010年8月,死於車禍。

使用車輛:

某田某型號轎車,時速80碼,碾壓。

後面還有一行字,字跡顏色與前文不同,明顯是後來加上去的,字跡潦草地寫著:

經確認,買家方易達,華曼影視總經理。

這是整本日記裏,唯一一則出現買家的信息。

譚耀聽完趙東嶼的講述,陷入了沈思。

很久之後,他幹澀著嗓音問道:

“是誰把買家信息透露給王力的?”

這一次,趙東嶼直接做出了回答——“我猜,是潘曉亮。”——淩晨三點,漫長夜幕裏最濃密的黑。

趙東嶼帶著醉意卻無法入睡,從譚耀家中出來,漫無目的地在空蕩蕩的大街上游蕩,不遠處一個衣衫襤褸的流浪漢在垃圾桶裏翻找著殘食。

那男人身條瘦高,顴骨突出,頭發應該很久沒修剪,像一團雜草蔓蔓生長。

趙東嶼遲疑著上前,不知道為什麽,他突然想找個人說說話。

“那個…

你在找什麽?”

趙東嶼問。

流浪漢奇怪地回過頭,手裏抓著半張發冷發硬的披薩迫不及待地往嘴裏送。

“你在跟我說話?”

“是啊,我問你在找什麽。”

趙東嶼驚訝地發現,眼前的男人其實年紀並不大,約莫三四十歲模樣,五官甚至可以說是清秀的。

“你看到咯,找東西吃啊,一天沒吃飯,快餓死了。”

趙東嶼看看馬路對面街道上24小時營業的便利商店,大跨步跑去買了面包和飲料給他。

流浪漢道了聲謝,將剩餘的披薩放進塑料袋紮好,然後盤腿坐在路邊沿啃起了面包。

“小兄弟有心事啊?”

流浪漢問。

趙東嶼也學他盤腿坐下,低頭不說一句話。

“要是你不願意說,不妨聽聽我的故事吧,算是對你面包的付費了。”

流浪漢舉起手中的面包揮了揮手。

“看你從頭到尾的這身裝扮,想必是不差錢的主兒。

可是你一定想不到,我從前家裏多有錢,那房子一套一套的,地上貼的都是玉石,墻上掛的都是拍賣藝術品。”

“你一定覺得我在吹牛吧,換做是我也覺得不可信,那麽有錢哪能淪為街頭討飯的呢?

但人的命運啊,有時候就是這麽玄學,要不是真經歷了一番大起大落,我可能這輩子都沒辦法像現在這樣想明白一些事情……”

“當年我爸被人構陷入獄,我媽靠著偷偷攢下來的一點私房錢勉強維持著生活。

要知道,從奢入儉難啊,我們一家都是大手大腳慣了的,那麽點錢沒多久就被我們揮霍一空。”

“事發之前我有個談了6年的女朋友,感情最好的時候她甚至可以為了我去死,可是人是多麽現實的啊,我家出事之後沒多久,她就和我提分手了。”

“轉頭就投入別人的懷抱,真是諷刺。”

“後來我爸在監獄裏自殺了,明明再堅持幾年就能出來的呀,我到現在都不明白他為什麽那麽想不開。”

流浪漢開始掩面啜泣,雖然時間相隔已久,但有些人有些事就要一根倒刺紮在心間,只要一提起就蝕骨撕肉的疼。

“我有個弟弟,和我長得一模一樣,可他比我聰明多了,千方百計地找到了仇家,意氣風發地想要報覆一場的時候,卻被人盯上了。

為了護他,為了替這個家報仇雪恨,只有我替他去死。”

“所以,作為社會人的我死了,活下來的只是一具會饑餓犯困的軀殼。”

“丈夫沒了,兒子沒了,我媽瘋了。”

“你覺得我可憐嗎?

是因為可憐我才和我說話,給我買面包嗎?

我告訴你,我不需要任何人的憐憫,我是自願這樣的,我不覺得在米其林餐廳吃飯有什麽高貴,之前吃太多了,我也不覺得在垃圾桶裏找東西有什麽難堪,對我來說只要填飽肚子,管它難不難吃。”

“我覺得人生就像是一團火焰,一開始只是一小簇,後來越燃越烈,直至有一天火苗熄滅,油盡燈枯,人就只剩下一副空洞的軀殼,行屍走肉罷了。”

“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啊,千萬不要輕易說愛,現在的人啊,總喜歡輕易承諾,卻一個個的翻臉比翻書還快。”

“人類終究是極其自私的,還愛別人呢,只愛自己就需要花光所有力氣了。”

“唉,天快亮了,我得趕緊找個地方躲起來,不然被人看到又得被送到救助站了。”

晨曦微露,天邊泛起死魚翻肚的白,趙東嶼微瞇著雙眼,看那男人匆匆消失在聳立建築群的狹窄縫隙之中。

他陷入了沈思,突然靈光乍現向那男人奔去,在距離他還有百米遠的時候大聲問:

“兄弟,你叫什麽名字?”

那男人暫停步履匆忙,留給他寬厚落寞的背影卻不回頭,聲音再次哽咽:

“潘曉明,拂曉的曉,明亮的明。”

話音剛落,男人的身影已消失在街道的拐角,只留下灰黑色柏油馬路上滴落的一枚眼淚。

多年以來沒人問過他姓名,就快遺忘自己人鬼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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