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499章 蜜月去哪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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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堅精神小夥◎

入夜。

鄂爾多斯郊外。

白天的喧鬧此時已經褪去, 夜晚風涼,草原上的風頗有些淩冽。

還好是夏季。

一輛軍用吉普車駛下道路,在草原上亂開一通。

“你知道往哪裏開嗎?”

“不知道。”

“迷路了怎麽辦?”

“不怎麽辦。”

“這車沒有GPS, 到時候沒人能找到我們, 我們會餓死。”

他笑。

“臨死前我會在筆記本上寫:這裏是約翰和阿妮婭,因為約翰太笨,所以我們在草原上迷了路, 餓死在此地。”

一本正經的胡說八道。

他大笑。

吉普車停下。

“怎麽停下了?你不會真的迷路了吧?哎呀!早知道叫布魯克她們一起來好啦。”張文雅輕呼。

“要是迷路了,我們就永遠也不用回美國了。”肯尼思伸手捏了捏她耳朵。

“那糟啦!美國人會說我殺了你。”

他又笑,“你看太多好萊塢電影。”

他打開車門下了車,繞過來給她開了副駕座的車門。

“為什麽半夜到草原上來?你聽說過這兒還有草原狼嗎?”

“沒有。狼不會到人類聚居的地方來。”

嘖, 沒有騙到他。

他打開車後座的車門,拿下一卷地毯, 放在一旁。

又拿下一件厚袍子,披在她身上, “有點冷。”

“你不冷嗎?”她套上長袍的袖子。蒙古人的長袍都屬於家產, 夏季的長袍要賣到上百元一件,冬季的皮袍價值幾千。

長袍幾乎及地,衣襟滾鑲出鋒的皮毛, 應該是男式長袍, 寬寬大大。

肯尼思拿出一只狼眼手電筒,擰亮。

已經看不到城市的燈光,草原上沒有照明設備,只有遠處公路上的燈光依稀。

四周幽靜得嚇人。

張文雅害怕的趕緊抓住他手臂。

他很得意, “別怕。你不是買了很多蒙古刀嗎?如果有狼的話, 就用蒙古刀殺了它們!”

盡瞎說!

拉著她往一處小山丘上去, 小山丘不高, 走不了十步便到了頂上。

用手電筒照來照去,確定這兒還比較幹凈,將地毯鋪在草地上。

這人什麽毛病,半夜非要到荒郊野嶺來。

“會有蚊子。”她小聲嘀咕。

“有嗎?”他將手電筒遞給她,“幫我照著路。”

跑回吉普車,拿了一堆東西來:一條蓋著的羊毛毯,一盞營帳燈,一只相機,一盒巧克力,一包濕巾,一包紙巾,兩瓶礦泉水。

按著她讓她躺在地毯上,給她蓋上羊毛毯。

仰望星空。

肯尼思隨後也躺下,躺在她身邊,手枕在腦後。

周圍真安靜呀,連蛐蛐的叫聲都沒有。

安靜得有點嚇人。

他摸到盒裝巧克力,打開,摸出一顆軟心巧克力,塞進她口中。

甜蜜蜜的巧克力,神的食物,愛情的食物。

巧克力在口中尚未融化,男人堅定的唇吻在她臉頰上。

吻了幾下,輕柔的扳過她的臉,吻她的唇。

親吻總是美好的,帶著愛意的親吻,細細密密,落在她的臉頰、唇上。

男人的氣息。

荷爾蒙的氣息。

蜜月很美妙,一個悠長的假期,吃喝玩樂,只是享受。

最棒的是,壓根沒有狗仔隊,就連央視的記者也沒認出他——不穿西裝的他有那麽大的差別嗎?嘻嘻,好好笑,也好好玩。

這麽說,戴上眼鏡就沒人認出來的super man原來是有現實基礎的。

吻得難分難舍,吻得她頭暈目眩,這才停下來。

營帳燈的冷白光,淡淡的照在他臉上。

是個好看的男人,也是個各方面都很好的男人。

她微笑。

他也微笑,手指在她臉上摩挲。

又輕嘆一聲,臉埋在她肩窩,含糊的說:“我愛你,文文。”

“我也愛你,John-John。”

他倆都傻乎乎的笑起來。

他非常滿足:她現在可以幾乎沒有什麽障礙的說出對他的愛,結婚真好!

老岳父婚禮之前找他懇談了一次,請他好好照顧張文雅,這是父權到夫權的交接;他也同樣誠懇的做出承諾,不管發生什麽,他對文文的愛永不磨滅、永不變化。

深愛著一個人是多麽幸福呀!你知道她是你心靈的港灣,她從不譏笑你、從不埋怨你、從不跟你爭吵,還有很可愛的幽默感,你跟她說任何事情她都能聽懂,並且還能跟你一起討論,這是多麽難得!他是有過一些女友,但她們總是有各種缺點,沒人能完全聽懂他在說什麽。

