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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5章被拋棄的女兒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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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5章被拋棄的女兒7

……

你相信這個世界上有冥冥註定這一說嗎?

不管別人信不信, 反正阿錦是相信的,而且篤定無比。

就像現在這樣,

阿錦也是沒想到, 自己回國後見到的第一個熟人,居然會是鄭明珠, 心裏暗嘆自己運氣不好的同時, 也有點驚訝, 她怎麽回來江市?不過這些都不要緊。

三年未見, 鄭明珠和阿錦印象裏倒是有點不相同。

印象裏的鄭明珠是一朵驕傲明艷的玫瑰,而眼前這個鄭明珠, 依舊容貌嬌艷, 只是眉宇間卻多了幾分愁緒,讓她這朵盛放的玫瑰,不覆當初的熱烈。

因為她不是一個人, 還挽著一個面相看上去帶著幾分刻薄的老太太, 渾身金光閃閃,是真的閃,老太太全身上下戴了七、八件金飾,尤其是手腕上兩指寬的金手鐲, 看著就不輕。

來往的路人, 無一不把目光瞥向她。

這老太太一看就是驟然暴富,恨不能給自己塑個金身出來。

只是一點,

眼前這個老太太很是眼生, 不是鄭家人,也不是鄧家的,更不是林家的,難道說鄭明珠放棄鄧覆林?嫁給其他人了?眼前這個老太太是她婆婆?

阿錦輕挑了一下眉頭, 如是的想到。

不過這個想法只存在了片刻,就消去,不說鄭明珠對鄧覆林勢在必得的感情,就說鄭明珠和這個老太太之間的氣氛,也不是兒媳婦對婆婆的那種。

有點覆雜。

她的眉梢眼角都帶著對老太太的嫌棄,但面對老太太的絮絮叨叨,卻又不得不端著笑臉回應。

這幅樣子,阿錦看著倒是有點眼熟啊!

哦,表誤會,不是她自己經歷過,而是她見多了,就是工作中,乙方討好甲方的模樣。

鄭明珠有求於對方。

或者說,鄭家有求於老太太的家裏,老太太又明顯頗喜愛鄭明珠,所以鄭明珠才會陪著對方,態度上也是嫌棄又討好,期望老太太回去後,可以多多美言兩句。

真是奇怪!

雖然說鄭家的公司不咋樣,全靠著林家的提攜才能維持下去,不過也正是因為如此,鄭家公司的主營業比較單一,基本上只要林家不翻臉不倒閉的話,鄭家的公司絕對活得下去。等一下,林家……

難不成出事的是林家?

這一瞬間,阿錦想了許多,不過很快就反應過來,不管是鄭家還是林家,這都和她有毛關系,她想這麽多做什麽?

他們即便是真的倒閉了,對自己也沒有任何影響。

知錯能改的阿錦,很快就甩掉自己腦海裏一些不必要的雜念,準備往頂樓而去,只是在轉身的瞬間,和鄭明珠來了個對視。

阿錦這裏還能hold住。

鄭明珠卻不行。

她在看到阿錦的那一瞬間,幾乎有一瞬間僵硬在那裏,一動都不能動。

潘心悅。

不,不,不會的,她已經死了,自己是親眼看著她從游艇裏跳下來的,那麽黑,又是大海,她不可能會活下來的。

鄭明珠不敢相信的搖了搖自己的頭,雖然是這樣說服自己,但想到潘心悅雖然跳海,但到最後都沒能找到屍體,之所以會被認定死亡,也是在對方失蹤滿兩年,經由爸爸和媽媽以親生父母的身份出面,向法院申告了她的死亡。

