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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臨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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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臨檢

白人警官使用車載通訊器向控制中心通報,“查理23,50號公路與北休伊大道交匯處,對一輛摩托機車進行臨檢。”

控制中心回覆著,“收到。50號公路與北休伊大道交匯處,臨檢。”

“查理23,正在等待紅燈,即將左轉進入北休伊大道。”

“收到。請註意,50號公路1901號中餐館停車場發生槍擊案。請附近警員協助調查一名受害者。白人女性,短發,黑色夾克,黑色牛仔褲,駕駛一輛北邁阿密市牌照的摩托機車。”

“收到,查理23。”

在摩托機車與巡邏警車相繼左轉進入到北休伊大道後,白人警官再次通報著,“查理23,北休伊大道622號,攔下臨檢車輛。”

“收到。北休伊大道622號,臨檢。”

心急如焚並急於查找到兇手信息的格洛裏亞,並沒有闖紅燈。她知道闖紅燈,意味著自己會犯下重罪。不管怎麽樣,沒有必要因為交通違章而惹上巡邏警察。

可是,她發現那輛閃爍著警燈的巡邏警車依然跟在自己的車後。綠燈一亮,左轉進入到北休伊大道,準備靠邊停車解決掉來自巡邏警察的麻煩。

白人警官發現摩托機車的牌照,與協查通報中的車輛牌照信息是一致的。不過,由於駕駛者戴著頭盔無法確認身份信息,所以他準備下車檢查後再通報控制中心。

在走出警車時,通報著,“查理23,找到槍擊案中的摩托車,進一步確認駕駛者信息。”

控制中心回覆,“收到。”

按照以往路面臨檢的程序,巡邏警察會檢查駕駛者的駕照、確認駕照是否被停牌、車輛是否屬於被盜搶車輛,駕駛者是否攜帶有違禁品。

如果被檢查出攜帶大-麻、可卡-因及非法槍械等違禁品,那麽他就會要求駕駛者配合自己的工作。給嫌疑人戴上手銬,押進警車。一切順利的話,今天晚上就可以把駕駛者送進監獄。

由於眼前這輛摩托機車牽涉到剛剛發生的槍擊案,白人警官在無法確定駕駛者的身份前,左手已經放在了腰部左側佩戴的泰瑟電擊-槍握把上。

“摘下頭盔。”站在摩托車後面約三米遠的地方,大聲說道。

“離開摩托機車。”

“很好。現在,我需要你背對著我。雙手放在腦後,慢慢向我倒退走過來。”

在警車車頭燈強光的照射下,格洛裏亞一一照做著每件事。當她把雙手放在腦後時,卻沒有再聽從白人警官的下一道命令。

“向我倒退著走過來!”

“好吧。聽著,如果你不配合我的工作,我會使用電擊-槍!!”

三秒鐘後,白人警官發現駕駛者依然在抗拒執法。左手拔出電擊-槍對準目標的後背,右手握著左肩的通話器說道,“查理23,我需要增援!”

巡邏警察一旦向控制心中心尋求增援的話,最多2分鐘內就會有大批的巡邏警察趕到這裏。通常情況下,會有4至5輛巡邏警車及數名巡警前來協助同事抓捕犯罪嫌疑人。

“好吧。1分鐘,倒數開始!”格洛裏亞背對著巡邏警察,給自己制定了一個臨時計劃。

“聽著,我會使用電擊-槍!”白人警官再次叫道。

格洛裏亞突然放下雙手,拿起摩托機車上的頭盔準備戴上。白人警官如臨大敵般地摳動了手中的電擊-槍,“吱......!”

被警察用電擊-槍瞄準的時候,卻不以為然得戴上摩托車頭盔?格洛裏亞的舉止,讓人覺得很怪異。看來,她的目的是為了不讓巡警胸前佩戴的微型實時執法攝像機,拍下自己的面部特征。

從泰瑟電擊-槍槍膛中發射出的,連接著細絕緣銅線的兩個電極小“飛鏢”以每秒60米的速度,準確地擊中了格洛裏亞的後背。

“飛鏢”前端的倒鉤在鉤住她的夾克的同時,槍膛內的電池通過絕緣銅線釋放出高壓,在5秒鐘內多次放電,試圖將她電擊倒地並失去反抗的能力。

奇跡!這絕對是一個奇跡!白人警官睜大著雙眼,他不相信自己看到的事實。他不敢相信,一個人類可以在被電擊-槍電擊後依舊行動自如。

戴好頭盔、放下面罩玻璃的格洛裏亞轉過身來註視著巡邏警察,右手伸到後背摸到了兩個電極“飛鏢”,使勁一拽抓在了手中。

“增援!我需要增援!”白人警官扔掉電擊-槍,對著通話器大叫道。右手快速拔出腰間右側配備戰術手電的警用格洛克半自動手-槍,瞄準了對方。

“趴在地上,馬上!聽著,我會開槍的!!!”雙手持槍,沖走過來的格洛裏亞叫道。

“呯呯呯呯呯呯呯呯!”在警告無效的情況下,白人警官對她連開了8槍。

按照警察使用武力守則及開槍原則來看,白人警官是在執行標準的法律程序,即“當警察或他人正在面臨可能危及生命或嚴重傷害的不法攻擊行為時,警察可以開槍!”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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