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夥伴兒們與阿秀的一點事和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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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夥伴兒們“好久好久沒回來了!”
剛到村口桃丫就叫阿恒放他下車,他要用走的回自己屋——他都多少天沒踩在溯村的土地上了!阿恒自然沒有異議,自個兒回家去鋪床之類的,黃家宅子一段時間沒人住了,早布滿了塵,兩人一合計,幹脆都在阿恒房間睡好了。
小家夥在外一呆就是一天,等他回到吳家,已經是晚飯時間了。四人吃完飯,桃丫主動要求洗碗,說是感謝包吃包住。吳奶奶笑容滿面道:“桃丫真乖,阿恒去打下手吧,兩個人一塊兒洗更快。”“嘿嘿,好啊!”正中桃丫下懷。
兩人擠在一個水龍頭底下慢悠悠地洗著,上完洗潔精也不忙過水,桃丫搓著泡泡玩著阿恒的手指,一邊說起了今天的見聞。
桃丫今天本來就打定主意要把熟識的夥伴兒都見一遍的,溯村小是小,光靠腳走也就顯得大了,他首先逛到離村口最近的鐵蛋家借車,料不到有一窩想找的人在,省了不少腳程。具體有誰呢?除了鐵蛋跟他妹本來就在,喜慶白苗來玩吉他了,這也不算難得,最令桃丫意外的是魚哥竟然也在他們家,而且看鐵蛋爹媽的反應,已然把魚哥當半個女婿了。他不好意思問當事人,便問鐵蛋:“我走的時候你妹還不曉得魚哥就在汶村呢,咋一轉眼就成這狀態了?”“去年我妹去汶高讀書,他倆有緣分,在路上碰上了。”白苗插嘴道:“你兩年沒回來了吧,這還叫一轉眼?電話裏你沒問到咱當然懶得說了,你們溯村變化可不小。”
“對哦,我前年九月走的,到現在番薯收成兩回了吧?鐵蛋你家現在有麽,快給我來兩條,饞死我了!”
“咱家又不種番薯的,買的一個月前就全吃完了,你表叔不種番薯的麽,他那兒準還有。”
鐵蛋不知道,但白苗知道桃丫表叔占他家地的事兒,連忙使眼色讓他別說了,然後圓場道:“那離這兒多遠啊,咱上六子家打劫去,他家肯定也還有。”
喜慶聞言一把拉住白苗的手臂:“去哪兒,先別走,聽我彈完這段。”
桃丫以為白苗才不理喜慶,沒想到他真的留下了,後來桃丫自己也展示了下在羊城蹭陳陳哥的課學回來的東西,一行人才浩浩蕩蕩出去劫番薯。
阿恒問:“然後呢,你們去煨番薯了?”
“哇,你咋知道的?”“你一身煨番薯的味道,你回來我就聞到了。”桃丫突然拿下巴蹭了蹭阿恒的肩膀:“你不怪我吧,沒給你帶一條回來?人太多啦,番薯沒帶夠。”見阿恒搖搖頭,他放心了,繼續說道,“他們還把黑鐘叫去了,黑鐘說隨後就到,然後你猜怎麽著,阿秀跟他一起來了!我記得他倆連話都不說一句的,這趟回來一個個都已經和好了,他們是不是對我生疏了啊,平常打電話都跟我不說說。”
“那你跟他們說過我們處得怎樣嗎?”
“沒有啊,怎麽能跟人隨便說啊?……噢,難不成他們也是這麽想的才不跟我說?”桃丫感嘆道,“還有,鐵蛋也有女朋友了,居然是方悄悄哎,方悄悄之前不是黏過喜慶好長一段時間的嘛?個個都拍拖了,去煨個番薯還拖家帶口的,今天下午就我一個人形單影只,早知道也把你拉去了!想想看,我們裏面最小的耗子都有十七了,再過幾年回來說不定我就能抱到一堆娃娃了。欸不對,黑鐘跟阿秀就沒有娃,像咱倆一樣。”
阿恒彎著眼看他:“你想要麽?”
“啥?”桃丫突然紅了臉,“我生不出的啦!”
