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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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氏自打嫁進俞府已經兩年有餘,在旁人看來,她一個十九歲高齡且不受寵的庶女能嫁給當朝的禮部侍郎俞大人做填房,那是走了高運了,更不必說俞家祖地遠在冀州,她上無公婆需侍奉,下無妯娌擠兌,按說這日子該過得不知怎樣自在快活。
可楊氏的煩惱卻不能向外人道。
成婚兩年半,俞老爺沒少宿在她屋裏,可這肚皮始終就不見動靜,反倒是平時低眉順眼的姨娘柳氏,昨天剛被診出了喜脈。
俞老爺已經三十有九,年近不惑,如今妾氏有孕,他自然喜不自禁。楊氏心裏憋悶還要做出一副大度賢惠主母模樣,真是有苦說不出。
俞老爺不過歡喜了兩日,朝堂上就遇到了一件棘手事,他就是想樂也樂不出來了。
自從太子正月裏遇刺,已經過去了九個月,據太醫說,那傷口長有三寸,深入脾胃,以往龍精虎猛的太子殿下在東宮養傷,這九個月來一直沒有臨朝。
俞文川當初因得了太子的提拔才進了六部,自然憂心儲君的安危。誠然,這憂心原本還沒嚴重到讓他茶飯不思的程度。可是之後發生的事,卻讓他焦慮的如那熱鍋上的螞蟻。
俞老爺自打為官就知道,無論在哪朝哪代,替皇家辦事,都是把腦袋別在了褲腰帶上,能否幸免於難,端看你能不能押對了寶。
今歲天下大旱,國師夜觀天象,蔔得龍興之地盛京龍脈異動,才致使天降災禍於中原。若要消弭禍亂,需天家血脈親臨龍脈之地祭天七日。
永安帝這輩子最大的優點就是聽人勸,於是立刻決定讓兒子代他去趟盛京。
如今太子久病,萬淑妃所出的壽王難免蠢蠢欲動,他主動請纓,代天子前往盛京祭天。
太子養病,壽王作為皇帝第二子代父走這一趟,實屬正常,可是俗話說的好,閻王打架,小鬼遭殃。朝堂上壽王的黨羽提出,既然是代皇帝祭天,理應用天子鑾駕方顯鄭重,支持正統的禦史們卻跳出來說,壽王只是親王之尊,又不是國之儲君,用天子鑾駕就是逾制。兩邊相持不下,皇帝老子就說,祭祀承天地之重,是國之大禮,就讓禮部的人來說道說道吧。
禮部尚書上個月得了匹大宛名駒,馴馬時不小心摔斷了腿,如今還在家養傷,接到聖諭後就保薦了侍郎俞文川當堂奏對。
俞文川琢磨著,這是要把我架在火上烤哇。
朝堂上表面是說的車駕,實際卻事關國祚,此次馬車若能坐得,將來那龍椅是不是也坐得?是以滿朝文武都在觀望。
按著俞大人的出身,理應立挺太子沒錯,可是太子養傷數月未出,永安帝態度暧昧,實在是聖意難測。
直到第二日上朝,俞文川心裏也沒有個定計。
事到臨頭,俞大人按著本心,支持了禦史之言,當場舌戰群雄,心裏卻想著:輸贏且不論,至少還能做個不貳之臣。
於是,壽王這一次祭天,就用了親王的儀駕。事後,專寵多年的萬淑妃沒少在老皇帝的耳根嘮叨。老皇帝心想,幸虧自己當時沒表態,不然更得受個夾板氣。
俞文川知道事已至此,壽王這梁子他算是結下了,自己也只有緊跟太子的步伐,一條路走到底了。
俞府的老爺夫人各懷心事,下人們慣於察言觀色,自然都夾緊尾巴做人,生怕一不小心吃了瓜落,全府上下一片死氣沈沈。
向晚作為俞府的二小姐,最近更是煩惱。
上個月,向晚的天葵來了,因是初潮,很是折磨了她幾天。
謝氏讓李全家的天天熬了姜絲紅棗茶,又用湯婆子給她焐著,她還是疼的直打滾。
這個月眼看要到日子了,向晚覺得苦不堪言,前世她可沒有這痛經的毛病。
當然,這點小病痛,還算不得什麽,真正讓她心煩的是,隨著她年齡漸長,她的親事也被提上了日程。
向晚今年13歲,按照本朝算法,翻過年就是14,算是個大姑娘了,這個時候還沒開始議親,雖然算不上太晚,也絕對不算早。這兩年向晚和謝氏本著“不出挑,不找事”的既定的方針,在後宅幾乎成了隱形人。楊氏看著向晚懂事,謝氏也是個明白人,期間多有拉攏。楊氏出身侯府,雖是庶女,交際圈也差不到哪去。向晚偶爾也跟著楊氏出門赴宴,卻不算正經相看。