所以,

潘心悅沒死,也是可能的,當年之所以遲遲找不到對方,是因為她早就被人救走,所以他們搜救了那麽久都沒有找到人。

越想越有這個可能性。

鄭明珠看向阿錦的眼神,漸漸變得危險起來,帶著戾氣。

沒有潘心悅的三年,雖然最一開始的不管是養母還是親生媽媽都有點傷心,她深愛的鄧覆林更是頹廢不已,但沒幾日的時間,伴隨著她意外的流產,養母和親媽也都來不及哀悼跳海的潘心悅,而是把目光都集中到她身上,對她呵護備至,就連鄧覆林也因愧疚的緣故,對她百依百順。

那感覺真的太好了。

好的讓她心裏悄悄的為潘心悅的自殺而感到高興。

所以,

她絕對不許潘心悅再次出現,來破壞自己好不容易才得到的幸福生活。

不管當年她是真的跳海死了,還是被人救了,亦或者幹脆是她的做戲,既然她已經跳海,那她就是死了。

死人就不該再回來。

鄭明珠的表情漸漸變得猙獰起來,已經顧不上來之前父母的叮囑,一定要把哄張老太太高興,讓她可以在張總面前說幾句好話,林家能不能度過這一關,她至關重要。

她在看到阿錦的那一刻,理智就喪失了一大半,丟下張老太太,走過去,惡狠狠的開口道:“潘心悅,你在這裏裝什麽陌生人?怎麽還玩失憶梗呢?你以為我會相信嗎?潘心悅,我不管你當初為什麽選擇跳海,不然既然做了選擇,那就繼續乖乖當你的死人,不要再出現,不然的話,我是不會放過你的,也不介意讓你的‘假死’變成真死……”

“你亂七八糟說什麽呢?我們認識嗎?上來就喊打喊殺的?”阿錦淡淡的開口說道,語氣裏也有些不耐煩。

剛才不好的預想應驗了。

看到鄭明珠的時候,她就有種感覺,覺得她們這次的相遇,就像是某種信號一樣,還會接著糾纏。

想到了原身的遭遇,想到原身不管是養母還是生母,都是一哭二鬧三上吊且還我柔弱我有理的性格,生父的寡情自私,還有自詡深情實則拎不清的前男友,另外有一堆性情迥異卻統一奇葩的血緣上的親戚。

她開始有點暴躁。

自然的,語氣也慢慢的帶了些不耐煩:“……還請這位小姐慎言,不然我有權保留訴訟的權利。”

“潘心悅,你裝什麽裝?”鄭明珠因先入為主的關系,並沒有聽進阿錦的話,反倒是讓她心裏的怒火高漲,生怕阿錦的出現,把她辛苦維持的幸福生活給打破,“…別以為你改了名字,我就認不出你來,你最好給我乖乖的離開江市,若你敢出現在覆林哥面前,我絕對不會放過你,反正你現在也已經是個死人了。死人,便是再死一次,也無人會註意……”這話說的時候,她的語氣已經低下來。

看到阿錦拿出電話,鄭明珠以為阿錦是要給鄧覆林打電話,立刻就要去奪電話,“你做什麽?想給覆林哥打電話,想都別想……”

“餵,警察局嗎?我要保安,這裏有人威脅要殺了我,麻煩你們盡快到華泰商場六樓。”阿錦表示她的法學一向都滿分,所以毫不猶豫的撥通了妖妖靈。

別說是鄭明珠沒想到阿錦會報警,就是已經圍了一圈的吃瓜群眾也有點吃驚,不過吃驚過後,卻又覺得理所當然,有麻煩,找警察,邏輯滿分,沒毛病。

“明珠,你怎麽回事?”已經被忽略N久的張老太太已經拉長臉,她的面相本就帶著幾分刻薄,一唬臉就更明顯了。

鄭明珠擡頭看到,心裏一咯噔,才想起父母的叮囑,平覆了一下自己有些過於激動的心情,這才走過去,對張老太太再三的道歉,又軟語裝乖,才讓張老太太慢慢收斂了怒氣。

這一前一後太過不一的表現。

又是讓圍觀群眾的眼球掉了掉,尤其是年輕男子。

都說女人翻臉比翻書快,見識了見識了。

“潘心悅,我的話你最好聽進去,不然的話……”鄭明珠一向是任性妄為慣了,也不在意其他人的看法,反正都是一些無關緊要的人,扶著張老太太走到阿錦身邊的時候,也都沒忘記低聲威脅。

只是她的話沒說完,就直接被阿錦抓住胳膊:“這位小姐,警察還沒到,你不能走。”開玩笑,雖然她已經放棄了潘心悅的身份,但這並不代表其他人能威脅潘心悅,這是她不允許的。

還真以為她和原身一樣心軟嗎?

