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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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舊衣服都放在哪?”男人問。
“衣櫃隔板第三層。”方澤頭也不回的答道。
客廳裏的電視嘰嘰喳喳的鬧個不停,充斥在這個九十平方一室兩廳的小屋裏。方澤抱腿坐在沙發上,直楞楞的盯著21寸上不停變換的顏色。其實什麽也看不進去。
一只壯碩的金毛巡回犬正蹲在他的面前,狀似安慰的探過頭在他懷裏拱著,不時發出嗚嗚的低鳴。
男人在臥室裏翻翻找找,價值不菲的皮鞋在劣質地板上發出噠噠響動。方澤幻覺其中有一錘定音的絕然。
“這些書我帶走了。”男人淡漠的聲音傳來,“你也不看。”
“本來就是你的。”方澤回頭看見男人正將一本本磚頭樣子的商業書籍往行李箱般。他試圖笑了一下,肌肉裏卻摻雜了苦味,一時自知狼狽低下了頭。
幸好男人沒有看見。
“你的東西都不要拿下,我用不上是要丟的。”
男人回頭看了他一眼,又埋頭繼續收拾,手下的頻率不動聲色的快了起來。半響,才淡淡嗯了一聲。
方澤看的清楚,眼睛發澀。其實也用不著有什麽不平憤怒,情人間分手差不多都是這種流程。急忙忙的逃走,和搬進來時一樣的迫切。
發涼的手心裏一陣濕熱,方澤低頭正對上金毛犬濕漉漉的大眼睛。大犬安慰的看了他一眼,伸出軟軟的舌頭在他的手心裏舔了又舔。
方澤楞了瞬間,愛憐的摸了摸大犬的頭。
竟然在那片刻間,他在金毛犬的眼中看見了類似於心疼的情緒。方澤自嘲的想,自己到底是有多缺愛呀。
他溫柔的順著大犬的長毛,這樣親昵的互動讓難受的心情緩解了幾分。
男人已經收拾好了,碩大的行李箱停在了方澤面前。
方澤看見男人好看的眉頭輕輕蹙著。他知道他在猶豫,猶豫著怎樣完美的結束這段感情。七年的相處時光,他了解他,事事完美的性格。
大概自己便是對方生命中唯一的不完美。
夕陽西下,大城市的陽光要穿透太多的浮塵,最後透過不甚明亮的窗子,落在了男人的臉上。
方澤不得不在心裏感嘆一聲,即使相處了七年的時間,男人的貌美還是能夠打動他的。
“阿澤。”男人的聲音帶著訣別時的低啞。
方澤騰地站了起來,他不喜歡對方這樣居高臨下的看著他,特別是在這種敏感時刻。好像他是那個接受感情施舍的一方。
男人因為他這個動作,到口的話又咽了回去,頓了頓。
方澤看著他,他自然曉得對方要講什麽,都到了這種境地,要裝傻也是不可能。可他依舊靜靜的等著對方開口,什麽話也沒說。
方澤就是這種脾性,說好聽點叫善解人意,說不好聽叫軟弱沒氣概。事事都習慣於被動,事事都讓著人。
男人說:“我們在一起這麽多年不容易。”
方澤心想,再不容易也是要分的。
男人說:“人家講七年之癢,我以為我們可以過了這個坎。”
方澤沒有說話。兩人一時間都沈默了。
金毛犬蹲在方澤腳邊,仰望著他們。
“他對你好嗎?”方澤沒話找話,說完便想抽自己嘴巴子。
男人抿著唇半響:“抱歉。”
他從西裝口袋裏摸出一張卡來,“三十萬。不是要侮辱你的意思,便當我欠你吧。”
“……”方澤看看卡,又看看男人。眼淚沒忍住掉了下來。
男人垂下眼,只做沒看見。將卡輕輕擱在了茶幾上。
“還有,”男人頓了頓,看向正兀自蹭著方澤褲腿的金毛:“饅頭我要帶走。”
花名饅頭的金毛犬聞言似聽懂了般僵下了動作。
“為什麽?!”方澤一聽急了,想也不想蹲□將大狗圈進自己的懷裏箍住,看向男人的眼中多了憤怒和傷心:“齊宣民,你就不能把饅頭留給我嗎?”
“阿澤,你別這樣。”男人嘆息,“饅頭是我媽媽的,她從小養到大,感情很深。”
“可我也有養!”方澤吼道。自從半年前齊宣民將車禍受傷的饅頭帶回家,方澤也是花了許多心思,才將這只金色大狗養好的。
其中放下的感情,難道就不算?