當然,楊氏憂心子嗣,對這個繼女的婚事也說不上多上心。
俞老爺上旬沐休的時候,正趕上向晚13歲的生辰,這才驚覺,自己這個不聲不響的二女兒已經這麽大了,也該尋門親事了,遂交代了楊氏留意合適的人家。
向晚自打姐姐向晴出嫁那一年,就對本朝婚嫁一事做了充分的了解。
一開始,她不知就裏的認為,自己有錢有地(嫡母留下的產業),完全可以自給自足,未必要找個古代直男毀了自己自由自在的生活,完全可以不用嫁人。
後來經過屋裏幾個小丫鬟的科普,向晚才知道,終身不嫁的女子不是沒有,但只有幾種極特殊情況才能拿到合法的身份:1、女子家中成了絕戶,女子經過官府備案後立了女戶,之後可以選擇娶個贅婿或者直接過繼個孩子作為嗣子女;2、女子出家為尼,成了化外之人;3、女子有長期不治的傳染性惡疾。而這個合法的身份基本是人身自由、財產自由、人權自由的代名詞。朝廷對於這類人還有一定的優待,或者是稅賦上的,或是一些補貼。
除了以上三種情形,未嫁的女子只能接受一種安排,就是依附著家族生存,但是沒有獨立的戶籍,也就是沒有獨立的財權和人權,既不能獨自出門,也不能參與家族的外務。當然,已經及笄、待嫁的女子除外,只要有了婚書,女子可以獨立處置自己的陪嫁,但也僅限於陪嫁,大戶人家的女子還要遵守嚴格的門禁,不能獨自出門。
針對以上,向晚對比了一下自己的情況,俞大人春秋鼎盛,瑞哥也在茁壯成長,絕戶?她絕了,俞府估計還在;出家?她一頓不吃肉就抓心撓肺;惡疾,就更不行了,官府會指定三名以上大夫會診,還是不定期的。這裝的了一時,也裝不了一世。
既然是個非A即B的選項,那就只剩下嫁人一途了。
這嫁人的學問就更大了。
男女雙方年滿十五,且沒有五服之內的親孝在身,可以嫁娶。但是良籍和賤籍不能通婚,當然通婚指的是正室夫妻,不包括納妾,且妾不允許扶正。
親事由男女雙方的直系長輩議定,一般是父母或祖父母,其次是叔伯父,再次是舅父。男女當事人沒有嫁娶的決定權,如果一旦發生無媒茍合的情況,按照奔者為妾處理,是沒有合法效力的,如果育有子嗣,按照庶子庶女認定,或者直接不予認可,由男方家族決定。
嫁娶六禮中,以小定為分水嶺,婚書就是在小定時出的,也是要在官府備案的。就是說小定之前,雙方還有反悔的機會,當然,一般人家是不會如此反覆的,不然就不是結親,而是結仇了,所以向晴喪母之初是有過擔心的。
婚禮習俗,各地有差異,但都雷同,又有如向晴和向晚這樣的,父母或者祖父母有朝廷的官職,就要按照相應的品級辦喜事,包括能請多少鼓樂、有多少擡嫁妝都是有明文規定的。範氏當年就是按了上限,明面上有三十六擡的陪嫁,等到了公侯府上能到六十四臺。
出嫁以後,男方將女方的名字添到自家族譜,再拿到官府備案,女子的戶籍就自然轉入了男方家裏,這個時候起,女子不僅可以獨立處理自己的陪嫁產業,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參與男方的家族外務。值得稱道的是,女子的陪嫁從始至終都是歸其自身所有,而不是計入男方名下。萬一女子身故,陪嫁就留給嫡出的子女,或者返還給女子的娘家。這也是範氏把向晚記在自己名下的原因,庶女是不能繼承嫡母產業的。
嫁娶還有比較特殊的兩種情況,就是和離和出婦。
和離是男女雙方感情破裂,達成一致後,女方帶著自己的陪嫁從男方家中離開,以和離書為證,可以單獨立戶,也可以選擇落戶回娘家。和離後,女子可以一直獨身(但朝廷為了促進人口發展和社會穩定並不鼓勵),也可以選擇再嫁,再嫁由己,連娘家人也不能幹涉。
如果是女子犯了七出或是觸及了律法,男方是有權出婦的,就是休妻。休妻以後,女子的退路和離相同,只是差別在於能不能拿回自己的陪嫁。這七出包括了無子、淫佚、不事姑舅、口舌、盜竊、妒忌、惡疾。
研究完以上的婚嫁細則,向晚被刺激的不輕,尤其是關於休妻和七出。
感情自己帶著豐厚的嫁妝到了男家,不僅要毫無怨言的生兒育女、孝順公婆,萬一人家一個不高興把自己休了,自己還有可能被凈身出戶。
這可使不得,萬萬使不得。
