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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遠方來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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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自然是埃米爾的骨肉,卡勒沒有留下子嗣,凱希爾想到這好不容易得來的土地和人民最終卻要落於埃米爾的後代之手,內心一千一萬個不甘心,一輩子也未能解脫。

死之前,正是年輕的幼主接掌過國家政權之時,他的母親看著外戚和權臣對此虎視眈眈,心裏不由嘆息:埃米爾這個不成器的王,不但斷送了自己,終究連累了自己的後代。

她並不關心埃米爾的後代和他的國家,只是恨自己那麽優秀寬厚的弟弟,懷著不甘心郁郁而終。

“我若是有機會,一定讓你得到你想要的女子,哪怕……”凱希爾太後緩緩合上眼睛,死前要求和自己的弟弟合葬,而不是和自己的丈夫。

——哪怕這個世界上,最愛你的人其實是我。

月圓月缺,潮汐起伏。

沙漠逐漸侵吞了古老的王國,卡勒和埃米爾國家爭奪的水源地,也漸漸由綠洲變成荒漠。

只留下流浪吟唱詩人,唱著那古老的歌謠,把傳說變成神話,在一個個牧民的帳篷裏,和著那嗶嗶啵啵火堆燃燒的細微聲音,流傳著,歌唱著。

“沙漠裏從未見過那傳說中的樹木,所以那善戰好鬥的少女必然也是謠傳!”

“是啊,大概是那埃米爾王子不知道從哪裏拐帶來的野丫頭,給她安放了這樣的傳奇身世!“

“埃米爾的頭顱至今都沒有找到,聽說他是以無頭的姿態下葬,人稱無頭王!”

“無頭王的陵墓聽說過,前幾年被一夥盜墓賊盜墓,裏面的金銀珠寶一掃而空,只是那棺木不能靠近!”

喝著羊奶酒的牧民們聽完了流浪歌手的歌謠之後哈哈大笑。

“哦?”流浪歌手停下了彈奏樂器的手,“那陵墓在何處?”

“這事情不是你自己唱出來的嗎?你應該比我們更清楚!你怎麽還來問我們!”牧民大聲嘲笑著這個外來的吟游歌手。他們喜歡聽他唱歌彈琴,施舍給他羊肉奶茶,但是卻不放過嘲笑他的機會。

這個流浪者,頭上蓋著厚厚的頭巾,穿著襤褸的衣裳,隱藏在頭巾下的五官看起來像是中原人,他哪裏會懂得這大沙漠的過往歷史,一聽就是不知在哪裏學到的歌謠,人雲亦雲的傳唱混飯吃罷了!

流浪歌手拿下他的頭巾,在座的人們驚訝於他俊美的容顏,還有那深潭一樣的美目。他臉上帶著風塵,像是一枚沙漠掩蓋不住的美玉,帶著溫和的微笑說:“我想知道那個陵墓在哪裏?”

一個被他的絕美容顏震撼的牧羊女忍不住說:“我知道……但是那裏的財寶已經被洗劫一空,只剩下無頭王的棺木,凡是要靠近的人,都會染上怪病。”

“怪病?”流浪歌手輕輕皺眉。

“是的,都會死掉!”長著絡腮胡的主人粗聲粗氣地說,“那鬼地方也沒有什麽值錢的玩意!但是棺木被一些藤條纏繞,都是我們叫不出名字的植物,我們大漠裏不應該長這樣的植物!”

“什麽植物?”流浪歌手頗為好奇地問。

“那你要問問我的,我們這裏最勇敢最不要命的獵人,他曾經誤入過那個陵墓。勇敢得如同蒼鷹一般的他,目睹那個被詛咒的陵墓之後,發誓再也不去那個鬼地方。”

主人請出那個勇敢的獵人。獵人比主人長得更加強壯高大,他動作野蠻粗魯,喝了一大口酒之後,罵了一句粗話,然後說:“那藤條是活的!不讓你靠近!是有生命的!見鬼!”

“真有意思,”流浪歌手微笑說,“我想去看看。”

“我不去!”獵人粗聲粗氣的說。

流浪歌手從懷裏掏出一塊黃金,放在桌子上。

大家都屏住了呼吸,一個好事青年拿過黃金,在嘴邊咬了一口,留下清晰可見的牙印,他趕緊放回去:“是真的黃金!”

誰能想到衣衫襤褸的流浪歌手身上有這麽一塊純金呢?大家突然安靜了下來,都直楞楞看著他和獵人。

“這是我身上僅有貴重之物,想請你帶路去看看那個陵墓。”

“你身上貴重之物還有你的生命!”帳篷主人冷冷地說。

他的侄子已經忍不住伸手接過那塊黃金,他需要這塊黃金討好他未來的妻子一家。獵人年輕力壯,但是沒有積蓄,作為男人,他需要這筆原始的財富。

“你到底是誰?為什麽想去那裏?該不會只是想為了增加自己歌唱的材料吧?”他緊緊握住那塊金子問。

流浪歌手笑了,眼睛閃過一絲不易覺察的紅色:“我叫派,你們可以叫我派先生。”