他這麽多年的尋尋覓覓,就是為了尋找到她,一定是上帝的旨意,祂聽到了他的祈禱,帶給他一份真愛,一份美好的愛情。

我是多麽幸運呀!他想。他萬分憐愛的輕撫她的臉,再次親吻她的唇。

黏黏糊糊親個沒完。

但親吻是好的,她喜歡。

星子在深邃的夜幕上閃爍,郊外的空氣很好,能見度很高。

羊毛毯很柔軟,摩挲著肌膚,暖暖的。

他的大手溫暖幹燥。

夜風吹拂,四下寂靜。

星子在天幕上轉著圈,星之軌跡似乎閃爍在她眼前,觸手可及。

真亮呀。

後來,她累得睡著了,都不知道什麽時候回了酒店。

直到他把她放到酒店床上,她才半夢半醒,“約翰。”

“醒了?還睡嗎?”他低聲問。

“好困。”

“繼續睡吧,還早。”

她翻身抱住他,“我喜歡你的腹肌,還有胸肌,好看。”

他很得意,一心想要再多聽幾句讚美的話,誰知她又睡著了。

哎呀。他不無遺憾的想,她應該經常讚美他才好。

小心的親吻她臉頰,“好夢,我的愛。”

張文雅打著呵欠:唉,好困!真不知道男人為什麽如此精力充沛,明明昨晚他也半夜沒睡,怎麽一大早又精神抖擻的?還又按著她來了一發,搞得她更困了。

這就叫“男女有別”嗎?真是不服氣!

不過昨晚……還是非常愉快的,男人嘛,腦子裏大多數時候只有一件事情,生命的大和諧真是又無聊又快樂,在戶外又是在荒郊野嶺,是不是會讓他格外興奮?總之昨晚的質還是很高的,也……很刺激,雖然知道方圓五公裏一個活人也沒有,但萬一呢?緊張刺激,就很敏感,很爽。

也很累就是了。

今天是那達慕大會的重頭戲:耐力賽馬,分為兩個組別,以賽馬的身高來區分,一米三八以下的蒙古馬組,一米三八以傷的改良馬組。改良馬的意思是混血馬,大分類也是蒙古馬,混了阿拉伯馬的血統,因此比較高大,體重也要重的多。

兩個組一起出發,分別計算成績。

兩百多人參加耐力賽馬,兩百多匹馬在起跑線的一端聚集,看著是烏泱烏泱的。仍然不分性別不分年齡,最小的有十三歲的孩子,有男孩有女孩,騎著較矮的蒙古馬,都是一臉英氣勃勃,英雄出少年呀。

肯尼思參加的是改良馬組別的比賽,而其其格和薩仁高娃姐妹倆參加的都是蒙古馬組別。

姐妹倆特地來跟張文雅打招呼,一邊星星眼的看著英俊的外國友人。嘻嘻嘻,不知道等下比賽結束後能不能跟肯尼思先生合影呢?當然可以了,現在就可以拍照。

張文雅拿出自己帶的相機,為姐妹倆和可愛的約翰一起拍了照。

今天肯尼思又換了一身蒙古長袍,個兒高穿長袍很好看,能撐的起來,他也很喜歡穿蒙古長袍,覺得很有異域情調,也很有範兒。

很多人看他,也許是認出他了,也許是覺得一個外國佬怎麽也來玩那達慕,居然還會玩賽馬?蒙古群眾很熱情,特木爾說,你騎馬騎的好,還敢騎借來的馬參加比賽,真勇士!

重在參與,重在參與嘛!

其其格的父親邀請張文雅待會兒跟他們一起開車跟著走,他家買了一輛二手車,不用在會場這邊幹等,可以開車跟著去,萬一有什麽事能及時處理。

跟著賽馬選手開車一起跑的車頗有幾輛,大會也會派車跟著,以防萬一出事,馬失前蹄把騎手摔出去等等。

特木爾今天也參加比賽,他仔細為肯尼思檢查了馬鞍、馬勒肚等等,確保一切正常。

比賽時間將到,張文雅讓艾爾莎等候在起跑線這邊,她和布魯克上其其格家的車跟著走。

其其格的母親昨晚便去了耐力賽的轉折站另一座小城,騎手們到達轉折站後繞個彎,往回跑,打個來回,全程五十多公裏,對耐力賽來說距離一般。

蒙古馬以耐力聞名,短途沖刺的速度比不上阿拉伯馬,但長途奔襲有奇效,當年蒙古大軍橫掃歐洲就仗著蒙古馬善跑長途的強大優勢一路瘋狂推進,打得歐洲各民族哭爹喊娘。

騎在馬上的肯尼思分外英俊,在一堆膚色黝黑的蒙古漢子裏他的膚色白得特別醒目。

人也長得醒目,不管走哪兒人人都說他長得好看,美利堅精神小夥;對蒙古群眾來說他格外討人喜歡,騎馬的姿勢顯然一看就是騎術不錯。

“他算不錯嗎?他也沒有什麽時間練習騎術。”張文雅驚訝的問。

其其格父親點頭,樂呵呵的說:“看得出來,練過。騎馬沒有什麽好不好學的問題,多騎多練,我們的孩子從會走路就會騎馬。你們漢人的地方不大,不好跑馬。”

漢人的地方怎麽不大呢?要說沒有草原所以不適合跑馬倒是真的。

作者有話說:

*蒙古群眾:只要你騎馬騎的好,四舍五入你就是我們的蒙古精神小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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