不嫁不行,嫁也有很大的風險,向晚惆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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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楊氏的煩惱卻不能向外人道。
成婚兩年半,俞老爺沒少宿在她屋裏,可這肚皮始終就不見動靜,反倒是平時低眉順眼的姨娘柳氏,昨天剛被診出了喜脈。
俞老爺已經三十有九,年近不惑,如今妾氏有孕,他自然喜不自禁。楊氏心裏憋悶還要做出一副大度賢惠主母模樣,真是有苦說不出。
俞老爺不過歡喜了兩日,朝堂上就遇到了一件棘手事,他就是想樂也樂不出來了。
自從太子正月裏遇刺,已經過去了九個月,據太醫說,那傷口長有三寸,深入脾胃,以往龍精虎猛的太子殿下在東宮養傷,這九個月來一直沒有臨朝。
俞文川當初因得了太子的提拔才進了六部,自然憂心儲君的安危。誠然,這憂心原本還沒嚴重到讓他茶飯不思的程度。可是之後發生的事,卻讓他焦慮的如那熱鍋上的螞蟻。
俞老爺自打為官就知道,無論在哪朝哪代,替皇家辦事,都是把腦袋別在了褲腰帶上,能否幸免於難,端看你能不能押對了寶。
今歲天下大旱,國師夜觀天象,蔔得龍興之地盛京龍脈異動,才致使天降災禍於中原。若要消弭禍亂,需天家血脈親臨龍脈之地祭天七日。
永安帝這輩子最大的優點就是聽人勸,於是立刻決定讓兒子代他去趟盛京。
如今太子久病,萬淑妃所出的壽王難免蠢蠢欲動,他主動請纓,代天子前往盛京祭天。
太子養病,壽王作為皇帝第二子代父走這一趟,實屬正常,可是俗話說的好,閻王打架,小鬼遭殃。朝堂上壽王的黨羽提出,既然是代皇帝祭天,理應用天子鑾駕方顯鄭重,支持正統的禦史們卻跳出來說,壽王只是親王之尊,又不是國之儲君,用天子鑾駕就是逾制。兩邊相持不下,皇帝老子就說,祭祀承天地之重,是國之大禮,就讓禮部的人來說道說道吧。
禮部尚書上個月得了匹大宛名駒,馴馬時不小心摔斷了腿,如今還在家養傷,接到聖諭後就保薦了侍郎俞文川當堂奏對。
俞文川琢磨著,這是要把我架在火上烤哇。
朝堂上表面是說的車駕,實際卻事關國祚,此次馬車若能坐得,將來那龍椅是不是也坐得?是以滿朝文武都在觀望。
按著俞大人的出身,理應立挺太子沒錯,可是太子養傷數月未出,永安帝態度暧昧,實在是聖意難測。
直到第二日上朝,俞文川心裏也沒有個定計。
事到臨頭,俞大人按著本心,支持了禦史之言,當場舌戰群雄,心裏卻想著:輸贏且不論,至少還能做個不貳之臣。
於是,壽王這一次祭天,就用了親王的儀駕。事後,專寵多年的萬淑妃沒少在老皇帝的耳根嘮叨。老皇帝心想,幸虧自己當時沒表態,不然更得受個夾板氣。
俞文川知道事已至此,壽王這梁子他算是結下了,自己也只有緊跟太子的步伐,一條路走到底了。
俞府的老爺夫人各懷心事,下人們慣於察言觀色,自然都夾緊尾巴做人,生怕一不小心吃了瓜落,全府上下一片死氣沈沈。
向晚作為俞府的二小姐,最近更是煩惱。
上個月,向晚的天葵來了,因是初潮,很是折磨了她幾天。
謝氏讓李全家的天天熬了姜絲紅棗茶,又用湯婆子給她焐著,她還是疼的直打滾。
這個月眼看要到日子了,向晚覺得苦不堪言,前世她可沒有這痛經的毛病。
當然,這點小病痛,還算不得什麽,真正讓她心煩的是,隨著她年齡漸長,她的親事也被提上了日程。
向晚今年13歲,按照本朝算法,翻過年就是14,算是個大姑娘了,這個時候還沒開始議親,雖然算不上太晚,也絕對不算早。這兩年向晚和謝氏本著“不出挑,不找事”的既定的方針,在後宅幾乎成了隱形人。楊氏看著向晚懂事,謝氏也是個明白人,期間多有拉攏。楊氏出身侯府,雖是庶女,交際圈也差不到哪去。向晚偶爾也跟著楊氏出門赴宴,卻不算正經相看。
當然,楊氏憂心子嗣,對這個繼女的婚事也說不上多上心。
俞老爺上旬沐休的時候,正趕上向晚13歲的生辰,這才驚覺,自己這個不聲不響的二女兒已經這麽大了,也該尋門親事了,遂交代了楊氏留意合適的人家。