“噗……”阿恒忍不住笑得牙齦往外跑,用沾著泡泡的手在桃丫臉上劃了一道,“算了,你就是我的娃娃,不考慮了,倒是你,想給我生呢?要生個大胖兒子還是漂亮丫頭?哥哥弄了好幾年桃丫肚子也沒動靜,日後得繼續努力呀!”
桃丫在腦海裏狠狠抽了自己一鞭子,是沒吃飽麽,又說傻話了!他氣憤地把手上的泡泡一股腦兒全往阿恒身上亂抹:“不準笑,再笑我抽你!”
“好好,不笑不笑,哈哈……”阿恒衣服被弄臟了也不惱,張開雙臂用胳膊把人腦袋往自己懷裏按。嘭——窗外不知誰家為國慶節放起了煙花,被映成五彩的流光投進阿恒的房裏,隱隱看見床鋪上整整齊齊的疊放著一張被子兩個枕頭,上面針線眼兒細致,繡著一對鴛鴦。
關於阿秀的一點事同樣的年齡,同樣的性別,有人被欺負,有人欺負人,都家阿秀因為體格和性格的原因,打小就總被皮小子們看上。若軟柿子有分種類,他就是那裏面最軟最好捏的,別人問他要錢,他給,別人要他值日,他做,別人不準他告狀,他真的從來不說。可能這與他家裏只有他和他娘兩個人有關系,溯村有這麽個說法,沒娘的孩子沒善心,沒爹的孩子沒有男子氣概。
原先他以為沒男子氣概的才會喜歡上男的,可他喜歡的對象胳膊比他的粗一圈兒不說,方方面面都比他男人數倍,喜歡的也是男的——不過不是他而已。奇異的是,那人現在跟他在一起了,真真切切的在一起,不是他們曾經暧昧的那種狀態,是實打實的談戀愛,牽手、接吻、做愛,樣樣都齊。他不問對方如何看待他,反正兩個男人總不可能天長地久吧?他感覺自己像只鵪鶉,以前行為上遮遮掩掩,現在是精神上畏畏縮縮。
阿秀跟他對象還是純粹是欺負與被欺負的關系時,就時常偷偷觀察著人家——他穿的鞋子,他亂糟糟的課桌面,他玩輪滑時在額上閃閃發光的汗水,阿秀都像背書一樣默默記著。而到了今日,他能光明正大地了解他對象外在的一切了,內心卻又無法摸索,雖然先開口提出交往的是他的對象,他卻始終覺得對方多少有同情的因素在,而且他對象也的確說過他看起來很可憐——肩這麽窄,身材這麽瘦小,眼睛一瞪圓就像受驚了一般。其實他有些感謝這一切,若他的對象是因為這些喜歡上他的……是真的喜歡他再下結論罷。
對於他對象以前喜歡的人,他並沒有十分熟悉,印象深刻的一次是有同學問那人:“阿混,這班上,你最喜歡誰?”情竇初開的年紀,男孩間八卦這些問題也並不奇怪,答不答都無關緊要,反正沒人真會說出心裏裝著的女生的名字。可那人不假思索地就答道“黑鐘”,雖然隨即就笑著說是開玩笑的,但阿秀卻牢牢地記住了這一幕。他覺得,那人是真的喜歡自己的意中人也說不定,只是並非每個人都甘願當同性戀。
後來那人上城讀書去了,今年上城後第一次回來過春節。他看他的對象與那人見面頻繁,思來想去試探著提及此事,沒想到他的對象直截了當地說道:“你是不是覺得我喜歡混子?”
長久來的心思突然被揭穿,阿秀張張嘴不知怎麽回答,對方笑了笑繼續說道:“原來我也這麽懷疑,但現在我知道答案了。”
阿秀慢慢消化著他的話:“他在羊城……有女友了?”
“啥?你這話題跳躍度大得真是,”他說道,“應該是吧,桃丫去年電話裏不是這麽說過?”
“其實……後來我問過桃丫,他說阿混沒承認那是女友,電話裏他都胡謅的,真要說到跟阿混走得近的,應該是鹿老師,他說鹿老師每禮拜都會去阿混的學校……”所以阿混可能還是能接受男的,你要不要把握機會?——阿秀吞了口唾沫,最後一句話還是沒辦法說出口,原來將喜歡的對象拱手於人,比想象中還要困難得多。
“那又如何,你問桃丫那些東西幹嘛?”