“阿澤,不要無理取鬧。”齊宣民冷下聲音,他取來狗鏈,“如果你喜歡我再送你一只。但饅頭不行。”
方澤想再抗爭一下,可是沒有理由。齊宣民說的對,衣服是他的,書是他的,連饅頭也是他的。方澤有什麽資格要?
齊宣民將狗鏈拴上了饅頭的脖子,饅頭不樂意,強撐著兩只小前腿,一屁股賴在地板上,拽著頭發出壓抑的低吼。死活不動。
齊宣民也不理,拖起狗鏈就走。
饅頭不爽的掙紮著,毛屁股被迫在地板上做滑行運動。還不忘回頭,用可憐兮兮的表情渴求的望著方澤。
好似在盼他留下自己。
方澤咬著唇,眼睜睜看著,視線都模糊了。
再次見識了這個男人的硬心腸,他難過不已。
只聞碰的一聲,大門撞上。齊宣民終於是走了,帶走了他的一切,帶走了饅頭,只留下方澤一人,以及滿室嘰嘰喳喳的電視聲。
他丫的……
方澤捂著胃,那裏隱隱作痛。
他所在的房子坐落在老城區,和所有值得被淘汰的樓房一樣,老舊,低矮。和所有華麗的摩天大樓涇渭分明。就像他和齊宣民。
和齊宣民戀愛,簡直就像做夢一樣。
方澤是小職員的孩子,家世一般,學習一般,長相一般,可以看出以後的人生也是一般般。
齊宣民,老總的兒子,簡稱富二代。家世出挑,學習出挑,連長相都是出挑的。是現在最流行的高富帥類型。
方澤與齊宣民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兩人緣分開始於大學的社交活動上。
方澤覺得齊宣民那時候大概是瞎了眼,才會舍美求醜,以最大的熱情來追求他這樣默默無聞的人。
兩人的熱戀好像走火的煙花一樣,升上天空,碰的一聲,炸的地面上的人七葷八素。
齊宣民以絕然的姿態被做老總的爹給趕出了家,沒收了金卡。
方澤也好不了哪兒去,被腰間盤突出的老媽舉著菜刀逼上了大街。
齊宣民那時候說了一句讓方澤差點沒出息到涕泗橫流的話.
他說:“我養你。”
於是二十一歲的方澤從此心甘情願的跟著自己的情人,住暗房,啃鹹菜,開始了艱難的創業生活。
每每想到這裏,方澤就忍不住心誹齊宣民不是個東西。“居富貴者不易糟糠”,老祖宗的留世名言他一句也沒有聽進去。不過方澤倒不是很怨憤,畢竟這不是個有祖宗的時代。
齊宣民是金子,走到哪兒都能發光。和方澤只能窩在家裏寫點不入流的稿子相比,齊宣民就是社會精英。方澤看著他一步一步往上爬,最後開了自己的中介公司,有了自己的事業,很有點三十而立的意思。
而他則越來越像個黃臉夫,每天柴米油鹽醬醋茶,除了自己的稿子,生活重心幾乎都圍著男人轉。
出軌的征兆很明顯。從某一天開始,齊宣民開始大量的加班,夜裏的電話頻率陡升,說話量急劇下降,等等等等。典型的不能再典型。
方澤也不是傻子,作為一個宅男網絡作家,這些小動作還逃不過他的眼。不過本著對廣大同性同胞的深刻理解,哪個男人沒有點惡根性,方澤決定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這樣的舉動最終結果就是被他的好友,某網絡編輯王賓,評價為很傻很天真。
兩人的結合就像一場美夢,現在,夢醒了。
方澤盯著緊闔的大門發楞,半天,突然拔腿奔到了窗前。
齊宣民的奧迪Q5停在樓下,他正在將碩大的行李箱往後箱搬。饅頭被他拴在車門把手上,正不住的掙紮著。不大的小區裏全是大狗那中氣十足的犬吠聲。
方澤躲在窗簾後面,看見齊宣民將半人高的饅頭掄起,腳尖帶開車門,包袱一樣將大狗扔進去,再眼急手快的將門撞上。
奧迪車疾馳而去,再沒有半點留念。
方澤看著自己的七年走遠,終於忍不住蹲□,嚎啕大哭起來。
作者有話要說:開新文啦~~
