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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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家蛋糕店坐落在一個交通很方便的路口,周圍不算很繁華,但繁華城市一眼望去就在眼底。蛋糕店的老板是個老實本分的男人,三四十歲了,年輕時就帶著老婆孩子出來打工,一步步踏踏實實地做下來,到如今自己開了個不大不小的蛋糕店。

蛋糕店老板看著張旻是個聽話懂事的孩子,年紀又小,便招他做了學徒。蛋糕店後面除了庫房,還收拾出來了一間很小的房間,張旻就在裏面住下了,還可以幫老板看看店。店老板在附近的小區裏租了一套屋子,住著一家四口。

每天五點,張旻就要起來給店老板打下手,七點的時候蛋糕店開張。張旻悟性高,又肯學,過了一年半載,張旻便也學得差不離,店老板也能放手讓他獨立完成許多品種。

後來,張旻註意到每天早晨八點和晚上九點,都會有一個人來買糕點,每次就買上一個,而且還是不一樣的。那個人帶著一副細邊眼鏡,天天都是一身西服,眼鏡細長,一副禁欲精英範,長得很英俊。這樣一個人,每天早晚都會買一個不同樣式的糕點,張旻覺得這個人很有意思。這樣一個有些冷漠英俊的精英範,卻那麽愛吃甜食。

看上一個人大概還是很簡單的。覺得這個人長得不錯,身上的感覺也很對,不討厭,便可能就會輕易地納入戀愛對象的範圍。尤其當這個人很年輕,還沒有談過戀愛的時候。

所有的戀愛實際上來追溯的話,大概從第一眼應該就陷入了戀愛心情;有些日久生情的,只不過因為某些原因沒有發現或者沒有承認而已。當然,這個前提是,一個人所謂很容易對另一個人產生戀愛的想法,實際上只是性想法。當產生這種想法後,在其他方面覺得很合適,便覺得遇上了對的人,若是不合適,便只是沒遇上那個對的人而已。當然,性想法很容易產生,愛一個人卻是難之又難的。

當然,性想法大家都覺得太粗魯,所以一般稱之為戀愛的情緒。戀愛,練愛,自然不同於愛。不管怎麽樣,張旻覺得自己大概對那個人產生了戀愛的情緒,一般人所說的那種。

在他每天日覆一日簡單重覆而又辛苦的勞作中,這樣被一個人吸引大概很平常,只是讓他覺得不正常的是,他為什麽會喜歡上一個男的。

以前在村裏的時候,他性格斯文,很懂事乖巧。村裏接觸的世界不大,他從來不知道世界上還會有男的和男的在一起,或者女的和女的在一起這種事。從來沒有聽起村裏的大人說起這個,就算那些三姑六婆湊在一堆,八卦村裏的閑長裏短時,偷偷摸摸說的最多的也只是哪家男人又出去鬼混了,哪家女人又不守婦道了。

他第一次知道還是在來到這個大城市後。在那些繁華地段,沒到晚上時,稍微轉一個路口的街頭巷尾,全是各種KTV、洗浴中心、娛樂場所之類,門口站著各種濃妝艷抹的二十幾歲的姑娘,還有也是濃妝妖嬈的男生。後來他聽周圍那些人在那偷偷地說,那些男生不僅賣給女的,還賣給男的。張旻當時只是覺得,大概這就是村裏人說的出來見世面,在村裏,他大概是不會知道這樣的事情的。

不過當他知道自己這樣時,剛開始他還是覺得不習慣的。但他一個人在外,從來也沒有個說心裏話的人,即使在家的時候,他也一般不和父母說自己心裏的想法。他一個人的想法就那麽單單純純的,倒也顧不上考慮其他,就那麽一頭陷進去自己的情緒裏面去了。後來他想,那人肯定是發覺自己的想法,然後接近自己,追求自己,再然後就在一起了。若說真的多喜歡,大概也不至於吧,要不然為什麽會那麽輕易地就和別人結婚了。

他想,虛偽的感情肯定是敵不過現實的,但人們還是一如既往地迷戀和享受虛偽的感情帶來的疼痛,沈醉在其中自以為是的美好,不肯否定,也不敢否定。即使他自己,也是寧願相信那段時間是美好的,只不過沒有敵過現實而已。

兩個男人之間,也就沒什麽其他顧慮,很快兩個人變便住到了一起。那男人是個律師,平常就很忙,經常晚上九、十點才下班,那時候剛好是蛋糕店打烊的時候那人便會接他一起回家。有時候,那人得加班到兩三點,回去時他早就睡著了。但那個時候,那人倒很亢奮,沾著水汽的身體,每次都要把他折騰醒,弄上半個小時到一個小時,雖然很累,但深夜從睡夢中醒來,迷糊中兩人糾纏在一起的那種感覺,讓他很興奮,也很喜歡。

有人說,所有動物的本能都是會記憶的,而性3快3感3更是最大的本能,最容易被潛意識記住而忘不了的東西。當快3感來襲時,如果某種東西印象最深、記憶頻率最大,人便容易產生戀物癖。最誇張的莫過是古代社會,所有男人都迷戀的那雙小腳罷了。什麽走路的姿態都是空話,只不過那雙小腳代表了整個社會的性象征和符號,談之便興奮。

張旻大概也差不多,他迷戀上那個男人即使很累,但還是會對著他發3情,在他身上發3洩的那種感覺,也迷上了深夜自身陷入快3感不能自拔的那種感覺。到後來,要離開他時,他只覺得那比戒掉毒癮還可怕,還痛苦。他想,迷戀上一個人的身體,迷上這個人的身體給自己帶來的性3快3感,這種癮癥,大概也能和毒癮媲美了,這可是深入本能的癮癥。

他有時候也會覺得這種事情很奇妙,像他那樣看起來冷冷淡淡、斯斯文文的一個人,想不到床3上卻是那種放3縱沈迷的姿態。他知道,那個人也是迷戀死了他這種看著冷淡實際上床上熱情得要死的性格。不過,迷戀死了又怎樣,還不是和別人結婚了。人就是這麽一種軟弱的動物,為了適應社會,不被排斥、歧視,閹割掉自己的性3快3感,大概並不是件很困難的事。畢竟,願意或不願意,被閹割掉的東西總是不少的。

他和那個男人在一起了七年,那時那個人已經33歲了,家裏逼得太緊,兩個人之間也早已陷入了平淡。那種平淡,讓他們天真地以為,就算離開了對方,大概也會過得好,也沒有什麽區別。既然如此,又何必因為對方,忍受家人和社會不斷地逼迫。

要分開的時候,他們又像找到了當初的那種感覺一般,二十四小時都恨不得黏在一起,那男人也恨不得死在他身上才好。不過,這些都像是虛幻的煙火一樣,改變不了兩人的決定,只是增添一點讓人沈迷的氛圍而已。

後來,張旻一個人在外面游蕩了一年,當他覺得自己快像一根風幹枯萎的野草,再談什麽過去、記憶都像笑話的時候,他便離開了那個城市,回到了家裏。他走的時候,他知道,那個男人的妻子懷孕了。不過,兩人早沒了來往。他想,他應該也結婚生子才對,雖然,又隔了許久,他還是沒有結婚,還是一個人就那麽過著。再也沒有壓力,那些,都無關痛癢,也無關他自身。

作者有話要說: 買的一加手機,今天摔倒地上,屏幕完全碎裂了!完全碎裂了啊!當時完全不敢相信!真是悲催啊,最近沒什麽錢的時候還老是破財!人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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