向晚自打姐姐向晴出嫁那一年,就對本朝婚嫁一事做了充分的了解。
一開始,她不知就裏的認為,自己有錢有地(嫡母留下的產業),完全可以自給自足,未必要找個古代直男毀了自己自由自在的生活,完全可以不用嫁人。
後來經過屋裏幾個小丫鬟的科普,向晚才知道,終身不嫁的女子不是沒有,但只有幾種極特殊情況才能拿到合法的身份:1、女子家中成了絕戶,女子經過官府備案後立了女戶,之後可以選擇娶個贅婿或者直接過繼個孩子作為嗣子女;2、女子出家為尼,成了化外之人;3、女子有長期不治的傳染性惡疾。而這個合法的身份基本是人身自由、財產自由、人權自由的代名詞。朝廷對於這類人還有一定的優待,或者是稅賦上的,或是一些補貼。
除了以上三種情形,未嫁的女子只能接受一種安排,就是依附著家族生存,但是沒有獨立的戶籍,也就是沒有獨立的財權和人權,既不能獨自出門,也不能參與家族的外務。當然,已經及笄、待嫁的女子除外,只要有了婚書,女子可以獨立處置自己的陪嫁,但也僅限於陪嫁,大戶人家的女子還要遵守嚴格的門禁,不能獨自出門。
針對以上,向晚對比了一下自己的情況,俞大人春秋鼎盛,瑞哥也在茁壯成長,絕戶?她絕了,俞府估計還在;出家?她一頓不吃肉就抓心撓肺;惡疾,就更不行了,官府會指定三名以上大夫會診,還是不定期的。這裝的了一時,也裝不了一世。
既然是個非A即B的選項,那就只剩下嫁人一途了。
這嫁人的學問就更大了。
男女雙方年滿十五,且沒有五服之內的親孝在身,可以嫁娶。但是良籍和賤籍不能通婚,當然通婚指的是正室夫妻,不包括納妾,且妾不允許扶正。
親事由男女雙方的直系長輩議定,一般是父母或祖父母,其次是叔伯父,再次是舅父。男女當事人沒有嫁娶的決定權,如果一旦發生無媒茍合的情況,按照奔者為妾處理,是沒有合法效力的,如果育有子嗣,按照庶子庶女認定,或者直接不予認可,由男方家族決定。
嫁娶六禮中,以小定為分水嶺,婚書就是在小定時出的,也是要在官府備案的。就是說小定之前,雙方還有反悔的機會,當然,一般人家是不會如此反覆的,不然就不是結親,而是結仇了,所以向晴喪母之初是有過擔心的。
婚禮習俗,各地有差異,但都雷同,又有如向晴和向晚這樣的,父母或者祖父母有朝廷的官職,就要按照相應的品級辦喜事,包括能請多少鼓樂、有多少擡嫁妝都是有明文規定的。範氏當年就是按了上限,明面上有三十六擡的陪嫁,等到了公侯府上能到六十四臺。
出嫁以後,男方將女方的名字添到自家族譜,再拿到官府備案,女子的戶籍就自然轉入了男方家裏,這個時候起,女子不僅可以獨立處理自己的陪嫁產業,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參與男方的家族外務。值得稱道的是,女子的陪嫁從始至終都是歸其自身所有,而不是計入男方名下。萬一女子身故,陪嫁就留給嫡出的子女,或者返還給女子的娘家。這也是範氏把向晚記在自己名下的原因,庶女是不能繼承嫡母產業的。
嫁娶還有比較特殊的兩種情況,就是和離和出婦。
和離是男女雙方感情破裂,達成一致後,女方帶著自己的陪嫁從男方家中離開,以和離書為證,可以單獨立戶,也可以選擇落戶回娘家。和離後,女子可以一直獨身(但朝廷為了促進人口發展和社會穩定並不鼓勵),也可以選擇再嫁,再嫁由己,連娘家人也不能幹涉。
如果是女子犯了七出或是觸及了律法,男方是有權出婦的,就是休妻。休妻以後,女子的退路和離相同,只是差別在於能不能拿回自己的陪嫁。這七出包括了無子、淫佚、不事姑舅、口舌、盜竊、妒忌、惡疾。
研究完以上的婚嫁細則,向晚被刺激的不輕,尤其是關於休妻和七出。
感情自己帶著豐厚的嫁妝到了男家,不僅要毫無怨言的生兒育女、孝順公婆,萬一人家一個不高興把自己休了,自己還有可能被凈身出戶。
這可使不得,萬萬使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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