還是忍不住手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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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櫃隔板第三層。”方澤頭也不回的答道。
客廳裏的電視嘰嘰喳喳的鬧個不停,充斥在這個九十平方一室兩廳的小屋裏。方澤抱腿坐在沙發上,直楞楞的盯著21寸上不停變換的顏色。其實什麽也看不進去。
一只壯碩的金毛巡回犬正蹲在他的面前,狀似安慰的探過頭在他懷裏拱著,不時發出嗚嗚的低鳴。
男人在臥室裏翻翻找找,價值不菲的皮鞋在劣質地板上發出噠噠響動。方澤幻覺其中有一錘定音的絕然。
“這些書我帶走了。”男人淡漠的聲音傳來,“你也不看。”
“本來就是你的。”方澤回頭看見男人正將一本本磚頭樣子的商業書籍往行李箱般。他試圖笑了一下,肌肉裏卻摻雜了苦味,一時自知狼狽低下了頭。
幸好男人沒有看見。
“你的東西都不要拿下,我用不上是要丟的。”
男人回頭看了他一眼,又埋頭繼續收拾,手下的頻率不動聲色的快了起來。半響,才淡淡嗯了一聲。
方澤看的清楚,眼睛發澀。其實也用不著有什麽不平憤怒,情人間分手差不多都是這種流程。急忙忙的逃走,和搬進來時一樣的迫切。
發涼的手心裏一陣濕熱,方澤低頭正對上金毛犬濕漉漉的大眼睛。大犬安慰的看了他一眼,伸出軟軟的舌頭在他的手心裏舔了又舔。
方澤楞了瞬間,愛憐的摸了摸大犬的頭。
竟然在那片刻間,他在金毛犬的眼中看見了類似於心疼的情緒。方澤自嘲的想,自己到底是有多缺愛呀。
他溫柔的順著大犬的長毛,這樣親昵的互動讓難受的心情緩解了幾分。
男人已經收拾好了,碩大的行李箱停在了方澤面前。
方澤看見男人好看的眉頭輕輕蹙著。他知道他在猶豫,猶豫著怎樣完美的結束這段感情。七年的相處時光,他了解他,事事完美的性格。
大概自己便是對方生命中唯一的不完美。
夕陽西下,大城市的陽光要穿透太多的浮塵,最後透過不甚明亮的窗子,落在了男人的臉上。
方澤不得不在心裏感嘆一聲,即使相處了七年的時間,男人的貌美還是能夠打動他的。
“阿澤。”男人的聲音帶著訣別時的低啞。
方澤騰地站了起來,他不喜歡對方這樣居高臨下的看著他,特別是在這種敏感時刻。好像他是那個接受感情施舍的一方。
男人因為他這個動作,到口的話又咽了回去,頓了頓。
方澤看著他,他自然曉得對方要講什麽,都到了這種境地,要裝傻也是不可能。可他依舊靜靜的等著對方開口,什麽話也沒說。
方澤就是這種脾性,說好聽點叫善解人意,說不好聽叫軟弱沒氣概。事事都習慣於被動,事事都讓著人。
男人說:“我們在一起這麽多年不容易。”
方澤心想,再不容易也是要分的。
男人說:“人家講七年之癢,我以為我們可以過了這個坎。”
方澤沒有說話。兩人一時間都沈默了。
金毛犬蹲在方澤腳邊,仰望著他們。
“他對你好嗎?”方澤沒話找話,說完便想抽自己嘴巴子。
男人抿著唇半響:“抱歉。”
他從西裝口袋裏摸出一張卡來,“三十萬。不是要侮辱你的意思,便當我欠你吧。”
“……”方澤看看卡,又看看男人。眼淚沒忍住掉了下來。
男人垂下眼,只做沒看見。將卡輕輕擱在了茶幾上。
“還有,”男人頓了頓,看向正兀自蹭著方澤褲腿的金毛:“饅頭我要帶走。”
花名饅頭的金毛犬聞言似聽懂了般僵下了動作。
“為什麽?!”方澤一聽急了,想也不想蹲□將大狗圈進自己的懷裏箍住,看向男人的眼中多了憤怒和傷心:“齊宣民,你就不能把饅頭留給我嗎?”