“好的,派先生,我帶你去,但是我會在陵墓很遠的地方停下腳步,我不想靠近它。如果你能平安歸來,我請你在這裏喝酒!”獵人大聲說。

“好的。”派先生微笑著說,伸手接過遞過來的木碗。他的手指潔白修長,一點都不像是做過粗重活計的雙手。

也許他是一個貴族?旁邊捂著臉笑的牧民少女這麽想著。

“你身上最寶貴的是你的生命。”帳篷主人再一次這樣強調。

“我的命,最不值錢了,”派先生笑著說,“因為它過於長久,過意堅韌。”

大漠殘月如鉤,派先生陪著鬥篷仰頭看著天空。

這麽多年了,都是一個樣子,他悄悄伸出手想去觸摸殘月旁邊那一點星光。

今天晚上天空有雲,星光並不真切,他再次感到了那種無數次無處可逃的寂寥。

他懷裏的口袋在蠢蠢欲動。他伸手從口袋裏掏出幾塊白瓷一般的骨片。

“這是什麽?”獵人的未婚妻披著頭巾,從身後的帳篷裏鉆出來。她聽說自己的未婚夫為了金子要陪這個異鄉人去那危險之地。雖然她沒有參加晚上的宴會,但是還是趁著眾人熟睡的時候,看看這個引誘自己未婚夫以身犯險的異鄉人到底長什麽樣。

出乎意料的好看。

出乎意料的吸引人。

派先生拿著那幾枚骨片,說:“是動物的頭骨,這種動物很貪婪,凡是被它們看中的獵物,都逃不掉它們的糾纏。”

“什麽動物?”

“豺的一個分支,喜歡群居。這是這個分支最後一只了,這個亞種因為它的死亡而絕跡,我覺得它死前一定很不甘心吧。”派先生小心的捧著那小小的頭骨,試圖拼湊起來。

“你打算拿來幹什麽呢?”獵人的未婚去並不關心這種動物的來歷,只關心它的將來。

“這個大小,我打算做一個小小的花盆。”派先生對著遠處的篝火看著這些骨片,”給這個小花盆起個名字?”

“嗯……”獵人的未婚妻沒有什麽文化,但是她心裏希望自己的未婚夫平安歸來,“叫‘牽絆’吧。”

“怎麽會有人給花盆叫這個名字?”派先生忍不住笑了。

獵人的未婚妻賭氣說:“你要知道女人的癡戀也是很貪婪的。她甚至會希望自己能困縛住草原上最雄偉的蒼鷹,或者是大漠裏最英俊的流浪詩人。”

這嬌憨而任性的調情讓派先生笑意在擴大,他那閃閃發亮的眼睛盯著獵人的未婚妻說:“你的未婚夫不會有事的。”

“他要是有事,你就要負責回來娶我。”獵人的未婚妻從脖子上扯下一串狼牙做成的項鏈,砸向派先生。派先生趕緊抓住。

獵人的未婚妻嫣然一笑,躲進帳篷裏了。

他看著串起項鏈繩索材質,有點特別。這個線是用頭發編成的,這是女子貼身之物,送給他到底是什麽意思呢?是想讓他成全自己未婚夫的安全,還是表達她那流水落花的露水情意?

呵,女人。

他看著那項鏈,突然覺得那頭發編的繩索可以幫他完成手上的作品。

那幾片頭骨已經打磨完畢,用拆下來來的發繩圈固住,拼成一個花盆的模樣。

“牽絆。”派先生輕輕撫摸著花盆的邊緣,“其實叫‘執念’更好一些。”

這個花盆從此就有了名字,豺的貪婪加入了人的牽絆,演變成為了“執念”。這將是十分固執的一件器具,適合盛放念念不忘的東西。

第二天出發,獵人示意他們要騎乘駱駝前往。看起來文質彬彬的流浪歌手派先生,裹著厚厚的披肩坐在駱駝上,漫不經心地撥弄著手中的馬頭琴。

獵人看見了他馬頭琴上掛著的狼牙,覺得有點眼熟:他親吻過的頸項上有這麽一串東西,是他親手送給她的戰利品。怎麽這個時候會在流浪歌手的琴頭?他不記得昨天有看過這樣的東西。

“這是哪裏來的?”他問他。

派先生看了一眼那幾枚狼牙,笑著說:“別人送的禮物。“

“這可是成年狼的狼牙,這沙漠裏沒有獨行的狼,都是成群結隊出現的,能打到這種正值壯年的狼,必然是勇敢的獵手。”獵人懷疑地看著他。

派先生笑笑,把馬頭琴收起來了,不想和他爭辯下去。

獵人心裏懷著疑慮,和派先生的話很少,集中精力趕路。走過兩個驛站,走了兩天一夜,到達了那個陵墓。

“在前面。”獵人說。

派先生看著前方,什麽都沒有,他再看看他。

“往前走就是了,這個地方很邪門,我不想靠近。”獵人在旁邊搭了個帳篷,“我等你一天,如果明天中午你能趕回來,我就帶你回去。如果你不回來,我就自己走了。”

“我要在那裏面過夜了?”派先生問他。

獵人嘲弄地笑著:“如果感到害怕,你隨時可以回頭,我在這裏等你。“

派先生微微一笑,驅趕著駱駝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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