他的對象看著沒答話的他,嘆了口氣,雙手握住他的手說道:“你男人是我,你管別的男人幹嘛?這樣說,夠清楚了嗎?”
阿秀楞楞地點頭,心裏像煙花炸開般,一時喪失了言語,他傻傻看著對方,心裏突然想道,要是幾年前還單戀著他對象的自己聽到這麽一句話,做夢都笑出聲也說不定。
後記文寫好兩周了再來寫後記,有種不知如何下筆的感覺,大概因為結束又是一個新的開始。
其實最初寫下這個故事,是某天我突然想起我的故鄉,溯村就是以我故鄉為原型的,所以寫這篇小說時心情很愉快——我何其幸運,能寫我喜歡的人,寫我懷念的地方。每個場景,我仿佛都能在腦海裏構建出真實的場景來,在某條砂石小道,在某棵榕樹底下,在某個墻漆剝落的房裏,有兩個互相愛慕的少年彼此凝望,接吻,咬耳朵。
最初寫下第一個字時計劃是悲劇的,因為初衷也想紀念彼時故鄉的一個十六七歲的男孩兒,他在雷雨天經過電線桿時被奪走了年輕的生命,而他也有個待他很好的鄰家哥哥,雖然他們之間大概不是友人以上的關系——但後來除了不忍心讓與他們不相關的阿恒桃丫經歷這種生離死別,也想通了一件事,現實不得善終,何不用另一種方式讓他們落個圓滿結局,一生美美滿滿。
阿恒桃丫,是一開始我心裏的牛桃,我全心全意依賴你、愛慕你,你性格內斂卻感情熾熱。人大概只有在年輕的歲月裏,才有可能把一個人當作自己的全世界,才有可能雖然害怕很多東西、卻最害怕愛人離開自己。
由於對阿恒和桃丫的眷戀,現在又在著手續篇——講講以後的,他們的故事,雖然一輩子那麽長,我總是說不完的,將來某天我還是會跟他倆說拜拜。感謝看到這裏的你,渴望你繼續陪伴他們成長,陪伴我敲下每一個僅屬於你和我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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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到村口桃丫就叫阿恒放他下車,他要用走的回自己屋——他都多少天沒踩在溯村的土地上了!阿恒自然沒有異議,自個兒回家去鋪床之類的,黃家宅子一段時間沒人住了,早布滿了塵,兩人一合計,幹脆都在阿恒房間睡好了。
小家夥在外一呆就是一天,等他回到吳家,已經是晚飯時間了。四人吃完飯,桃丫主動要求洗碗,說是感謝包吃包住。吳奶奶笑容滿面道:“桃丫真乖,阿恒去打下手吧,兩個人一塊兒洗更快。”“嘿嘿,好啊!”正中桃丫下懷。
兩人擠在一個水龍頭底下慢悠悠地洗著,上完洗潔精也不忙過水,桃丫搓著泡泡玩著阿恒的手指,一邊說起了今天的見聞。
桃丫今天本來就打定主意要把熟識的夥伴兒都見一遍的,溯村小是小,光靠腳走也就顯得大了,他首先逛到離村口最近的鐵蛋家借車,料不到有一窩想找的人在,省了不少腳程。具體有誰呢?除了鐵蛋跟他妹本來就在,喜慶白苗來玩吉他了,這也不算難得,最令桃丫意外的是魚哥竟然也在他們家,而且看鐵蛋爹媽的反應,已然把魚哥當半個女婿了。他不好意思問當事人,便問鐵蛋:“我走的時候你妹還不曉得魚哥就在汶村呢,咋一轉眼就成這狀態了?”“去年我妹去汶高讀書,他倆有緣分,在路上碰上了。”白苗插嘴道:“你兩年沒回來了吧,這還叫一轉眼?電話裏你沒問到咱當然懶得說了,你們溯村變化可不小。”
“對哦,我前年九月走的,到現在番薯收成兩回了吧?鐵蛋你家現在有麽,快給我來兩條,饞死我了!”