“放開!”被抓住的時候,鄭明珠幾乎下意識的掙紮,卻沒想到阿錦的力氣出乎意料的大,紋絲不動,“潘心悅,你……”

“你這個小姑娘做什麽呢?光天化日下,還敢打人不成。”張老太太也趕緊幫忙,她對阿錦是有些不喜的,怎麽說?

阿錦的長相雖然是沒什麽攻擊性的那種,但一臉柔弱無辜的模樣,再加上稍顯消瘦的身材,只會讓張老太太這種上了年紀的人,覺得沒福氣,因而不喜。

當然,

張老太太之所以喜歡鄭明珠也是如此,明艷活潑,嘴巴也甜,身材豐滿,一看就很好生養。

不過若是讓驕傲的鄭明珠知道,張老太太之所以喜歡她,是覺得她引以為傲火辣的身材好生養的話,怕是心裏要嘔出血了。

阿錦不打算和這個一看就不好相處的老太太多說什麽?若是真的胡攪蠻纏起來,也是麻煩,雖然不懼,但也覺得煩人,能避就避。橫豎一個無關緊要的人,今日過後,不會再見面。

張老太太自從兒子發家後,都是被親戚朋友捧著的,還真的沒被人如此忽視過,臉頓時拉下來,張口就要訓斥。

但就在這個時候,兩個穿著警服的男子走了過來。

讓她到了嘴邊的話頓時咽了回去,她這個年紀的人,又是苦過來,天生就對警察有種敬畏感。

算了,算了,

她們小姑娘之間的事,和她這個老太太可沒什麽關系。

“誰報的警?”

看到還真的有警察來,鄭明珠也呆了。

……

一個小時後,警局。

老李看著一臉笑盈盈,卻就是不松口的阿錦,只覺得有點頭疼,事情的經過也已經了解清楚,就是認錯了人,說了一些不中聽的話,另一方在察覺到認錯人後,也表示願意道歉,雖然是一臉的不情願,但歸根究底不是什麽大事,和氣解決就好。

卻沒想到,

這個叫重錦的姑娘,看著柔柔和和,很好說話的樣子,實則油鹽不進,很頑固,他都已經勸說了好一會兒,對方就是不松口。

甚至已經打電話叫了律師過來,且掛了電話,就不願意再開口。

一副堅決要追究到底的模樣。

“重小姐,我知道鄭小姐說了一些不好的話,你手裏也有錄音,但你想必你也清楚對方是氣話,來日即便是到了法庭,也未必能當做證據。不如……”

阿錦對這個上了年歲,開口勸說的警察的話,笑吟吟的聽著,過耳就忘。

其實警察說的道理她也都知道,

不算什麽大事,真的要追究起來的話,其實很麻煩,還未必能定罪,但沒關系,她有錢也不怕麻煩,請一個擅長誹謗訴訟的律師,慢慢的和鄭明珠磨。

到最後即便是定不了人身恐嚇罪,也可以構成威脅他人尋釁滋事罪。根據現有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可以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一下罰款,情節重的,可處十日以下拘留或罰款。

在她的檔案裏也會留上一筆。

開口說:“謝謝李警官的好意,給您添麻煩了。”不追究,不存在。

老李看自己說了這麽白天,又白費了,也是嘆了一口氣,現在的小姑娘,咋就這麽嬌氣?

真的是一點委屈都不願意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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