“阿澤,你別這樣。”男人嘆息,“饅頭是我媽媽的,她從小養到大,感情很深。”
“可我也有養!”方澤吼道。自從半年前齊宣民將車禍受傷的饅頭帶回家,方澤也是花了許多心思,才將這只金色大狗養好的。
其中放下的感情,難道就不算?
“阿澤,不要無理取鬧。”齊宣民冷下聲音,他取來狗鏈,“如果你喜歡我再送你一只。但饅頭不行。”
方澤想再抗爭一下,可是沒有理由。齊宣民說的對,衣服是他的,書是他的,連饅頭也是他的。方澤有什麽資格要?
齊宣民將狗鏈拴上了饅頭的脖子,饅頭不樂意,強撐著兩只小前腿,一屁股賴在地板上,拽著頭發出壓抑的低吼。死活不動。
齊宣民也不理,拖起狗鏈就走。
饅頭不爽的掙紮著,毛屁股被迫在地板上做滑行運動。還不忘回頭,用可憐兮兮的表情渴求的望著方澤。
好似在盼他留下自己。
方澤咬著唇,眼睜睜看著,視線都模糊了。
再次見識了這個男人的硬心腸,他難過不已。
只聞碰的一聲,大門撞上。齊宣民終於是走了,帶走了他的一切,帶走了饅頭,只留下方澤一人,以及滿室嘰嘰喳喳的電視聲。
他丫的……
方澤捂著胃,那裏隱隱作痛。
他所在的房子坐落在老城區,和所有值得被淘汰的樓房一樣,老舊,低矮。和所有華麗的摩天大樓涇渭分明。就像他和齊宣民。
和齊宣民戀愛,簡直就像做夢一樣。
方澤是小職員的孩子,家世一般,學習一般,長相一般,可以看出以後的人生也是一般般。
齊宣民,老總的兒子,簡稱富二代。家世出挑,學習出挑,連長相都是出挑的。是現在最流行的高富帥類型。
方澤與齊宣民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兩人緣分開始於大學的社交活動上。
方澤覺得齊宣民那時候大概是瞎了眼,才會舍美求醜,以最大的熱情來追求他這樣默默無聞的人。
兩人的熱戀好像走火的煙花一樣,升上天空,碰的一聲,炸的地面上的人七葷八素。
齊宣民以絕然的姿態被做老總的爹給趕出了家,沒收了金卡。
方澤也好不了哪兒去,被腰間盤突出的老媽舉著菜刀逼上了大街。
齊宣民那時候說了一句讓方澤差點沒出息到涕泗橫流的話.
他說:“我養你。”
於是二十一歲的方澤從此心甘情願的跟著自己的情人,住暗房,啃鹹菜,開始了艱難的創業生活。
每每想到這裏,方澤就忍不住心誹齊宣民不是個東西。“居富貴者不易糟糠”,老祖宗的留世名言他一句也沒有聽進去。不過方澤倒不是很怨憤,畢竟這不是個有祖宗的時代。
齊宣民是金子,走到哪兒都能發光。和方澤只能窩在家裏寫點不入流的稿子相比,齊宣民就是社會精英。方澤看著他一步一步往上爬,最後開了自己的中介公司,有了自己的事業,很有點三十而立的意思。
而他則越來越像個黃臉夫,每天柴米油鹽醬醋茶,除了自己的稿子,生活重心幾乎都圍著男人轉。
出軌的征兆很明顯。從某一天開始,齊宣民開始大量的加班,夜裏的電話頻率陡升,說話量急劇下降,等等等等。典型的不能再典型。
方澤也不是傻子,作為一個宅男網絡作家,這些小動作還逃不過他的眼。不過本著對廣大同性同胞的深刻理解,哪個男人沒有點惡根性,方澤決定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這樣的舉動最終結果就是被他的好友,某網絡編輯王賓,評價為很傻很天真。
兩人的結合就像一場美夢,現在,夢醒了。
方澤盯著緊闔的大門發楞,半天,突然拔腿奔到了窗前。
齊宣民的奧迪Q5停在樓下,他正在將碩大的行李箱往後箱搬。饅頭被他拴在車門把手上,正不住的掙紮著。不大的小區裏全是大狗那中氣十足的犬吠聲。
方澤躲在窗簾後面,看見齊宣民將半人高的饅頭掄起,腳尖帶開車門,包袱一樣將大狗扔進去,再眼急手快的將門撞上。
奧迪車疾馳而去,再沒有半點留念。
方澤看著自己的七年走遠,終於忍不住蹲□,嚎啕大哭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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