“咱家又不種番薯的,買的一個月前就全吃完了,你表叔不種番薯的麽,他那兒準還有。”
鐵蛋不知道,但白苗知道桃丫表叔占他家地的事兒,連忙使眼色讓他別說了,然後圓場道:“那離這兒多遠啊,咱上六子家打劫去,他家肯定也還有。”
喜慶聞言一把拉住白苗的手臂:“去哪兒,先別走,聽我彈完這段。”
桃丫以為白苗才不理喜慶,沒想到他真的留下了,後來桃丫自己也展示了下在羊城蹭陳陳哥的課學回來的東西,一行人才浩浩蕩蕩出去劫番薯。
阿恒問:“然後呢,你們去煨番薯了?”
“哇,你咋知道的?”“你一身煨番薯的味道,你回來我就聞到了。”桃丫突然拿下巴蹭了蹭阿恒的肩膀:“你不怪我吧,沒給你帶一條回來?人太多啦,番薯沒帶夠。”見阿恒搖搖頭,他放心了,繼續說道,“他們還把黑鐘叫去了,黑鐘說隨後就到,然後你猜怎麽著,阿秀跟他一起來了!我記得他倆連話都不說一句的,這趟回來一個個都已經和好了,他們是不是對我生疏了啊,平常打電話都跟我不說說。”
“那你跟他們說過我們處得怎樣嗎?”
“沒有啊,怎麽能跟人隨便說啊?……噢,難不成他們也是這麽想的才不跟我說?”桃丫感嘆道,“還有,鐵蛋也有女朋友了,居然是方悄悄哎,方悄悄之前不是黏過喜慶好長一段時間的嘛?個個都拍拖了,去煨個番薯還拖家帶口的,今天下午就我一個人形單影只,早知道也把你拉去了!想想看,我們裏面最小的耗子都有十七了,再過幾年回來說不定我就能抱到一堆娃娃了。欸不對,黑鐘跟阿秀就沒有娃,像咱倆一樣。”
阿恒彎著眼看他:“你想要麽?”
“啥?”桃丫突然紅了臉,“我生不出的啦!”
“噗……”阿恒忍不住笑得牙齦往外跑,用沾著泡泡的手在桃丫臉上劃了一道,“算了,你就是我的娃娃,不考慮了,倒是你,想給我生呢?要生個大胖兒子還是漂亮丫頭?哥哥弄了好幾年桃丫肚子也沒動靜,日後得繼續努力呀!”
桃丫在腦海裏狠狠抽了自己一鞭子,是沒吃飽麽,又說傻話了!他氣憤地把手上的泡泡一股腦兒全往阿恒身上亂抹:“不準笑,再笑我抽你!”
“好好,不笑不笑,哈哈……”阿恒衣服被弄臟了也不惱,張開雙臂用胳膊把人腦袋往自己懷裏按。嘭——窗外不知誰家為國慶節放起了煙花,被映成五彩的流光投進阿恒的房裏,隱隱看見床鋪上整整齊齊的疊放著一張被子兩個枕頭,上面針線眼兒細致,繡著一對鴛鴦。
關於阿秀的一點事同樣的年齡,同樣的性別,有人被欺負,有人欺負人,都家阿秀因為體格和性格的原因,打小就總被皮小子們看上。若軟柿子有分種類,他就是那裏面最軟最好捏的,別人問他要錢,他給,別人要他值日,他做,別人不準他告狀,他真的從來不說。可能這與他家裏只有他和他娘兩個人有關系,溯村有這麽個說法,沒娘的孩子沒善心,沒爹的孩子沒有男子氣概。
原先他以為沒男子氣概的才會喜歡上男的,可他喜歡的對象胳膊比他的粗一圈兒不說,方方面面都比他男人數倍,喜歡的也是男的——不過不是他而已。奇異的是,那人現在跟他在一起了,真真切切的在一起,不是他們曾經暧昧的那種狀態,是實打實的談戀愛,牽手、接吻、做愛,樣樣都齊。他不問對方如何看待他,反正兩個男人總不可能天長地久吧?他感覺自己像只鵪鶉,以前行為上遮遮掩掩,現在是精神上畏畏縮縮。
阿秀跟他對象還是純粹是欺負與被欺負的關系時,就時常偷偷觀察著人家——他穿的鞋子,他亂糟糟的課桌面,他玩輪滑時在額上閃閃發光的汗水,阿秀都像背書一樣默默記著。而到了今日,他能光明正大地了解他對象外在的一切了,內心卻又無法摸索,雖然先開口提出交往的是他的對象,他卻始終覺得對方多少有同情的因素在,而且他對象也的確說過他看起來很可憐——肩這麽窄,身材這麽瘦小,眼睛一瞪圓就像受驚了一般。其實他有些感謝這一切,若他的對象是因為這些喜歡上他的……是真的喜歡他再下結論罷。
對於他對象以前喜歡的人,他並沒有十分熟悉,印象深刻的一次是有同學問那人:“阿混,這班上,你最喜歡誰?”情竇初開的年紀,男孩間八卦這些問題也並不奇怪,答不答都無關緊要,反正沒人真會說出心裏裝著的女生的名字。可那人不假思索地就答道“黑鐘”,雖然隨即就笑著說是開玩笑的,但阿秀卻牢牢地記住了這一幕。他覺得,那人是真的喜歡自己的意中人也說不定,只是並非每個人都甘願當同性戀。
後來那人上城讀書去了,今年上城後第一次回來過春節。他看他的對象與那人見面頻繁,思來想去試探著提及此事,沒想到他的對象直截了當地說道:“你是不是覺得我喜歡混子?”
長久來的心思突然被揭穿,阿秀張張嘴不知怎麽回答,對方笑了笑繼續說道:“原來我也這麽懷疑,但現在我知道答案了。”
阿秀慢慢消化著他的話:“他在羊城……有女友了?”
“啥?你這話題跳躍度大得真是,”他說道,“應該是吧,桃丫去年電話裏不是這麽說過?”
“其實……後來我問過桃丫,他說阿混沒承認那是女友,電話裏他都胡謅的,真要說到跟阿混走得近的,應該是鹿老師,他說鹿老師每禮拜都會去阿混的學校……”所以阿混可能還是能接受男的,你要不要把握機會?——阿秀吞了口唾沫,最後一句話還是沒辦法說出口,原來將喜歡的對象拱手於人,比想象中還要困難得多。
“那又如何,你問桃丫那些東西幹嘛?”
他的對象看著沒答話的他,嘆了口氣,雙手握住他的手說道:“你男人是我,你管別的男人幹嘛?這樣說,夠清楚了嗎?”
阿秀楞楞地點頭,心裏像煙花炸開般,一時喪失了言語,他傻傻看著對方,心裏突然想道,要是幾年前還單戀著他對象的自己聽到這麽一句話,做夢都笑出聲也說不定。
後記文寫好兩周了再來寫後記,有種不知如何下筆的感覺,大概因為結束又是一個新的開始。
其實最初寫下這個故事,是某天我突然想起我的故鄉,溯村就是以我故鄉為原型的,所以寫這篇小說時心情很愉快——我何其幸運,能寫我喜歡的人,寫我懷念的地方。每個場景,我仿佛都能在腦海裏構建出真實的場景來,在某條砂石小道,在某棵榕樹底下,在某個墻漆剝落的房裏,有兩個互相愛慕的少年彼此凝望,接吻,咬耳朵。
最初寫下第一個字時計劃是悲劇的,因為初衷也想紀念彼時故鄉的一個十六七歲的男孩兒,他在雷雨天經過電線桿時被奪走了年輕的生命,而他也有個待他很好的鄰家哥哥,雖然他們之間大概不是友人以上的關系——但後來除了不忍心讓與他們不相關的阿恒桃丫經歷這種生離死別,也想通了一件事,現實不得善終,何不用另一種方式讓他們落個圓滿結局,一生美美滿滿。
阿恒桃丫,是一開始我心裏的牛桃,我全心全意依賴你、愛慕你,你性格內斂卻感情熾熱。人大概只有在年輕的歲月裏,才有可能把一個人當作自己的全世界,才有可能雖然害怕很多東西、卻最害怕愛人離開自己。
由於對阿恒和桃丫的眷戀,現在又在著手續篇——講講以後的,他們的故事,雖然一輩子那麽長,我總是說不完的,將來某天我還是會跟他倆說拜拜。感謝看到這裏的你,渴望你繼續陪伴他們成長,陪伴我敲下每一個僅屬於你和我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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